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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愚蠢的作者居然穿书了 作者:酒红色麋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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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很能干,和我姐认识,经常照顾我也经常劝我换工作……我看得出她一直在忍耐我,我不是怪她,我知道我自己不够好,做事都不行……没什么特殊技能,情商也不高。

    但我没办法。

    为了不让父母失望,我每天待在公司里,努力把工作做完,笨拙地说服客人,然后拿不到单子。

    回到家父母问起,他们觉得失望至极,我就开始觉得十分抑郁。

    能怎么办呢?我也没办法,我知道自己能力有限,但真的没办法。有些事情,你知道吗?我就是不行。

    做不到口若悬河地和人讨价还价,也做不到精明的一眼看穿别人的喜怒哀乐并做出相应的反应。

    我努力了,但努力真的不一定有效果的。

    然后我放弃了。

    没用而又懦弱地放弃了,像曾经的千百次一样。

    我那样恨我自己,厌恶我自己却不想改变。

    因为我知道,一旦改变我会陷入另一种痛苦的循环。

    佩索阿曾说,奴役是生活的唯一法律。不会有其他的法律,因为这条法律必须被人们遵从,没有造反或另求庇护的可能。

    生活是那样的令人窒息。

    从那以后,我就自暴自弃地在家里写文。

    我文笔不好,写的情节也不讨人喜欢。没什么人看,但我就一直写啊写。

    我爸妈和哥哥姐姐都来问我,你写了有什么意义?有什么作用?它能赚钱还是能让你出名?

    什么都没有。

    没有人喜欢我的文章,我写不了好文章我知道的。

    这只是我无用人生中又一样快乐又无用的事情罢了。但我是那样喜欢写作,每天绞尽脑汁写出一章又一章的故事让我那样欢欣雀跃。

    哪怕每天打开网页都没有人留言,像是在玩一场无趣的单机游戏,这也令我如此开心。”

    蠢作者抬头,他的嘴巴抿成一条线,“我真的是一个很烂很烂的人……可我是真心喜欢我的故事,以及那里面的每一个人,真心实意的,毫无价值以及用处的真心实意……

    我没想到,我有一天能够看到他们。”

    我本来想装傻,说句什么,但我没说,我只是安静地听蠢作者说着。

    “你知道吗?人的感情是很复杂的东西,所以才有爱之深责之切。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恋人与恋人之间都是,没有什么纯粹的东西。

    你越是爱一个人,你对一个人的要求也越多,你对一个人的感情也越难纯粹。

    我的父母就是如此。

    他们爱我,但他们也恨我。

    他们对我投注期望与心血,而我打破了他们的期望浪费了他们的心血。

    他们很爱我,但这不能说明他们不恨我。

    他们很恨我,但这不能说明他们不爱我。

    这不是他们的错,从来都是我的错。

    无能懦弱,一无是处。

    我活成了他们最不想看到的样子。

    从物竞天择的角度来讲,要不是我家庭恰巧不错,早该成为他人的果腹之物了。

    这个世界是复杂而残酷的,连同爱也是一样。

    所以我从未想过这样一无所长的自己会被除了亲人以外的什么人爱着,爱意无谓又无私……”

    蠢作者似乎快要说不下去了,但他还是说下去了,

    “k,我不回去了,我不想回去了。”

    蠢作者看着我,我看着蠢作者。

    他说的那样艰难,双眼含泪。

    我一眼看出我的造物主在说谎。

    啊,他在那个适者生存的法则下面确实很难生存,那么大个人了,连说谎都说不好。

    明明那么难过,明明那么想回去。

    “你会回去的,我答应过你的,你有一个骑士的诺言。”

    “不。”

    蠢作者哭了起来,我给他擦眼泪,又把小鱼干递给他哄他说,“好啦好啦不哭啦。”

    我顿了顿,觉得很艰难,张了口又发现,很多事情没我们想象的那么难,“回家看父母不是很方便的事嘛。等我们冒完险,我就买几匹马,带着你快马加鞭的回去。

    父母责备是难免的嘛,生活有困难才是正常的。

    还有别想爱不爱的,你这么可,啊不,幽默的人肯定会有很多人喜欢的。到时候交一个女朋友山盟海誓,相许一生。”

    我忍不住抱住蠢作者,他来的时候虽然不胖,但是身上还是硬邦邦的,肌肉外裹了一层薄薄的肥肉,现在已经摸得到肋骨了,“你的妻子未必会很漂亮,但她人很好,你们会生很多很多的孩子……”

    我闭上眼,海风卷着沙粒带着粗糙咸腥的味道混着阳光的温暖包裹着我。

    这是蠢作者创造的世界。

    我生存着的,虚构的世界。

    这个人,他给予了我一切。

    你会回去,你会忘了我,你会儿孙满堂,你会幸福美满。

    “即便是你会死亡?”

    “即便是我会死亡。”

    “可我要你活着。”蠢作者抱着我哭了出来,他终于忍不住哭了。

    我擦着他的眼泪却无能为力止住他的伤心。

    我想起了那天我被剧情大神困在一角,我听到剧情大神化成系统引诱他。

    “只要你走了这段剧情,集齐神格,等到男主杀了反派以后再杀了他,你就可以回去。”

    “可,可我不想杀人。”

    “你必须去做,这不过是本虚构的书。书里的人都没有自我意识,你不需要有什么负担。

    你杀了他,离开这里,他不会死。只不过世界的一切都会重来罢了。”

    撒谎……被作者杀死了的我,再也没有可能重来一次。

    我也不是没有意识……即便我是虚假的,我也是那样真实地活着。

    我捏碎了贝拉的珍珠,想告诉她剧情大神有点怪。

    然而我还没说什么就听到蠢作者说,

    “所以……我只要集齐神格,在他杀了反派以后拿着那个宝剑杀了他就可以回家。”

    破碎的珍珠在我手里掉落,一切好像都静止了,风穿过树林,树影摇动。

    这是创世神说的话,就此成了这个世界的法则。

    他只要杀了我,就可以回去,而我当然要送他回去。

    贝拉问我,值得吗?

    值得吗?

    我常常动摇,常常犹豫,常常想强取豪夺把他就这样留在身边。

    但他说出不字的这一刻我知道我一定要把他送回去。

    我确信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人们会在风雨里建起盔甲,包裹在自己最重要最柔软的心外面。而我的蠢作者却蠢到抱着满腔纯善把这柔软的跳动的炽热的心暴露在空气中。

    他明明可以回去,他明明可以丝毫不顾这虚假世界里的虚假的我,他却哭着对我撒谎。

    真蠢啊,真蠢。

    但他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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