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走吧,我们先到教务处去。”林歌的父亲林振南不停地催促着林歌。
一年前,由于林振南工作上的调动,林歌全家都搬到了n市。就在一个小时前,林歌刚刚从n市回到h市,还没来得及回家就被林振南带到了d中。
d中是h市最好的中学,而林振南花了大力气让林歌进了d中最好的班级。从n市回来的一路上,林歌已经通过父亲了解了d中的情况,以及父亲对林歌的殷切期望。
第一次走进d中,林歌免不了左顾右盼。父亲的催促让她加快了脚步。
在教务处办了手续后,林歌被教导主任带进了初二(3)班。一进教室,班主任高老师就走上前来。
“你就是林歌吧,欢迎来到初二(3)班,我是班主任高老师。”
林歌抬头,向她的班主任——一个满脸笑意但不失威严的中年女老师点点头。
教导主任和班主任在她耳边低语。环顾四周,林歌觉得空气中有一丝压抑,教室里似乎有无数双陌生的眼睛正盯着自己看。
于是她把眼光投向了教室最左边的角落,那里是整个教室最安静,人也最少的地方。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生静静地在看书。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男孩,此刻他的世界安宁、沉静,美好得像复活的春天,似有歌声从心里传来。只有她,只有他,能听到。
林歌觉得他与这个喧闹的教室是那么地格格不入。
在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的对话结束后,无独有偶,林歌被安排到了教室最左边的那个角落,和那个白衬衫男孩成为了同桌。
一直走到座位边,林歌拉出椅子,白衬衫男孩才发现林歌的存在。他抬头冲着林歌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阳光打在他的脸上,显得皮肤白净明晰。
“你好,我是沈应赐。”
“你好,我…我是林歌。”
没有想到这个安静的男孩会主动和自己打招呼,林歌显然有点措手不及。但是林歌的心情似乎因为这简单的问候而明朗了起来。
学校的生活简单而充实,d中作为h市最好的中学,其教学质量在全市首屈一指,但是学生的压力也相当大。林歌所在的初二(3)班更是卧虎藏龙,几乎班内绝大部分人都是“别人家的孩子”,成绩优异,多才多艺,品学兼优。
而林歌,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家境平凡,长相平凡,一个除了唱歌以外似乎就没有其他特长,平凡地不能再平凡的女孩。在d中这样的强压下,虽然也很努力地在融入这个环境,但她骨子里有着或多或少对这个世界的疏离。
也许正因为这样,林歌在班级里并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和林歌说话最多的人便是沈应赐。
即便是同桌,相处近一个月,其实沈应赐和林歌说过的话也不多。但是在林歌看来,沈应赐虽然话不多,但给人的感觉很舒服,林歌在心里默默地把沈应赐分到了“朋友”这一栏,并且备注了“第一个会关心我的人”。
一天早晨,林歌因为起床晚了来不及吃早饭,匆匆忙忙赶到教室的时候又被班长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嘀咕了几句。狼狈的林歌整个早自修都抬不起头来,趴在桌上无精打采地翻着课本。早自修下课,林歌去上厕所回来时就发现桌上多了豆浆和油条。
“快吃吧,豆浆凉了就不好喝了”——压在豆浆下的纸条。
林歌转头看向沈应赐,他在翻看一本摄影教程书。虽然不确定是不是沈应赐买的早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林歌竟然没有多想,心里默认这是沈应赐买的。
吃着早餐,林歌突然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脸不由得红了起来。
为了得到答案,林歌想找个机会问问沈应赐,但是有好多次她想开口的时候都停了下来。很快,她就证实了自己的猜测。
一次偶然的机会,林歌看到沈应赐在粉红色的信纸上写信,忍不住打趣到:“粉红色的信纸,写情书给哪个女孩子呀,我帮你看看呀!”
