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林妙把去梁守一那里的见闻以及之后鲁西西的反映告诉了夏以南,他的看法是:“这两人很合适啊,男人说的话虽然那个了一点,但只要女人理解,那就没任何问题。他们还一起做饭,而且配合默契,那情景我想象起来,就觉得很有家庭气氛。”
林妙点头道:“我也是这样想的,鲁西西喜欢就好。我只是局外人,我的想法并不重要。”说到这里她突然想到那天的笑话,忍不住脱口而出:“最搞笑的是,梁守一用小水果刀切肉丝,切粗了一点,结果他向我们道歉,说他切的不是肉丝,而是……”
“而是什么?”
“哦,没什么啦。”林妙赶紧捂住嘴,好险,她刚差点就收不住话尾的。
“肉条?就像肯德基的薯条那种的?”
“对对对。”
“用水果刀切嘛,只能这样了。”
“嗯嗯”
“问题是,这有什么好笑的?”夏以南狐疑地在她脸上打量。
“……”
“笑得那么诡异,一看就知道里面大有文章,说!不准露一半,藏一半,mm,吊胃口不是这样吊的。”说话的时候,夏以南的手指在办公桌上轻轻敲击,脸上的笑容是带威胁意味的。
“林mm又故意吊我们boss的胃口啦?”突然从门口传来一个阴恻恻的女声。
林妙吓得差点连手里的杯子都砸了,因为她一直在想着那天的情景偷笑,根本没注意门口。猛不丁听到这样阴气的声音,不知为什么,她竟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进来的是盛聪,手里拿着阳伞,脸晒得通红,脸上的汗水都流到脖子里去了。林妙忙起身把她让到沙发上坐下,给她倒来一杯水说:“今天这么高的温度,你还出去了?辛苦了,辛苦了。”
盛聪接过她的水,嘴里却并不领情:“做这行的,怕辛苦就别做了,温度高就不出去?这两个月天天都是高温,难道广告公司也像学校一样放暑假,天一热大家就都躲在家里吹空调,等夏天过了再来上班?那公司早倒了。”
林妙发誓自己是一番好意跟她道辛苦的,可这人说出来的话怎么总是夹枪带棒?敢情,在高温天气里出去跑业务,人也跑出火气来了,见不得在办公室里吹空调的。
盛聪抢白完她,回头就从包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兴冲冲地递给夏以南说:“报告boss,飞翔那个案子,我终于做下来了!”她翻到其中一页:“当当当,请看大红的印章,这可是他们的总经理武岳大人亲手盖上的哦。”
夏以南一听也很激动:“天那,这个案子我早就放弃了的,你居然还能拉回来,太神奇了!你怎么做到的呀。”
盛聪自豪地说:“很简单,就是一直坚持,永不放弃。这位武总是出了名的傲慢,但我盛副总却是出了名的难缠。不管你怎么摆脸子,我只当没看见,即使叫来保安,俺走就是了,又没偷又没抢的,还能把我送进局子不成?反正我就是每隔一段时间,估摸着他见到我没那么讨厌了,就去拜望他老人家一回。还别说,虽然我们俩一个老是涎皮涎脸,一个永远不耐烦,过招过多了,照样成熟人了不是?”
