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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红楼(12)

    王子腾尸骨未寒, 自然也有一些生前好友, 虽知王仁德行,却也打算替他做成这事。
    事要往两面看, 近了说,薛家家业不小,事情不成一文钱落不到他们的口袋,事情成了收益不会小, 远了说,人情越用越薄, 王仁得了这份大恩, 往后远了旁人也说不出来不是。
    然而这些人再如何想,也想不到薛宝钗一个年不过十来岁的小姑娘竟敢主动报案, 而且越过了直属衙门, 直接告到曾有旧怨的前金陵知府,现刑部右侍郎李澈的案头。
    严格来说,明代实行的三司法制,都察院稽查刑名,大理寺主审重案大案,刑部负责最后审理和复核罪名,倘若李澈只有刑部的官职, 是管不了这事的, 可巧的是,这时节官员身兼数职屡见不鲜,他在还未去金陵上任之前便在大理寺挂名少卿, 虽则也不算太对症,但他一定要管的话,还真没人和他争辩这个。
    比案子先到的是一片赞誉之声,据说最开始是个好事之人问薛家人为什么要求助于结过怨的官员,薛家那位小姐便使人说道,兄长之死是因他打伤人命,与人无尤,李侍郎为人正直,秉公办案,她一个小女子求告无门,不敢信旁人,只敢信这位清正的大人。
    消息传进李澈的耳朵时,也传进了刑部官员的耳朵里,倘若是以前的李澈,自然没人敢和他说笑,但说来倒也奇怪,自从金陵走了一遭,冷面观音成了笑脸佛爷,虽没有左右逢源的架势,倒也令人如沐春风。
    便有人笑道:“这小丫头虽然做事粗糙了点,但好歹进对了庙,拜对了真佛,以大人的脾气,一定会管这事。”
    李澈喝了一口茶,说道:“些许小事,闹得满城风雨,案子还没到我手里,先按着脑袋点头,也太无赖了些。”
    左侍郎略有年纪,便感叹道:“咱们眼里的一点小事,对这些人来说可不就是天大的事,弄不好毁家败业的,到底是个女娃娃,小小年纪的,也是可怜。”
    李澈便道:“她既敢上告,这辈子也落不到多可怜的境地。”
    只说是这么说,管还是要管,李澈想经营名声,引人来投,便不能在小节上行差踏错,从这一点来看,要是个真清正的官员,怕也是没法不接这个案子的。
    案子办得很是顺利。
    原本也没有头天哄人父母签了婚书,隔天就休了妻子的道理,别的先不说,王仁户籍所在地远在金陵,他要休妻,先要征求夫人同意写下休离书,再经由官府通过,户籍更改,才能算是自由之身,嫁娶无干。
    王仁手里的那份婚书上虽无日期,但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薛夫人手里,金陵与京城相隔千里,王仁又没有第一时间派人去金陵打点户籍,从原则上来说,他于薛家是骗婚,于原配是停妻再娶。
    不到半个时辰,案子告破,因征求了王仁之妻的意见,轻判了停妻再娶之责,只追究骗婚薛家一事,判了一年刑期,当庭二十杖。
    王仁被打得涕泗横流,只打了十杖就疼晕了过去,水泼不醒,李澈便让人先把他带下去,等醒了再接着打。
    因案件各项证据实在齐备,李澈甚至没要求证人上堂,也免了薛家母女抛头露面走一遭,最大限度保全了她们的名誉。
    薛家派人四处吹捧得更卖力了。
    借着这出案子的余波,李澈顺手又办了几个求告到他面前的案子,多是一些像薛家这样遭了欺的绝户人家,这时节家无男丁便是绝户,但凡有一门亲戚在,绝户女便保全不了任何财产,甚至本人的婚嫁也要征求这门亲戚的意见,大多所嫁非人,更有甚者家产一空后又被强行买卖,这种行为被称为吃绝户。
    吃绝户的名声虽然难听,但还真没什么律法能管,毕竟比起前朝,本朝奉行程朱理学,程朱二人虽无主观上欺压女子的意思,但他们的各种理论无不印证了男尊女卑的思想,前朝寡妇尚能保全家业,本朝律法却明文规定男子丧后,倘若家无男丁,便要听从男方家中意见分配遗产。
    李澈办了几个绝户案后,朝中官员对他的褒贬不一,但始终是赞成的人多,毕竟官员要脸,即便私下里有过一点吃绝户的举动,也不会做得太过分,便自觉没做过,很少有人会对那些吃肉喝血的刁民产生同理心。
    然而能够告到李澈耳朵里的案子毕竟不多,虽有些女人不好抛头露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很多人根本出不了门。
    当年朱熹公临任漳州,因漳州风俗开放,少有缠足,上了年纪的妇女到处行走,时常有给夫君戴绿帽子的,小儿女之间也是私奔成风,便令漳州女子把脚缠得极小,使得双脚残废,不良于行,这便从根源上止住了私通私奔之风,史书对其行为赞誉一片,后来官员争相效仿,缠足之风更是大行于世。
    李澈有心用这件事撬开一个口子,便上折请命,在刑部衙门之内,开设一处女刑司,专司女子告状,因女刑特殊,最好选派女官任职。
    这时节的女官特指宫中女官,女官多由贵女担任,贾府未败落之前,便送了一女进宫,选秀不中,却被留下做了女官。
    他倒还没打算图穷匕见,染指律法。
    成化天子觉得有些小题大做,而且新开一个衙门不是小事,花钱是次要的,重要的是麻烦,他想了想,没有批复。
    以他的智商还没有想到李澈倡议实行之后,会有多少贫苦人家的女子为了告状而放脚,不过这对他来说也不重要,他对小脚没什么特殊喜爱,万贵妃是个半足,缠过又放了的,平日里不许他看脚,那些宫妃的脚他又不想看。
    到了晚间,因他前几天幸了一名年轻宫妃,这几日便都在安喜宫内柔情曲意地安抚万妃,只是万妃对他仍旧爱答不理,成化天子没话找话自说了半晌,贵妃都在榻上闭眼准备入睡了。
    就在这时,成化天子忽然想到李澈,便把他白天的折子说了,复又笑道:“这个李澈身兼数职,旁人累都要累死了,只他还想东想西的,烦人得很。”
    万贵妃却一下子睁开了眼睛。
    成化天子已经几日没得她一个正眼,还没等说话,便听万妃说道:“你那满朝文武天天骂我,你不嫌烦,倒烦起人家做实在事的来,你久居庙堂之高,哪里见过平民百姓的苦处,你不肯办这衙门,我来掏银子,活着的时候我不指望,只望我死了,以后也得几个丫头拜拜我!”
