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饭吃的是熊肉,肉质偏老,味道并不算好。导猎难掩兴奋,道:“你们真的运气很好,第二天就看到熊,而且杜小姐又是一击毙命,非常精彩。她真的是很好的猎手。第一次见她,我就有这种感觉。耐心冷静,不情绪化,这是很难得。国内的客人我也接待过许多。她算是最出色的。”
“不知道为什么,打猎让我觉得很平静,比任何时候都平静。”杜秋倒依旧神色平淡,像是已经习以为常。但叶春彦看出她胃口好了不少,津津有味吃了一条鱼。
想来是熟悉了些,导猎的话也多了起来,兴致勃勃道:“其实在野外遇到熊,倒不一定要害怕。因为肉食动物一般只攻击猎物,遇到没见过的人,会先观察或者跑。不是特别饥饿的时候,它们没必要和你拼命。倒是遇到鹿,会很危险,食草动物是把所有东西都当作敌人,一旦受惊,就会主动攻击。”他笑了一下道:“这可能就是不要欺负老实人的道理,老实人是真的会拼命的。”。
他们在导猎家里过夜,洗了澡,睡在同一间卧室。房子本就空旷,杜秋还掩上门道:“你今天都没怎么说话,不喜欢我打猎吗?”
叶春彦道:“说不上,只是突然发现我没有那么了解你。原本以为你很忧郁敏感,看来不止如此,只是平时压抑得太过。她还是有很多像你父亲的地方,只是他没发现,你不承认。”
“那你喜不喜欢我这样?”
“谈不上喜不喜欢我,我永远是和完整的人相处,不可能把你割裂开。我只是,我只是要说些傻话了。”
他自嘲一笑,道:“很多人尤其是男人,觉得爱是一件很傻的事。要征服,要掠夺,要把拳头砸到每个地方。这个时代很奇怪,很多人是靠恨,靠愤怒生活的。去憎恨谁,去毁灭谁,不把别人当人,也不把自己当人,就这么斗志昂扬地活下去。这样不值得。我希望你能靠爱获得真正的平静。”
杜秋动了动嘴唇,却说不出话来,生怕打扰了这一刻。从没有人真心和她说过这样的话,她想要道谢,又唯恐生疏,只生出忠贞不渝的决心来。
他笑着继续道:“我今天看到哀鸽了。这种鸟虽然叫声很凄惨,但总是雌雄一起筑巢的,诗歌里经常用它来指代爱情。蜜月时候看到,我想是个好兆头。”
她终于接上了话,含笑道:“那确实很好。春彦,要不我们多留一天,我明天帮你把这只鸟打下来,做成标本,你带回国去。”
“为什么要打下来呢?让它自由自在地飞,不好吗?”
“自由自在地飞,那就是属于外面。只是捏在手里才是自己的。哪有什么真正的自由,对鸟来说,天空也是个更大的笼子。你要是喜欢这种小东西,回国以后我送你一个好看点的笼子。”
叶春彦略有些愕然,淡淡道:“不用了,我不喜欢,我们早点休息吧。”
他们第二天就坐飞机回去,杜秋确实是个很好的猎人,并没有丝毫兴趣带些战利品回去炫耀。叶春彦猜家里的几个人也不知道她会打猎。于是,这就成了他们间的秘密了。回了农庄,她坚持要教他骑马。
骑马确实不难,耗了一下午,他从学着带上水勒开始,到日头西斜时,已经能直接从平地上马,控马绕圈小跑了。晚餐他们依旧在床上吃,又洗了一次澡。房间里的各式家具都是按她的喜好布置的,细脚伶仃的台灯,大花样的对花窗帘,黑漆木饰的小案台,抽屉上绘着花鸟。他们喝了点酒,似醉非醉,说着一些傻气的笑话。
一直到九点,网络电话打过来,他们才如梦初醒。
杜守拙道:“那个小孩子生病了,总是说着要见她爸爸。你们回来吧。我们好好谈谈。”他的语气依旧硬邦邦的,但也算是让步。
叶春彦坐在床边,笑意黯淡,道:“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在这里如此幸福了。因为我们放弃了所有责任。”
杜秋轻轻靠在他肩头,道:“以后不管什么样的责任,我们都是一起承担了。”
他依旧没展露丝毫笑意,“你知道服从性测试吗?想让你吃一点苦,看你的反应,如果你接受,然后就再来一次,看你的底线。如果你一直忍下去,就会没有反抗的力气。你爸想当家里的权威,他想让你怕他,其实他怕你。”
“倒也不用这么说。”
“你回去后带他去医院吧,前列腺炎再拖下去是要穿尿布的。不是恶意诅咒他,我以前在养老院打过工,很不错的地方,是退休干部也要凭关系进去的。医疗条件再好,人老了都一样,越是想要证明自己,越是没办法放过周围人,像是回光返照一样,会有一种克制不住的激情,精力充沛好像什么事都要干涉一遍,弄的子女苦不堪言,他倒是满意了,觉得他们到到底离不开他。”
