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祈毓和蔺欢站在府门前,证明自己还活着一事之后,两人便心知肚明,朝廷那边迟早会派人来屹阳一探究竟。
只不过,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五月二十六日这天,刚至巳时,王府外竟然迎来了一批意外之客。
王府主院的主厅内,气氛格外凝重。
祈毓身着一袭银白绸缎锦服,头戴一顶白宝石镶金进贤冠,将满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整齐地束于头顶,显得他英姿飒爽、气宇轩昂。
蔺欢则是身穿一套月牙凤尾尾裙,梳着精致的丛梳百合髻,发间点缀着全套嵌白色宝石头面,衬得她面容姣好、温婉动人。
两人围着那张刻吉庆有鱼白玉石方桌对面而坐,刚刚吃完早膳,正打算去街市上逛一圈。
面对侍卫的禀报,祈毓仿佛没有听清一般,再次开口问出:“你说府门前的客人是谁?”
当听到“凌川川主携同川主夫人,一同前来拜访他和蔺欢”的消息时,他不禁深感诧异。
他从未听说过凌川这个地方,不知道那所谓的凌川主和夫人为何会突然来到屹阳,并且指明要见他和蔺欢。
祈毓皱起眉头,陷入沉思之中。
一旁的蔺欢同样面露疑惑之色,与他对视一眼后,两人的眼神中都流露出深深的不解。
侍卫见状,连忙恭敬地回答,言语中带着肯定:“启禀王爷,府外的仆从确实是如此所言。”
祈毓微微颔首,表示知道了。
他心中暗自思忖着,那位神秘的凌川川主究竟是何许人也?他们夫妻此番前来又有何目的呢?
无数个疑问涌上他的心头,让他一时间寻不到一丁点答案。
眼下看来,他们只能先去见见对方,才能弄清楚对方的真实目的。
于是,他转头看向蔺欢,声音轻柔:“欢儿,走吧,我们一起去会会那位凌川川主。”
他率先起身,伸出右手牵过蔺欢的左手,两人并排着往府门口走去。
府门前。
一辆奢华的马车稳稳地停着,后面跟着数十名清一色的黑衣男子,个个身材魁梧,随身佩戴着长剑,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马车里。
蔺曲思身穿一套玄色交领华服,头戴一顶洒金凤纹束髻冠,将一头微白的头发高高束在头顶。
年过四十的他,眉目清俊,不怒自威。
凌盼若身着一套紫色丝绸水裙,梳着凌虚髻的发上,别着一支云鬓花颜檀木镶珠花簪,仙姿玉色的脸上薄施粉黛,更显风姿绰约。
两人并排坐在马车里,她的眼神中忧虑不已:“曲思,你说,因为我们对蔺绍那个伪君子的错信,致使欢欢在曾经的丞相府里受尽磨难,她还会认我们吗?”
一年前,在得知蔺欢的死讯时,她痛不欲生。
待她回到凌川后,蔺曲思不见蔺欢的身影,反反复复地问她,蔺欢为何没和她一同回去。
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瞒着,强忍着心中的悲痛,原原本本的告诉了蔺曲思。
蔺曲思听完她所说,一言不发地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连着两天两夜不吃不喝。
再次打开房门时,蔺曲思原本乌黑的长发白了许多。
他动过攻打天启皇朝的念头,最终念及天启是自己的故土,才不得已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一年来,他派人四处搜寻祈重近和蔺绍的下落,誓必要让那狼心狗肺的二人血债血偿,为他的女儿陪葬。
可他的人找来找去,直至今日,终是遍寻不获。
十日前的傍晚时分,他们忽然收到蔺欢还在人世的消息,让他们夫妻俩既惊又喜。
匆匆忙忙地安排好凌川的所有事务后,便马不停蹄地往屹阳城赶来。
两地之间的距离不算远,他们紧赶慢赶,赶了七八日,总算在今日赶到了屹阳城。
蔺曲思伸着右手,握住凌盼若的左手,轻柔地拍着:“阿若,你先别忧虑。”
“她要认我们也好,不认我们也罢,都改变不了她是我们亲生女儿的事实。”
他顿住几息时间,轻叹了一口气,接着说:“从前是我们自顾不暇,迫于无奈把她托给蔺绍那个混账照看。”
“我原以为让仆人把巨额家产交给他,他会尽心尽力地帮我们照顾好欢欢。”
“却不想,人心难测,没想到他会让欢欢在丞相府里过得那样苦不堪言。”
蔺曲思的语气里坚定无比:“阿若,我们和欢欢已经分离了十一年,这次专程赶来屹阳,是无论如何都要把她带回凌川去的。”
“我们这些年来辛辛苦苦的让凌川独霸一方,就是为了没人再能让我们一家人被迫分开。”
“如今的凌川,早已成为我们的避风港。”
“时光匆匆,犹如白驹过隙。一转眼,我们已是四十多的人了,年纪越来越大了,是该享清福的时候了。”
“等把欢欢接回去后,我会让人竭尽全力去培养她,让她尽快地继承我的位置。”
即便一年前知晓蔺欢尸骨无存,他仍未想过培养别人来做凌川的少主。
冥冥之中,他总感觉他的女儿没死,或许在他不知道的某个地方继续活着。
就算他的人把天启皇朝的京城翻了个遍,仍是一无所获,他却依旧坚信有朝一日总能够找得到蔺欢。
凌盼若与他有着同样的想法。
忆起她曾经在毓王府门前,见到蔺欢和祈毓两人之间的其乐融融,她又忍不住地开始担心起来。
“曲思,欢欢和那个毓王的感情很好,我们此番前来要想把她带走,只怕是不容易。”
去年在天启京城时,她没少听说过蔺欢和祈毓的事情。
祈毓待蔺欢的好,是人尽皆知的。
不止不嫌弃蔺欢是个灵智宛若五岁的孩童,还让府医用药膳养好蔺欢的身子。
而今,他们自进入屹阳城后,又听闻蔺欢会恢复神智,乃是祈毓让疏影神医给她治愈的。
想到这些事情,凌盼若心里的担忧更甚。
蔺曲思却是不管蔺欢和那个毓王的感情好与不好,满不在乎地冷哼一声:“那又如何?”
“毓王是祈重近那个昏聩君王的儿子,是我们的仇人,他没有资格做我们的女婿。”
“甭管他同意与否,我们这一次是必须要把欢欢给带回去的。”
“凌川的好儿郎成千上万,等欢欢成为凌川的少主,还不是任由她随意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