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洋葱酸奶油酱 一半是惊艳,一半是火热……
增加炸鸡这道菜品和烤串是一个思路, 香味比较霸道的食物,自带一种灵魂深处的召唤,对人的诱惑力更大。
工人们就算原本没有吃小吃的打算, 闻到烧烤的香气, 脚步就不自觉地挪到了摊前排队。一个人在宿舍吃炸鸡, 一群人闻着味都要流口水, 要问炸鸡到哪里买?当然是南来饭馆。
南荼发现大家虽然都知道南来饭馆,敢进来吃饭的却不多。难道是把这里当成龙潭虎穴了?那就不能怪她用点猛料。
等被引诱踏入了南来饭馆, 还怕没有下一次?
想到做炸鸡的点子也不是凭空产生的,南荼最近在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翻出了一本自己当年学厨用的本子, 随手翻开一页,里面是关于如何把炸鸡做的酥脆多汁的技巧, 还有各种密密麻麻的实验数据。
这些数据背后还藏着一个故事。
当年南荼学习南元海的手艺,已经颇有成效,简单的家常菜做的有模有样。南元海见她对厨艺感兴趣,觉得当个兴趣爱好培养也不错, 也省得将来他不在了, 南荼再也吃不到好吃的家常菜, 亏待了自己的嘴巴。
谁知道学着学着, 南荼竟然发出豪言壮语,说自己要壮大南来饭馆。南元海吓坏了, 他可没打算让南荼将来真的做个厨子!可南荼明显在兴头上, 强行劝阻只怕会适得其反, 于是南元海打定主意,要在合适的时机给南荼泼一盆凉水。
正巧当年炸鸡风靡一时,南荼就说自己要学做炸鸡。
南元海觉得机会来了, 故作苦恼地说自己没研究过怎么制作炸鸡,手里没有现成的食谱。不过既然南荼感兴趣,不如他布置作业给她,南荼自己研究各种配比,看看怎样做出来的炸鸡最好吃。自己摸索出来的体会更深刻,这道菜就算是学会了。
南荼正是最有冲劲的年纪,当然一口答应。
然后她就收到了南元海的两个做好炸鸡的关键问题:
1、炸鸡的面糊,用面粉、玉米淀粉、土豆淀粉、红薯淀粉哪个更合适?还是要混合某两种?或是要添加其他材料?
2、炸鸡的肉要足够鲜嫩多汁才好吃,有什么方法能提高肉质的软嫩程度?
炸鸡的制作流程已经是菜肴中比较简单的,其中也能挑出数个难点,就以这面糊为例,各种淀粉总要试过一次吧?挑选两种淀粉混合,又有多种组合。面糊加蛋也是常见搭配,甚至严格起来,鸡蛋还能分成全蛋、蛋白和蛋黄,更别说各种淀粉之间的比例也有说法。
南元海打的好算盘,等南荼挨个试过去,一次又一次重复做炸鸡单调的流程,努力区分不同用料之间的那点微小的差异,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耐心耗尽,很可能就对当厨子这件事厌倦了。
到时候他再安慰她,说自己在后厨也是这样琢磨菜品,甚至比这还麻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是这样过来的,而且也不是一种菜品,而是许许多多不同的种类,南荼听了一定知难而退。
谁知道过了一个月,南荼兴致勃勃地拿着她列出了几十种实验数据的本子来找南元海。
“直接裹粉炸,玉米淀粉的表现最好,轻薄、酥脆,有一种轻盈的蓬松感,土豆淀粉就要厚重很多,炸出来颜色发白,口感也不佳。红薯淀粉的面糊炸过以后很韧,一点儿也不脆,而且吸水性强,很快就潮乎乎的。至于面粉,优于土豆和红薯淀粉,但没有玉米淀粉脆,而且久放也会软掉。”
南元海听了两眼一黑,恨不得拔腿就逃。
南荼追着他,语速飞快:“爷爷等一下,我才刚开了个头……但是我发现纯玉米淀粉的面糊太薄了,锁不住肉汁。而且因为太酥松了,没有外面的
炸鸡那种咔嚓咔嚓的脆响,所以我想用玉米淀粉和其他混合,首先想到的就是低筋面粉……”
像个小喇叭一样围着南元海转了半天,南荼总算口播完了自己这篇美食实验论文。
“两种材料混合都尝试过后,我又试了试三种材料混合的,意外发现有一种比例,能让面糊处于一个厚薄适中,酥脆均衡的点上。”
南荼的小脸上洋溢着胜利者的光彩:“土豆淀粉、面粉和玉米淀粉以5:4:1的比例混合!”
“加蛋的我也试过了,只要裹蛋液都会让面糊变厚,如果有客人偏爱厚一点、有存在感、有蛋香的面糊,也可以在现成的配方里加蛋液。”南荼补充道,“不过大家都说我现在的配方已经很好了!”