沈应赐听了后脸微微一红,眼神从信纸中抽离出来,略带尴尬地说到:“不是情书,是给一个朋友写信。”
“我猜这个朋友是女生吧。”林歌嘻嘻笑道。
沈应赐点了点头,“我们一起长大,以前是我的邻居,现在搬走了,我们经常通信。”他的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身上,此刻的他是在回忆那逝去的美好的年少岁月,还是那个让他一直记着的邻家女孩?林歌静静地看着沈应赐。
也许等待回信的过程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写完信并寄了出去后的沈应赐心情格外好,不仅和林歌的话多了起来,而且不经意间总会提到那个叫沐笙的女孩。
“沐笙唱歌特别好听,最喜欢唱那首《我们的爱》。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让我听她唱歌,刚开始的时候我可真听不下去,谁知道后来竟然越唱越好……”
“小时候我们一起练字,老师总说她的字和我的字特别像,她每次都说是我在模仿她,呵呵……”
“每天我们一起上学放学,这么多年我都习惯了,她刚搬走的时候我一个人还真不习惯……”
林歌听着沈应赐的话,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着,心里好像有一股绳子在拧来拧去。
中午沈应赐不在教室,林歌拿起了他桌上的书本,第一次仔仔细细地观察起他的字。确实,沈应赐的字看起来的确有点秀气,和一般男生的字不太一样,很容易让人以为是出自女生之笔。
林歌小心翼翼地拿出前几天早餐留下的纸条,将纸条上的字和沈应赐的书本细细比较了一番。
是他,只是纸条上的字看起来更加沉稳和有力。林歌心中的石头落地了。
再次把纸条收了起来,林歌激动地拿出日记本,在上面写下:
豆浆凉了就不好喝了。
转眼到了一年一度十佳歌手的比赛,班主任让大家推荐一位同学代表班级去参赛。
班会课上,作为文艺委员的沈应赐第一个站了起来。
“我推荐林歌。”
接着,班里的几个男生也纷纷凑热闹,都把票投给了林歌。
林歌一脸诧异地望着沈应赐,而他却并不理会,只神秘地一笑。整节班会课,林歌都心不在焉,几乎没有听到后面发生了什么。
下课后,推荐结果出来了,林歌要代表班级去参赛。
“沈应赐,你……你为什么推荐我?”这是林歌第一次叫沈应赐的名字,当然也因为不解而显得有点着急。
“林歌,试试,你可以的。”沈应赐倒显得很真诚。
“你又没有听过我唱歌,你…你怎么确定我不会给班级丢脸……”林歌的声音越来越低。毕竟,这是代表全班同学参赛,也是第一次在全班面前露面,此时的林歌并不是那么自信。
“其实我听过,我听过你唱《我们的爱》,还有你唱歌的样子很像沐笙。”沈应赐的眼里盛满了温柔和回忆。
林歌看着沈应赐的脸,本来不安的心情像灌了铅一样沉重,她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那个叫沐笙的女孩的身影。
之后的每天中午,沈应赐都陪林歌去音乐教室排练。
从教室到音乐教室的路上,两人从一开始的沉默到渐渐开始聊一些话题,林歌开始渴望这每天中午属于他们两人的时光。
在林歌眼里,沈应赐不再是刚见面时那个只会安安静静坐在角落里看书的男孩,他也会开怀大笑,也会侃侃而谈,也会扮鬼脸逗林歌开心,林歌渐渐发现,自己对沈应赐的感觉和以前又不太一样了。
而沈应赐,作为文艺委员,每天负责陪林歌去排练的他可谓兢兢业业。他找了很多不同风格的歌曲让林歌试唱,对一些难唱的地方,两人会停下来细细斟酌。在排练的过程中,两人逐渐产生了默契。
十佳歌手比赛的日子逐渐靠近,林歌和沈应赐都在为比赛做最后的努力。幸运的是,林歌获得了冠军。
领奖时,林歌的眼神一直在寻找沈应赐。她想告诉沈应赐,自己做到了。沈应赐也看到了她期待的眼神,在台下,他向林歌竖起了大拇指。林歌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一周后的周一,沈应赐一整天都没有来学校。看着空荡荡的座位,林歌显得心神不宁。
第二天的音乐课,正当林歌翻开课本时,一张纸条从里面掉了下来。
纸条上只有一句话:嘿,我要走了。
这是沈应赐的字迹。
林歌看到纸条时,手中的课本不小心滑落在地上。这算是离别,还是短暂的告别,林歌心里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对林歌来说,沈应赐逐渐成了自己在这个陌生环境下的一种寄托。当一个孤独的灵魂触碰到哪怕一点点光亮的时候,这点微光都显得格外耀眼。
很快,林歌就从同学口中得知,沈应赐转学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林歌回想起那天初见时的问候,“你好,我是沈应赐”。而纸条上的“嘿,我要走了”,似乎和那句问候有着某种程度的关联,将两者联系起来,林歌觉得这一切就像电视剧那般充满戏剧性。
可是我们这颗美如蔚蓝大海的星球,依然不紧不慢地按照原定的轨道行进着,从来没有因为这世界少了谁而停顿一刻钟。生活依然是生活,只是林歌的心里多了某种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