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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岁岁有余 作者:素飞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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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

    第71章 别人儿子

    向南在封厉家呆了一天,第二天学校有高三的欢送会,所以封厉虽然有点不情愿,但还是把人送回了一中。

    欢送会的结束也预示着向南在一中的学生生涯彻底结束,所以离开的时候颇有些舍不得。

    曹秋冬几个人家都离得近,本想送送向南,结果刚一出校门就看见封厉的车停在不远处,虽然车子的牌子是很低调的,但想象一下坐在车里的人,曹秋冬几个人集体打了个冷颤,对向南说:“阿南,暑假来市里就来找我们玩儿,电话号码都写你的本子上了。”

    向南点点头,笑了起来,“别搞得好像见不着面了一样,到时候还要来看通知书的嘛。”

    曹秋冬想想也是,一旁的许斌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咱们四个大学应该也会在一块儿。”

    叶伟一手搭在许斌肩上,看着向南,“是啊,想想还觉得挺有趣的。”

    闻言,向南只是笑,没有说话。

    想起最开始填志愿的时候,曹秋冬几个人发现他填的是本地的大学似乎也不怎么惊讶,等向南看了三个人的志愿书的时候才是着实惊诧了一把,他觉得像曹秋冬许斌叶伟这样的富二代,大学当然是有多远选多远了,没料到几个人竟然跟他一样填了t大,向南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许斌的回答却很充分:“想想还是咱们这里好啊,虽然冬天冷了点,但到底美女比别的地方多。”

    曹秋冬和叶伟便在旁边笑着附和,“是啊是啊,而且离家近都不用住学校了。”

    虽然向南觉得这些都不是什么要紧的理由,但也没有追问下去。

    “欸,封大哥走过来了。”曹秋冬说。

    许斌和叶伟忙站直了身子,向南顺着几个人的目光看过去,一身黑衣的封厉正朝这边走来,手里还拿着手机,修长的身材在人来人往的校门前竟出挑得叫人一眼就认得出来,他的确是个好看的男人,五官立体隽秀,像被上帝偏宠的人,举手投足皆是锐不可挡的魅力。

    转眼间,封厉已经近在身旁,自然的接过向南手里的背包,提在手里掂了掂,“就这点东西?”

    向南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嗯。”

    这头曹秋冬几个人乖乖的叫了声封大哥后,得到封厉一个淡淡的眼神,然后听见他说:“暑假向南住我那里,你们可以来玩。”

    向南还没反应过来,曹秋冬已经开了口,“知道了,封大哥。”

    等向南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被封厉抓着手往车边走了,他一回头,看见曹秋冬他们还站在校门口,勾肩搭背的,正吡牙咧嘴的笑。这让向南不可避免的想起自己和宋臣像这样年纪的时候,宋臣比他大一届,虽然平时看着吊儿郎当的,但脑筋灵活,只是大多数时候不大肯认真学习,所以才常常给人一种不靠谱的形象,那时候他每个周末都会去宋臣家蹭饭吃,玩得晚了就在宋臣家住一晚,然后第二天早上在宋家吃一顿宋妈妈做的美味的早饭,再回家。

    或许在别人眼里,他和宋臣就跟不远处那几个少年一样,年轻、张扬、阳光灿烂。

    这些他都记得,大概直到死去也不会忘记,曾有一个人用整整二十年来陪伴他,像家人,像朋友,亦像相伴多年的知己。

    上车后,向南一直在发呆。

    封厉发动了车子,腾出事人手来揉了揉他的头发,“在想什么?”

    向南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没什么,只是有点想宋臣了。”

    听了这话,封厉眼眸微眯,十分大度的说:“既然想他,我们就去看看他吧。”

    “啊?”

    封厉依旧笑得温柔,“下个星期,我们去南方。”

    向南怔怔的,一时不知道说什么。

    刚开始重生到这具身体里的时候,他很不习惯,不习惯每次照镜子的时候看到的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不习惯这里寒冷干燥的天气,不习惯的还有很多很多,这时候便往往想念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家,那一方养育了他半辈子的水土,千里烟波,雾蔼重重,青石深巷,靡靡江南。

    重遇宋臣之后,他想是时候回去看看了,但后来发生的事绊住了他的脚步。

    如今听封厉提起,竟有种近乡情怯的感受。

    封厉见他一脸茫然的望着自己,知道肯定是勾起了他的往事,喟叹一声,柔声道:“我想看看你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向南晃回神来,微微一笑,“好。”

    封厉执意将向南直接送到家门口,向南却执意要在县城下车,然后自己坐班车回去,封厉当然不肯,两人为了这事还僵持了几分钟,最后妥协的人不是向南,而是封厉,他从喉咙深处叹了口气,迂回退让,“那我把你送到山下的小镇好不好。”

    “不好。”向南说,“我去县城坐车就行了,以前都是这样的。”

    封厉无奈的按了按眉心,他真不明白从前的向南明明是那么温顺的一个人,为什么现在倔得跟头驴崽子似的,“以前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向南直直的望着他,一脸的不依不挠。

    封厉眼眸一深,“以前我没发现自己这么喜欢你。”

    向南:“……”

    情话信手就能拈来,向南自认还没有封厉这样的功底,当下便道:“我觉得没什么不一样,你就把我送县城就行了。”

    封厉见他这么坚决,最后只能无奈的答应,将人送到县城的车站。

    书上说自古车站就是个承载着离别,满目都是伤感的地方,封厉以前还不信,直到此刻他亲手把爱人送到离别的车站,眼睁睁的看着对方头也不回的踏上了汽车,封厉站在车窗外面,车上的向南把窗户拉开了一半,对他说,“你回去吧,车子马上就要开了。”

    封厉想起有次跟曹京云几个人喝酒,后来曹京云喝醉了,扒着他的衣服,打着酒嗝说:“你不知道,眼看着车子把你喜欢的人送走的滋味有多让人难受,你一直在想我要不要去追,然而就在你犹豫的当口,车子已经走远了,就算你跑断两条腿也是追不上的。”封厉当时听了这话,嗤笑一声,嘴上虽什么也没说,但心里不屑的。

    然而只有事到临头的时候,方能体会个中滋味。

    你知道你们不久后就会再见面,那个不久并不会太远,少则两三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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