“我只担心你一件事,你为了对抗你父亲,会越来越像他。那么到最后还是他的胜利。”
“那你就更应该一直陪着我。”
这一番角力,终究是杜秋占了上风。她拉着行李走出机场时,正是深夜,夜风柔而清爽,她浸润其中也不由得暗自得意。自从大学毕业回国后,这还是她第一次违背了父亲的心意,又大获全胜了。
生活的趣味便在于此。她自觉忙着帮人解决问题,并没有人记挂她的好。等她成了个问题,一切倒都迎刃而解了。
但这胜利落在叶春彦头上却没有多少。他原本就记挂着女儿,一回家看到她伤风感冒,咳得脸都红了,更是愧疚。
这几天倒是夏文卿帮忙照看她,乐趣和牺牲都不小,小女孩玩过家家他都陪着,翘着兰花指拎模型茶杯。他很快掌握了给芭比娃娃穿衣服的手艺,甚至有了个专属玩偶。一只小恐龙的眼睛下面也有一点,似乎就该给他。
汤君建议他抱着小恐龙睡觉,铺床的时候特意放着他枕头边上。盛情难却,他已经与它同床共枕三天了。
夏文卿讥嘲道:“叶先生气色真好,也是,出去玩不带小孩子,到底是轻松许多的。”
骂得正中靶心,他也就抿了抿嘴,不声响,只是帮汤君把毯子角拉平。
杜秋和杜守拙在书房里密谈,结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他既然拿汤君当借口让她回来,便是对着孩子有几分好感。要谈的终究还是钱的事,婚前协议已经让律师去拟定了,公司股权和房子自然没有他的份,钱的话可以离婚时再议。虽然还没结婚,但他们对离婚官司已经是胜券在握了。唯一待商榷的只有汤君。
杜守拙道:“既然以后她是你的女儿,我们也是花钱花精力栽培她,那以后离婚了,小孩就不能让他带走。我问过律师了,孩子十岁以后就是她自己的意愿为主,不过协议里也要先写清楚。”
杜秋道:“他不会看协议的,什么都会签的。不过也别写太过分,也伤感情。”
“我还在想一件事,是不是要给她改个姓?我的孙女,不姓杜,姓汤,说出去都好笑。”
这点杜秋咬死不放,知道叶春彦必然不肯让步,也不方直接拒绝,就道:“再缓缓吧,现在这孩子也不是跟他姓,毕竟她生母过世了。一结婚,我们就记着让她改姓,也会被人说三道四,觉得我这继母当的太霸道。”
杜守拙冷哼一声,道:“你自己上赶着给人当后妈,又不是我让你去的。”杜秋笑笑,等着他神色缓和些,继续道:“这件事既然由着你的意思来,那你到底准备什么时候要孩子?”
“会有孩子的。等一结婚就准备起来。”她微微一笑,道:“你看,我都戒烟了,这次是认真要认真过日子的。”
“唉,是这样最好了。”杜守拙叹了口气,摇摇头,因彻底进入了父亲这个角色,而显出诸多疲态来,“既然事情已经这样了,我再劝你不要和他结婚也没什么用。 你到底看上他什么了?”
“他人好。”
“要是一个人一事无成,窝窝囊囊,胖的跟头猪一样。人再好也没用。我还没有老眼昏花。叶春彦是个很出挑的人,聪明又不卖弄,文雅又不装腔,出事能担着,又没什么野心,还养了个好女儿。你嘛,女孩子家家的,也是看他长得好。
“你明明挺欣赏他的。”
“他是不错,但不适合你。他非常难驯服。现在你觉得他脾气好,只是因为你们没碰到各自的底线。真要被你碰到了,他是一点也不会对你低头的。”
杜秋点头,道:“我们不会闹到这地步的。”
“你有自己的想法,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你最好别把事情看得太简单。我是真的弄不懂,我已经给你选了一条最好的路,我们这样的人家,又没权,又没人,好不容易赚了点小钱,也要精打细算着用。找个家里相当点的,出了事也有个帮手。林怀孝到底有什么不好的?”
“我不喜欢他的名字。”
“你这就是气话了。我是认真在问你的。”
“我认真回答,您未必喜欢。结婚也好,和谁结婚也好,都是可以商量的事。但我不喜欢您什么都不说,直接帮我定下。我不反对的事,未必是同意。我真和林怀孝结婚,那他死了以后,我算谁家的人,分谁家的钱?其实您要是更喜欢文卿,也没什么,把他叫回来,公平竞争就好了。可这么不商量就办事,我是忍不住会多想的。您觉得我敏感也好。既然这样,我也只能什么都不商量,就先走了。”
说到这里,她的眼里也有泪光闪动,“我和春彦以后再怎么样,也是我自己选的。我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