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道修士在现代 作者:年华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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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火入魔了?”
修士们都有走火入魔的可能,其中以魔修走火入魔的几率最高。修炼的法子进境快但伤天合,天道自会记下一笔,留待来日。
封仪望着天上的星子道:“谁知道呢,我与他并不相识,他初来乍到却要屠戮我的信徒,只有打了。”
这场斗法势均力敌。
在信徒们的愿力加成中,封仪最终胜利了,惨胜,险些消散,被迫闭关。封仪突然想起了什么:“唔,他是元婴期,长得和今天那个魔修有点相似。莫非那个红眼睛的魔修是故意来提醒我们的?”
一切都只是猜测。
两人渐渐靠在一起,云容夜晚被噩梦惊醒的时候,发现他们正凝视着彼此,目光中含着深深的情意。
是不是太亲密了些?也许男人的友谊就是这样的吧。
妹子翻了个身,继续睡了。
一晚过去,辰絮提出了个很有建设性的意见:“这儿又不止东渡一个城!先去别的城市转转打听一下消息吧!”
最近的城市叫西贺。在地图上划出条弯弯曲曲的路线,开荒小队出发了。
行至半途,八人诡异地遇见一座地图上没有的火山,然后……它怒刷存在感,爆发了==
开荒小队及时飞了起来,布下结界缓和高温和尘埃,云容抬袖掩住面容,往下望去,陡然惊叫起来:“下面有人!”
红衣人站在流淌的岩浆中,和她四目相对。
这却不是枫树林里见到的那一个了,待他飞近,封仪和宋时都认出这人曾经去过风扬动漫社,和一只鸽子妖一起参加人间界常驻考核,因为爆了体温计被刷。
本体是岩浆,没学会伪装爆了体温计太正常了。
封仪确定了一些事情,笑着打招呼:“又见面了。这座火山是你引着爆发的?”
对方答道:“这一招叫华丽变身麻辣鸡丝大地超爆发。”
惊呆的小伙伴:“……”
封仪:“……”早该想到的,一只会嘤嘤嘤被小黑喵追的鸽子,他的同伴怎么可能正常,摔!
第60章 毕方vs剑修
红衣人一副完全没有发现哪里不对的样子,继续道:“我叫流火。”
流动的火焰?封仪其实很不明白某些妖修是怎么想的。万物相生相克,许多动物植物都有天敌,成妖成精以后,依然会对其存有或多或少的异样情感,即使并不害怕,也往往会影响到心态。
因此,不让旁人知道自己的原形,是一种很好的保护色。
贺南贺北这两个名字略明显,穆桐也不行,在被敌人知晓是妖精的前提下容易联想到树精,罗丹可以点赞,由丹联想到丹顶鹤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胡真真一家子都不知道怎么想的,一定要姓胡吗?
封仪为这些暴露原形的名字醉了。
宋时问:“那只鸽子呢?”
流火道:“他不在这里。”
清远戒备地踏前一步:“阁下来此,意欲为何?”
流火无视他,伸长脖子往后去瞧被众人挡在身后的小孔雀,兴致勃勃:“你变个原形,我就当做没见过你们,怎么样?”
孔翎黑了脸:“不怎么样。”小孔雀很想冲上去把这个拦路的胖揍一顿,却也知道不是这人的对手,只得按下这个念头。
小孔雀已经有很久没变作原形了。他嫌弃自己现在的绒毛不威风不霸气,想要成年了能开屏了再帅大家一脸。
——飞禽之首在毛没长全的时候,瞧上去也就是只光屁股的小鸡仔罢了。
和流火说了几句话后,封仪便怔住了,直到此时方才回过神来,长长叹了口气,胸有成竹道:“如果我没猜错,你就是城主的二弟吧?”
众人戒备。
封仪继续放雷:“你看上去并不是来捉孔翎的,拦住我们,是因为前面没有路了吧?”
众人莫名。
白衣的修士眯起了眼睛,仔细观察着流火的神色:“这个幻境,只构建了东渡一个城市,对吗?”
众人:“!!!”
流火面色微变:“你果然和他说的一样聪明。”
确认了猜测,封仪又恢复了悠闲的神情,摊手无辜道:“太明显了。”
到底哪里明显啊!小伙伴们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鄙视。
穷奇的缩小版、小白猫从流火胸前宽大的衣襟中探出脑袋,四处张望着道:“你们一定要飞着说话吗?”
这是流火占据的山洞。
和穷奇一样,虽然他是东渡城主的义兄弟,洞府却在城外。不一样的是,流火的洞府里摆满了东西,几个展示柜里是各种手办娃娃粘土工艺珍藏版限量版cd和漫画,走进去的一瞬间简直就像是穿越了。
这山洞之中除了这些,还有屏风、八仙桌、酒樽等等充满了古风的物品,和二次元周边产品一起组成了足以叫人昏眩的混搭风,看流火的神色,好像还以之为荣,这审美观也是十分难得。
流火坐着,穷奇也坐着,看起来一个是人,一个却是宠物。不会化形的妖修……真是一把辛酸泪。
说起来这儿虽然有许多破绽,但都是有办法圆回来的,毕竟修真界本就超脱于常人,各色术法也是层出不穷,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全知全能,春天和秋天同时出现之类的,也不算太出格。
真正让封仪确定这里是个幻境的关键,在于流火的出现。
穷奇和流火,都是曾经在人间界见过的,真实的存在。
若是他们最开始出现的码头如同小个子凡人所说通往三千世界,穷奇和流火又如何能准确定位,去到地球?
这样的概率未免太渺茫,尤其是穷奇,还去了不止一次。
封仪说出自己的推断,流火沉默了很久,道:“我们的主人,是琅嬛真人。”
修士们正襟危坐,洗耳恭听。
千年前,地球上的灵气还很浓郁,星球传送阵虽不常见,但也不算太稀有,琅嬛是从其他星球过来游历的,他在这儿爱上了一个叫采禾的小姑娘,便假作凡人去和她相识相爱。那个镇子的氛围是重男轻女,采禾的父母一心把她嫁去家境殷实的男人家里作妾,只为对方给的彩礼丰厚,可以攒下来给他们的儿子娶媳妇。
作为一穷二白、只是长得好会作诗会吹埙的琅嬛,自然被各种嫌弃,采禾在父母房前跪了一宿,没能打动他们,这姑娘也是胆大,收拾了行李抹了眼泪出来找情郎私奔,却遇见了匪徒,为了不被玷污而自尽。
那时候琅嬛的修为并不高,也不擅长卜算之术,等他赶到,一切已成定局。
即使杀光了匪徒,又有何益?
那之后,琅嬛在地球待了很久,修为上涨到化神后期,收了一只毕方做灵宠,临走的时候,还收了一只穷奇。
是的,临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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