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金屋可藏娇 作者:那那
第十七章 忽见乡书传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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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诸继的带领下,陈娇穿过重重回廊到达了一间红木门的房间里面。房内光线比较黯淡,配上炉子里放出的熏香气味,让这个地方显得十分诡异。
“谁啊?”一个苍老的声音问道。
“爹,是我,诸继。”诸继说道,他一路走到里面,陈娇只听到一阵细细碎碎的说话声之后,一位老人被诸继扶了出来,那人显然已经年过古稀,他眯着眼看了陈娇一会儿,然后说道:“你是从哪里来的?”
“小女子来自辽东城!”陈娇也谨慎地审视着他,答道。
“辽东城?”诸行转头望向诸行,诸行在他耳边附耳低声说了几句,他缓慢地点了点头,说道,“原来如此。仅仅用了一年时间,就建设出这样一座城市,陈姑娘不简单啊。”
“哪里,老人家缪赞了。”陈娇不动声色地回应道。
诸行盯着陈娇看了一会儿,忽然大笑了起来,沙哑的笑声在房间里面响起,过了好半晌,才渐渐停歇下来,安静的空气中只残留着他费力的喘气声,他说道,“阿继,你去我的床底下,把那个箱子拿来。”
“是。”诸继小心翼翼扶着老人坐下,独自到里间去搬出一个灰色的箱子,轻手轻脚地放到地上。
“打开它!”
在老人的指示下,诸先生打开了上面的锁,盖子一开就可以看到里面摆放着几样物品,而其中让陈娇一眼看出的就是放在最上面的那个黑色的笔记本电脑。几乎是颤抖着,陈娇蹲下身子去抚mo着那熟悉的金属质感。
“这是怎么回事?你……”陈娇转头问那位老人。老人只是扯开他满是皱纹的脸笑了笑,说道:“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看,当然不是看电脑,而是电脑的边上同样生灰的记事本。打开记事本的时候,已经处于完全震惊的状态,眼睛和脑子机械地接收着上面传来的讯息。
“2020年9月12日,今天我准备好了一切,终于要进入时空之流中了。随意进入时光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这个世界。一只在太平洋上的蝴蝶能够引起一场风暴,如果将一个大活人送入过去的时空中,那么即使他什么也不做,仅仅是呼吸那个世界的氧气就可以改变整个世界的历史吧。所以,我们的研究所对于时光机的研究一直处于理论讨论的范畴,因为没有人承受得起历史改变的后果。经过多年的研究,我终于可以确定,只要到达古代世界后,将时空信发器关闭就可以在时空支流产生后,阻断时空支流和主时空的联系,在不影响主时空的前提下,产生一个平行时空。换句话说,即使有人乘坐时光机到达了古代世界,那么为了未来世界的人不受影响就必须立刻关闭时空信发器,切断与未来的一切联系,如此则我们的实验到底是否成功将永远无法得到验证。但是,我已经为此付出了二十年的青春了,如果在有生之年不能证实这台时光机的用处,我将死不瞑目。所以,我私下准备了很久,我决定自己作为那个实验者前往古代的时空,即使永远不能回来,但是只要证明我的心血没有白费我就心满意足了。时间坐标设置在公元627年,唐朝贞观年间,既然永远不能回到未来的世界,我自然要去一个和平年代渡过余生。我通过在部队的老同学,弄到了一把防身用的手枪及两百发子弹,让我到了那个世界可以有办法保护我自己,可惜因为国家对于枪支管理很严,所以我只能带上这点子弹,事实上我觉得这在古代世界也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没有人知道我会在那边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当然,最重要的就是我现在在用的这个手提电脑,里面有着比唐代高上千年的许多科技,从后世手工业的一些发明到工业革命之后的各种发明。想来其中随便一种就可以让我在那个世界衣食无忧了吧。如果领导们发现我的这次私自行动,大约会大发雷霆吧。不过幸好我是个孤儿又早早地献身科学,没有任何的家室拖累,这次的行动想来不会连累到他人。电源按钮在十四分钟前已经被按下,现在屏幕显示还有最后六十秒的倒计时,希望这篇不会是我这次时空之旅的最后一篇日志。余磊。
“我到达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但是因为准备了野外帐篷和食物,所以生存大约是没有问题。这个世界应该是春天,因为没有遇到人所以我不能确定现在的年代和地点,但是从天空的蔚蓝和水质的纯净来看,这应该是没有被污染过的古代世界。今日天色已经晚了,所以我必须在此地过完到达古代后的第一个夜晚。
“第二日,有路过的牧人带我回家。从他的打扮上看应该是我们古代边界的游牧民族。我开动时光机的地方是在西北内陆的研究所,所以有游牧民族我并不奇怪。但是,从我所搜集的唐代西北古游牧民族的资料里,我没能看到这位牧人所穿的那种衣饰,心中很奇怪。我把我的食物分给了收留我的老牧人,他很是喜欢的样子。这位老人只有一个孙儿,他们祖孙在整个部落中不太有地位,进村子的时候,看到那个孩子被一群孩子围着欺负,老人很费力才将其他孩子赶走,救下自己的孙儿。我曾经在书上看过,古代游牧民族里失去劳动力的老人的生活似乎不好,老牧人的遭遇证实了这一点。因为语言还不太通,所以我和他无法好好地交流,但是可以看出他对我的善意。我想我必须快点学会这里的语言,这样我才能在这个世界生存。我手脚比划着向老牧人要了一个大木箱子,将我的一切东西都放了进去,将它们藏好,这是我在这个世界立足的资本。我只留了手枪和十二发子弹防身,因为部落里有几个似乎对我这个奇怪的外族人不大友善的年轻人。”
