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比尔,谁更“热爱生命”?“他”与比尔,谁更是“硬汉”?生命的潜能是否巨大到不可思议不可估量的地步?
无疑“他”是热爱生命的!我们很容易会问:“他”是怎么活下来的?首先“他”热爱生命;其次“他”有足够的理智和意志;最后,生命的本能是巨大的。三者相互作用、缺一不可,否则“他”同样会死去。
他是怎样热爱生命的呢?生命那么地不可爱、甚至是那么地残酷!
朋友比尔在他“扭伤了脚腕子”时向他呼喊求救,然而比尔却“一句话也不回答”、“头也不回,只顾(自己)向前走去。”生存环境又是那么恶劣,就连“靠近地平线的太阳”也“像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这“周围那一圈世界”“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水也是“白茫茫的”;一路上食物严重匮乏,只有些“没有养分”的“浆果”及草根和几条不大的鲦鱼;身处极地的严寒之中;野兽出没等等。这一切都向他表明生命几乎没有可爱之处。
然而,他就是热爱生命。他认为“比尔灰在那里等他”“那里”有令他们满意的“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会找到面粉”甚至“还有一快腌猪若同一些豆子”然后,他和比尔一起“大熊湖”“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他没有自怨字艾、没有怨天尤人。他想的尽是美好的事物,尽管眼前的事实是多么地残酷。可他“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尽管后来,比尔看似没有等他,确实是抛弃了他。但那毕竟挽救了他。“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至于那些“没有养分”的浆果“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它们。”虽然它们“又辣又苦”但冥冥之中就是给了他“希望”“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心里一直装着“他的母亲、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他”在与逆境的较量中不时流露出对周围一切美好事物的热爱之情,如吮吸剩骨的甜蜜、享受太阳的暖意、感受周围活跃而健康的生命。正是这种热爱使他充满活力,使他永葆活下去的欲望,并由此不断激发出他的潜能,使他有搏斗下去、战胜失败、面对孤独、超越死亡的勇气和毅力。
可是,仅仅热爱生命是不能挽救他的生命的。他必须有足够的理智和意志去面对那么陷恶的生存环境。
他一开始所拥有的东西不过是两条毯子,一个白铁罐子和一把来复枪,当然还有一个后来被他丢弃的鹿皮口袋。就是如此简单的装备要面对极地恶劣的地理环境、气候、食物的匮乏、体力近乎衰竭、野兽出没等等生存环境。然而,他是有足够的理智的。极度寒冷──用白铁罐子烧热水,极度饥饿──砸鹿剩骨、吃沼泽浆果;极度疲劳──内在的生命逼着他向前爬;右脚伤残──膝盖和脚鲜血淋漓,撕衬衫来垫;面对大熊——他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饿狼尾随──时昏时醒,努力提防,他的理智在与狼的斗争中获得了淋漓尽致的展示。“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手把狼抓住。”不过,同自然的斗争总是失败的情况下,饥饿、寒冷、伤痛紧紧缠住他,他的内心也有矛盾和痛苦,他的自身也会有灰心和软弱。他甚至想到放弃:“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但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强烈的求生欲望,一面同自然抗争,一面努力地克服自身弱点不断磨炼自己。
然而,他的理智和意志也时常会有消失的时候。此时,生命巨大的本能就散发出耀眼的光辉。生命的本能与他的理智和意志相互配合,,才能无往不利!
当“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的时候,理智和意志也就消失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虽然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他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有时候“他“他完全给“吃”管住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地就成。”当幻觉来折磨他的时候,他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然而生命的本能在“他的胃几乎像睡着了”的情况下,纵使有多么饥饿,他也是“不想吃”的,这个时候“吃东西已成为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虽然他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当他只柴四哩就达到“光辉的大海”时,他知道他无论如何都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也太不合理了。”他就是不情愿死,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不肯死。这里,他的理智意志和生命的本能达到了完美的组合。此后,他的理智意志再一次使他把狼血“硬灌下去”最后,生命的本能再次闪耀着无限的光芒,他“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但他依然“像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他的生命不想死!
最终,他获救了!
至此,作家笔下令人敬仰、使人肃然起敬的“硬汉”形象就光彩夺目地呈现在我们面前。生命怎么那么强悍呢?生命的巨大本能使人敬畏,不能不为之惊叹。但生命的本能真的就巨大到不可思议不可估量的地步吗?“他”固然值得我们崇敬,但比尔就应该遭到我们的唾弃吗?
作品宣扬的主题当然是“热爱生命”难道比尔不热爱生命吗?
我想,比尔热爱生命的程度甚至比“他”还要强烈!我们凭着自己低俗的、实质上就是不热爱生命的思考,去揣摩比尔。我们认为比尔没有人性的、是不顾朋友道义的、是抱着金子死也不放手的守财奴,最终他只剩下“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进而说明了比尔是不热爱生命的。真的是这样的吗?作家是这样写的吗?我们是否可以说,比尔在朋友“他”的求救声中“一句话也不回答”、“头也不回”地“只顾向前走”真是比尔热爱生命的表现呢?他为什么只顾自己向前走?我们当然可以猜测比尔没有人性,没有道义!但这些与生命比起来,又是何等的微不足道。比尔,他选择了生命,他热爱生命!这难道成为了别人指责他的理由?再说,比尔就一定是没有人性的,不顾朋友道义的?他之所以只顾自己走,难道不是帮助朋友的最有效的方法:激将法。我们想想,如果比尔回头了,我们又能看到怎样的情形呢?一个“一瘸一拐”另一个“扭伤脚腕子”即使他们互相扶持怜悯,然而,他们是否就会失去意志,在那么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事实,也证明了比尔的“激将法”对“他”是有效的,暂且不论比尔是否在使用“激将法”但“他”就是那么想的,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于是,他坚持下来。“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比尔爱金子有错吗?难道他们两个千里迢迢不是为了金子吗?“他”不是也爱金子吗?我们难道就不可以想象比尔是因为生活所迫,才不得不去“淘金”或许家里还有老母亲还有饿的发晕的孩子。爱金子不也是爱生命吗?
但,他就是死了,剩下了“有红有白,啃得经管的骨头”我们没有看到比尔拿着金子一家团聚欢喜的场面。我们也没有看到比尔拿着金子去享受生命的场面。他死了!但他是热爱生命的,但他不够理智!我们即使指责,也只能指责他的不够理智。比尔没有“他”理智。仅此而已。他没有想到金钱成为了他的累赘。他带着金子就是为了将来好好地享受生命的。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享受生命的前提是留住生命!
享受生命与留住生命的比较谁更热爱生命?
生命的本能不是巨大人们不可思议的地步的。假如是这样,那么比尔不会死。他会最终抱着金子去嘲笑“他”居然把辛辛苦苦淘来的金子居然给丢弃了!这个意义上讲,比尔更是一位硬汉。硬汉不懂得技巧而已。而作为现实中的我们,就更像是必尔了。“他”只不过是作家对整个人类的理想罢了。我们会想比尔那样不愿放弃金子、包袱、理想、事业、家庭等等,我们最终不得不死,很累地死去。与比尔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