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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就要虐主角 作者:寡人吃辣

    分卷阅读18

    好,一两天前发生的事情,本boss怎么会忘记呢?

    马勒戈壁!可是本boss特么不能发作,还得一脸感动地吃下去。去你的感动!

    赵青松,你今儿眼睛是痉挛了还是中病毒了?需不需要本boss给你治一下?你以为说些什么看上去唯美实际上逻辑喂狗的话,本boss就会立马丢弃节操?哼,我看你特么是妄想症发了吧?

    卧槽,你特么还要晚安吻,真以为本boss是好欺负的啊?

    另外,赵青松,你是不是准备进军娱乐圈?天天修炼演技,不嫌累得慌。

    *

    “失忆”第十天天气:都说了别问本boss

    哼,这副身体,本boss真是不想说什么了。还真是准备赶上林妹妹?武功全废不说,现在连普通人都不如。一天到晚,只能够躺在床.上,一点儿意思都没有。

    “失忆”第二十天天气:呵呵

    有那么一瞬,真想什么都不管了。干脆一死了之算了,在这里,这样窝囊地活着算什么?

    这幅破身体,每天能够做的事情也就只有在心里吐槽和计划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实现的复仇了。

    赵青松那厮每天都会出去,然后在固定的时间点又回来大献殷勤。

    “失忆”第九十天天气:那是什么东西

    我现在才发现自己的引以为豪的忍耐力算个屁。回忆起上辈子,虽然也算个青年才俊,可真正比起商界大鳄,那点儿东西还真不够看。在那攀爬途中的挫折,算个毛线——已经被囚禁在这小小空间里三个月了。

    在这三个月里,绝大部分时间,这里都只有我一个人。

    呵,本boss?

    boss?

    我不知道自己的意志力有多强,也不知道仇恨与斗志还能经得住多久的消磨。人,是群居动物,最不能够忍受的便是孤独与寂寞。铺天盖地的孤独能把所有都给腐蚀掉,包括仇恨。

    如果本boss真的失忆了的话,恐怕真的会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在这一隅里什么都不知道。如果不是赵青松每天都会过来一阵子,本boss就连时间的流逝都感觉不到了。对着这永远不会改变的空间里的东西,早晚会失去所有的语言和思维能力。

    赵青松,他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

    “失忆”第两百天

    本boss又将这两世所有的事情都好好地回忆了一遍,这是第三遍。有些本来就模糊地记忆,在这样的过程当中反而清晰了起来。比方说前世本boss母亲大人的微笑,比方说前世那大好河山,甚至包括本boss和那些小弟的第一次见面。

    每一张脸,每一幅景,本boss都细细地品味。

    第一遍,走马观花;第二遍,略有重点;第三遍,仔细推敲。

    一闭上眼,之前梳理过的记忆就蹦了出来。

    即使是这样,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从前,可本boss也发现自己一些可怕的变化——遗失。

    第一遍虽然是匆匆而过,但那些回忆却让人感到熟悉亲切。然而,第三遍的时候,就只剩下了漠然。哪怕每一个细节都翻来覆去的想——去想曾经的我那时的思维究竟如何,本boss也发现过去的某些东西,已经丢了。

    我竭力地阻止这种情况发生,可到了最后也只是徒劳而已。我有意识地自言自语地说着以前的口头山,我像是白痴一样地对着空气重复以前的动作,可只是徒劳。该变的,总是会变。

    我在忘记,在忘记从前的自己。

    我怕忘记,我怕忘记曾拥有的尊严。

    不知道会不会挨到那一天,不知道本boss还有没有精力去蛰伏,去报仇。

    “失忆”第二百八十天

    boss……?不!

    本boss发现快要到极限了,这里连一个活物都没有——本boss不知道以现在的精神状态还是不是能够算得上是活着。最多还能够坚持二十天……二十天。偷偷用来记天数的木头都被划满了。

    如果二十天之后,本…boss仍然呆在这里……对不起,我失去的兄弟。

    “失忆”第二百九十九天

    明天,明天就可以死了吧?

    突然觉得好轻松。系统零零七说这一死,便是魂飞魄散。

    我说,我宁可魂飞魄散。

    死,并不可怕;活,有时候是一种煎熬。

    今天脑袋难得清明,细数着木头上的刻痕。

    很浅,毕竟那是自己用指甲刻上去的——赵青松把这里除了床、桌、凳之外的东西都带走了,更别提什么纸笔了。

    蒋方天,你的boss终究是对不起你的。没能替你报仇,而连他自己,也要落得个魂飞魄散了。

    说来也挺好笑的,这些日子里和系统的第一次谈话竟然是关于如何去死。

    “失忆”第三百天

    赵青松来了,我没死成。

    他今天来的时间比往日早了很多。不想再装失忆,反正都已经决定去死,那这个世界由于我何干?

    可是他说,“小熙,我带你出去。”

    我想起了前世读过的一部经典中的一句话——to be or not to&’s a&ion.

    死去,还是活着?

    活着,还是死去?

    试着以从前的思维去思考,得出的结果是——活着。

    可是,那时的我,还是那么的稚嫩——一只没有经历风雨,就想要挑战一切的雏鹰。

    有什么比窝囊地活着还有痛苦?——带着所有的不甘死去。

    所以,我决定活着。

    赵青松,既然你让我做出了这个选择。那么,本boss一定不会“辜负”你的“好意”。

    作者有话要说:  to write or not to&'s a&ion。= =

    前方高能,请带好头盔防护服。

    下一单元是古代。

    ☆、重生之带着空间玩转末世15

    每一天都有强者陨落,每一天也都有新星升起。这一年以后的世界已经大变了样,在这快节奏的世界里,很多人都忘记了曾经有一个是梧熙存在过。

    是梧熙这一次没能戴面具,所以他的容貌让不少人歹意横生。哪怕其中一只眼睛已经失明有着丑陋的疤痕,哪怕他的一只脚已经跛了,走路有些不自然。不过,无论是哪种缺陷,只要配上这张脸,那边成为了颓废的缺陷的美,犹如维纳斯的断臂。

    只是那些好/色之徒还未能展现出色意之时,就已经被赵青松给解决了。死相很惨,七窍流血、四肢皆断。有了这么一两次,就再也没有些人上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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