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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苍蝇、蜜蜂和红颜知己

    让林妙没想到的是,眼看着这件事就要峰回路转,知秋的学校还有学费都有了着落的时候,夏以南那里倒给她出了难题。
    他坚决不同意她搬回家住,理由是,她家离学校太远了。
    要说远,的确是,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搬过去的。要赶上学校的第一堂课,她必须6点起床从家里出发,因为光搭车就要一个多小时,进校门后还有老长的一段路要走。
    其实,林妙心里也清楚,夏以南不同意她搬走,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这样他们就不好约会了。夏家和林家相隔那么远,他们如果在一起吃晚饭,吃过了就要送林妙回家,开车都得40分钟。
    对鲁西西自动搬走,夏以南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本来就嫌她碍眼了。他买这个房子就是给自己和女朋友约会用的,一个月1000块的租金他在乎吗?只不过当初哄林妙住进去的时候,为了松懈她的戒心,他说了可以找人合租的话,后来鲁西西要过来他就不好意思拒绝了,其实心里一直不爽。每次去林妙那里看到有个碍眼的人在,害得他天天欲求不满,就恨不得把鲁西西赶出去。
    谁知前门送虎,后门迎狼,同居“闺蜜”刚走,亲爱的小表弟又来了,而且据说(据夏妈妈说)是个非常英俊的小伙子。林妙为了他竟然舍弃他提供的温馨爱情小屋,要回去陪小表弟同住,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番争吵后,两个人之间发生了自交往以来最大的一场冷战。
    盛聪看在眼里,喜在心里。鸡蛋有缝时,苍蝇,对不起说错了,是可爱的小蜜蜂,怎么能不去赶紧叮上呢?
    本来,这段日子冷眼旁观下来,她已经差不过要绝望了,那两人似乎感情已定,而且日见炽烈,即使上班的时候也常常眉来眼去,眼瞅着没人就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哼,以为她是瞎子吗?她的眼睛可是能透视滴,即使隔着厚厚的墙,也能“看见”他们在隔壁屋里干什么!
    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做是极其不道德的,会大大破坏办公室里的和谐气氛?
    可惜,哪怕她嫉妒到呕血数升也不敢说什么,这间公司是夏以南的,他的办公室也是他的私人空间,她想进去还得老老实实敲门呢。以前她只要站在敞开的门边象征性地敲敲就行了,现在呢,那门常关得严丝合缝,里面一对鸳鸯鸟,害她连敲都不好意思敲,万一人家正在紧要关头,被她打断了,多尴尬啊。她甚至恶意地想,听说男人这时候被打断了,会出现功能障碍的,虽然她是无所谓啦,反正她也享受不到,让林妙哭去吧。
    既然都这样想了,为何她还不走呢?她这样的资深广告人,在业内也算熟面孔了,要跳槽到另一家小公司谋个副经理的头衔并不难。可她为什么就是狠不下心离开呢?
    无数次,她问自己这个问题,每次都能总结出一万条离开的理由,可是,一想到从此再也见不到夏以南,她的心竟然难受得发痛。
    无计可施之下,她跑到网上发帖子:“他有女友了,可我还是离不开他,怎么办?”
    回帖百分之九十的叫她离开,别再无谓地浪费青春;只有百分之十的人叫她横刀夺爱。
    她回复说:夺不了,那两个好得跟连体婴一样,整天形影不离。于是百分之百的人叫她走,眼不见,心不烦。她还是说离不开,情愿心痛死也要守着。再回帖就只有一个字:贱!,两个人:贱人!
    把她郁闷的,再也不敢打开那个帖子了。可是她自己何尝不知道,这样熬下去真的没有出路,她比夏以南还大一点,快三十岁的老女人了,她真的等不起。
    正差不多要绝望的时候,却发现那两个人似乎发生了情变。最典型的表现是,夏以南的办公室再不关门了。
    确实没必要关,因为里面就他一个人,林妙自从接了新锐集团那个文案后就变得很忙,即使来公司,对夏以南也不怎么搭理,一派除公事外两人再无交集的架势。
    这天,林妙又是早上过来,坐在夏以南对面的椅子上公事公办地说了几句话就走了,等盛聪端着煮好的咖啡过去的时候,就看到夏以南拼命转着桌上的水晶球。盛聪把咖啡递给他,笑着问:“你在看自己的姻缘吗?”
