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线后,给队员们发了信息:“大家在雍都的传送阵集合,咱们这就去古苍山。白荷喝了点儿酒睡着了,咱们先把冰魄熊胆弄到手再说。”
我们很快到雍都集合,然后从南门出发。
葯圣给了我们具体的山名,我打开地图一看就能找到,所以寻找古苍山非常简单。
我们小队从来就没有拼命赶路的习惯,除非特别要紧的事情。我们现在以中等的速度骑马前行,而楚怜和楚惜依然和我同坐一匹汗血宝马。
我们骑马在官道上行了十多分钟,就听到后面有马蹄击打地面发出的阵阵响声,听声音非常急,我们就都减缓速度,让马稍微向右偏,好方便后面的人赶路。
那一行八人超过我们后,速度居然减慢,最后调转马头一字排开,看架势是劫道的。
不过,他们之中除了一个精灵弓箭手和兽人斧战士以外,其他人都是金发碧眼的西方人类职业。
西方人不可能跑东方来打劫,那唯一的可能就是为了我手中的元素之卷。
我低声对队员们说:“大家先下马,一会儿可能要打一架。”说完我们离开官道,在官道旁边的平地下马。
我对星星说:“从现在开始,有玩家在场的时候,你别使用元素之卷,靠狗狗就可以。”
我们刚把马收起来,那些人也走了过来,我一看他们的武器和装备就马上判断出他们的职业。
走在队伍对前面的是一个铠甲上散发着淡淡白色光华的圣骑士和一名手持巨斧、面目狰狞的兽人战士。其后是一名刺客和一名精灵弓箭手,而在最后的则是一位牧师、一位手拿竖琴的吟游诗人、一名诅咒巫师和一名不知道是什么系的元素法师法师。
我这才想起来,欲望在大部分国家都有过内测,可以获得隐藏职业的内测玩家可不是中国特有的。
我们站定后,圣骑士和兽人战士稍微向两边分开,露出警惕的神色,而他们身后的那名刺客走了出来。
那刺客面带微笑,彬彬有礼地说:“您好,我叫马克贝斯,是北风佣兵团的团长,他们是我的属下。”
伸手不打笑脸人,但我可懒得跟他们说客气话:“我不怎么好,任谁踩到狗屎都会皱一下眉头,您说是吧,团长大人。”
那个兽人战士目露凶光,挥动手中巨斧,愤怒地吼叫道:“该死的东方人,你想尝尝脑袋被我劈烂的滋味吗?”
全世界汉语化已经过了半个世纪,现在六十岁以下的人类交流没有任何障碍,但各国说话的方式还是少许区别。
我还没等反驳,马克贝斯冷然看了一眼那个兽人战士,阴沉地说:“如果不想滚蛋的话,就闭上你那张臭嘴。”
兽人战士悻悻收起斧子,气恼地瞪着我,就是不敢开口,看来他非常惧怕马克贝斯。
马克贝斯略一思考,说:“我知道您就是圣朝最强大的玩家之一——蛊巫绝对男人,我们来此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务必要买下您手中的元素之卷。”
务必?哼,威胁我吗?
