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将信封里的信纸小心取出,我们需要看到里头的文字。”
在技术室对鉴定人员如此嘱托之后,曲卿回到了分局一队那里,正想召集队员探讨一下案件的事,一直留在队里的小萌忽过来说,方乐请她回局里了的话,就过去一趟。
留置室里,一直惴惴不安的方乐把住铁门栅栏,渴求地问:“怎么样,曲队,案子查得怎么样了?”
他毋庸置疑,是被诬陷栽赃的,只要查到那个栽赃陷害的人,他的清白就有望恢复了。
曲卿摇了摇头,说:“还没具体进展,不过……又出了桩新案子。”
“新案子?”
“一个人,在一间屋子里,被杀害了,头颅被取走,而且,现场被刻意布置成了一间密室。”
“什么?密室?”
方乐又震惊,又迷惑。
而曲卿说着那些话的时候,刻意盯着方乐看。
方乐的表情符合无关人听到此类案情的时候的表现。
曲卿莫名其妙松了口气。
“我们还在核查死者身份,其他的,有待调查。”
“李局也很关心你的这个案子,所以,你不用担心,耐心等待吧。”
曲卿干巴巴地说完,径直走了。
方乐看着她的背影,忽然生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为什么,他从曲卿的态度里,察觉到了一丝异样。
似是防范,似是警惕,又似是担忧。
难道,她是害怕,那个新案子,也和自己有关?
——
技术室里,信封里的纸张已被取出,可惜由于纸上的字是用钢笔写的,被鲜血浸润下有些渲染开了,需要进一步技术处理才能完全还原。
而在曲卿要走时,马辉却叫住了她,说:“曲队,这是法医处送来的死者的衣物口袋儿里的东西,你看看对你们有没有帮助?没有的话,就先存到物证处了。”
死者身上的东西不多,除了打火机、一小包纸巾、用来擦汗的手绢,就是钱包、还有一个刀鞘。
刀鞘?
曲卿吃了一惊,率先拿起那东西,立马生出一个联想。
而拿起了钱包的大何也啊了一声,手指指钱包内的东西。
曲卿接过来钱包一看,明白了。
钱包的夹层里,有一张泛黄的照片,是一个男人、一个年轻女人和一个小男孩儿的合照。
而另外一层,还有几张烫金的名片。
名片上清晰地刻印着一个人的名字:
余承海!
用此名字去对照照片,就会发现,那是余承海还没有离婚、没有发福时和原配妻子以及儿子在一起的全家福。
莫非,死者真的就是余承海?
三人都一时震惊,小韩脱口说:“姓余的真的死了?难以置信,谁杀了他?”
“先不要下这个判断,”曲卿摇头,“有可能,是凶手刻意将能代表余承海身份的资料留在了他身上,来误导我们。”
“毕竟,死者的头颅被割去了,无法做面部识别。”
“所以,我们先等到dna鉴定之后,才进一步论证。”
半个小时后,之前吩咐过的对比死者和从余氏庄园得来的dna检材的任务有结果了。
高度匹配,dna数据可以做同一认定。
除非余承海还有个双胞胎,否则死在那间房子里的人,绝对就是他!
三人之前都想过余承海可能已被害,但现在具体证实后,还是觉得非常突兀。
那个他们警方耗费了数周也没找寻到具体罪证的余承海,余氏集团总裁,就这么被害了?
而且,是割头之刑!
谁会那么做?单纯杀人,又为何要搞得这么麻烦?
小韩说:“师姐,余承海的手机没带在身上,会不会是他认识的人做的,或者他手机里有什么资料对凶手不利,所以拿走了?”
曲卿摇头,说:“先不要猜测这些了,等那封信里的内容出来,再说吧。”
“毕竟,那才是凶手真正想留给我们的讯息……”
——
小半天后,曲卿见到了那个被复原了的信里的完整内容,震惊不小,在后头李海主导下开的案情分析会上,在做案情讲述时,将信用大屏幕投放了出来。
信的内容很白、很简单。
“我是余承海,这是我的认罪书。”
“是我亲自杀害了秦义仲律师。”
“我恨他,他导致我的集团受损数百亿资产,又一直和我作对,所以我就设计除去了他。”
“具体就是利用无人机,释放电磁波诱导他心脏病发。”
“这个办法,并不能做到百分之百成功,但概率很高,而且那个人就算没死,也无法用这个告我。”
“大致过程,就是先让我的保镖阿诚施放无人机,悬空在2106房子的窗外,等着秦义仲熄灯后走到窗口那里。”
“无人机悬空时长有限,所以必须有其他的预先安排。”
“在蓝天宾馆其中一面正对的方向上,大约百米以外,有栋高层的居民楼,在同样的第21层某房间里,我设置了一个可以自动远程取景监控和发送视频信号的特殊摄像机,摄像机镜头正对着2106的窗户,阿诚在1606根据摄像机传给他的即时视频,判断释放无人机的适当时间。”
“我在17号晚11点多的时候,坐车来到了蓝天宾馆楼下,根据阿诚给我中转过来的视频讯息,我通过屏幕看着秦义仲站在窗户那里,按下了释放电磁波的开关。”
“我成功地杀害了秦义仲。”
“但是在后面秦义仲的遗孀许莲来公司指控我的刹那,我悔悟了。”
“我很后悔,我不该杀人。”
“所以我在那间象征着我的过去的屋子里,祈求到了审判。”
“我希望,我的死亡可以终结掉这桩案子。”
“警方可以将我的认罪书公之于众,你们不必再查了。”
“认罪时间:7月7号,晚23点20分。”
让所有人都看完并消化完这些信的内容后,曲卿讲述说:“根据信里的描述,我们的确在那栋原始产权归属是余氏集团的中高档居民楼第21层房间里,靠近窗户的地方,发现了一台特殊摄像机,那间房一直没有对外售出,显见余承海谋害秦义仲,是蓄谋已久。”
“认罪书的字迹也经过了鉴定,证实是余承海自己所书写的。”
“虽然凶手的身份没有在信中有任何暴露,但从动机上,我觉得可以初步认定为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