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滋滋。↘書院he he 66.↘☆●
轮胎和地面擦过的尖锐刺耳声响起,让人听着有股牙齿发酸的感觉,随即,几缕青烟缭绕着升起,伴随着淡淡的焦臭味儿。
军区大门口的警卫一下子警惕了起来,但是没多大的担心,毕竟在华夏,还没什么胆子大到敢闯军营呢,除非是活腻了。
砰。
车门打开。
一道笔tg的身影走了下来,约莫二十二三岁的样子,五官轮廓分明,古铜色肌肤看着带给人一种极其阳刚的感觉,只是这种阳刚气息,此刻,却被一股疯涌的冰冷杀机所破坏了,让那些警卫心里一寒,心里升起了一股巨大的危险感觉,手中的甚至都已经不知不觉中抬了起来。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从越南赶回来的何振中。
因为担心司徒凌峰的安危,他甚至没有来得及去换上中将军服。
站在那里,他直盯着前面,身上的杀机也不断地疯涌着,就在这里面吗?他已经收到了老狐狸等人传来的消息,救出的人是路遥和龙莎莎,现在正躲在里面,这也让他明白了为什么司徒凌峰会被抓住了。
不过,既然知道司徒凌峰是死神的人,知道他是死神的兄弟还敢如此,他倒想看看,对方到底有没有准备好承受来自死神的怒火。
蹬蹬蹬。
他脚步一动,就直朝着军营大门走去。
哗啦,哗啦。
随着何振中的脚步一动,瞬间,超过十把上膛,拉开保险的式突击一起瞄向了何振中,只要何振中敢跨过警戒线,他们就会开,如此之近的距离,足以将何振中扫成马蜂窝。
“站住,军事重地,闲人免进,把你的双手举到头顶,立刻退后,否则,我们就开了 。”一个上尉连长冷声沉喝了一句。
不过,他的额头却已经出现了一层细密的冷汗,何振中给他的压力实在太大了,他的神经不断地跳动着,甚至仿佛已经闻见了那浓郁的血腥味儿。他虽然也算是训练有素,可是,跟何振中这种号称杀神的人相比,差了不知道多少。
而这么一瞬间,他赶紧握紧了手中的,但这却没给他带来丝毫的安全感,反而随着何振中再次落下脚步靠近,这种压力蓦然再次加大。
咔。
几个意志力稍弱的士兵已经忍不住咬紧了牙齿,口再次瞄准了何振中,甚至右手食指已经不受控制地落到了扳上。
但是,何振中却仿佛没有察觉到一般,虽然入伍时间少,但是他经历的林弹雨还少了吗?他的神经早己经锻炼地比钢丝更为坚韧,这种小场面,他的确没太大的压力。如果他想,这些普通士兵基本上没有反抗之力就会被他抹杀掉。
蹬蹬蹬。
何振中慢慢走了过去,步步进逼中,那二十多名全幅武装的警卫,竞然开始不由自主的慢慢向后退,不断地吞着口水,神情凝重到了极点,仿佛他们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拥有着毁天灭地能量的绝世恶魔一般。
他们从未想过,一个人身上的气势竟然可以强盛,凌厉到极点。
离着警戒线越来越近了。
蹬蹬。
那个上尉连长咬着牙,手都有些微微抖着了,但是眼神却依然坚定,只要跨过那道线,他就会开的,一定会的。
“我是何振中,谁敢拦我?”
一声低沉的声音响起,清晰地传入了每个警卫的耳中。
什么?
所有的警卫都愣住了,瞪大了眼睛,直盯着何振中,难怪他们觉得眼前的人有些眼熟呢,难怪这个人身上的气势如此之重,竟然是死神何振中。
他们相信,这个时候在华夏,没人不知道死神何振中的。
谁都知道何振中是一个英雄,是一个人带着一个团的兵力悍然登上印尼那个岛国,用鲜血和生命去拯救保护华人同胞,让全世界从此对华夏刮目相看的战斗英雄;谁都知道何振中对祖国忠,对朋友义,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热血男儿,为了拯救被围困的一个团的弟兄,他带着人**之间奔袭一百三十公里,穿过从无人穿过的死亡沼泽;谁都知道,何振中无论生了什么,也不可能背叛祖国,否则他怎么会舍生忘死,在越南战场以不到四万的兵力屠尽美国佬,小鬼子和老毛子。
他们也都是军人,崇拜英雄,崇拜强者,自然疯狂地崇拜着何振中,心里尊敬这些为了国家,为了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军人。这叫他们如何对着眼前这个傲然tg直,头顶蓝天脚踏大地的真英雄扣动扳机?
这一刻,所有人都愣在了那里,这样一个军人,怎么可能会擅闯他们的军营呢?猛然之间,那些士兵手中抱着的不自觉地就垂落了下去。
蹬蹬蹬。
何振中已经跨过了那道警戒线,但是,却没人敢拦,没人愿意去拦他。
这就是何振中的个人魅力,他用连续不断战斗,用一场场酣畅淋漓的胜利,在军中,早已树立起了极其崇高的威望。
砰。
指挥室中,一个看起来约莫五十几岁的中将脸上狰狞一片,一巴掌拍到了桌子上,那个家伙竟然真的来了,而且还是一个人,就这么直端端地闯了进来,而那些警卫竟然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去拦截。
该死的。
他咬紧了牙齿,眼中满是嫉妒,阴毒之色,这个家伙不过二十来岁,竟然就有了这么高的威望,而他想尽办法,用尽手段,才不过爬到这种地步,可是,却依然比不过那个毛头小子。
“ 不过,就算你是中将,是司令,也不该就这么擅闯我的军营,哼。”他心里哼了一声,转头,“来人。”
蹬蹬。
一名他的贴身警卫走了进来。
“你带人过去,知道该怎么做吧?”
“擅闯军营者,杀无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