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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大将军王,丹妮

    丹妮先是点头,接着又摇头,道:“大概听明白了,但光听懂没用啊!”
    我还懂牛顿三大定律呢,可也做不到陨石天降和万象天引啊!
    “您果然天赋异禀!”老人赞赏道:“詹姆·兰尼斯特用了半年才听懂一部分,又花了四年时间才达到举重若轻的境界。您今后多家练习,应该很快学会的。”
    “没想到弑君者那么厉害。”丹妮惊讶道。
    能做到如臂使指的骑士也不到十分之一,第二境界的肯定更少。
    白骑士苦涩笑了笑,道:“陛下,您要明白,当年御林铁卫真的是骑士最高荣誉,七名白袍骑士绝对算得上当代最强骑士,我们七个都有举重若轻的境界。
    不像现在,君主不看对方武技与人品,完全凭自己喜好,任人唯亲,将御林铁卫当成宫廷爵位一般肆意发放。”
    那个任人唯亲的君王是我,还是乔佛里?
    不够格成为御林铁卫的是乔拉·莫尔蒙,还是取代你位置的猎狗?
    “大熊他什么境界?”丹妮摸摸鼻子问道。
    “乔拉?唉,比您还差,如臂使指都勉强......“老人一脸嫌弃地说,“等应付过去这次吉斯联盟的进攻,您还是暂停他的职务,让他跟我好好学习几年吧!骑士精神不合格,至少武技要过关吧?”
    丹妮瞠目结舌,不可思议道:“我怎么可能是乔拉的对手?而且,我觉得他很强呀,很多马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陛下,境界只是技巧等级,并不等于实力,天生的力量、速度,和当时的环境、各自的心态,都是决定胜败的关键因素。”白胡子严肃道。
    “比如拂晓神剑,戴恩爵士已经达到神而明之的超凡之境,可他还是死在艾德·史塔克手中......”
    说到这,老人不由唏嘘不已,有些迷茫地呢喃道:“艾德·史塔克甚至不如乔拉莫尔蒙,境界、力量、敏捷都不如。
    可他是如何战胜力量、敏捷、技巧、心境都天下第一的拂晓神剑?
    已经过去15年,极乐塔之战依旧是个迷,可我敢肯定,史塔克公爵一定隐瞒了什么。”
    隐瞒了预言之子,琼恩·雪诺!
    两人正说着话,一名无垢者士兵急匆匆从阶梯通道小跑过来。
    “陛下,哨骑快马来报,敌人距离我们不到100公里,大概明天傍晚能靠近我们庄园外的麦田。”
    丹妮走到围墙边缘,俯身看着人民广场上列队训练长矛刺击之术的民兵,感慨道:“终于来了,等了他们半个月,农田里的活儿都快被耽误。”
    在接到“反龙母”吉斯联军从凯渊出发的消息后,丹妮便进行了“全国”总动员。
    除了无垢者与五千“龙之母”卫队,凡是有兄弟,或者成年儿子的家庭,无论城里人还是农庄里的农民,无论新自由民还是吉斯人,都必须派出一名壮年男子服兵役。
    人数不多,去掉本身就有人丁加入龙之母卫队的人家,一共招募到三万民伕。
    动员效率比七国公爵更强一些,对生产的负面影响也更小,每家每户至少有一位成年男子与一位成年女子,而且每座庄园还分配有牛和耕马。
    北境有超过50万的人口,罗柏·史塔克只招募了1.8万人,整个北境农业生产近乎崩溃。因为战事拖延时间太长,大片大片的小麦都烂在地里。
    第二天凌晨,丹妮便骑着小银马,率领5000无垢者,500多斯拉克咆哮武士,4000龙之母卫队,两万民伕,沿着海岸驰道向北出发了。
    罗柏从北境带走的1.8万人全是战士,没有民伕押送军粮,军队一路所需一部分由沿途诸侯提供,一部分便派斥候四散乡野,抢夺农民的口粮。
    与下乡抢粮的霓虹鬼子没区别,河间地百姓还组织了一支游击队——无旗兄弟会,专门猎杀抢夺百姓粮食、强健村镇妇女的北方佬。
    唔,你说罗柏作为剧中主角,怎么会干那么丧心病狂的事?
    他不那么干军队就会饿死。
    事实上,作为标准的贵族弟子,罗柏压根不在意普通百姓死活。
    维斯特洛贵族差不多都不在意百姓死活,即便在追求骑士荣耀的巴利斯坦眼中,只要国王的战争正义,百姓为国王付出活命的口粮也属应该。
    泰温公爵比罗柏聪明一点,他从海峡对岸雇佣了一支来自科霍尔的佣兵团,天下第一臭名昭著的勇士团。
    勇士团又叫血戏班,一共500多名血戏子,专门负责帮泰温公爵的军队下乡征粮。
    只打了一两年仗,曾经繁荣的河间地便十室九空。
    好吧,扯远了。
    丹妮征调的民伕,主要负责为大军运粮、扎营、挖壕沟,真正投入战斗的只有9500名职业军人。
    道路两边的小麦已经灌浆,秸秆也开始泛黄,田埂上还时不时能看到戴着草帽的农夫,他们手里提着镰刀,在白晃晃的日头下,呆呆看着好似一条长龙的女王大军。
    也许,他们在押送粮食的车队中寻找自己的丈夫、兄弟?
