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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6

    酌鹿 作者:绿野千鹤

    分卷阅读76

    冬天的潭水,刺骨冰寒,刚一入水,就冻麻了林信的四肢,运转灵力才好受一些。拼命划动手脚,只希望快些上岸。

    水下有一处仅容一人通过的石洞,前面钟戮他们似乎遇到了麻烦,挣扎了片刻才钻出去。

    林信被沈楼推着先过,通过石洞的时候,有一股吸力在拉拽着他,仿佛深海巨兽的大嘴,要将人拉拽到肚腹中去。好不容易挣脱出来,腰间的衣带突然一紧。

    沈楼的后背被牢牢吸在了石壁上,动弹不得。

    那边钟戮两人已经出了水面,没了声息。林信立时回身拉他,却怎么也拉不动,这一口气眼看着就要耗尽。

    沈楼拔剑割断了两人之间的衣带,把林信往外推。

    林信怒极,在水中给了沈楼一拳。顷刻间,他手中的旸谷、沈楼手中的虞渊,尽数飞到了石壁上去。林信了然,快速解开沈楼背上裹缠雪寂的布,拉着他头也不回地上浮。

    “咳咳咳……”林信灌了好几口水,趴在地上呛咳不止,转头看钟无墨和钟戮,两人身上的灵剑也都没了。

    此处应当已是北地,湿透的衣料刚刚接触空气便凝结成冰,直接将人给冻在了石头滩上。

    “哇!”清脆的童音从草丛里冒出来,一名总角之年的小孩跑过来,踢踢不能动弹的钟戮,“快来,四只肥羊!”

    小孩的语气很是熟稔,显然不是第一次打劫从这里上来的人,大胆地在钟戮身上翻找值钱的东西。

    几名穿着羊皮袄的男人跟着出来,手中都拿着灵剑。有一部分散仙会做打家劫舍的勾当,这些人显然是专门卖守在这里打劫被石壁吸了灵剑的倒霉修士。

    “你们是什么人?”冰水中消耗极大,林信运转所剩无几的灵力,一点点化开身上的冰碴。

    “取你性命之人。”一名面目丑陋的男人把手伸进林信衣服里摸索,抓出了那只小鹿,“星湖石!这可是值钱东西!”

    “咚!”话没说完,被沈楼一脚踹翻。

    林信稳稳接住飞起的小鹿,将吞钩扔给沈楼。沈楼接过来,一刀割断了那人的喉咙。

    “啧啧,你几天怎么这么狠?”林信与沈楼背靠背。

    沈楼抿紧了唇不说话。

    那边钟戮已经暴起,抓住那小孩,夺过短刀,身体化作一道残影掠过,道道血雾喷溅出来。

    “啊啊啊啊!”这些人没想到会遇到实力如此强横的杀神,丢盔卸甲,踩上灵剑就跑,瞬间没了踪影。只有那个还不会御剑的小孩子,还被钟戮攥在手里。

    那小孩吓得尿了裤子,嘴中还不肯认输,“杀吧,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钟戮用三白眼静静地看了一会儿这小崽子,随手扔到了一边,转身去水下摸剑。逃过一命的小孩子迈开腿就消失在了树林深处。

    “咣当当”几声脆响,虞渊、旸谷、雪寂都被扔到了沈楼脚边。

    林信捡起剑,“钟戮,没想到你还有心慈手软的时候。”

    钟戮将短剑别回腰间,“戮,不杀孩童。”

    “嘁,那你当年追杀我作甚?”林信冷笑,忽而一愣,当年钟戮追杀他那么久,既然能重伤赵坚,就不可能没有杀他一个三岁小孩的机会。

    钟戮看了他一眼:“主人的命令。”

    主人让他追,他就追。但他没有杀林信,也没有告诉主人,那个孩子去了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信信:(抠手指)嗯……啊……慢一点

    楼楼:你演戏的时候,能不能投入一点?

    信信:怎么投入

    楼楼:好歹加点动作

    信信:(躺倒)嗯……

    楼楼:(鼻血)卡卡卡,这场戏先不演了,咱们回家

    导演:???

    第61章 草蛇(七)

    此处已然是群山的尽头, 山下便是一马平川。草木稀疏, 黄土满目,风沙裹挟着尘土,滚滚而来,吹了人满头满脸。

    “这是什么地方?”林信看看远处稀稀落落的土房子,皱起眉头。这里应当已经是北域的地界, 他跟着师父东奔西跑, 却很少到北域, 一时分辨不出位置。

    “大荒。”沈楼仔细辨认了一下, 确定道。

    大荒古时乃是一条大河的河床, 那大河几次改道,最后绕过了此处,留下方圆几百里高低不平的黄土地。日晒风蚀,磨平了沟沟壑壑。北域虽冷, 大部分地方还是草肥水足的,如此贫瘠荒凉, 非大荒莫属。

    “去换鹿璃。”钟无墨指着土屋比较集中的地方道。钟戮背着他一言不发地朝那边走。

    没有鹿璃, 仙者便失去了缩地成寸、一日千里的御剑能力,灵剑也没有了开山劈石的力量。

    林信盯着钟戮的背影, 单指顶开旸谷,又缓缓合上,如此反复再三,终究没有拔剑。

    看山跑死马,平地之上尤为严重。走进了才发现, 那房舍聚集之处并非破败的土屋,而是一处小镇。只是风沙太大,墙壁上积了一层黄土。

    小镇上冷冷清清,大部分店铺都开着,只是门可罗雀。

    “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客栈里没有店小二,掌柜自己伸着脖子吆喝。

    “掌柜的,我们想换些鹿璃,不知这镇上哪里能换?”林信看看笨嘴拙舌的钟无墨、只知道杀人的钟戮、沉静如苍松古木的沈楼,还是亲自上前去问了。

    听到鹿璃,掌柜的神色一凛,上下打量了四人一番,小心翼翼道:“几位仙长有所不知,大荒是没有修仙世家的。此地临近莫归谷,也甚少有仙者靠近。故而,没有换鹿璃的地方。”

    鹿璃只对仙者有用,对凡人来说只是一种花用起来没有金银方便的宝石,又很容易招惹麻烦,寻常人家是不存鹿璃的。

    “更大的镇子有多远?”林信捡了张桌子坐下来,决定先吃点东西。

    “且远着呢,少说也得上百里,”掌柜的走出来,踢了一脚灶房的门板,大声骂道,“还不出来招呼客人,作死呢!”

    无精打采的小二这才晃悠出来,慢吞吞地擦桌子。

    一听到上百里,林信就头疼,刚在莫归谷做了这许久的苦行僧,转眼还要再走。

    “我们歇息一晚再走。”沈楼自己动手倒了杯茶。

    “你不担心那些沈家军?”林信凑过去,就着沈楼的手喝了一口。

    沈楼摇头。

    “你们要寻鹿璃,怎不去周家碰碰运气?”细脚伶仃的小二,耷拉着脑袋,完全没有对仙者的敬畏,反倒语带讥诮。

    “什么周家?”林信好奇道。

    “就你话多!”掌柜骂了小二一声。

    林信挑眉,摸出一粒金瓜子扔给掌柜的,“说说吧,怎么回事?”

    接到那金瓜子,掌柜满面的怒容立时堆成了笑,变化太快,造成了一瞬间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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