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人?是谁?”
曲卿紧追着问。
刘国胜有些困难似的,承认说:“是我的前妻,郑婉,我那时候和她约好了在一家饭馆吃饭,谈一些事情。”
“你前妻郑婉?”方乐插话问:“谈话的话,你们为什么要到那一片地方去啊?”
郑婉都见到过,是个相当富态的阔太太了,而刘欣欣下车的那一片地方略略偏僻,估计高档消费场所没有多少,就算约了碰头地点,要谈事情,要保密,也不需要去那一片儿,何况还正巧和女儿下车的地点很近。
果然,世上没有那么多巧合。
刘国胜不得不解释:“因为我和前妻刚结婚的时候,是住那一片儿的,那时候家里没什么钱,生意也还没做起来。”
“我女儿一直到小学四年级,也都是在那一片长大的,我们一家三口也都对那个地点很熟悉,她小时候最喜欢捉迷藏了,经常藏到某个地方让我们俩去找。”
说着这些,刘国胜貌似回忆起了久远的往事,有甜蜜,也有苦涩。
“你女儿打电话之前,知道你当时就在那一片儿吗?”
刘国胜想了想,说:“应该不会吧,除非她妈妈告诉她,那一天要和我见面谈事情,不过我想这概率不大吧,她妈妈比她还讨厌我,我觉得。”
“那你和你女儿见到的时候,是在哪里?”
刘国胜说:“是一处街上吧。”
方乐此刻又插话问:“不是在某条胡同里吗?”
刘国胜眼里的慌乱一闪而逝,摇头说:“我不明白。”
方乐说:“你女儿小时候最喜欢捉迷藏,我是觉得,一条狭窄胡同,又有垃圾桶遮挡视线,最适合作为会面地点了。”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刘国胜不肯接话题,否认说。
方乐这个问题,其实是有着多种可能逻辑的。
如果父女俩是在那条胡同里会面,那么刘国胜就肯定深度参与了命案,因为黄自聪就是在那里开始遇袭的,一开始的袭击和后来的彻底遇害,肯定是一体和连贯的。
甚至不排除刘欣欣那个通话,也并不是在事后求助,而是在将黄毛引到那条胡同里之前打的,既然他这个父亲那么关心女儿,那么对付一下一直骚扰自己的人,也就顺理成章了吧?
——女儿估计这么想过。
这样的话,捅伤了黄自聪的,就不见得是谁了,当然这么推断言之过早。
而要是刘欣欣伤害了黄毛以后,慌慌张张逃离了现场,在外头街上和刘国胜见了面,那么事件的发展,就是另外一个性质了。
但不论哪一种可能,刘国胜都不可能供述去过那条案发的胡同。
因为刘欣欣将无可避免被牵涉进来。
这个问题,估计也问不出什么来了。
所以曲卿转换话题,问:“黄自聪你认识吗?”
“黄自聪?”刘国胜摇摇头,说:“没听过。”
也不知真假,不过联想到他女儿刘欣欣也说不知道这名字,或许黄自聪在骚扰刘欣欣的时候,真的没有自报过姓名吧。
曲卿只好展示出一张照片,说:“就是这个人,一直骚扰你女儿的人,还在若干天前街头和你发生了冲突的人。”
刘国胜看见了黄毛的脸,再次慌了一下,说:“这个人我就只见过那一次。”
“那么,金龙街,你知不知道?”
金龙街,也就是黄自聪尸体被发现的那条街。
刘国胜想了想,说:“没有印象。”
“那条街距离你工作的单位不算远,你没印象吗?”
刘国胜又苦笑,说:“我坐了八年牢,出来发现很多东西都物是人非了,再说我的确很少在那一片儿活动。”
曲卿一瞬间想问关于焊条的事,又打消了念头。
刘国胜明显是有着早已筑好了的心理防线的。
那根焊条只是有死者的血,却没有指纹之类,很难说和案件有什么关联,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物证。
所以她只好问最后的关键问题:“14号晚上,在你见过了你女儿之后,你都在哪里,做了什么?”
刘国胜回答很快速:“见了女儿后,我答应了以后不再管她,所以心里很烦,就在那一片儿胡乱地走着,毕竟是故地,那一片儿8年里也没有改变太多,所以我有点儿沉迷。”
“有人作证吗?”
刘国胜摇头:“大概没有吧,毕竟是大晚上了,我出狱后,瘦了不少,就算以前认识我的人见到了,估计也认不出来吧。”
“9点到11点之间呢?”
“我也在逛街……我记得,我回到单位宿舍,已经是快12点了吧,不过单位半夜只有我一个人住,没人看见吧。”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防止曲卿再问,刘国胜自我补充了一句。
到此,也没什么好问的了。
曲卿对刘国胜说:“刘先生,黄自聪已经遇害,而你在他被害数天前,曾和他产生过冲突,他也对你进行过口头威胁,还一直在骚扰你的女儿,所以我们认为,你是存在某类嫌疑的,我想这一点,你可以理解。”
“所以,我们会先行扣押你24小时,并申请到搜查证,搜查你的单位住所,我们不会对你的同事讲关于你的涉案原因,你可以放心。”
刘国胜又变回了那个一见领导就哈腰的模范犯人,讨好说:“政府做事,我很放心。”
结束了其实没取得实质进展的审讯,曲卿开始召集所有一队队员,布置新的任务:
“争取验证刘国胜所说的那天晚上的整个行踪,并看看他和黄自聪是不是还有过别的接触,因为这可能影响到案件的性质走向。”
“刘国胜的单位宿舍也要派队伍去调查取证,记住,不要对他的单位里的人讲太多,毕竟刘国胜现在还只是个初步的嫌疑人,我们需要尽量减少对受调查者遭受的负面伤害。”
“刘国胜所说的和前妻郑婉的会面,我会亲自去调查,你们只要负责以上的事就行了。”
“好了,散了,行动吧。”
曲队长去哪里,方乐这个顾问自然也要跟着去。
只是四人组还没有离开分局,技术中队那边就来了联络,说查到了点儿什么。
刘国胜的证供,早一点儿晚一点儿查证并没有区别,但是痕检方面的发现,是必须尽早知晓的,这样方便随时调整侦查方向,所以四人又急匆匆赶往技术中队。
技术中队内,痕检专家马辉又见面卖起了关子:
“你们之前让我查从受害人家卧室保险柜里取出来的那些现金上的指纹,结果你们猜怎么着,的确查出了好几组不属于死者的指纹,且有一组,和犯罪数据库对上号了——”
“是不是那个指纹的主人叫刘国胜?”方乐打断问。
马辉愣了愣,笑笑:“看来我们殊途同归啊。”
“这对你们给案件定性会有帮助吧?”
太有帮助了。
受害人家里保险柜里的现金上,有现在的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妥妥的算是物证。
曲卿则忽问:“具体是哪些钱上发现了他的指纹?”
马辉回答:“唯一那两摞没有扎钞纸捆着的现金上的,一摞一万块,一共两万块。”
这下,她就心里有数了。
她一早就注意到,最外头的那两摞钱没有被捆着,估计是不久前才被搞到手的,这下那两摞钱有源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