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面的道长,就是法会之前,孙美美去特别私下里拜访了的那位洞明山道观观主,某位直播界网红人士。
只见他的穿着打扮,并不是寻常的那身常见的道袍,而是披着一身色彩鲜明了许多的袍子。
还戴了一个高顶的道士冠盖,手里持着一把明晃晃的宝剑,虽然细看像是没有开刃的,也足够有震撼度。
说实话从仪式感上,真剑是远比桃木剑的效果要好的。
孙美美让开了祭拜处的地盘,道长手里持着剑,念了一堆亡者安息的无营养的话,然后开始舞剑。
一边舞剑,还一边念念有词。
方乐是看得目瞪口呆,他觉得自己一定是林正英的片子看多了,不然场面上为啥那么像呢?
这样的场面,又持续了好久,像是道长徒弟的两个人出现了,搬运了一个矮鼎到现场,具体位置,就是黄自强的遗照之前,孙美美跪拜过的地方。
然后,道长利用蜡烛点燃了一个符纸,将符纸丢入了鼎中,鼎里下一刻就蹿升出了一股火苗,显然鼎内被预先放置了易燃物。
在鼎内的火熊熊燃烧的几分钟里,道长又作势舞剑了片刻,并又接连投入了几个符纸,每一张符纸上,都似乎写了铭文符号。
整个过程,就像是一个什么仪式。
然后道长收剑撤了下来。
孙美美补上位置,又大声说了一句:
“自强,不要有挂念,安心的走吧。”
然后,她从一个古朴的匣子里,取出了一个什么东西。
这东西不大,浅棕色的,只有小半个手掌大小,依大体形态看,很像一个护身符。
作为普通法事的参与者来说,肯定是不知道那是什么,连看清楚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孙美美的手就已经将那东西挡住了一小半儿。
方乐的视力超常发挥,加上联想,很快就明白那是什么了,当即一愣。
孙美美怎么会有这种东西?从哪里得到手的?
然而现实,已经不容许他思考下去了。
因为孙美美已经单手举着那个东西,靠近了火焰正盛的鼎前,要向里头投掷。
而此刻再看那鼎,鼎身上分明刻画着类似于符文的纹路。
——将那东西投放进去,焚烧掉,这大概就是仪式的最核心部分。
就算是犯过罪之后,在众目睽睽之下烧掉某样代表性的事物,心中就可以放下负罪感,心安理得了。
nnd,这怎么可能!!
方乐视线扭转,看到了法会现场边角处的一个长桌,那长桌上,都是些为了方便与会者,可以随时取用的东西……
往下所发生的事,堪称突如其来。
孙美美保养良好的手已经将那东西投进入了鼎中,她一直绷紧着的嘴角放松了下来,然而放松还不到半秒,就功亏一篑!
一个人突然从旁边闪出,两手里每一只手都抓着一个开了盖儿的矿泉水瓶,瓶底儿朝天,瓶口朝下,汩汩地将水倾倒进去了鼎中。
顿时,在滋滋滋的声音中,鼎中的火焰很快就消失,一股子浓重的白烟冒了出来。
所有人,不论是孙美美,还是道长,其他与会者,全都呆愣住了,又愣又傻地看着那个做出这件事的年青男子。
年青男子自然就是方乐。
他将鼎内的火浇灭以后,又用一个和矿泉水一同取来的手纸纸巾垫着,从鼎内,将那个已被燃烧物熏黑的东西取了出来。
虽然投入火中的时间并不长,也被水给及时浇灭了,但那东西的温度,即便隔着纸巾也有些烫手,所以方乐只好左右手来回颠动了几下,嘴里喊着:“烫,真烫——”
孙美美总算反应了过来,她的脸顿时成了猪肝色,视网膜充血,牙齿错动作响,声音几乎要发抖了,手指向方乐:
“你、你到底在做什么?!”
方乐已经将那东西装进了一个小塑料袋儿里,疑似是物证袋,又装进了自家口袋儿里,嘻嘻笑说:“我看这东西挺好的,烧掉太可惜了。”
“既然你不要,那我就拿走了。”
这话,非但是无礼,也匪夷所思。
尤其参与这场法事的那些所有各行各业身份各异的来宾们,全都看得不明所以。
老天,那个男的在做什么?
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用矿泉水灭掉了鼎火!
虽然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那鼎火有什么意义,但看法事女主角如此郑重其事的样子,显然意义非凡,至少将那东西投火焚烧,是极重要的一环。
而这家伙,如此直白,完全不加掩饰地,破坏掉了人家的整场法事的关键仪式!
就连曲卿,也有点儿呆愣。
方乐这家伙,出乎预料的有执行力啊——
孙美美的怒气,已经上升到了行动的层面,她气怒下上前一个大踏步,手抓向方乐,嘴里喊着:“把东西还给我!”
方乐轻易地就闪让开了,笑说:“既然是你弃之不要的东西,我捡了起来,就是我的了。”
有够不要脸啊~
不待孙美美吩咐,负责法事会场安保的一些黑衣男,要上前抓住方乐。
这些人,方乐可没底气对付,只好躲避。
法事会场内,本来就人满为患,男女老少各色人等都有,非常混杂,方乐在人群里乱窜,利用其它的人作为格挡,一下子搞得人群乱七八糟。
由于不明白他在做什么,没有不相干的人敢于阻拦他。
连同道长都受到了波及。
“道长救我——”
方乐靠近的时候,拖拽了道长一下。
道长本来手里就持有着一把剑。
这把剑可不是桃木剑那种样子货,是真的金属制剑,虽说没有开刃,也足够震慑人的。
由于被拖拽,道长身体重心偏移,手里的剑向前头晃了一下,一个凌空弧度飞旋,一下子吓阻住了两个黑衣安保。
不过成了人肉盾牌后,道长也被吓了一跳,他呛啷一声丢掉了剑,嘴里说着:“我不是故意的啊,绝对不是故意的——”
只是接了一单子买卖而已,谁会想到出这种意外啊。
两个安保没理会他,绕过他继续去追方乐。
不过那把剑已经被方乐趁机捡了起来。
持剑在手,江山我有!
方乐顺利地挥出了一片自己的势力范围,使得自己前方和周遭的人纷纷避让,他打算最终抵达法事会场入口处,夺门而出!
孙美美这刻在外围,几个公司员工护卫下,几乎气到失心疯了:
“抓住他,给我抓住他,把东西抢回来,死活不论!”
“你们几个,也不要管我了,去抓那个人,抢东西!”
她的催促下,所有的安保人员,她公司的人,都汇聚向方乐的方向,使得方乐的逃脱空间一下子收缩了。
无路可逃的情况下,方乐不得不胡乱挥着剑,威胁:“不要过来啊,伤了你们可算你们活该!”
不过孙美美却在外头喊:“别怕他,那把剑没开刃,伤不了人,把东西抢回来的,我给予重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我公司的一定量股份!”
啥?可以转让股份?
孙总的公司正如日中天,如果能得到股份,那就是入股了公司了,这些股份对于普通股民只是风险投资,对于公司内的职员,那意义可就完全不同了!
于是,不论是黑衣保安,还是孙美美公司的人,一个个都红了眼睛,被贪婪所统治,不顾及方乐手里持着剑,围拢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