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任威勇

    楚逍让红姑娘坐下,说是给她表演个节目。
    然后就开始逗哏捧哏一人演,左蹿右跳的开始了跳大神的表演。
    楚逍没学过相声,又要改得和这个时代符合。
    一开始结结巴巴,忙得焦头烂额。
    随着剧情的进展,逐渐开始找到了感觉。
    特别说那段。
    ‘睡觉的时候可以挂一个帘儿’
    ‘对,挂个帘多好’
    ‘对,挂个一道帘,把你隔出去’
    红姑娘竟然笑了,笑得前仰后合的,根本停不下来。
    这给了楚逍莫大的信心。
    后来越来越顺,红姑娘笑得越来越开心。
    保安所里的保安队员们听到动静也围了过来。
    全部聚精会神的看队长表演。
    保安所里,时不时爆发出轰天的笑声。
    有些笑点低的,甚至不停的抹眼泪。
    一段相声讲完,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就连红姑娘都忍不住鼓起了掌。
    马屁精第一个冲上去表示敬佩。
    “队长,想不到你还有这手绝活。您老要是去茶馆表演,说书先生都得失业。只不过……”
    楚逍拍了马屁精一巴掌,笑道。
    “只不过缺个逗哏是吧!就你了。”
    马屁精一脸兴奋地敬了个礼。
    “保证完成任务。”
    楚逍把围观的保安队员全部轰走,对红姑娘说。
    “我想把这段相声改一改,加入僵尸,不知道红姑娘愿不愿意帮忙?”
    红姑娘口头上说是来协助楚逍的,实际上是陈总把头派来监视他的。
    反正闲来无事,这相声又实在有趣,就答应了下来。
    马屁精搬来桌椅放在大厅里,泡了壶茶,又差个保安去买了些瓜果甜点。
    这才坐下,拿了钢,准备开始记录。
    楚逍现在是越看马屁精越喜欢。
    这小子手脚勤快,能察言观色,难得的是竟然还读过书会写字。
    实在是个好帮手。
    两个时辰后,融入了僵尸元素的跳大神终于在三人的合作努力下完成。
    虽然不是尽善尽美,可也别出心裁,让人眼前一亮。
    楚逍看了看保安所里挂着的西洋钟。
    时间已经是十一点过。
    任威勇应该快要变成僵尸,前去任府了。
    让马屁精把剧本收好,再去找了十几个能干的兄弟,要去巡街。
    马屁精奇怪的看了楚逍一眼。
    队长可从来没有半夜巡过街。
    这两天是怎么了,做人做事,完全出人意料。
    要不是整天跟在他身边,还真以为换了一个人。
    任家镇近些年发展迅速,从原来的千户人家,到如今已经拥有了五千来户人家。
    人口从三四千人,到现在拥有上万人。
    面积也扩大了好几倍。
    晚上巡街,想要把整个镇子转一圈,得最少两个小时时间。
    这个时代的娱乐项目很少,人们基本上天一黑就早早入睡。
    除了风月场所和赌场,其余地方都静悄悄的。
    楚逍带着红姑娘和十几个保安队队员走在大街上。
    只是偶尔见到一两个喝醉的人。
    义庄在距离任家镇五里外西北方向。
    任威勇想要去任府,就必定经过任家镇西北方向。
    楚逍带队兜兜转转,刚来到任家镇西北方。
    红姑娘突然站定了身体,转头看向一旁的小胡同。
    楚逍立刻紧张起来,顺着红姑娘的眼光一看,顿时头皮发麻。
    借着月光。
    只见小胡同里,一个身穿破旧寿服的人影正爬在一个醉汉身上。
    隔着老远,都能听到身穿破旧寿服的人嘴里传出咕噜咕噜吞食血液的声音。
    任威勇?
    想不到任威勇已经到了任家镇,还学会了捡尸。
    这要是让他把醉汉的血吸光,那不得实力大增啊!
    楚逍来不及多想,掏出驳壳枪,对准任威勇就是一枪。
    任威勇吸血吸得正嗨,突然莫名其妙松口,起身,转身,双手向前一抓。
    子弹正中任威勇手掌心。
    任威勇手掌火花四溅,响起金属碰撞声。
    红姑娘眼尖,见任威勇面如黑炭。
    指甲锋利如勾,漆黑发亮,比手指还长。
    浑身长满寸长黑毛,迎风舞动。
    忍不住惊呼出声。
    “黑毛僵尸。”
    任威勇接住楚逍子弹,双脚一蹬,就向楚逍扑去。
    楚逍向任威勇身后接连射击,大吼道。
    “都别愣着了,打他丫的啊!”
    保安们先是被吓了一跳,被楚逍一吼反应过来。
    排成一列,端起长枪对准任威勇扣动扳机。
    任威勇刚跳出一步,随后诡异的开始以各种姿势空手接子弹。
    再加上被十几杆长枪齐射,被冲击力撞得连连后退。
    他刚化身成僵尸,因为被风水先生算计,憋屈了二十年。
    刚变成僵尸就化身黑毛僵尸。
    又刚刚吸食了人血,正感觉浑身有用不完的力量。
    那知道被一阵枪击过后,身上被子弹打中倒是不痛不痒。
    可双手不由自主的去接楚逍射出的子弹,被接连几枪精准的打在同一个位置。
    他现在的力量,还做不到真正的铁皮铜骨,刀枪不入。
    子弹已经镶进了手心。
    要是再被射上两枪,就会被打出一个窟窿。
    更恐怖的是,对面那人射出的子弹,像是诅咒一样。
    身体完全无法控制的下意识就用手去接。
    任威勇虽然是僵尸,可也有残存的少许意识。
    眼看硬拼不过,本能的转身跳向胡同深处。
    任威勇一跳就是五六米距离。
    等楚逍换好子弹,任威勇已经跳到胡同深处。
    这个小胡同是死胡同,任威勇直接就撞了上去,把墙壁撞出个人形窟窿。
    等到楚逍想开枪时,已经没了任威勇的踪迹。
    僵尸吸食血亲的血,可以大幅提高实力。
    凭着本能,就能寻找到血亲的位置。
    任威勇毫无疑问是去了任府。
    红姑娘胆大,先一步来到被吸血的醉汉身前。
    蹲下去一摸脖子,叫道。
    “还有口气。”
    楚逍连忙让人把醉汉抬到保安所去。
    再三叮嘱一到保安所,就把人绑起来,然后用糯米敷他的伤口。
    糯米一变黑,就立刻更换。
    一定要保住他的性命,也一定不要松绑。
    吩咐完手下,楚逍不敢停留,招呼众人向任府疾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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