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酒趁年华 作者:我想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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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天子何干?又与天子母何干?”
水太后惊呆了,三观都被震荡碎了有木有?!“怎么贵为天子,连些许小事也管不了?!成个亲,多大的事?赐婚不是体面么?!”
虞喆头疼地道:“婚姻是结两姓之好!怎么可以生拉硬拽?!奴婢犹畜产,拉来对配对之前也要问一声呢!何况是士大夫?!二者天渊之别!阿娘视士大夫如奴婢,要儿如何面对天下?!士人大夫,如何肯服?”【1】
水太后头很晕,抖着声音道:“真有这么严重么?”
虞喆道:“阿舅家能活几个,就看他们的怒气有多么重了。嘿嘿,阿娘贵为太后,便是有错,也不好深究。水家不问因由,径往育圣宫里来,是目中无人,是将士大夫视作儿戏!这仇结得大了去了!”
水太后尖声道:“大郎,那可是你舅家呀!”
虞喆认真地道:“因阿娘说着,我对他们自是不同,岂料惯坏了他们,惹下这等祸事来!要我保他们?我且自顾不暇,又有谁人来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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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喆猜得也对也不对,现在京城里没人想对付他,倒是有一群变态,想要搞死水货。
颜肃之还想瞒着闺女,不让她烦心,姜戎却是旁观者清,对他道:“还是说罢,不然日后让她知道了,不定生出什么事来。再者,是有些人需要得点教训了,叫丫头出了这口气罢。你们府上本家那里,也说一声才好。”
颜肃之回家便将此事说了,自己一脸的冷怒,熟悉的人都知道,中二憋着火了。他对虞喆的忠心,本就不是那么纯粹,也是看先帝面子,也是因为……五王都已经得罪了。现在一权衡,虞喆有这么个亲妈,还不如五王那里呢!天下无事便罢,一旦有事,指望他保驾勤王,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颜神佑却是明摆表示她愤怒了:卧槽!为什么最近总遇到经典天雷梗?!挡箭牌梗玩完了,又开始玩赐婚梗了啊?!你tm当大臣是猪狗还是牛马?随便就被你拿去配对玩儿了?!脖子上顶还是人脑袋么?油泼猴脑了吧?
楚氏的脸已经沉得不像话了!当年她因高祖做媒,阴差阳错跟颜启过了几十年的恶心日子。现在水太后比高祖还狠,直接想“赐婚”?玩儿你的蛋去吧!
楚氏问颜神佑:“你想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我可以解释的,抱头。这个事件真的很严重,重点反而不在小变态有多变态,水货有多配不上她身上。而在于“太后赐婚”这件事本身,就是很严肃的政治态度问题。即,皇室是怎么看待大臣的。大臣的应对也必须明确,即,自己的定位问题,还要不要脸的问题。
所以,想看小变态的反应之前,必须等小皇帝表完态,小皇帝只要智商正常,都不带答应他娘胡来的。
【1】“赐婚”这两个字,翻遍二十五史(廿四史+《清史稿》)一共只出现过五次,惊讶不?
——两处《旧唐书》,三处《清史稿》,其中三处是与公主有关,赐婚驸马的(……),一处未明是否为公主,一处是《清史稿》里关于王公贝勒婚礼的。
由此看出,赐婚用得既少,且皇室只能赐他们自己家的婚,是管不到外臣的。“赐”字,是上对下之施舍之意,说白了,就是我家地位高,我给你这个荣誉跟我家结亲。或者,你小子长大了,该结婚了,家长(皇帝)给你发结婚证了。
插播一句,有明代为藩王女“赐婚”的文物。在这里,皇帝不是她爹,却是她的大家长。最重要的是,宗室女的丈夫,有个官方称呼叫“仪宾”,结婚就算是加入公务员行列了,这不是什么单纯赐婚,还是给女婿发公务员上岗证。
一处未明对象的:《清史稿?冯铨传》“况叨承宠命,赐婚满洲”。
冯铨这货是明末清初的人,典型的“贰臣”并且在乙编——对明不忠、对清无用。在明跪舔魏忠贤,在清巴巴想入旗。跪舔强权的人,已经没有人类的三观了,他哪怕做狗都不让人意外。
除此之外,再没有“赐婚”出现了。
在株连的条件下,两家结亲就代表着一家谋反另一家跟着遭殃,哪能让你捆绑销售了呀?抗旨肯定不会被诛九族的,但是如果亲戚犯了大案比如谋反,才要跟着死好多人。
智商大于六十的,都会选择抗旨。——史上抗旨的人多了,死的真没多少,别害怕。哪怕诛十族的方孝孺,他堂兄弟的子孙还在呢,诛九族不杀未成年人和女人以及到达一定年龄的老人。方也不是因为拒婚被杀的呀!
有强迫成婚的例子吗?《红楼梦》里,第七十二回,王熙凤的心腹旺儿家,想娶彩霞,彩霞家不答应,旺家老婆求王熙凤帮忙。
王熙凤跟旺儿家、彩霞家是什么关系?主仆。
皇帝与朝臣是什么关系?君臣。
这是本质的区别,大臣在皇帝那里,算人,奴婢在主人那里,等畜产——还记得良贱不婚吗?就是说这两类人身份地位是不一样的。皇帝可以昏庸,但是,君臣之间的底线不可以跨过去。跨过去的,嗯,好些个皇帝就是这么死的。刘宋后废帝刘昱,很不尊重大臣,拿大将萧道成当靶子练射箭(这是真事儿),然后就被萧道成篡位了。
拉俩大臣叫人家配种,这种对牲畜的做法,是对士大夫莫大的侮辱。是宁死不屈的事儿。
他要是屈从了,就是拿自己当牲口了。自己不拿自己当人,就别怪别人把他当狗了。
抗旨的后果没那么严重,很多时候就是单纯把皇帝的脸打肿了而已,大臣连手疼的代价都不需要付。
光武帝为他姐姐湖阳公主问宋弘,你发达了,想不想换老婆?这是让他离婚娶公主。宋弘回了一句“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刘秀脸都被扇肿了!
所以说王献之挺贱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是缔结婚姻的必要条件。父母之命,其实说的是“父”命,母是依附于父的,有爹在,妈没有决定权,只能跟爹提建议。
《尔雅》里,婚是妇之父,姻是婿之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婚姻不是小夫妻二人的,而是两人父亲的。
除非爹死,由其他人代行父权。注意,是代行,权力人还是父亲。代行的条件是爹不在了,死了,或者傻了。否则,不经父亲同意,这婚事不作数的。
《孟子》里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无后的意思不是没有后代,而是不经过父亲的婚姻。是不孝的。
对于封建时代的女子,要说到“皇权”、“父权”、“夫权”三个概念了,她们一辈子就是被这三个管着的,至于“族权”,是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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