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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就爱醋坛子

    软玉温香满怀,竟是出奇地贴合。
    李承之轻声道:“可是生气了?”
    金秀玉别着脸,淡淡道:“你看我是不是在生气呢?”
    李承之微微低下头,凑近了去看,金秀玉板着脸,敛着眼皮,一动不动。
    “傻妮子,那不过是我特意买来,伺候你的丫头,你想到哪里去了。”
    他一面叹着,一面揉了揉她乌黑顺滑的头发。
    金秀玉避开他的手掌,歪着脑袋,双眼晶亮,道:“谁说我是为了那丫头生气?”
    李承之不解道:“那是为了哪个?”
    “当真不知?”
    “还请明示。”
    金秀玉冷笑一声,双臂一挣,挣脱了他的怀抱。
    “李大少爷既有人材又有钱财,想必不愁有那月貌花容的女子**,却不知你一颗心,能分成几瓣,给几个女子?”
    她斜睨着眼,嘴角挑着冷冷的笑意。
    李承之见她真个较真起来,暗道一声不好,不该同她开玩笑的。
    “昨日,阿喜学了一句话,回来说给家里听。这话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听着是坊间俗语,豆儿可知道是什么意思?”
    金秀玉咬着嘴唇道:“李大少爷见多识广,难道不知么?”
    李承之微微一笑,说道:“这句倒也罢了。还有一句:抱着床上的,想着门外的。这我倒要问责你这嫂子了,为何阿喜去了你那边一趟,回来便学会了这样的混账话儿?”
    他面上笑着,眼里却半分笑意也无,狭长的桃花眼微微一眯,说不出的犀利摄人。
    金秀玉低下头,咬住了下唇,暗悔确实不该同小婉婷说这样的话儿,没的教坏了小孩子。只是李承之这般责问,却叫她脸上挂不住,又想起对方已有小妾的由头,不由又气又苦,刘海底下抬起眼皮,斜了他一眼,竟是十分的幽怨。
    像有只猫儿拿爪子挠了一下,李承之只觉心儿一紧,一步上前,猛地将她抱住。
    金秀玉只觉腰上像箍了两个钢圈子,整个身体都快嵌进他胸膛里去。
    “我多咱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了,你倒是与我分说分说!”
    这话儿说不清是恼怒还是埋怨,只是嘴里说着,李承之脸上却露出笑意。
    金秀玉微微别着脸,抬着眼睛,娇俏一笑,道:“听说大少爷有一房妾室,生的好相貌,做的好女工,倒是妇容妇德都俱佳的。可见你是个有福的,平日里红袖添香,挑灯夜读,定是缱绻得很。”
    李承之苦笑不得,说道:“你倒是高看我。我一俗不可耐的生意人,可没有那挑灯夜读的兴致。红袖添香倒是个好主意,改明儿你与我添香一回?”
    金秀玉哼一声道:“家里有个可人呢,只管找她去。”
    没想李承之认真地点头道:“是了。你是正经的当家主母,这服侍人的活儿,自然是叫别人去做。”
    金秀玉看他一眼,不做声。
    “今儿是七夕,大小是个节。一品楼大早上进了几筐春湖大闸蟹,你正好赶上了,倒能享一回口福。”
    金秀玉抿了抿嘴,嘀咕道:“七夕是女儿节,同你又有什么关系。”
    李承之本就耳朵尖,如今离得又近,哪能没听到。见她小孩儿一般撒娇,倒是猫儿一般惹人怜爱,便笑道:“难得有今日这般肥大的蟹,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你是先到的,等到了中午,自然有其他人来,大家热热闹闹吃一顿,岂不快活!”
    “还有谁要来?”
    “奶奶,还有阿平阿喜。我已吩咐了阿东,回头将你爹娘接来。等下了学,再叫人将沐生也接过来。”他往廊室外面看了看,道,“看着天色,奶奶同阿平阿喜应当出门了,却不知什么时候到。”
    金秀玉吃惊道:“那你还不快放手,若是叫人看见了,成什么样子!”说着,便伸手推他。
    李承之嘴里一叠声道:“不急不急,人还没到呢。”
    一面将怀里的人儿搂得愈发紧了。
    “你这妮子无缘无故吃了飞醋,调侃了我半日,如今也要让我讨点补偿才成。”
    金秀玉只觉耳朵旁热热的呼吸喷在脸上,痒痒的湿湿的,像有个爪子在心里一抓一抓,没个着落。
    空气里飘着暧昧的因子。
    李承之慢慢地俯过去,湿热的气息扫在她脸上。
    金秀玉慢慢闭上了眼睛。
    唇上一片柔软湿润。
    身子被密密地抱着,一丝儿都漏不出去。
    金秀玉只觉自己如同那溺水的旅人,整个人都陷在名为李承之的漩涡里。
    他密密地吻着,好似贪吃的小孩子一般,吃不完那份甜蜜。
    吻着唇,吻着鼻尖,吻着脸颊,吻着耳垂。
    “傻妮子……”
    他一声一声的叹息,仿佛是种蛊惑,让金秀玉浑身发软,意识游离在九霄云外。
    金秀玉软软地靠在他臂弯之中,呼吸还有些微的紊乱。
    李承之用下巴轻轻地蹭着她的刘海,有点沙哑的嗓音显得比平时尤为性感。
    “傻妮子,原来竟是个醋坛子。”
    他好笑地调侃着,惹得金秀玉恼怒地推了他一把。
    “既是醋坛子,你倒别娶我。”
    李承之慌忙抱回来,说道:“我就喜欢醋坛子。”
    金秀玉没好气地瞪他一眼,拍开了他的手,一面整理着自个儿的发辫,一面见桌上茶水都凉了,便对李承之说道:“茶都凉了,还不叫丫头来换下去。等会儿奶奶她们可要到了。”
    李承之笑了笑,走过去开了门,招了那女孩子进来。
    金秀玉道:“她叫什么名儿?”
