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绑了,说不准还得稍上林边呢。想到这,我微微的松了口气,觉得庆幸。
他们很专业,在半路上就从我身上找到了手机,应该是开窗户扔了出去。他们还很有素质,他们没拿我钱包。他们更很有操守,一直没说话,让我都猜不到是谁的人,绑了我要干什么。
车子开了挺长时间,我被车内浓重的烟味熏的头疼,正要跟他们商量一下,能不能放我下去吐一下的时候,车子停了,他们拉着我下了车,接着又是一路抗,直到应该是进了一个楼里,上了不知道多少层楼,有钥匙开门的声音,进了屋后,抗我的人喘着粗气把我摔到了地上。
紧接着屋里的人开了灯,一个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搞笑的是,他居然很诧异问了句:“怎么把人绑回来了?不是让盯着就好了么。”
身旁匆匆忙忙的进门脚步声,另一个男人大声说:“不绑不行了,她准备跑,行李包都在车上呢。”
我靠!这霉倒的,我摇了摇头,重重的叹气!我挺冤枉的,真的。
我被摔的挺疼的,动了动肩膀,努力的从地上坐了起来,我说我不怕,那肯定是吹,但要说特别吧,其实也没有,打从我发现他们跟着我的时候,我就随时做好了这种准备,他们这会儿真动我了,我倒踏实了,不然老提心吊胆的,还不如现在深入虎穴呢!我跟他们商量:“哎我说,我不跑,能不能把我脑袋上的口袋掀开?”
没人理我,等了一会,最开始说话的男人说:“把她扔进去。”
然后我又被抓着领子抗起来了,走了几步,被扔到另一个地方,接着有房门被从外合上的声音。房门外面有几个男人窃窃私语,我努力的听,也听不到他们说什么,后来太累了,就睡着了。
睡的不深不浅时,感觉有人动我头上的黑布袋子,我刚睁开眼,脑袋上的口袋就被扒开,猛一松头的时候,屋里的灯光晃的我眼睛都一花。我使劲清醒着自己,晃了晃头,定睛眼前人的时候,我眼睛狠狠一紧,目不转睛盯着她看,还是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面前的人,身穿白色衬衫,浅色休闲长裤,光着两只干净的脚。她半蹲着身子对着我从容的笑,没有任何意外的看着我,似乎我理应在这里,理应看着她瞠目结舌。
她长的很端正,笑起来的样子懒洋洋的,看起来漫不经心的样子。
她等了一等,见我还是没有缓过神来,和气的张口:“你好啊,木阳学姐,还记得我吗?”
而我则还不能从这天翻地覆的再见面中恢复情绪,我看了又看,仍是不可置信的脱口而出:
“是你?江照!”
她点点头,盘膝坐到我的对面,像老友重逢般的君子之交淡如水。她还是老样子,和气温煦,嘴角带笑。以前在19中校篮球队的时候,她就是这个样子,不管输了赢了,她都不在意。光光做队长的时候,不止一次的指着她的鼻子大骂:“江照,把你那鬼笑给我收起来,我们要输了,输了!”可她一点也不生气不着急,仍然笑着问光光:“那有什么?”
我记得这句话,这是她的口头禅,不管遇到什么事,她都先来这一句,与世无争的分外清闲。以至于毕业以后的几年,我一说起那有什么,都会想起球场里那个温和的嘴角和那几乎标志性的笑容。
江照球技很好,非常好,是球队的中锋,外表看起来温温和和,爆发力却强的惊人,弹跳能力几乎可以媲美男生,卫老师就曾经可惜的说:“江照就是个头差那么几厘米,她要是再高一点,是有能力进省女篮少年组的。”
这家伙的身高,在她高二那年,就已经达到一米七三了。可她听后还是漫不经心的,说着她着名的:那有什么?
山水重逢,往事不复,再见面,我和她居然成为了被绑者和绑架者的对立面。我缓了缓情绪,问她:“我记得你是越溪会所江正清的小女儿,怎么会做这种事?”
越溪会所是盛京着名的会所,也是盛京各类政要的群居之地,连光光的婚礼都是在那里办的,以江家的势力,远了不说,在盛京绝对是对得起大富之家这四个字,她好好的富家千金不做,怎么做起了这种勾当?
她耸耸肩,不以为意的说:“你还是唐衍呈的掌上明珠呢,还不是在这里。”
我呃了一声,失笑的点点头,:“对,事事变迁,谁都不是从前的谁。”
我长出了一口气,挪了挪身子,靠回了身后的墙上说:“还真是好多年没见了。”
“是啊。”她站起身,从旁边破落的地铺上拿起一个枕头塞到我的身后,说:“我之前知道是你的时候,也挺意外的。”她塞好枕头后,拍拍手,重新坐到我的对面:“我以为你早离开盛京了呢,家里发生了那种事,居然还能留在这里,我挺佩服你的。”
腰上塞了枕头后,感觉舒服了不少,我舒了一口气,举目望望这屋子,看样子这是套间,窗户都被避光的窗帘拉的紧紧的,连外面是白天晚上都看不到。这儿应该是临时的阵脚,荒凉的几乎跟清水房一样,套间内除了布满灰尘的地板和一个凌乱的地铺,几乎什么都没有!
我边看边说:“除了盛京,我也没地方去。”
我没有很坚强,我只是无处可去。
她耸耸肩,随手从地上捞过一个矿泉水拧开问:“要喝吗?”
我舔舔有点干的嘴唇,点点头。她举着瓶子喂着我说:“再忍两天就会放你出去了,我别的不能保证,但最起码的人身安全,我还做得了主。”
我喝饱了水,动了动眼睛,她会意把瓶子收回去,我舔着嘴角问:“能告诉我吗?谁的人?”
她把瓶子拧好放一边,抬起头笑说:“无可奉告”
我也猜到了这个结果,罢了罢心气,无意中看到了她光着的脚,虽然脚面很干净,但脚底因为这屋子的地板都是灰,所以沾上了尘,我说:“把鞋穿上吧,挺凉的。”
她没在意,晃了晃两条腿说:“那有什么?这样自在些。”
说实话,落成今天这个样子,我和她原来的那点情分算是一夕之间都尽了。她的好坏我一点都不关心,但终归是个认识人,有总比没有强,心里还是踏实些。
她两只手撑着地板,支着身子,很随意的样子:“我几个月前就见过你了。”
“哦?在哪里?”
“在队长的婚礼上啊,林边学姐做的伴娘吧?”
原来她也在场,可惜那时候,我和林边正闹的厉害,心情落到谷底,人又多,我根本没在意别的七七八八。我点了点头问:“你呢?还有跟西晨曦在一起吗?”
这家伙的事迹,几乎让校长头疼,因为在她刚入校的时候,就因为一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