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叶飞云呵斥胖子,姜芷若哈哈大笑起来。
就算她的样子貌似癫狂,一点也不淑女。但是四周人都是呼吸为之一滞!
美啊……从没看到过这么漂亮的美女。
男人是盲目的,一个美女,无论在做什么,都是好看的,哪怕她是在上厕所然后睡觉打呼磨牙也不例外……
对于美女的执着上,男人就是这么任性。
“别吃了,咱们赶紧走吧。”
叶飞云看到四周人围的越来越多,然后四周有人拿出手机拍照的架势,就有点不太爽了,姜芷若笑道。
“好吧。”
姜芷若施施然地跳下了栏杆,挽着叶飞云的手臂离开了这里。
“畜生,好好的一颗大白菜让猪给拱了。”
“泥煤,这个家伙长的简直跟我不是一个级别啊。女神眼瞎了吗?为什么不选择我这样的人?”
逛完了甘泉路,两人来到了市中心的金鹰商场。
这个地方,叶飞云来过。那次,他是带着左小薰来的,在这里还装了一回逼。
姜芷若一旦逛街起来,立刻化身成为最为凶悍的动物,双眼放光。
她在古驰、路易威登、香奈儿、爱马仕、范思哲这些贵到吓死人的店里面流连。只要看到自己喜欢的衣服和包包,就会毫不犹豫地下手,一张卡几乎都要刷到发烫了。
苦逼的叶飞云,成为了一个专门跑腿的角色,手里拎着十个八个袋子。
你让叶飞云绕着淮扬市跑一圈,都不会觉得累。
不过,你要让他逛街,这可就吃不消了。
难怪网上有个图片,女人到店里面都会寻找猎物一样寻找自己喜欢的东西,但是男人进店里面都会寻找哪里有休息的沙发和座椅。
如果这家店的里面没有沙发座椅,那么再牛逼的店面,都会给差评。
“怎么了?感觉到累了吗?”
姜芷若看到他苦逼的样子,忍不住停了下来。
“还好吧,不过我看你买这么多东西,难道日子不过了?”叶飞云叹息一声。
“又没用你的钱,着什么急啊。”姜芷若洒脱一笑。
“你是没用我的钱,可你用我的人了啊。”
扬了扬手中密密麻麻的袋子,叶飞云展现了一下自己的使用价值。
“哼,要是一般人我还不用呢。”
姜芷若瞅了一眼,发现了阿玛尼男装店,立即拖拽了叶飞云进去。
店里的导购员看到了姜芷若,立即堆起笑脸:“小姐,请问我能有什么能帮得上你的吗?”
“有没有什么精品介绍一下,是给他穿的。”
姜芷若指着叶飞云说道。
叶飞云连忙说道:“我不用,这么贵的衣服,我穿着别扭。”
的确如此,像上次慕倾城给他买的衣服,一直没怎么穿。
舍不得穿是一方面,还有叶飞云觉得那衣服穿着别扭,有点沐猴而冠的意思。
“你怕什么,又不让你花钱。”姜芷若瞪着他说道:“况且,我又不是给你买,而是给我弟弟买衣服,只是拿你做模特试试衣服罢了。”
“好吧……”
叶飞云无奈地妥协,反正今天这一天是卖给对方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根据叶飞云的气质,店里的店员专门给他挑选了几套衣服。
试过了几套衣服之后,那店员不由得惊叹道:“小姐,这位先生真是天生的衣服架子,一般都是人挑衣服,但是这位先生几乎驾驭各种风格。”
店员说的十分中肯,因为叶飞云所试的那几套衣服,或是商务或是休闲,但是叶飞云都能完美地驾驭。
叶飞云本身带着一股淡淡的颓废,气质稳重,穿起店里的衣服,几乎可以秒杀店里海报上的模特。
最要命的是,叶飞云双眼深邃,皮肤是古铜色的,远远比现在流行的那种奶油小生耐看,面庞也如同刀削一般棱角分明。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姜芷若在一旁频频点头,别人夸奖叶飞云,她的内心也有极大的满足,就好像是在夸自己的男人似地,甜蜜不已。
“好的,全部包起来吧。”
姜芷若挥了挥手,大有败家娘们的架势,让导购员全部打包,然后取出了那张还烫着的银行卡。
“你弟弟能穿的了这么多衣服吗?”
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叶飞云纳闷地问道。
“有钱,任性,你管得着吗?”
