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瓶风油精太能撩[娱乐圈] 作者:_朗姆可乐
分卷阅读36
某处硬邦邦的地方,让她瞬间羞红了脸。
当然,害羞也挡不住一室春光啊。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金声的便利店独行-------
金声走进便利店,站在柜台旁边的小货架前头开始回忆郑斐笛比划的大小。
热情的店员:帅哥你好,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么?
懵逼的金声:请给我一个袋子。
更热情的店员:好的。
耿直的金声接过来,开始把货架上各种小方盒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往袋子里装。
满意的金声:给。
懵逼的店员:帅哥,五百八。
手快的金声随便拿了几个出去:这些不要。
看到那几个盒子,尴尬的店员:三百整。
心急的金声:谢谢。然后抓着东西就跑。
店员心声:所以是专程来买口香糖的?
☆、第二十六章
发展飞快的除了郑斐笛和金声的感情,似乎还有金声的事业。虽然金声一直很神秘的样子,除了音乐节目之外从不露面,可人气还是蒸蒸日上。
很快到了年末,桦意一年一度的年会召开在即,往年郑斐笛都是早早就进会场,躲过红毯周围的各种人——是的,由于郑爸爸的某些创意,他们公司年会都是要走红毯的。
然而,今年她却不得不盛装出席,顺便牵好她们家风油精。
“真讨厌这么浮夸的事儿。”郑斐笛身穿金声给挑的墨绿色礼服,坐在车里都觉得各种不得劲儿。
金声则穿着郑斐笛喜欢的碎花西装,看样子也不太舒服,“所以说,还是应该推掉。”
“呵呵,能推掉的话我早就推了,不止李奥和max连汪衍都让我必须来。”汪衍是以汪氏代表的身份参加的。
金声无奈:“那就只能忍着咯。”
很快车子就到了目的地。此刻,红毯的两边不仅有各种各样的粉丝在等,甚至还排了两列记者队伍。
郑斐笛挽着金声的胳膊,小声的说:“我都不知道公司的年会还需要记者的。”
“谁让桦意艺人多来着。”金声也早就练就了一边微笑着打招呼一边说别的的技能。
郑金二人步伐飞快,很快就进了门。郑斐笛先回头看了看,现在大家走在看红毯上的各路明星,她立马像解脱了似的,把脚上的裸色高跟鞋踢开,光脚站在地上。
“呼,还是平地舒服。”她也不捡鞋,就让它们默默的在地上哭泣。
还是金声把鞋给她捡了起来,说:“赶紧穿上,地上凉。”
“不要,我要接地气儿!”郑斐笛退后一步。
金声往外看了看,提醒:“马上就有人进来咯,还是你打算今天晚上都光着脚?”
“高跟鞋不舒服,老是拐到脚。”郑斐笛的个子也有170一年到头也不带穿高跟鞋的,更别说细跟儿得了。
金声把郑斐笛的鞋子往旁边一放,竟然开始脱自己的鞋子,“那要不你穿我的,平底儿。”
“你的我可穿不了,大好多呢!”郑斐笛阻止他,然后神神秘秘的说:“我早就准备好了,跟我来!”
说罢,郑斐笛拉着金声的手往大厅旁边走。
然而,金却没跟着。他拉住郑斐笛,把高跟鞋往她怀里一塞,“拿着。”
“嗯?”郑斐笛不知道他想做啥,听话的接过来。
下一秒,郑斐笛就感觉自己腾空了——金声一个打横把郑斐笛抱了起来。
“干嘛啦,有人进来了。”郑斐笛拿着鞋子的两只手自然的还上金声的脖子。
金声一边抱着她走一边说:“你还不是这个目的?”
“嘿嘿。”郑斐笛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然后把脑袋也靠在金声的身上,还不忘指路:“前面右拐第二间。”
这间屋子是以前某个偶像歌手的练习室,现在空闲了下来。郑斐笛昨天就已经给自己准备好了退路。
进门正对的墙角处,放了一个鞋盒儿,正是郑斐笛昨天陪金声来录音的时候放下的。
“你还真是准备充分啊,”金声还保持着抱着郑斐笛的姿势,说,“你先穿着高跟鞋,我给你拿过来那个。”
郑斐笛在金声怀里把高跟鞋套在脚上,被放下的时候还趔趄的一下,看起来还真的是不熟练呢。
“你确定穿这个?”金声把盒子拿过来,打开看了看,说。
郑斐笛点头,自己把里面的平底小白鞋拿出来,说:“对啊,反正长裙子的话最多只能看到个鞋尖而已。”
“所以你才让我挑长裙子?”金声不免在心里给郑斐笛加了一个“老油条”的标签。
郑斐笛打了一下响指,“bingo!”
等郑斐笛和金声两个磨叽完了到地下会场的时候,里面已经站了很多人。
“哇塞哇塞,今年竟然林昊也来了,以前他年末都还在拍戏的!”郑斐笛指的是有“正剧之王”之城的林昊,可以算是演戏天才了!
金声看看他,“哦,他啊。”
“你知道?”
金声点点头,开始报剧名:“《枪王》、《炮王》、《时代王》、《大总统》……”
“得得得,小的不该挑战您的记忆力。”郑斐笛竟然忘记了这瓶风油精的记忆力超群。
金声停下。
“喂,你们俩哪儿腻歪去了,才过来。”汪衍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对金声笑笑算是打招呼。
郑斐笛答:“这不是不习惯上流社会么,当然先酝酿酝酿才敢进来。
“我都无聊死了,还以为娱乐公司的年会能好玩点儿呢。”汪衍抿了一口酒,眼睛看向扎在明星堆里的李时俊。
郑斐笛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李时俊正跟别人聊得欢快。还没等安慰两句,那边max也举着酒杯走了过来。
“我记得你以前最喜欢百利甜的。”他把手中的鸡尾酒递给郑斐笛,然后从旁边waiter的托盘上拿了两杯红酒递给金声一杯。
郑斐笛接过来,“谢谢。”
“上次的合作很愉快,我还没机会跟金声喝一杯呢!”max向金声举举酒杯示意。
郑斐笛可不敢让金声乱往嘴里倒东西,赶紧救驾:“他酒精过敏,我来替他好了。”说罢,手中的鸡尾酒一饮而尽。
“那还真是遗憾了,”李奥也端了酒杯从一众商业人士中间过来,说,“我还想敬我们的新成员一杯呢,看来没机会了。”
郑斐笛又从金声的手里把红酒拿过来,又是一饮而尽。
这种大公司的年会,一向要到深夜或者凌晨的。九点五十几的时候,郑斐笛趁别人不注意把金声拉到角落里,果不其然,那人变回了原型,被郑斐笛放在手包里。
郑斐笛只好以金声有事儿搪塞过来询问的人们。酒过三巡,郑斐笛一个人昏昏沉沉的坐在窗边,眼看就要睡着的时候,一阵薄荷香味袭来
分卷阅读36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