我一伸手,说:“只要你出的价够高,别说元素之卷,我都可以卖给你。”
马克贝斯眼睛一亮,问:“您开个价吧,我知道你们东方人以慷慨闻名。”
我摇头道:“你显然误会了,我们东方人的慷慨只针对朋友,对不认识的陌生人,我们更喜欢狠狠地宰一刀。如果你们诚心要买的话,一亿枚金币。”
马克贝斯一听,马上变了脸色,他也算有涵养,并没有发火,但是那个兽人战士却气得不行。
一亿枚金币就等于中国的一亿两黄金,游戏中枚和两的单位是等同。
马克贝斯为难地说:“您开的价格太高了,不妨跟您实话实说,我们的雇主提出以一千万枚金币收购您手中的元素之卷。我想,这对您来说是一个非常公平的价格。您只要卖掉元素之卷,就能成为百万富翁,这笔交易您并不吃亏。”
如果换作以前,我肯定卖,八百万世界元啊,一笔多么大的财富啊。不过,对已经有了封地的我来说,赚八百万已经不再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单单我手里剩的的六颗极乐灵欲丹,操作好了,要卖一千万两黄金都不是没有可能。那些在现实中没有办法享受云雨之欢的亿万富翁太多了,总会有人想在这个虚拟世界中回味一下年轻时候的快乐。
我现在需要的不是钱,而是快乐。
再说了,元素之卷在现在作用不大,但等到以后,价值不可估量;更何况,元素之卷还是七日之书的一部分,保不准有什么更重大的秘密呢。
我耸耸肩,说:“既然如此,那我们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元素之卷有多大的价值,我想你的雇主一定知道。如果你们出不起这个价格,请让路,我们还有事情要做。”
马克贝斯说:“希望您能理解我们的心情。元素之卷对我们西方人来说和你们东方的道德经一样重要,我想您也不会愿意见到你们国家的宝物流落在外吧。”
我冷笑道:“你在开什么玩笑!欲望这个游戏可是我们中国人开发的,你既然认为东西方有别,干吗还跑我们东方人开发的游戏中玩?难道你认为我们东方人没有资格使用带有西方名称的装备?”
马克贝斯连忙说:“您显然误解了我的意思”
我打断他的话:“好了,多说无益。你们要么出一亿枚金币,要么不要像疯狗一样挡住我们的去路,就是这么简单,除非你们想把事情搞复杂了。”我就算卖,也不会卖给西方玩家。
马克贝斯也不是软蛋,他后退一步,阴沉地说:“您可能不知道,我们队伍的战斗力在整个欧洲都非常有名。您也许很强,但是您带领的对,就是娘子军,您带领的娘子军未必能有什么战斗能力。您如果不满意这个价格,我们还可以商量,但您根本不想让出元素之卷的话,那可不要怪我们动粗了。”
井底之蛙,他哪里知道我的女人个个都不是花瓶。且不说可怕的道盈,操作能力极强的雪姐,就连倩影和静蕊,pk技巧都不弱于一般的网游高手。
我盯着马克贝斯的双眼,说:“我知道你们的后台跟中国某个大公会有勾结,否则你们不可能知道我们的行踪。不过你不要忘记,这里是圣朝,是我们中国人的地盘。你们敢主动攻击吗?不敢的话,我们可就”
我话还没说完,马克贝斯一挥手,对方的的弓箭手就射出一支箭,正好瞄准我飞来。他攻击明显是要把我们带入战斗状态,防止我们使用回城符,同时也是向我们yixia。***,表示他们不在乎pk我们,倒不是要立即跟我们战斗。
“大坏蛋!居然敢打恩公哥哥,香香饶不了你们!”香香公主突然从群芳谱中出来。
芳香扑鼻,随后一片花瓣出现在我面前,把那支箭挡住。
不过这次的香气和往常不同,因为她的香气居然提高了我的各种正面状态,什么攻防、生命值法术值恢复速度、移动攻击速度等等,几乎所有的状态都有一定的提高。
原来香香公主竟然也是个厉害的角色啊,她的香气是她独特的高阶能力,叫“国色天香。”这个能力提升单一状态的效果不如玩家的高阶辅助技能,但却直接提升所有的状态,这就比较可怕了。
不过,我还是不放心她,就说:“香香,你回群芳谱里,这里太危险,可能会误伤你。”
