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香 作者:酿生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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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被摩挲的发亮的竹片,浅浅一笑:“你不懂,这是隋氏古老的习俗,其实也是用来祈福的,只是不似那些呈于人前罢了。”
“隋氏?”花晓色歪头,“我只知道,在商国,‘隋半朝‘三个字在十几、二十年前,隋氏所出的最后以为皇后故去后,便已经渐渐走向没落,却不知,隋氏和夜分城有何关联?”
夏侯命宛转身看着河边被灯笼照映出极浅的蓝光的那片草,心中慢慢涌出怀念,在无月的夜里,显得那么怅然:“隋氏出自文郡,又以夜分城为正支嫡系,可如今隋氏虽然没落,夜分城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足以说明夜分城不可小觑的力量。”
“你倒是清楚,为什么?”花晓色问。
夏侯命宛淡淡地笑出声来,在橘黄明亮的灯下,和煦而温暖:“我看的书多。”
“扑通!”,一块重物落水的声音,碎石小径上并没有多少人,没有人主意道花晓色刚才扔的到底是什么,除了夏侯命宛。但花晓色却是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花晓色和他的其他三位兄弟不同,他是一个完全喜怒形于色的人,有时候,他拥有最明亮的眼睛,能看清一切事情;但有时候,他又能被人轻易挑拨,不分黑白:“你骗我!”
那只风铃很快没入河中,随着不缓不急的河水慢慢流走,不知在何处终于沉如河底,也许,它会被泥沙掩埋;也许,会生锈腐烂;也许,遇到更大的冲击,再飘往他处……
一切,都未可知。
夏侯命宛清楚花晓色的性格,他知道花晓色生气了,那就是真的生气:“我娘出身隋氏。”
花晓色立刻笑了起来,脸颊上极淡极淡的一对酒窝露出极浅极浅的阴影:“真的?都说隋氏出美人,你一定肖极了你娘!”
夏侯命宛摇头:“我娘说,若我眼角点一颗朱砂泪痣,便有九分像我小姨。不过,我妹妹却很像娘。”
说道这儿,夏侯命宛不禁埋头,想起了那个沉静地如一潭死水的妹妹。
花晓色并没注意到,只是突然想起了夏侯命宛曾经跟自己描述过的夏侯含宓,突然来了兴致:“对了,你这次回家有没有把我的那盒香料送给阿宓?你说她很喜欢自己在家玩儿的!”
夏侯含宓喜欢自己玩儿香料,喜欢抓蝴蝶,喜欢荡秋千,喜欢采荷花,喜欢捉弄兵剑世家的死板大娘……
这些,都是夏侯命宛口中的妹妹。
但事实上,这些事情,夏侯含宓一见也没有做过,尽管,这些基本都是寻常女儿家喜欢玩的游戏。
“没有!”夏侯命宛答,那盒香料其实在夏侯衾容找到他的时候被夏侯衾容一把将盒子捏成了齑粉,“我弄丢了,阿宓还怪我呢!”
“你啊!”花晓色的指腹轻轻划过夏侯命宛的侧脸,“下次我跟你回家,亲自去教阿宓调香,顺便看看阿宓究竟是怎么样娇俏可爱!”
其实,看过夏侯含宓的人都一致认为,她年纪虽小,却也看得出长大了是个大美人,就是整日那副死水一样的神态与她年仅十三岁的年纪十分不符,就好像一幅绣得极完美的百花图,虽然能引来蝴蝶,到底是一幅没有任何生命征兆的绢帛罢了。
“阿宓才十三岁,你可别……”夏侯命宛说着,花晓色却抢白:“放心!我可不会对阿宓动什么歪脑筋,嘿嘿,要动,也是对你……”
花晓色的声音在最后几个字拖得十分绵长,意蕴未尽的样子,十分暧昧。
河水中的波光反射出灯笼的橘黄,打在两人的衣裳上,好似添了几分色彩一样。
“休想!”夏侯命宛横了花晓色一眼,那双泛着浅浅幽蓝的双瞳却没有丝毫戾气,反倒在夜色下显得格外动人。
花晓色原本只是开玩笑而已,他了解夏侯命宛,所以从来不迫他,但如今被这样的眼神一扫,心里总是痒酥酥的,索性朝夏侯命宛憨憨地笑了两声,挠了挠后脑,走开了几步。
不算是深冬,夜风却有些刺骨,夏侯命宛不由得拉了拉身上的白貂兜帽大氅,花晓色则又重新取下一只风铃挂在手上,任风吹地泠泠作响。
忽然,小河上驶来一艘画舫,画舫上的灯火照映出它原本简单却优雅的装饰,舫头的撑夫看起来年纪也不大,但却将画舫保持地很平和。
一曲清幽的琴音从画舫传出,不免引得周围的人侧目。
碎石小径上的人慢慢变得多了,偶尔能听到称赞的私语。
“她的琴艺如何?”夏侯命宛问道,他不懂琴,很多时候只是听个热闹,但花晓色不同,他深谙乐理,对琴亦是钟爱。
花晓色也注意到了那艘画舫,朝夏侯命宛身边靠了靠:“难得!”
这或许是花晓色此生给出的最高评判。
画舫依旧在前行,只是到了两百步之外的小渡口停下,琴音也随之停下来。
撑夫将画舫靠岸,系好绳索,扶出一个绿衣女子来。
她一手抱着琴,一手搭在撑夫的手臂上,缓缓地上了岸,然后毫无意外地住进了临水照阁。
作者有话要说:
☆、第 3 章
没有再注意那个琴技绝佳的女子,花晓色带着夏侯命宛在夜分城的街市上慢慢的走着。
街上很热闹,不少商贩在贩卖着精巧的小玩意儿。
一个很深的巷子里飘来一阵酒香,花晓色拉着夏侯命宛准备进去尝尝,但夏侯命宛却说:“你不是说你有个兄弟很会酿酒么?小巷粗酒也能引起你的兴致?”
花晓色摆了摆手手指,朝夏侯命宛神秘地说道:“他的酒可不能随便喝,会死人的!哈哈!”
“哦?难道掺了毒?”
“没有毒,只是他说过,那酒喝不醉!也不知真的假的……”花晓色回忆到。
夏侯命宛淡淡地笑起来:“我倒是喝什么酒都不会醉。”
“不可能,那是因为你喝得不够多!”两人说话间,已经走到了那家灯火昏暗的酒肆。
老板是个年过五旬的人,膝下并无儿女,因不久前妻子刚过世,所以才没有去凑谢秋节的热闹,他的酒肆又藏得深,,四下昏暗地有几分恐怖,故而鲜少人来。
花晓色叫了酒肆最好最烈的酒,与夏侯命宛坐在里屋暖和的地方去。
酒肆比较简陋,并没有烧地龙,每间屋子都由厚厚的棉布挡着门窗处的风,灯火又昏暗,喝起酒来却别有一番意韵。
浅浅的啄了一口,花晓色不由得摆脑袋:“这酒果然烈!”说罢,将手中的大半杯递给夏侯命宛。
“的确很烈。”夏侯命宛却没有接,自己斟了一杯,小小的啄了一口。
花晓色很不满意地撅着嘴:“连我你也嫌脏!”
“抱歉,习惯了!”夏侯命宛温柔的笑了起来,他从来不吃别人吃过的东西,也从来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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