姜芷若翻了翻白眼。
见此情形,叶飞云识趣地闭上了嘴巴。
刷完了卡之后,已经是中午时分,两人把东西寄存在金鹰的柜台,并且托人将其送到指定了地点。
消费这么高的地方,对于服务做的还是非常好的,所以出来的时候两人已经是两手空空。
出了商场,两个人找了个地方吃饭。
吃饭的地方,依旧是姜芷若老乡的那家火锅店。
因为是夏天的缘故,中午火锅店没什么人,况且就叶飞云跟姜芷若两个人,所以随便就在大堂里面吃了火锅。
这家店的特色就是那种铜炉涮羊肉,汤底就是天府人自己调制的,突出一个字,辣!
不过,这似乎难不倒姜芷若,她吃的不亦乐乎。
倒是苦了叶飞云,拿着冰啤酒一个劲地猛灌。
他倒不是不能吃辣,只是姜芷若太能吃辣了,她让老板特意加了双重辣度。
看了一眼皱着眉头的叶飞云,姜芷若有种恶作剧般的笑意。
正当他们吃着东西的时候,邻桌有一个人忽然说道:“老板,给我再加点辣子来。”
“好咧。”
老板是个做生意非常靠谱的人,立即差服务员再送一碗辣子倒入铜炉之中。
服务员回头经过叶飞云桌子的时候,嘴里面嘀咕着:“这群人是人还是怪物啊,都加了四五回辣子了,就算是头牛恐怕都要被辣倒了吧。”
叶飞云也觉得有点奇怪,扭头看去。
那一桌子,一共坐了七个人,高矮胖瘦都有。
不过,当叶飞云看到了坐在最里面那个戴着金丝边眼睛,长相英俊,脸庞消瘦的男子之后微微一愣。
这人,叶飞云见过。
那天晚上,他跟魏子风去砸醉猫夜总会的时候,见过这个家伙。
他坐其他六个人当中,慢条斯理地吃着羊肉。
看他吃饭的时候,叶飞云不禁想起了自己。
没错,一样严格地进食速度和频率,几乎分毫不差。
这个人,如果不是部队里面的精英,就是那种被训练过的顶尖杀手。
其他六个人闹哄哄地说着话,说的话题都是男人最喜欢的荤素不忌的那种,无非就是围绕着女人打转。而男子则在吃着东西,甚至连附和都没有,仿佛与这些人格格不入。
本来,这种人应当是被排除在外的。
但是,叶飞云却能清晰地感觉出来,这个人在其他人当中是领袖一样的人物。
没错,这是叶飞云的直觉。
他的直觉,很少出错!
正在吃着羊肉的男子忽然抬起了头,准确无误地看向了叶飞云。
两道眼神在空中触碰,激荡出异样的花火。
叶飞云的目光始终平静,不喜不悲。而对方那个男子亦是如此。
两个人就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也像是久别重逢的恋人,旁人看来,一定会有些暧昧的感觉。
陡然,那个男子忽然举起了手旁的酒杯,将杯子里面的酒仰头喝了下去,然后举了起来,露出了一个和煦的微笑。
叶飞云也报以微笑,然后把一杯啤酒干了干,学着他的样子举起了空杯子示意。
“军师,你认识这人?”
其他六人当中,有一个身材魁梧,脸上满是横肉的人忍不住问道。
肖路摇了摇头,轻声说道:“不认识,不过那人给我的感觉似曾相识。”
“哦?”
绰号为屠夫的那人眉头一挑,因为他知道军师可是军中一个神秘组织走出来的。
如果在这里遇到了熟人,那证明对方跟军师是同路人。
军师的变态战斗值和领导能力还有过人的智慧,是他们几个人当中的大脑和绝对领导人。
“军师,他是来对付我们的吗?”
屠夫眼神中涌现出一片森然的杀意。
“应该不是吧。据我所知,我们组织出来的人,是不会替警察系统卖命的。”肖路摇了摇头:“而且,以我的嗅觉,不可能危险来了都不知道。”
在另外一边,有个尖嘴猴腮的家伙忽然说道:“他娘的,这个家伙旁边那个女人长的是真漂亮。如果老子能跟她睡一晚上,就什么都值得了。”
“瘦猴,你就算了吧,那女的那么高……”旁边有个方面的面瘫男笑着打趣。
“木头,你懂个毛线。就这样的身高差,玩起来才有意思,你知道不?”瘦猴舔了舔嘴唇说道。
“军师,要不这样,我们让瘦猴去探探情况,就这样凭空猜测也得不出什么结果。”
屠夫试探性地问道,他左手下意识地探到衣兜里面,那里面装着一把喷子。
“好吧,不过不要太过火。”
肖路点了点头,平淡地说道。
“卧槽,不得不说你们太有眼力价了,就我这样的英俊帅气,除了军师之外,你们谁是我的对手?”
瘦猴嘿然一笑,得意洋洋地起身,风骚地插了一下自己油乎乎的大背头。
随后,他自我感觉甚好地迈着外八字,朝叶飞云这一桌走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