夏以南满眼赞赏地朝盛聪竖起大拇指,然后乐不可支地说:“他快被你缠疯了,所以今天就索性成全了你,以求耳根清净,免得你老是阴魂不散。”
“boss,人家为了公司,都快变成甩不脱的鼻涕虫了,你还笑人家。”盛聪不依地娇嗔。
“好好好,不笑不笑。不过武总确实挺可怜的,不跟你签,你就老跑去骚扰,要我遇到这样一个,我也只好投降。”
“是啊,呵呵,以后还要继续骚扰的。这又不是长约,到期了,还要找他续约,反正,这家公司我是吃定了。”
“哈哈,可怜的武岳,招谁惹谁了。”夏以南笑得好不得意。
盛聪喝完一杯水,又跑去倒了一杯,咕噜咕噜全部喝下去后,才坐下来说:“其实今天根本没想到能签的,去了那么多次,已经快变成强迫症了,隔一段时间就去一次,反正我包包里总随身带着空白签约书。我本来打算,这家先骚扰着,在他那里混个脸熟,熟到他不好意思撵我的程度,然后过年的时候再去哭求,就说我任务没完成,求他可怜可怜,让我不要失去工作。今天能签约,实在是个意外。”
夏以南摸着下巴说:“我也觉得意外,今天这个日子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盛聪摇头:“没有。记得我进去的时候,因为天热嘛,我边走边擦汗。武总见了我就说,‘今天最高气温达到40度,你怎么还在外面跑啊。我公司的业务员都没派出去,怕他们中暑,你们老板这么不体贴员工?’”
“你就趁机诉苦,把我说成吸血鬼资本家,以此换取他的同情。”
盛聪重重地点头:“抹黑boss您的伟大形象,您不怪我吧?”
“怎么会?如果抹黑我就能拿到合同的话,以后出去尽管抹吧,林妙也是,不要舍不得哦。”
盛聪还沉浸在胜利签约的喜悦里,忍不住细细描述当时的情节:“然后,他突然朝我伸出手说,‘拿来’,我还没会过意来,他又说,‘你跑到我这里来这么多趟,不就是想要我跟你们签广告代理的合同吗?怎么,现在我同意了,你又不要了?’我这才慌着把签约书拿给他。结果,他很快就签了。”
夏以南用感动的语气说:“真不容易,辛苦你了,今晚我们一起去吃饭,为你庆功,吃完饭后还发你一个红包作为奖励。”
盛聪先说:“谢谢”,然后小声问了一句:“都谁一起去啊?”
夏以南答:“当然是我们公司的全体员工了,要是我胆敢拉下一个,第二天他还不得找我算帐啊。”
“嗯,也是。”盛聪说这话的时候自然是笑着的,但林妙分明看到了她眼里的失落。
从盛聪进来后,林妙没再说一句话,一直在看着他们之间的互动。在她进这家公司之前,这两个人已经合作近两年了,他们之间有他们的情谊和默契。何况,盛聪如此尽心尽力,作为一个员工,实在无可挑剔。如果自己是老板,也会为有这样的员工而庆幸。
夏以南不是铁石心肠,对这样一个忠心的下属,他不可能不倚重。刚才盛聪递给他签约书的时候,他们的目光相遇,那里面有同样的激动,那是只属于他们的激动。这个案子,他们从很早以前就开始策划,然后一起跑,肯定是跑了很多冤枉路后,夏以南才开始厌倦,准备放弃。多亏了盛聪一直坚持,才奇迹般地做成了,替他填补了这项遗憾。
亲眼看到他们这样,林妙心里肯定有些不舒服,但她也知道,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他们的过去她来不及参与,即使是未来,纯粹站在工作的角度——至少从现在看——盛聪也比她更适合管理这间公司。如果夏以南真的打算抽身出去做别的,交给盛聪比交给她更保险。
夏以南说要把公司交给她,也许是一时的冲动吧,而且,也只是一句话而已,随口说随口就能忘的。
林妙并非想要这间公司,如果夏以南真的交给她,那时候盛聪势必会拂袖走人,她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呢。如果公司交给盛聪的话,事情本身也什么,但里面蕴含的意义就值得考量了。即使,夏以南依旧跟她在一起,可是因为这间公司,他们俩必然有很多交道要打,会有很多机会在一起。
盛聪越表现得出色,她在夏以南心中的地位就越重要,他是商人,在商言商。而自己呢,进来快两个月了,除了跟夏以南一起出去见过一些客户外,好像从未单独跑过,也从未单独拉回过一个单子。
林妙咬着嘴唇想,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夏以南也带她了两个月,该介绍给她认识的客户都介绍了,她也应该学着独当一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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