    夏以南愤愤地说:“狗屁的姻缘,我不结婚了!我妈妈一辈子一个人也过得挺好的,我看跟她同龄的女人,没一个有她年轻。”
    盛聪不以为然:“你妈有你呀,不然一个人孤零零的多没意思,寂寞是杀人于无形的利器。”
    夏以南听出了她话语中的感慨,趁机劝道:“知道寂寞就找一个伴吧,你也不小了,女孩子青春有限。”
    盛聪如被冷水浇头,他这样劝她,说明真的对她没有任何想法。她忍住伤心勉强笑着说:“我也不打算结婚了,你要单身,我就陪着你吧。本来这公司的名字也正好是我们的姓,我始终觉得,这是天意。”见夏以南脸上出现了一丝尴尬,自己也意识到说得太露骨了,她画蛇添足地解释:“我的意思是,天意就该我为盛夏公司效力一辈子。”
    夏以南正色道:“一辈子太长,青春太宝贵,我和我这家不起眼的公司承担不起如此厚爱。”
    盛聪如何听不懂他的意思,他是在明明白白地拒绝她的爱了,但如果肯知难而退,她就不是盛聪了。就像上次那个单子,连夏以南都放弃,都认为完全没希望的事,她奇迹般地做成了。
    是的,是奇迹,她相信这个。事业上有奇迹,爱情上照样是。夏以南也不年轻了,男人三十岁是个分水岭,再崇尚自由的人,到三十岁都会开始考虑终身大事。在这种时候,如果跟多年女友分手,男人很可能会在灰心失望以及家人的催逼下随便找个各方面条件相当的女人结婚。爱情没了,婚姻不能不要啊。
    她不介意夏以南为结婚而结婚,不介意他不爱她而娶她。他本就不爱她,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她揪着这点不放没有任何意义。
    爱情不可强求,婚姻却可以智取。真结了婚成了她老公,他还不是照样要跟她上床ml,跟她生儿育女?一旦两个人有了共同的孩子,他们之间就有了血缘维系,他们一家三口就成了再也分不开的一体。她相信,婚后几十年的岁月,一块石头都会给她捂热的。
    夏以南虽然拒绝了盛聪的爱情,可两个人合作已久,情谊是有的。再说他也实在是郁闷,无处申诉,正好坐在办公室闲来无事,就把他和林妙之间的问题竹筒倒豆子般地说给盛聪听,当听到小表弟一节时,盛聪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现在姐弟恋很流行哦。”
    夏以南倒没往那方面想:“那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啦。”
    盛聪摇着手指说:“孩子会长大的,而且,这两人是很远的远亲,即使在法律上,也是可以结婚的。”
    别的话还无所谓,惟有“结婚”二字让夏以南听得异常刺耳。他并非真以为林妙对她表弟有别的心思,一个25岁的女人对一个35岁的男人产生那种感觉很好理解,但对一个15岁的小毛孩,就很罕见了。他不觉得林妙是那种罕见的极品。
    盛聪见他眼神变了,噗哧一笑道:“我开玩笑的啦,怎么可能呢?这事站在你的角度是有点不是滋味,但你只要稍微排除一点私心,就会发现林妙这事做得挺让人佩服的。说实话,如果换了是我,我不会给自己招惹这么大一个麻烦,培养一个孩子岂是小事?多少亲生父母都供不起孩子,她这是大善行那,我们都应该向她学习的。”
    夏以南也只是不满林妙为一个不相干的小孩子离开他特地为她安排的房子,从没想过因此就跟林妙分手。刚才他坐在那里生闷气,也是懊恼跟林妙的关系僵成这样,他是真的喜欢她,需要她,即使她在有些事情上违背了他的意愿,他气一气,最终还是会跟她和好的。现在听了盛聪的话,他赶紧向她讨计:“那你说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你还需要问我啊。”盛聪的笑容无比和善,无比亲切。
    夏以南道:“你是女人,最了解女人的心理,假如现在是你处在林妙这样的处境,你希望我怎么做呢?”
    盛聪脸孔一热,心居然漏跳了一拍,放在膝盖上的手忍不住紧紧抓住裙子,心里则暗自感叹:就为了一句假设,她居然有这么强烈的反应。既然她爱这个男人如此之深,那就死都不能放开她了。
    不能放开,又无法直接得到,就只能“曲线救国”,先努力做他的知心好友,或曰红颜知已,这样,既可以留在他身边,又可以听到他的心里话,随时掌握他的思想倾向。于是她立刻把自己代入另外一个她嫉妒得要死的人:“如果我是林妙,我当然希望我的男友和我一起面对难关,帮我把那个孩子安排好,让我善始善终,不要收留了别人,又中途见弃。那比一开始不收留还伤人,因为你给了绝望的人以希望,又将他推入黑暗。”
    夏以南连连点头:“你说得对,到底是多年好友,跟你谈一谈,立刻拨云见日。”
    盛聪惊喜地问:“我是你多年好友?”
    “当然了,你在我身边工作了两年,我的公司能在竞争这么激烈的环境中生存下来,你居功至伟。现在连我和女朋友闹了别扭都要靠你来开解,如果这样还不算好友,那要怎样才算?”
    “谢谢你!听到你这样说我真开心,我会更努力的。”盛聪已经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是我谢谢你才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夏以南心里不无愧疚。明知道眼前的女孩爱他,可他出于自私的目的,硬把她的身份由她所希望的“爱人”拗成了“好友”,难得她还肯帮他和林妙说和,真是个好女人那
    从夏以南那里离开后,盛聪没有回隔壁办公室,而是去了洗手间。站在洗手池边,望着镜中已经出现了鱼尾纹的眼角,她在感伤之余也有些许欣慰:今天,总算又靠近了夏以南一步。“好友”虽然并非她要的那个称呼,但比同事强了不只一个等级。她这样的“好友”,以后会更多地“撮合”夏以南和林妙的,把他们“撮合”成怨偶,哈哈。
    今天,她表面上为林妙说了很多好话,可一百句好话中,还夹杂了一两句半真半假的玩笑。他们俩的关系本来几乎无懈可击的,偏偏那个蠢猪一样的女人弄个漂亮男孩在身边,未来的日子里,随着那男孩的长大,这可以yy出多少绯闻啊。
    当然她不会直接说,她顶多只“开开玩笑”,在夏以南心里埋下怀疑的种子就够了。(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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