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他话的意思,他是不打算投降了。“你不投降么?”孟凡问道。
时春秋神色惨然地摇了摇头:“我手下的人被他们击毙,我做为一个警队队长,怎么能就这样投降,我以前也是当过兵的,在战场上,就是死也不能投降一直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我虽然不是军人了,可并不代表我不会这样要求自己。”
“有种!”听了这翻话,孟凡对他立刻高看了几分,“这样吧,我先假装投降,探探他们的虚实,时队长和梦谣在这里做好战斗准备,如果我那边顺利,你们再冲出去。”
“这样做是不是太危险?”时春秋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孟凡。
孟凡也不做作:“说实话,我没什么把握,而且我也不排除真得投降或者扔下你们独自逃跑的可能性。”
“那样也好,我们素不相识,没来就没必要生死相托,你要是能逃走就逃走,不用顾忌我。”时春秋也很直白。
“那我和你一起出去。”童梦谣立刻道。
“你不能去!”孟凡立刻反对。
“为什么?”
“因为你是女人,而且还是很好看的女人,我出去投降没事,可如果你出去,嘿嘿!当然,你要是喜欢被男人操除外。”
“你!”童梦谣咬了咬嘴唇,气得说不出话来。
“小孟说得对。”时春秋又开始说话了,“女人不比男人,尤其长得漂亮的女人,你要是出去,唉!那种事情是很难避免的。”
童梦谣只能沉默了,孟凡轻声说:“时队长,你跟那谭警官联系一下,别我一站出去,她就把我给毙了,那我就死得太亏了。”
孟凡已经看到时春秋的耳边塞着对讲机,所以才会这么说。时春秋点了一下头,立即向谭雅下达了命令。
“时队长,你怎么能相信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的话!”
“谭副队长,我们是警察,不能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本身就是一种失职,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陪我们一起拼命送死,好了,听我的命令做事吧!”
谭雅虽然并不赞同时春秋的一些观点,但仍然表示了服从,孟凡相信这谭雅虽然是死脑筋,但死脑筋也有死脑筋的好处,那就是原则性强,至少不会答应了以后又背后打别人的黑枪。
孟凡开始大声喊道:“史师长,别开枪,我愿意投降,我愿意加入你们。”
说完孟凡高举双手作投降状从吉普车前走了出来,当看清对方的阵容以后,孟凡不禁又在心里骂开了:“我操他妈的,就只有二十几个人,就敢自称一个装甲师,还自封什么师长。”
末世霸王帮的口气的确比天教还大,天教四五十个人敢称一个连还情有可原,毕竟人家一营二营的兵力是实实在在的,而且他们有训练的新兵,所以随时有可能扩充至真正的一个连,而这个末世霸王帮,不过二十几个人就吹牛一个装甲师,真是牛皮吹到天上去了。再看看他们的武器装备,他娘的二十几个人只有十几条枪,还有一些人拿的居然是大刀长矛,就这样也能叫“装甲”。
再看看他们的服装,花里胡哨穿什么的都有,典型的杂牌军,典型的污合之众,这一群人看起来更像民国时期占山为王的土匪,又像是八年抗战里的土八路,不小心穿越到二十一世纪来了。
其中有一个人,身材高大魁梧,剃一个光头,跟少林寺出家的和尚似的,就是头上没有香疤,当然就算有香疤,他这样的人也做不了和尚。手里拿着一支大口径猎枪,身边拥一个画得跟鬼似的小太妹,不过身材还是相当性感的。
很显然他就是那个所谓的末世霸王帮第一装甲师师长史在金,他现在仔细打量着站在离他二十多米远穿着像摩托车赛车手的年轻人。当他发现年轻人只有一只手的时候,便轻蔑地笑了笑。很显然他轻敌了。
史在金笑了,孟凡也笑了,对战时对手轻敌绝对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就在这时,孟凡的后面又响起了一声很好听的女人的声音:“别开枪,我也投降!”
接着童梦谣也和孟凡一样高举双手走了出来,“死女人!净给老子添乱。”孟凡在轻声骂道。
“哼!你别想丢下我不管!”童梦谣似乎也摸准了孟凡的脉,表面上孟凡凶巴巴的,可关键时候却表现英勇,从来没有真得对她置之不理。
“唉!”孟凡叹口气说:“老子是为了你好,你这是在鼓舞对方士气呢!”