    成化天子这几天都快把脸笑僵了,也没得贵妃几句话,这时听她肯搭理自己,话里又这样可怜,心头顿时软和一片,一把将万妃揽在怀里。
    万妃小声抽泣道:“你们这些做男人的把持着世道,把女人当成玩意儿,那李澈我原是不喜欢的,如今可见他是个善心人,你若也心善,就应了他这一遭。”
    她这么一说,成化天子哪有不答应的?一遇到贵妃的事情,他的脑子就转得飞快,刚答应下来,甚至就已经想好了要如何拿这事佐证贵妃的贤良,隔日一早从安喜宫出去,他就把李澈的折子拿在手上,路上就给批了。
    饶是李澈也没想到成化天子会同意,他原本是准备多磨几天,再联合一些同僚上书,甚至做好了磨上几个月的准备。
    直到后来女刑司成立,宫里派出的女官四处说着万贵妃的好处,众人才明白缘由。
    对于成化天子来说,贵妃的事那就不叫事,一遇到贵妃,他的办事效率可以直追李澈。
    原本因为反感此事而连连弹劾李澈的官员突然没了声息。
    虽然路尚遥远,但李澈已经看到了数年乃至数十年后的情况,女官出自宫中,为了行动方便,脚肯定不会缠得太大,再之后女刑司走上正轨,无论是来告状的还是断案的,都会逐渐放脚,告状的平民女子放脚的多了,便会带动一大部分人,断案的女官有了权柄,也会有贵女为了选上女官而放脚,潜移默化之下,什么圣人言都可放在一边。
    李澈从刑部衙门出来,上轿之前远远看了一眼排在女刑司前的长队,心头不知为何也有些愉悦起来。
    李澈回来时,李凝正靠坐在院墙边上和隔壁王小公子扔纸团玩,李澈视而不见,反倒让人去给她拿张垫子来垫在椅子底下,一墙之隔的王小公子却十分紧张,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扔纸团,满心以为对面也在和他一样紧张又快乐着。
    近来王小公子的课程开始吃紧,单纯的背诵已经难不倒他这个过目不忘的天才,如今他正读圣人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朱熹把自己对于四书的理解集精华于一书,因他的特殊地位,他的注释没人敢提出反驳,相当于把先前读过的书又回了一趟炉,而且吃的是别人给他嚼烂的东西。
    王小公子极度不适应这一点,他读四书时读的是原版,他不像其他孩童只是读背,对于四书自有一份理解,如今再读朱熹注释版,只觉其中很多道理都和他想的不一样。
    李凝没看过朱熹版,故而只能听他念叨,有时两人的理解对上了,却和朱熹的理论不符,李凝自然不觉得自家哥哥教的加上自己理解的有错,对这个不知道什么人的朱熹没什么敬畏,难免令王小公子产生一种惺惺相惜之感。
    对比这位年方六岁的侍郎公子,一直自认天资不错的王守仁简直觉得自己生得太背时了些。
    既生瑜,何生亮啊。
    作者有话要说:【有话说】
    上一章看到有小伙伴提出质疑,说林家其实很有钱,这个是同人的私设,也是一种有争议性的红学题目,红学家还没争出来,不过按我的理解,红楼原著中很多地方都指证了林家没钱,唯一一处貌似暗示的是贾琏那句语焉不详的“这会子再发个二三百万的财就好了”,很多人牵强附会,说这钱是林家的,不脱离背景来看,明清时期女子无继承权,原著中写明林如海有旁支亲戚,这是一出埋线,林家就算有二三百万的财,贾府包括黛玉都是没有权力拿的,另外有人说林家是列侯之家,和贾府差不多,不会没钱,然而贾府是国公爵,有赐封的田庄地产,原著黛玉说过林家无房无地,这可能是虚指,也可能是被亲戚拿走了,但林家不富是真的,红楼读过多次,各人有各人的理解,我的理解是林家没钱,黛玉一无所有寄人篱下,才会敏感多思,惹人怜惜,别人自然也有别人的理解,各有各说法,求同存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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