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石头胎记

    他听苗佗生说了狼群事,带人跑到草跺跟前,亲眼看见血迹、大片狼蹄印,
    只是没有见到尸体残骸,也许被狼群分食干净或者被狼群叼走了。
    阮百里为人阴狠,他看着现场,嘴角露出阴笑,
    不相信狼群会把一大一小两个人吃得这么干干净,但他不想发表意见,反正曾忠义是头,何必出风头?
    曾忠义其实也有点怀疑,只是去哪里找?
    他不想细查了,这么冷的天,回去喝酒多快活,
    主要他知道内幕,那个孩子不是老爷的,不会有人责罚,
    他带着手下回到鱼府,跟大管家详细汇报过程。
    这次出去,自己这边死了一个人,
    任务说完成吧,没有看到对方尸体,
    说没有完成,的确发生打斗,而且那个屠户也受了伤,最后还被狼群吃了。
    大管家听了整个过程后,没有表态,说等会去跟老爷汇报,
    至于老爷怎么个看法,曾忠义并不知道,结果是没有受到表扬,也没有挨骂。
    就在曾忠义忐忑不安时,府上来了一位客人,门房通报后,府中门大开,老爷亲自出来迎接,
    府内众人一片惊讶,能让鱼府开中门已经不得了,更何况老爷亲自出来迎接?
    几乎所有人都好奇这人是谁?
    见这人二十多岁,眼神阴鸷,给人一种恐惧感,最特别的是,身边带着一只大白狗,
    还是阮百里见多识广,说那不是狗,而是一只狼,众人更是大惊。
    以曾忠义的级别当然打听不到这位神秘贵客的身份,他也不敢打听,
    府里规矩多,乱打听、乱说话会丢命的。
    几天后,大管家找来曾忠义,
    说经过调查,杀死马夫孙二,抢走婴儿的那个匪徒没有被狼群吃掉,肯定逃跑了,
    官府将发布告示,缉拿凶犯,要求曾忠义做好准备,随时准备出发抓捕,死活不论。
    现在鱼府上下只有曾忠义见过那个贼人,阿福已经死了,
    当时一起去追捕的阮百里、吴英健骑在马上只看到贼人的后背,并没有看清他的脸。
    所以后面的追捕还是交给曾忠义负责,
    曾忠义当然连声答应,同时也感到无比自豪。
    ........
    却说关震云回到关家村,村民们见他抱了一个孩子回来,都感到好奇,纷纷纷前来看热闹、问询。
    村民们基本上都不识字,说话无心、想到哪说到哪,问他哪里来的孩子?
    关震云嘿嘿直笑,说从雪地里捡的,
    村里人不信,倘若是女孩,那倒是有可能,
    当地重男轻女严重,有的人家为了要一个男孩,拼命生孩子,结果都是女孩,
    为了减轻负担,就把孩子抱给别人家甚至直接丢掉,但丢掉男孩子的几乎没有。
    关震云对此早有准备,振振有词,
    “可能是哪家大姑娘私下生孩子,不好意思声张,只好丢掉”
    众人一听,觉得这倒是有可能。
    一个月后,村里人不再好奇,关震云生活也恢复正常,准备给巴桑洗个澡,
    他在家里烧起碳盆,倒好热水,脱掉巴桑衣服,突地大叫一声:
    “哎呀,你后背的胎记真逼真。”
    巴桑看不见,笑问:“像啥?”
    “一块大石头”
    关震云说着话,拿来一面铜镜照着,
    巴桑斜眼看去,在后背左肩下面长着一块胎记,在皮肤的背景色衬托下,的确像一块石头。
    关震云边给他洗澡边唠叨,说也不知道你叫啥名,只能给你另起一个,
    俺也不识字,先给你起个乳名,就叫“石头”吧,至于大名,反正还小,以后再说。
    巴桑嘻嘻一笑,“好!”
    洗完澡,关震云给他擦洗身子,等擦洗脚趾时,突地又大叫一声,
    “哦,你的两个大脚指头下面还各有一块小石头”
    巴桑忍不住扳脚来看,果然在两个大脚趾头下面各有一个小胎记,像两个小石子。
    笑道:“不是石头,是小石子”
    关震云被逗笑了,“对,是小石子”
    父子俩一起大笑。
    此时巴桑差不多半岁多了,已经适应婴儿躯体,自然很多话都能说了,但在外人面前,
    他依然装作不会说话,否则村民又大惊小怪了。
    只是在夜晚,两人在家才闲聊两句,关震云整个人都精神多了,视巴桑如已出,
    巴桑也很感激,就称呼他“爹”。
    关震云是一个耿直汉子,对巴桑说:
    “你一定是有来历的人,以后就喊我义父,不能喊我爹,我感觉没有这个福分”
    巴桑没听他的,还是喊他爹,关震云坚持不同意,巴桑只好改口,称呼他‘义父’。
    巴桑前世接受的是专业特工训练,经常执行外勤任务,战斗经验丰富,
    现在穿越到这个古代,虽然身体是婴儿,但思维是成年人,前世所学都在大脑里装着呢,
    心中一直放不下,多次回忆那天夜里草垛遇狼一事,从当时情况分析,应该就是自己一巴掌击退狼群,
    他只是一个婴儿,不可能是力量击退的,一定是自己的血液使狼产生畏惧。
    他记得很清楚,当时用手拍打关震云,
    小手被他的胡须扎破,手心都是血,一巴掌打在狼鼻上,对狼产生震慑,
    也就是说,自己的血液有特殊功能,这个原主还真不简单。
    可是当时狼群坐在前面时,自己的手已经出血了,
    狼的嗅觉很灵敏,一定能闻到自己手上的血腥味,而那只狼王仍然命令一只母狼上前攻击,
    直到自己下意识吼了一声,并配合一巴掌,狼群才惊走。
    可能是自己太小,血脉不足以远距离威慑狼群!
    不管怎么说,反正是好事,自己的血液与众不同,
    巴桑分析,曾忠义一伙人穷追不舍,目的显然就是要杀死自己,
    这伙人是兵部侍郎鱼伯的家丁,由此可以推断,原主身份不凡,必然牵连着重大事件。
    他们虽然被苗佗生骗走,但姓曾的背后肯定有高人,
    只要稍加分析就能判断出真相,不排除继续追杀,
    现在他和关震云回到关家村,随时都有被追杀的可能,需要设置逃跑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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