香香公主亲昵地挽着我的手臂,说:“香香有花儿们保护,连黄沙暴君就只能封印我,不能伤到我呢。不信你看。”说完,她松开我的手臂,身体像跳舞一样转了个***,无数拇指大小的花朵形成螺旋状条带在她身体外形成一道防线,同时一朵巨大六瓣荷花把她托起。
她站在荷花的中央,笑嘻嘻的说:“香香的花儿们很厉害呢。”
连超阶boss都没法伤害的人物,那香香公主的防御相当可怕,最少也能免疫高阶技能吧。
哪知香香公主突然又犯愁了,她用手指轻轻敲打光洁的额头,皱眉说:“真是伤脑筋,香香不会打坏蛋啊,花儿们不喜欢打架啊。”
这个时候香香公主只要能站在这里,保证不死就可以了,她的香气至少让我们提高了两成的战斗力,我怎么可能还奢求她别的什么。
我说:“香香,你要是想帮我的话,站在那里别动就可以了,我们会好好地教训那些人。”
香香公主高兴地蹦跳起来,说:“恩公哥哥真好,那香香就不用打架了。”
楚怜和楚惜羡慕地看着满身花朵的香香公主,恨不得也站在荷花上,但她们俩也算久经沙场,自然知道现在不是玩闹的时候,所以强忍着,一边向香香公主那里偷瞄,一边摆出战斗的姿势。我看在眼里,心里非常高兴,她们俩调皮归调皮,但紧要关头绝对不会给我惹麻烦,甚至还是一大助力。
虽然我不想让巧儿、王昭君和香香公主被玩家看到,但有些事肯定瞒不住,干脆顺其自然。哼哼,万一真有玩家把香香公主惹恼了,那就等着让圣朝所有npc祸害死吧,圣朝皇帝公孙武可不是省油的灯。
我看着马克贝斯说:“既然是你们先动手,那我也没办法了。这次战斗会让你们记住,千万不要小瞧女人,更不要小瞧我绝对男人的女人。”同时我低声说:“道盈,你放弃进攻,只在危险的时候再攻击。”
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让所有的队员在pk中得到锻炼,让她们多战斗,配合的更好。
我在瞬间把三十五只蛊打入马克贝斯体内,然后立即对着他们队伍中的诅咒巫师施展迷境蛊的蛊术“迷境”那个诅咒巫师立即消失不见。我要是把牧师带到迷境中,他们肯定会马上垮掉,但那就达不到锻炼队员们的目的了。
蛊术迷境的能力很简单,就是把对方带入一个迷境中,他要是能闯出迷境,我就遭到反噬,立即死亡;他要是死在迷境里面,我就没事。这个迷境比较无赖的地方就是,进入迷境的玩家要是战斗力低的话,必死无疑。而唯一能影响蛊术的阶位震慑由于我的天蛊血身被无视,所以这个蛊术施展的成功率非常高。
可以说,蛊术:迷境对辅助职业玩家就是必杀一局。
那个诅咒巫师刚消失不见,楚惜的地狱魔雾就铺开,把我们都笼罩在内。
“卑鄙的东方人,居然敢偷袭!”那个兽人战士愤怒地吼叫。
“神圣驱散!”圣骑士单膝着地半跪在地,双手举剑,一道圣光从他身上发出,以他为中心半径五米空间内的黑色地狱魔雾全部被驱散。但他们还是无法看到我们。
我倒是忘了,圣骑士可以瞬发不少神圣法术,但种类和威力都不如牧师。
道盈现在的攻击速度非常快,她一向非常聪明,自然能猜透我的用意,所以她的箭射向圣骑士的剑,把那个刚施展完法术的圣骑士吓了一大跳。
接下来,双方都在施加辅助法术,而对方的元素法师和楚怜都在念动咒语。
我施展了一个二十六重蛊阵——千色——白骨旋壁后,就站在原地,说:“我和道盈只负责防守,攻击全部交给你们来进行,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静蕊坚定地点头说:“男人哥哥放心好了,静蕊会很用心pk的。”
静蕊是我在游戏中遇到的第一个女人,我对她也特别关心,而她现在总是会努力地向我表现她并不是一个没有用的人,就是怕我嫌她;即使她并不喜欢pk,也会努力为了我而做到最好。所以我每次看到她一心为我的样子,心里就觉得亏欠她良多。
放心吧,我一定会为你驱除黑暗的
一脸兴奋的倩影已经悄然出击,像准备捕食的猎豹一样无声地走向目标。
让我吃惊的是那个身为刺客的马克贝斯的目光居然一直跟着倩影,估计是他拥有某种特殊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