    100名马人骑兵分散在前方5公里,为大部队探路
    丹妮一马当先,走在队伍最前方,今日她穿了一身不显眼的灰黑色铁甲,头盔、面甲、喉甲、板甲、臂甲、裙甲、护腿、铁靴,样样俱全,全身没有一丝破绽。
    连身下的小银马也在头部、腹部披上银色锁子甲。
    左右两侧分别为壮汉贝沃斯与白袍队长巴利斯坦,胖太监今天也骑马了,骑马的步兵。
    乔拉负责守城,屠夫克莱昂也有自己的任务,这次并没同来。
    丹妮身后便是灰虫子率领的5000无垢者,无垢者后方为4000龙之母卫队,之后才是两万推着板车、牵着牛车的民伕。
    队伍绵延四五公里,剩下的400马人在其间来回穿插,负责传递信息,并统计有多少人掉队。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丹妮并非不懂,关键在于他们是防守一方,让民伕先走不是给敌人送粮食吗?
    “嗒嗒嗒......”炎炎烈日下,前方的麦苗与果林的庄园,在红土路面蒸腾而起的水汽中扭曲,不过丹妮还是能分辨出,道路上有马人探骑过来了。
    “报——”
    没一会儿,一名衣着“怪异”的马人来到小银马身前。
    嗯,马人现在没了标志性的多斯拉克马甲,丹妮强制为他们换上与无垢者同款的避雷针头盔,和轻型锁子甲,左右两边马鞍各挂一支上了弦的手弩。
    与正常的马人相比,他们真的有点怪异。
    “卡丽熙,前方五公里外发现敌人探骑,阿戈寇用弓箭射杀了其中两人。”
    “距离我们预定的战场还有多远?”话从面甲后面传出,她的音调有些变形。
    “还有8公里。”
    “这......”丹妮转头问自己的统军元帅,“我们判断错了?他们怎么跑这么快,昨天还距离阿斯塔波100公里,今天中午便要到城外20公里的白杨坡了?”
    早在五个月前,反龙母联军还在酝酿的时候,巴利斯坦便考虑到今日的局势,他花了半个月时间,亲自查看了城外50公里范围内的地形。
    经验丰富的老将建议丹妮放弃据城而守的想法,原因有三点:1.城外的庄园会被毁掉,敌方远来,运粮困难,来到城外,可以轻松就地取粮。
    当然,丹妮也可以来个坚壁清野,但那样代价便太大了。
    第二,失去主动性,对方跨越五六百公里,长途跋涉而来,一定疲惫不堪,主动进攻才是最好的选择。
    第三,丹妮的无垢者和马人部队都适合打野战,野外开阔地带对她更有利。
    然后,他看中城外20公里的一处低矮的丘陵,名为“白杨坡”的地方。
    白杨坡高出海平面百米,坡度低缓,有利向下方冲击,左边靠海,右边是沿岸驰道,敌军无法避开。
    后方有一大片杨树林,方便伐木扎营,还可以就地取木打造抛石机。
    按照之前吉斯人每日20多公里的行军速度,今天无论如何也不该突然越过70公里的距离,先他们一步来到白杨坡才对。
    听到的丹妮的问询,巴利斯坦却一点儿也不惊慌,声音给人一种沉静的感觉。
    他说:“不要急,应该只是先头部队,数量不会太多,让我们的骑兵全部出动,扫清白杨坡5公里内的探骑。”
    “全部?你不是说数量不多吗?”丹妮吃惊。
    巴利斯坦微微一笑,道:“对方的探骑一定是雇佣兵,先给他们一个下马威,那些佣兵团说不得会产生其它想法。”
    “向我投降?他们肯定与吉斯人签订了协议。”丹妮摇头。
    “除了黄金团,所有的佣兵团都有多次背约的经历。”老人鄙夷道。
    “好吧。”
    命令很快传递下去,马人大声吆喝着,龙之母卫队的蓝底白翼旗帜不停摇晃,没一会儿,两千五百名骑手沿着步兵让开的道路,快速向前方奔驰而去。
    “龙之母万岁,丹妮莉丝女王万岁,自由之翼万岁!”每个从丹妮身边跑过的骑兵都吼了一嗓子口号。
    跟随丹妮出征的四千名‘龙之母卫队’,2000轻骑兵,2000长弓兵,以666的模式训练了半年。
    很显然,已经有了无垢者这样的超级步兵,丹妮无论如何也不会再培养步卒了。
    开始时,她还想直接弄出类似维斯特洛骑士那种重骑兵,阿斯塔波不仅缺少良马和钢铁,连合格的铁匠也很少。
    普通马匹驮不动铠甲骑兵,而一名正规重骑兵除去一名有马的骑士侍从,还需要配备三匹良马,不然没法持久作战。
    嗯,一匹骏马高强度冲刺一下午,便要休养小半个月,不然就有用废掉的危险。如果一场战役持续时间较长,骑士会中途换马,人不休息马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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