    “还没起呢。我昨夜才买来的,想着送与你使唤,只等你起名儿。”
    金秀玉奇道:“我哪里用的着丫鬟!”
    李承之不以为然道:“以前用不着,如今却是一定要用的。你将来过了门,便是李家主母,哪能一个贴身的娘家人都没有?况且如今你又不帮家里做活,买个丫鬟,也好帮衬岳父岳母,你也好安心绣你的嫁妆。”
    金秀玉正乖乖听着,听到最后一句,不由飞红了双颊,啐道:“定是娘嘴巴碎,又到处乱说。你竟然也来取笑我。”
    李承之忍住了笑,忙道:“你花了心思绣嫁妆,我只有欢喜,哪敢取笑!”
    顿了一顿,终究没撑住,还是笑了出来,一面笑着一面道:“只是听说,连鸳鸯都不会,倒绣成了水鸭子……”话未说完,已哈哈笑出声来。
    金秀玉鼓着脸撅着嘴,又不好说上辈子没见过鸳鸯,哪里知道那玩意儿的模样。眼见李承之笑得捧腹,旁边那女孩子低着头,肩膀也是一耸一耸的,不由地恼羞成怒,一伸手在男人腰上狠狠拧了一把。
    李承之浑身一震,那未完的笑声立刻憋回了肚子里。
    只见金秀玉不动声色地缩回手,仿佛方才下手的并非她本人,只管神色自若地看着那女孩子,问他道:“她原来是个什么样的人家出身?”
    李承之只觉腰上像被刀子剜了一下,钻心地疼,暗叹这妮子每每下手都十分狠厉,嘴里却答了她的问话。
    这女孩子是外来人,家乡遭了水难逃出来,全家只剩父女二人,流落到淮安,身无分文,乞讨度日。日前父亲得病去世,只剩她一人无依无靠,当日在夜市中卖身葬父。李承之上前问了话,见家世清白,生的又干净,看着是个聪明灵秀的,说话也有条理,这才买了来。
    他那边说着,女孩儿这边就红了眼眶。
    金秀玉听了身世,已觉得这女孩儿可怜,上前握了她的手,问道:“你会做什么?”
    女孩儿抽了抽鼻子,答道:“洗衣做饭都会的,女红也学了。”
    说完犹豫了一下,又低声加了句:“还学过几个字,认得一些账目。”
    金秀玉露出一丝吃惊的神色。
    李承之道:“她父亲原做过账房先生,想必教过一些。”
    金秀玉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暗想这才是你买她的目的吧,将来我做了李家的主母,身边好有个会算账的人儿帮衬,你当我是小门小户的姑娘,不识字不会看帐呢。
    她暗暗地想着,也不说破,只等将来露一手给他看。
    上下打量着女孩儿,见她削肩细腰,好似云朵一般轻巧,又见十指纤纤如春笋,想着即便以前是家里娇养的,如今做了丫鬟,也不好起那高雅的名字,还是通俗易记的好些,便说道:“我与你起个名儿,就叫春云罢。”
    女孩儿立刻福了一福,道:“春云谢小姐赐名。”
    金秀玉见她喜欢这个名字,满意地点点头。
    李承之道:“春云,以后你便跟着金小姐,尽心服侍,切不可有半点背主之心。”
    春云又福了一福,恭声道:“春云谨记。”
    李承之从袖里取出薄薄一张纸,递给金秀玉道:“这是她的卖身契,你收好了。”
    金秀玉接过来,眼角余光看到春云飞快地看了这纸片一眼。
    三人刚交接完,只听咚咚咚楼梯响。
    然后便是阿喜那招牌的小亮嗓,大嚷着:“哥哥,嫂嫂,阿喜来啦!”
    李承之和金秀玉忙走出雅间,一个小小的影子飞过来,正好一头扑在金秀玉怀里。
    只听上楼梯的脚步响成一片,拉拉杂杂上来一堆人。
    打前头的便是李老夫人和金林氏,俩妇人握着手,倒是显得清热。
    后面是金老六,李越之跟在他身边。
    再往后就是各色的丫鬟小厮,众星捧月一般。
    李承之和金秀玉笑着一个一个地给长辈见礼。
    完了,金秀玉暗笑,怎么跟前世在酒店办婚礼似的,新郎新娘都在酒桌外头迎接客人。
    热热闹闹一群人过来,李承之也是笑着,只是一眼扫过去,见人群中还站着两位不速之客。
    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妇人,还有一位身材臃肿的中年妇人,此时正都拿着意味深长的眼光冷冷地盯着他身边的金秀玉。
    李承之的脸,顿时拉了下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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