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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家贼难防 作者:期熹

    分卷阅读44

    ,虽然我平时看起来很闲,但是我真的是有正经工作要做的。

    我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关于天鹅的生活,虽然没有多少人知道,但是我还是发表过好几篇文章的,其中代表作就叫做《论天鹅是否能与人类和平相处》。答案是肯定的,在这篇文章里我仔细罗列说明了能证明这一结果的代表人物的真实生活。

    这个代表人物就是我。

    与代表人物和平相处的人类当然就是徐汀灵。

    当初我把这篇文章写完拿去给小灵看的时候,他翻了翻,说:“你把你的日记给我看干嘛?”

    很好,你根本不懂什么叫做科学研究。

    接下来我可以继续写一篇文章叫做《那些天鹅与人类不能和平共处的瞬间》了。

    这么仔细算算,不能和平相处的瞬间确实有很多。

    比如说人类真的很粗鲁,有的没有道德的人类根本不懂得保护国家保护动物,国家保护动物的毛是能随便乱拔的吗?而且还是为了给怕冷的人类做羽绒被这种理由?

    好在他还有点常识,没有靠买天鹅羽绒被发家致富,不然我真的会生气的我跟你说。

    而且被子每年最多也就做一条,这种事情忍忍也就过去了。

    如果他没有一个奇奇怪怪的毛病的话。

    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到底为什么对毛绒绒这么感兴趣?

    当初我跟他认识的时候他就想上手摸,后来我说你要是敢摸我就告你猥亵之后,他就退而求其次拔了老子的毛,把毛装进一个小口袋里装的鼓囊囊得把手伸进去摸了。

    简直不忍直视。

    好吧,除了这个毛病,其他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他对我有救命之恩。

    我二十岁那年从山上跑进人类的城市来,人生地不熟的,附近半个妖都不认识,也没个落脚的地方,一个人孤苦伶仃漫无目的地在路上转悠。

    我就是这个时候跟小灵认识的。

    那个时候小灵还是个刚上大学的小朋友,我跟他认识的过程大概就是在一个人吃饭的时候被他同行的妹子搭讪,因此而被妹子缠上,缠上之后告白,我没答应,她死活求着我答应。

    这个时候小灵就劝我:“要不你就答应了吧。”

    我很想哭:“我跟她根本就不熟!她喜欢我什么?”

    他想了想:“因为你长得好看啊。”

    我说:“你也长得好看啊。”

    “对啊,”他十分诚恳地说:“如果你不答应做她男朋友的话,她就要来继续缠着我了,大家相识即是缘,不如你就答应了吧?”

    我:“……”

    很好,像你这么无耻的人类我还是第一次见,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之后我们俩谁也没答应当那妹子的男朋友,因为那个妹子又有了新目标,而我们俩倒是熟悉起来了,在有一次他无意间发现我是只天鹅精之后,我们俩的关系又以肉眼可见的程度亲近起来了。

    当时我真的很感动的,我好怕他把我扭送到研究所去,结果他不但没有,还震惊了十分钟之后就接受了这个设定。

    现在想想可能是因为他那个时候正好是中二期的少年吧。

    哦,我说的救命之恩并不是指他帮我摆脱掉妹子这件事,我说的是这些年他任劳任怨的包吃包住,我很感动的。

    作为一只知恩图报的天鹅精,我不仅把自己的毛任你□□,还给你送了个媳妇儿,感动不感动?

    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牵扯到了另一个人。

    他媳妇儿苗鸢是我在山上的邻居,当时他半夜突然出现在我床头的时候,差点把我吓得心脏病发。

    他看起来就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叛逆少年,前来投靠自己的狐朋狗友,呸,值得信任的可靠哥哥,我问他:“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他眼睛圆溜溜的:“哦,你的朋友圈发了定位。”

    ……哦。

    我还以为……结果还是一个战五渣。

    然后我就把这个小崽子丢给小灵了,因为我很忙,要去寻找我的第二春。

    结果小崽子和小灵都好上了,我的第二春都还没找到。

    早知道就把小崽子留在身边自己养了,反正都不会有什么差别,还能多两个革命战友。

    问我第一春是谁?唉……这又是一个十分悲伤的故事了。

    故事发生在很久之前,大概二十多年前吧,在我还是一个毛孩子的时候,整天和小伙伴们在山水之间疯玩儿,有一天又野到河边去的时候,就发现河边的大石头上坐着一个水灵灵的小朋友,眼睛大大的圆圆的,眼神特别干净又无辜,小脸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天真又无邪。

    我瞬间就觉得自己仿佛被什么击中了。

    他自己一个人默默坐在大石头上看着我们,我上前去邀请他跟我们一起玩,他答应了。

    他!答!应!了!

    于是我们就带着他野了一下午。

    中途他还摔了一跤,我去把他扶起来,他呆呆地看着我,被他那样望着,那一霎那我的心脏都“吭哧吭哧”地跳,连他脸上的土和摔出来的红印看起来都特别动人。

    ……好吧,其实那个时候我就是个屁都不懂的熊孩子,适当的渲染是一种写作手法。

    多么纯真的开头啊,悲伤的点就在于在这之后,很多年我都没见过他,我尝试找了他很久,始终没有找到。

    他甚至影响了我的审美观和择偶观,这么多年我就一直在找像他那样眼神清澈的,好看的,会在我面前摔跤等我去扶的小男孩儿,所以我之所以单身到现在,他得负一定责任。

    嗯。

    几年后我再次见到了他,这他妈就让这个故事十分悲伤了。

    那时候我都是个成天在背《天鹅野史》的少年人了,他一点都没变。

    一,点,都,没,变。

    还是在我邻居车叔叔的家里。

    啊,就是苗鸢。

    当时我三观都碎掉了呢。

    都说初恋是甜蜜而苦涩的,这话说得非常有道理啊。

    所以关于初恋这件事我谁都没告诉,因为太他妈丢人了。

    我至今捂着我小时候的照片没给苗苗看过,如果他记得那个调戏过他的小哥哥的话,这他妈就十分尴尬了。

    唉,当年调戏过的小朋友都有主了,我居然还是单身。

    而且我最近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

    本来日常去小灵家蹭住,自从他们俩在一起过后我就有点住不下去了。

    徐汀灵真是我见过的最磨叽的人没有之一了,把苗苗圈养了这么久都不告白,最后还是苗苗主动说的,你丢人不丢人?我都替你脸红。

    我说:“我要是有喜欢的对象绝对马上告白,速度得是你的十倍百倍。”

    “哦,”他老神在在地说:“那么你的对象呢?”

    我:“……”

    不要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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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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