陈娇开始飞快地浏览后面的内容,从那些长长的日记中抓出这个箱子原主人的生活痕迹。
“因为随身带着的食物总会吃完,所以我也跟着部落里的青壮年人出去打猎。虽然不会射弓箭,但是做了几个巧妙的小陷阱还是抓到了些猎物。今天还在野外发现了些良种,带回来种在老牧人的帐篷边上,因为他住的地方很偏,所以不担心会烦到部落里的其他人。老牧人的孙儿诸行也很喜欢,他说这样他们便可以种这个,以后再也不会被部落里面的人当成是没用的人了。
“虽然拥有太阳能充电器的我并不担心电脑会没电,不过考虑到电脑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过于先进,我还是把电脑稳妥地收藏了起来。偶尔需要时,从里面摘抄一些东西便是。
“奇怪地发现这里的人不用马镫。但是唐代应该已经发明了马镫的。不过,考虑到古代游牧民族都有劫掠汉人城镇的习惯,我对此保持了沉默。我不能在这个世界给自己的民族带来伤害。
“今天部落里的一个小伙子抓到了一只很漂亮的白貂,把它送给了这个部落里最漂亮的姑娘,还有人抓到了一只鹿。西北似乎是没有这些东西的,我开始对自己的所在地产生怀疑。也许那个从未经过调试的时光机在传送时候产生了巨大的差异,我现在的所在地不是古代西北。
“终于能够说一些这里的话了,可以和老牧人交流。他似乎把我当作了他死去的儿子来照顾,我今天称呼他为老爹,他很高兴,诸行也是,开始亲热地叫我余叔。
“跟随商队的人去了一趟中原,终于知道原来是因为时光机器所定下的时间坐标偏差了上千年,使得我来到了汉初。虽然对我来说,改变历史并不是一件难事,但是我却无意去做些什么。我已经五十岁了,对争夺天下什么的不感兴趣,也无意让人利用,所以还是回辽河,好好赡养老爹,养育诸行好了。
“我在辽河建了龙门客栈,特意取这个名字,是希望如果真的有所谓的穿越,那个同胞能够马上从中嗅出些什么来。
“在古代世界已经过了二十年了,最近越发地觉得身子不行了,打算把电脑什么的都封存起来,好好地留待后来人。诸行一直对我所携带的那些东西十分好奇,但是,超时代的科技对他来说不见得就是福气,所以这么多年来,我始终小心翼翼地控制着,不曾让他接触到太多的超时代科技。我把箱子转交给他时,只告诉他,这些东西都来自我的故乡,在这个世界可能没有几个人会知道这个。不过如果将来,有一个人能够懂得如何操作这东西,倒可以把这东西送给那人。诸行一直是个听话的孩子,我想,我是不需要担心他会违反我的训示的。余磊。”
看完这一切,陈娇神色复杂地回头看了一眼坐在椅子上面的老人——诸行,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
“姑娘,”诸行说道,“你能看懂上面的文字对吗?六十年来,我一直不是很能明白上面的东西,这些应该是余叔留给他的同乡人的。你是那个人吧?”
“他的确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陈娇有些怅然地说道。
诸行看着陈娇身上散发出的寂寥之感,眼睛不觉有些湿润,这种孤独是他从前经常在余磊身上看到的。六十年了,本以为余叔是汉人,所以他还特地到大汉游历了好几年,可惜却没能学会余叔所用的这种字,也始终没能破解余叔所记载的那些日记。但是眼前这个小女孩却能看懂这些东西,想来是天意啊。
“姑娘,老夫也不问你的出身来历,既然你是余叔的同乡人,那么这个箱子里的东西,就送给你。”诸行开口说道。
陈娇有些惊讶地抬起头,在她眼中,诸行那张皱纹密布的脸顿时变得十分可爱。她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此箱子中一切事物用途的人,当然不会矫情地拒绝诸行的赠送。一把枪!将这么有杀伤力的东西留在别人手中,她还真不放心。她说道:“如此,就多谢诸老先生了。”
“何必言谢呢,能在了却我的一桩心事,也算是余叔在天有灵吧。”诸行说道,仿佛整个人陷入了回忆之中,好一会儿才又说道,“阿继,那个猛火油,你也从仓库里拿一些出来,给辽东城送去。”
诸继脸上有着明显的惊讶,但是至孝的他当然不会反对自己父亲的决定,忙应道:“是,爹。”
陈娇在诸继的带领下,离开内院,看到了在院外忧心不已的李希,一直喜怒不形于色的李希此刻却是满脸的着急。她有些感动地迎了上去,唤了一声,“姐夫,我回来了。”
李希立刻将她上上下下都打量了一番,确定她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之后,才松了一口气,转头看向一旁的诸继。只见诸继笑道:“陈兄,看来我们的交情还可以继续下去。你这妹妹,有大才啊。我爹亲口说了,从今以后,陈姑娘就是我们龙门客栈的贵宾。这可是当年你都没能得到的待遇呢。”
就这样,陈娇莫名其妙地从龙门客栈拿走了这个前人留下的诸多超时空设备回辽东,同时还得到了一个强有力的盟友,感觉就像玩网络游戏时忽然挖到一个宝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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