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子打完,我撕下来,拿到烘焙间里贴玻璃上。
有点心烦。
不是烦沈录,他真的很好,是烦我自己没本事。
如果我不差钱就好了,我就可以干脆利索地终止合作,免得一边“我现在没谈恋爱的打算”一边等着人家的订单,脸皮比生吐司还厚。
好烦。
我拄在工作台上叹气,想把自己也扔进和面机里搅一搅。
中午和谷屿轮流在树下的休息椅里嗦粉。
下午打包完下午茶,谷屿帮我搬上车,我自己开到cbd去和沈录碰头。
没什么事情发生,沈录还是西装革履,领带打得一丝不苟,好看的五官,温柔的轻笑,和下属一起帮我往餐车上堆放。
没有和沈录坐下来吃过饭,想象不出这堪比霸总的男人挤在小圆桌前吃双皮奶是什么画面。
“车门怎么回事?”沈录发现我的小车受伤了。
我“嗐”一声,三言两语把车祸回忆了一番,问他:“一千块,够修车门吗?”
沈录又蹲下身仔细瞧了瞧:“不确定,你可以开到车行去问问。”
“算了,再说吧,反正也不妨碍什么。”
“不打算修?”沈录站起来,“不漏风漏雨么?”
“应该不漏,昨晚下那么大雨,没看进水。”我笑了一下,想说最近要找房子要搬家,忙,只想了想,没说,“先就这样吧,不打紧。”
离开cbd,还没开出园区,谷屿的电话打过来。
我怕是急事,赶忙靠边停车,刚接起来就听见“天啊天啊”的大叫。
“喂?怎么了?!”
“天啊!!你、你你肯定猜不到发生什么事了!我刚刚看到迟潮了!”
我脑袋一翁,有那么一秒钟无法思考。
“哥,你听我说!你前脚走,后脚就进来好几个人——”
“你先打住,”我舔了舔唇,“我马上回来。”
谷屿赶忙“好的好的”,又像一下子惊醒,提醒我开车小心,别溜号。
不可能不溜号,我几乎是凭借着本能一路走走停停把车开回到我的面包店。
一进门,很好,店里暂时没客人。
谷屿在收银台后冲我疯狂招手,让我快过去,他脸都涨红了,干嘛?又不是见到明星了。
“哥!不枉你一直惦记他——”
我再次打断他,我已经恢复思考能力,得有我来主导:“别激动,我问你答。首先,我前脚走,后脚就进来好几个人买面包对吗?几个人?男人女人?”
谷屿坐在高脚椅里,特别认真:“四个男人,全都穿着途豹的制服,橙红色和黑色拼接的工作制服!”
途豹养车工厂,是云泞遍地可见的连锁车行。
“好,然后,你怎么知道有迟潮?”
“因为有人叫他啊,拿着甜甜圈问他‘迟潮你吃不吃?’,哥!你不知道我当时!我当时心脏都要跳出来了!脱口而出‘迟潮?!’他们一帮四个全都看着我!”
我也听见自己要跳破耳膜的心跳声:“接下来。”
谷屿抓着我的手腕:“迟潮帅得我头掉,真的不枉你一直惦记他!他穿着那制服帅得像个特工,我服了我服了!我就问他是不是当年在云泞三高读书的迟潮,是不是有一个同桌叫做程知!”
我呼吸都变急促:“他说没有,对不对?”
谷屿握得我手腕疼,他瞪着眼睛追问我:“对!他说他没有同桌叫程知,为什么!怎么可能?我不相信,我说那同班同学呢?”
我似乎能想象到迟潮的表情,就是没有表情:“他也说没有。”
“是的,他说他不认识叫程知的人!我当时太激动了,忘了我手机里就有你的照片,想起来的时候他们都走了,什么也没买,估计是被我吓跑了。”
我低着头无声地笑起来。
谷屿还在生气,一会儿骂迟潮怎么能不记得我,一会儿又感叹他帅得要人摔跟头,骂骂咧咧说迟潮人帅且渣,记忆力堪比老年痴呆。
“不怪他,”我拍拍谷屿的肩膀,再深呼吸一口,说,“我高中的时候不叫程知,他不知道我后来改名了。”
谷屿一下子就熄火了,嘴巴微微张着,惊讶地:“啊?”
我又拍拍自己的脸,再次深呼吸一口:“途豹是吧?”
“是的,我应该没看错。”
“好、好的。那关门吧,下班。”
我摸了摸砰砰乱跳的胸口,说:“我现在要去找他。”
作者有话说:
感谢!
途虎,接我一用23333
第3章 久别重逢
人是多么善变。
昨晚我还对撞我车门上的大叔“得理不饶人”,今天此时此刻我就想对那大叔感谢一句“您撞得真好”。
谷屿被我打发走了,他超级想跟来看热闹,但我可不敢带上他,万一他过度兴奋把我那些颠鸾倒凤的疯话倒豆子似的全秃噜给迟潮了,我还活不活?
按照导航行驶,从出发到抵达目的地,用时只需七分钟。
在还有几百米就能久别重逢时,我虚荣心作祟,找了个路边停车位先暂停一下。深呼吸,揉揉脸,把折叠镜翻下来照一照,再抓抓头发。
虽然这几年心事重又挺操劳的,我在心里自夸,但架不住我面嫩啊,应该、应该没多大变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