南元海一脸复杂的看着南荼,心里百感交集。
这场考核最后的结果是,南荼非但没有受挫,反而觉得做菜实在是太有意思了,连做个炸鸡都有这么多门道。完全不是有些人想象中的那样把食物拼凑到一起,加热煮熟再稍稍调味儿而已。
这根本就是一门关于刀工、火候、调味和灵感的艺术。
这件事还有另一个意外的收获,南来饭馆那条街上跟南荼一起玩的孩子,因为最近炸鸡吃的太多,脸都圆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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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出自己曾经的本子后,南荼就想在南来饭馆加上炸鸡这道小吃。配方都是现成的,过程由她来把关,哪怕交给员工来做,炸鸡的酥脆和多汁也能有个八九不离十。
宁钊负责给鸡全腿去骨切块,他的刀工好,倒是省了南荼培训,直接就能上手。拆前几个鸡腿的时候还要摸索,后来就能行云流水般的切断鸡腿的筋膜,剥离骨肉了,一筐鸡腿转眼就能处理好。
鸡腿里的小软骨和脂肪也要去掉,这样口感更好。去骨后的鸡腿肉可以分成七八个小块,这样炸好的炸鸡每块都正好是一大口的量。
处理好的鸡腿骨要经过十二个小时的腌制才更加入味。
“苹果真的要放吗?”洪兰芝有些拿不准,腌炸鸡的腌料里,切碎的苹果实在是突兀。
“放吧,”南荼知道她的疑惑,主动解释道,“苹果能软化肉质,让炸鸡更多汁。其实加牛奶也有提高肉嫩度的效果,很神奇吧?”都是和炸鸡看起来毫不相关的食材,却能在某个流程上起到让人惊喜的作用。
洪兰芝长了见识一样地连连点头。“原来是这样。”
其实她说完苹果这句话就有些后悔了,得亏老板和善,要是放在其他人身上,指不定要猜忌洪兰芝是不是想要打探秘方。
洪兰芝胡思乱想之际,南荼已经拿出事先腌制好的鸡腿肉,教几人炸鸡中的注意事项,如何判断油温,初炸和复炸的时间等等,他的咬字很清晰,每一个可能出错的细节都仔细讲解,根本就是毫不藏私的姿态。
洪兰芝忍不住抬眼看向南荼,只觉得她的侧脸在顶灯的映照下显得格外柔和,像白瓷一样发着光。她先一恍惚,又立刻凝神听讲,生怕错过了一个要点。
经过几天的相处,洪兰芝很快融入了南来饭馆的氛围。
辛欢年纪小,脾气也有点急躁,但人很爽快,她是饭馆里的元老,有客人说些洪兰芝听不懂的话,洪兰芝这边打哈哈应付过去,转头问辛欢,辛欢都知无不言,让洪兰芝学到了很多。可以说只要不触及损害南荼利益这个红线,辛欢是相当好相处的。
其实她也只是个半大孩子而已,如果没有打乱所有人生活轨迹的灾难出现,这个年纪的辛欢怕是还在上学。
想起自己的女儿,洪兰芝看向辛欢的眼神也变得柔软起来。
宁钊这个人,洪兰芝还看不出什么来,不过她以为做过佣兵、杀过异兽的人会很凶悍,但宁钊虽然年轻,却让人觉得很是消沉,不知道是不是和他的经历有关。
他话不多,只闷声做事,搬货、处理大块食材等等重活都是他来做,老板先问过他的腿伤要不要紧,得到没事的答案后也就交给他做了,平时切菜配菜宁钊也很利落,看得出南荼对他很满意。
这让洪兰芝有些危机感,她觉得这个饭馆如果一定要裁掉一个人,那只能是自己。
只能更努力的学习,学习和不同客人打交道的方法,学习怎么处理食材,学习摆摊卖小吃,让自己更加不可替代才行。
饭馆里很忙,尤其是中午和晚上的饭点,但过去的几年里各种脏活累活都干过,这会儿的忙碌在洪兰芝看来完全不算什么。虽然有不少挑战,但这份工作真的让洪兰芝好像又焕发了活力。
教过几人以后,确认他们已经记住了要点,南荼让三个员工各自炸一份炸鸡,等炸好以后每个人都挨个尝尝,指出谁做的最好。
“我们也要吃?”洪兰芝看着摆在面前的三份金灿灿的炸鸡犹豫,虽说炸的时候闻到香味就馋的不行,但是这炸鸡应该也不便宜吧,就这么让他们试吃,一吃还是三份。
“不吃怎么知道自己哪里做的好,哪里做的不好,以后在我们饭馆里,这种试吃的事还多着呢,我还怕你们吃腻了。”想起当年被学做炸鸡的自己生生喂胖的几个玩伴,南荼唇边露出笑意。
三个员工这才听话拿了炸鸡吃。说实话,调味和面糊都是南荼的配方,感觉炸制的手法对炸鸡的影响不大,洪兰芝挨个吃了一遍,总觉得每一个都很好吃。酥脆喷香,肉还很嫩,油脂的香味那么迷人,在天陵城时哪吃过这种好东西?
见他们说不出缺点,也选不出来谁做的那份最好,南荼拿起炸鸡挨个尝了一遍,吃完后并未发表什么评价,而是让他们再挨个吃一遍。
一遍、又一遍。
熟悉了炸鸡的风味,太久没被惊艳过的味蕾习惯后,渐渐也能吃出不同来了。比如辛欢觉得自己刚刚吃过的这一块,边缘有点焦味,应该是南荼说的油温太高的缘故。再说这一块,又没有那么多汁了,可能是复炸的时间太久了,让鸡块里的汁水都蒸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