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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嫡子难为(完结+番外) 作者:石头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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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叮叮咚咚漫不经心的弹了两首曲子,就缩回了手,跑到一边儿的火盆前去烤火儿,太冷了,不知不觉冬天已经到来。

    抽抽鼻子,红薯的香味儿很甜。

    魏宁很喜欢吃红薯,不过这种东西难登大雅之堂,因亩产高,为穷人所喜爱。尤其是放到炭盆上烤来吃,香软甜糯,为魏宁所钟爱。

    魏宁掰了一半递给明湛,“少吃些,听明月说你天天吃,大便干。”

    若不是香香甜甜的红薯还在冒着喷香儿的热气,引人食欲,明湛差点儿直接拍到魏宁脸上。他,他也喜欢吃这个,小厨房有心讨主子的欢喜,蒸的、煮的、油炸的、烤的、烘成红薯干,变着法儿的给明湛收拾了来吃,明湛连吃了三天,结果吃成便秘,在马桶上坐了小半个时辰,后头的小菊花儿还受了些伤,才便了出来。

    请御医开了几副通便的汤药才好了,哪知明月这个大嘴巴给唧咕出来,正巧给魏宁听个正着。今儿刚拿到烤红薯就先恶心明湛一番。

    自从魏宁敲边打鼓的帮了明湛一个小忙,助明湛得到了帝都权鉴,狼狈为奸的两个家伙心照不宣,交情更近了一步,魏宁闲了便会来石榴院逛一圈儿

    魏宁认为明湛野心勃勃,如今明湛龙遇浅滩,正是交好的机会,反正,明湛若飞黄腾达,他们交情在先。若明湛野心夭折,对魏宁也没啥损失。而且,他有一个便利,他是奉旨教明湛乐理。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

    不过说句心理话,魏宁还挺喜欢看明湛郁闷时嘟起的嘴巴。

    魏宁天生一张薄唇,常被人批判凉薄。不过,明湛就是那种粉粉肉肉的唇,圆圆的,嘟起来像小小的花朵一样,可爱极了。

    明湛吃东西的模样也乖巧,一小口一小口的,偶尔还会舔嘴角,认真而珍惜,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捧着龙肝凤胆呢,其实不过是不值一文的红薯。

    魏宁喜欢明湛这种态度,视线落在明湛侧脸的细疤上,瞧了一会儿才说,“太医的药瞧着怎么没什么效用似的。”

    明湛伸手摸了摸,其实太医的药不错,刚开始伤口痊愈后,只要刮风下雨阴天多云什么的便会发痒,比天气预报都要灵光。如今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魏宁凑近细看,明湛的皮肤真是极好,像刚磨出的带着热气的水豆腐,因为年纪小,还有细细的绒毛儿,故此,这道疤极是扎眼。魏宁深觉惋惜,摸了摸,问明湛,“还疼吗?”

    明湛白眼,这人不是傻了吧?都妈的结疤了,还问疼不疼。

    “好了,这么丑,还翻什么白眼。”魏宁笑着捏捏明湛的脸,“怎么觉得你又胖了。”

    “冬天穿的多。”明湛在魏宁的掌心写了一句,他不乐意别人说他胖。可能他就是容易发胖的体质,喝口凉水都要胖。

    “要不要我教你剑术?听说你早就不去校场学骑射了,每天练练剑也不错的。”魏宁道,在他看来明湛胖就是因为不爱动弹的原因,而且一到冬天,连书都不乐意念,就喜欢天天裹在被窝儿里,懒猪一个。要命的是,明湛对于美食很有兴趣,胃口极好,最最要命的是,明湛还不挑食,他基本上没有不爱吃的东西。

    这种品质,如果出生于贫民之家,父母肯定极省心,说这孩子好养活,不挑饭食。可偏偏明湛住在宫里,要什么有什么,所以随着明湛的渐渐长大,他的体型也好像气吹一般,慢慢的福态起来。

    凤景乾每次看到明湛真会感叹自己会养小孩儿,瞧把明湛养的多出息多水滑啊。

    不过,上苍总算给明湛留了一条活路,他开始发育,从内到外,个子也开始疯长。据明湛刻在门框上的记号算起来,他一年竟然长高了十公分。

    明湛已经十三岁。

    他的个子拔高的很快,天生一双长腿,以后也会逐渐长高,从遗传学上讲,凤景南和卫颖嘉都身量不凡,明湛长成小矮子的机率还是很低的。可除了他不算矮的个子,明湛外表乏列可陈,还有些胖,要说丑也没有多丑,就是很像——路人甲。

    以至于魏宁想夸赞明湛时只能说,“明湛,你又长高了啊。”

    或者,“明湛,你皮肤不错。”

    要不就是,“明湛,你头发又黑又亮。”

    明湛是个聪明人,他不屑于听到来自那些奴才的恭维,或是那些流于表面儿的,“四公子真是福态”“四公子实在聪慧”,在他看来都是放屁。

    可是,听到魏宁的实话,对明湛又是一大打击。

    古来便有“以貌取人”之说,可见外貌之重要,即便是明湛两世为人,也不希望自己真的长成路人甲,尤其是在锦绣遍地美人儿扫街的皇宫。

    这种打击,真不是一般的大。

    明湛已经开始和魏宁学习剑术,他不停的写字问魏宁,“为啥我练剑都瘦不下来?”

    魏宁沉默半晌,答,“想瘦,你得少吃饭才成。练剑只能让你身上的肥肉变的结实些。”

    真是个刻薄的家伙。

    凤景南回云南后,虽然明湛拿到了印鉴,很可惜,天下太平无事,朝中风调雨顺,也没啥谋反作乱、篡朝夺位的事儿让他露脸。而凤明礼凤明义很聪明的采取了坚壁清野的作战方式,他们很少进宫,即便进宫除了谈论帝都的天气还是谈论帝都的天气,朝中事件半句不与明湛说。

    其实在明湛看来,这是一种很笨但很有效的方式。他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他什么都做不了。

    相对的,凤明礼凤明义却可自由交际,不说有几分效果,起码混个脸熟儿。人家见的多了,就会说,唉哟,这是镇南王家的大公子和二公子。

    大公子的名子在别人的嘴里出现的频率渐高,自然会把圈在宫中的四公子忘记。

    而明湛除了每日读书,就是魏宁来教他些琴棋书画剑术刀法,魏宁是何等油滑之人,满朝文武,凤景乾谁都没派,单单指了魏宁来教导明湛,而魏宁,自然不会与明湛多提外面的事儿。

    当然,明湛还可以出宫转转,看看大城小市、风景人情,凤景乾一直对他非常宽和,明湛只要报备一声,带齐了人,随时可以出宫。

    不过,明湛外表看着少头,其实内里是一颗沧桑老心,他对风花雪月没什么兴趣。就拿现在说吧,他身边的清风明月,虽然年纪大些,也都是水灵灵的美人儿。他想要男人或者女人,根本只是一句话。至于放荡不羁、挥金如土啥的,在明湛看来,太傻x了。

    在外头晃荡了几次,明湛便很少出去了,宫里、宫外似乎没什么不同。

    今天,明湛早早起床,换了件绛色的衣袍,束发戴冠,打扮的喜庆至极。今天是凤明礼娶妻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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