果然,末世霸王帮的人看到从汽车后面走出一个美女来,他们立刻一齐兴奋地欢呼起来,这是一种原始生态的兴奋,就像一群野狗看到了肉骨头,一群野猫闻到了鱼腥。
不过这样一好,这样一来他们对孟凡就会更加放松警惕,孟凡要偷袭他们成功的可能性自然也就更大了。
当孟凡看到史在金身后那两辆阻住道路的卡车的时候,他的脸色立刻变了,因为他发现,这两辆卡车的其中一辆的车牌号,正是龙赛飞等人回北山县车队中一辆卡车的车牌号,当然另一辆也可能是,不过孟凡记不得另一辆卡车的车牌号了。
本来孟凡的记性不是很好,只是这个车牌号的后三位是五一六,在龙赛飞走之前孟凡就笑着说:“都说卡车车牌没好号,这辆车还真是个意外,五一六,我要顺,很好,赛飞,祝你们一路顺风。”
可是,五一六的车牌看来并没有给龙赛飞他们带来好的运气,只是就凭这二十多号污合之众,难道真得能打败龙赛飞他们。
在孟凡与童梦谣走到距离末世霸王帮的人大约十米远的时候,两名帮众在史在金的示意下走了过来,搜查他们的身体。
孟凡的衣服硬邦邦的,那人摸索了一阵,没找到什么武器,就走了回去,搜查童梦谣的男人速度就慢了许多,他把童梦谣绑在腿上的匕首抽出来扔给后边的人后,一双咸猪手又在童梦谣的身上胡乱摸着,很明显他不只是在搜身,更多的是在揩油。
但他找错对象了,童梦谣哪是好惹的主,当那家伙色咪咪地把手袭上她的傲人双峰时,她一掌砍在他的脖子上,接着又抬起一脚踢在他的小腹上,疼得那家伙站都站不起来了。
其他人立刻将枪对准了童梦谣,童梦谣一点也不示弱,反而怒目对视:“死猪头,连老娘的便宜也占,活得不耐烦了。”
气氛有些紧张,就连孟凡也为童梦谣捏了一把汗,这时史在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有个性,我喜欢,这个女人归我了。”
“呵呵呵呵!大哥,说实话这婆娘就是厉害,我和她都已经定了亲了,可现在连嘴都没亲过,既然大哥有兴趣,那她就是大哥的人了,一看大哥就知道是个江湖豪杰,性子再烈的女人也能调教得跟小绵羊一样。”
这马屁拍得史在金十分舒服,他哈哈笑着说:“你小子还算识时务,行,以后你就跟着老子混吧,这车里面什么情况,你现在跟我们说一说吧!”
“嘿嘿!要说这车里,可真是春光无限,三栖明星张冰冰您听说过吧!就是绯闻里说的那个被马艺谋(大导演)潜规则的明星,她现在就在后面的中巴车里呢!”孟凡自己说着口水似乎都要流下来了,被童梦谣十分鄙视的看着,他却浑然不觉。
史在金虽然听说张冰冰在里面也十分兴奋,不过他真正想听的并不是这些没用的消息,而是车里持有武器的人有几个,还有他们的武器装备。
不过他一看到孟凡说起张冰冰时的样子,便更加轻视孟凡,觉得他就是一个有些猥琐却又有心没胆的小人物。
“小子,你别说这些没用的,我问你,车里有几个警察,都拿得什么武器?”
“不多,一共四个,二个在前面吉普车里,一个被你们打死了,另一个躲在车后面不敢露头了,武器吗?好像有一支微冲,几支手枪,具体是什么,我也记不太清楚了,我本来是在后边车上的,听司机说桥断了,才出来瞧瞧,后来就遇到你们了。”
“这么说中巴车里一个警察也没有。”
“是的,中巴车里现在没警察。”
童梦谣对孟凡怒目而视,她不理解为什么孟凡要将真实的情况告诉对方。
史在金一撇嘴,十余个持枪的男人便慢慢向中巴车和吉普车围了过去,这时时春秋等人立刻开始了反击,他们的枪法远比这群人高明,几声枪响便有两个男人倒了下去。
末世霸王帮的人急忙趴下身子开枪,虽然他们枪法不怎么好,可他们人多枪也多,单单是火力就已经压得时春秋他们抬不起头来,自然就不能反击了。
孟凡一看便觉得机会来了,史在金身边的人大都只有刀没有枪,而孟凡相距史在金本来就不足五米,以孟凡的速度,只需要零点几秒就能掠到他身边。
挽弓当挽强,擒贼当擒王,孟凡第一个要拿下的,当然是这个史在金。
快如风,急如电用来形容孟凡此时的速度最为恰当,当史在金警觉的时候,孟凡已经绕到他的后面,左手激出的弯刀勾入了他的脖子。
一股寒气渗尽了史在金的皮肤里,一抹血痕从他的脖颈处出现。史在金冷冷地说:“真没想到,一个只有一只手的残废,一个说起女人就流口水的猥琐男,居然会是一个不露痕迹的高手。”
孟凡微微一笑:“过奖了,现在你在我的手里,想活命的话,就让你的弟兄们把武器全都放下吧!”
令孟凡没想到的是,这个史在金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很镇定,而且思维清晰:“兄弟,你以为我傻么!如果我的弟兄们把枪都放下了,那我就真得没命了。”
孟凡先是一怔,接着哈哈大笑:“说得好,没想到史师长还真是英雄本色,临危不乱,佩服佩服!”
“应该是我佩服你才对,因为你才是真得临危不乱!”
史在金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虽然孟凡制住了史在金,可他手下近二十人全都围在孟凡周围,所以就处境而言,孟凡绝对占不了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