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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 贼公贼婆

    第255章
    戎族的王城位于草原腹地,依湖而建,那片湖就是戎族的圣湖,唤作女儿湖。出夕照关到女儿湖,大概要走八百里,中间是无边草原。
    关克乐是跑这条路的行商,帝国的铁器、茶叶、绸缎在戎族可是抢手货,而戎族的皮毛裘革在帝国也能卖上好价钱。只不过,帝国不许和戎族经商,关克乐这种行为属于走私。
    关克乐只是个小商人,整个商队不过十几个人。
    “大家快点,天黑找地方歇脚,娘娘皮的,再敢偷懒,都让马贼把你们杀了。”
    关克乐大声骂着,他赶着车,回头看了一眼,见道上行过来两个人。
    男人牵着毛驴,女人骑在毛驴背上,那女人模样生得可是真俊,让人想看又不太敢看,再看男人模样,怎么说呢,感觉有些不太搭。
    “兄弟,往哪儿去啊,一起走吧?”
    草原上可能走几天都见不着一个人影,只要路上碰见,对方又不是马贼,那就不介意一起走,若有某一方缺少口粮的,给吃给喝都不是太大问题。
    男人笑了笑,道:“不了,不太方便。”
    “有什么不方便的,这条路上可是有马贼,你们两个人,不怕撞见马贼么?大家一起走,还是有个照应。”
    程大雷说得不是不太方便,而是不太安全。听到这话他顿了顿,道:“你们难道不怕遇到马贼?”
    “嘿,老哥我有刀啊。”关克乐显然是一个自来熟,立刻已经与程大雷称兄道弟起来,他道:“不瞒兄弟说,老哥我练过五年刀,平常的马贼根本不放在眼里。”
    程大雷看了看他,下意识点点头:“蛮好,蛮好。”
    “兄弟,咱们一起走吧,看上去你也不像坏人。”
    关克乐正说着,忽然见男人已跃上毛驴,和女人双乘一驴,遥遥离去。
    “唉,不想交朋友呐。”关克乐道:“不过,这头毛驴还真是快啊,一般的马都赶不上。”
    他招呼伙计继续赶路,其实做这种买卖,是拿命还钱,真如果撞上马贼,一条命也就埋在草原了。所以大家一路上最怕碰到的,还是马贼。
    继续向前走,约过了一个时辰,就看到草原上一队人马奔向前方。
    “东家,马贼,是马贼!”有伙计惊慌道。
    关克乐也看到了,却发现这帮马贼没有搭理己方,赫赫奔过。
    “东家,是不是他们没看见咱们。”
    “不应该吧。”关克乐也拿不准。
    “要是看见了,怎么会放过我们?”
    “会不会不是冲我们来的。”
    “哪……是冲谁来的?”
    心里七上八下,关克乐不敢再向前走了,在原地待了一个时辰,才鼓起勇气上路。
    一路上心脏仍在砰砰打鼓,此时天色已经暗下来,西方一轮没有热度的红日还露着半个脑袋。
    太阳快要落山了,这一幕似乎象征着什么,令关克乐心中更加恐惧。
    正埋头走着,他忽然一愣,因为空气中传来一股血腥味。下意识抬起头往前看,眼前的景象把关克乐的魂儿都吓了出来。
    只见绿色的草地上,倒着一具具尸体,不多不少,十三具,正是刚才过路的马贼。
    他们死了,同时死的,脸上留着惊愕,似乎临死之前都不相信自己被杀死了。
    更可怕的是,在距离尸体不远处,一男一女正坐着吃东西,一头毛驴在周围悠闲吃草。
    正是那不久前还见过面的一男一女。女人依旧很俊,男人粗糙一张脸,专注咀嚼手中的肉干,看上去很平静。
    平静得有点吓人。
    这时候男人看见了关克乐,伸手向这边打了个招呼,竟迈步走了过来。
    关克乐吓得后退,男人进一步,他退一步,男人再进,他退得更加厉害。
    忽然,脚下一跌,倒坐在地上,抬起头男人已经在眼前。
    “你想干嘛,我可是有刀的,我练过五年刀法,我很厉害的。”
    关克乐险些哭出声来,仓皇去拔刀,这腰上的刀不知怎么回事,偏偏此刻拔不出来了。
    “喂,有衣服么?”男人问。
    “衣服……?
    “男人穿的,还有女人穿的。”男人摊开双臂,关克乐才看到他一身鲜血:“没法穿了。”
    打劫衣服的马贼,可他骑的也不是马啊,那是驴贼。马贼要钱要命,驴贼只要衣服?
    “有,有。”
    关克乐还真的有,这次去戎族做生意,车上还真带了一些衣服靴子,既有男的也有女人穿的。
    “太好了,太好了。”
    男人显得很兴奋,冲女人挥挥手:“快过来,快过来。”
    两人开始在车上翻捡,靴子衣服都翻了出来。
    “呀,这里还要件袍子,不错不错。”女人。
    “东西挺全么。”男人也忍不住赞道:“还有马车呢,这马车也不错,要了要了。”
    “来来,把你们的货搬下来,我看上的东西都给我装到车上。”
    男人大声道,伙计们不敢不听,关克乐也是不敢不听,只能咬着牙,心里暗骂:抢吧,抢吧,你们这对贼公贼婆,活该你们做贼,你们一辈子都做贼。
    “嗨,真多谢你了。”男人不知何时来到关克乐面前。
    关克乐心里冷哼一声,嘴上却道:“您看上什么尽管拿,您尽管拿!”
    “差不多够了,你看这够不够。”说着,男人从怀里掏出一颗夜明珠塞到关克乐手中。
    关克乐有辨宝的能力,见到这颗夜明珠眼睛立刻亮了。有这一颗夜明珠,自己两三年都可以在家里歇着。
    “够了就好,这条路最近不太平,小心些。”
    说着,男人把毛驴挂在车上,他和女人上了车,一挥马鞭向北方去了。
    此时关克乐还没回过神来,看着走掉的二人,再看看手中的夜明珠。
    原来不是抢,是买。嘿,早知道自己就该多推销一些东西,可以多换一颗夜明珠。
    “东家,咱们把货物收拾一下吧。”
    “不要了,不要了。”关克乐挥挥手:“回去,赶紧回去。”
    这些货物在戎族的确抢手,不过在帝国其实不值什么银子。现在自己有了这颗夜明珠,回去后,打死也不会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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