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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剑门关之战

    剑门关石道。
    卜固怀恩单枪匹马,傲慢的挥舞手中枪:“唐朝,有种的敢和爷爷拼个三百回合吗?”
    狼正轩使厚背大砍刀越众而出,喝声如雷:“休得张狂,只要你能胜得本帅手中之刀,我南诏情愿退兵,不参和你中原之事。”
    “好,接招!”卜固怀恩早已经按捺不住,手中枪挽了一个枪花,如飞射出。
    喀嚓!火花四射,两人的身子都是一晃。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虽然只是一招,但是狼正轩心中已经是大惊,这人好强的膂力,仅仅一招之间,自己就感觉手臂酸麻,可谓天生神力,而此人居然用枪,武功已经极高。若要胜他,怕是十分的困难。他清楚,卜固怀恩的武功,仅仅是暗劲的颠峰,到达暗柔的层次,本来和自己差着一截,但是他的天生神力弥补了这一缺失。
    这就是有些绝世天才可以越级杀人的道理,虽然他境界不高,但是他能达到低境界的顶峰。这也就是不少名将往往死于冷箭的道理。
    好一场大战!
    此时的唐朝,带领专信的八千精兵来到了武林山,命令部队埋伏在左右松林之中,亲自带领几名将军上山观战。
    “不错不错!想不到李隆基的手下还有这样的人才。”
    “陛下,依您看,李隆基会攻出来吗?”专信有些担心。
    “不一定。我们这一次,也只能碰碰运气了。想他被我断了一臂,就算伤势好啦,武功也许已经不如从前,而且他被我从长安追到成都,锐气已失,说不定成了惊弓之鸟,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卜固怀恩这支外族部队的身上;当然,也说不定,他憋在剑门关太久啦,一旦得胜,想要趁胜追击也说不定,我们瞧瞧吧!”
    此时,剑门关外的战斗已经进入尾声,十八个回合下来,狼正轩的胸口剧烈的起伏,似乎是气力不加,策马败走。
    “哈哈哈哈,老家伙,换了在你年轻的时候,我们之间一定有番好战,可此时,你就是我的手下败将,儿郎们,给我冲啊!”
    吐蕃骑兵趁着这股气势,疯狂的冲杀过来,狼正轩所部似乎准备不足,到处传来将领的声音:“狼大帅有令,交战不利,暂时撤退!”带领军队且战且走。
    不过这些吐蕃士兵的确是精锐之师,一鼓作气的冲杀下来,战场上南诏士兵抛下了上百具的尸体,退往武林山方向。
    李隆基手提倚天宝剑,在一众御林军的簇拥下,躲在吐蕃大军的背后,由王思礼统帅五万前部之兵,他自己部署五万兵马,密切的关注着战场的变化。
    “皇上,驸马爷胜了,我们要不要追?”此时的王思礼,一脸的兴奋,已经策马来到他的面前,请战之意很浓。
    “急什么?不要忘了,唐朝还在剑南军中,以他的武功,绝不会输于卜固怀恩,他为什么不亲自出战,却要派这个已经老迈的家伙出战,说不定有阴谋。”
    “皇上说的没错!唐朝这小子,一向是诡计多端。”臣相韦坚赶紧拍上马屁。
    “我看不一定。这家伙现在是南诏的国王,想来是贪生怕死,自高身份,所以才有此败。”王思礼一下给他顶了回去。这贼宰相,虽然没有杨国忠那么讨厌,但是都什么时候了,还老是摆他宰相的架子,若不是看在他年纪一把,行将就木,说不定早就杀了在家伙。
    以现在王思礼在剑门关军中的地位,他有一万种方法可以杀了他。
    “王将军,我们不可大意啊,南诏的十万大军,训练有素,本身实力就远在我们之上;而我们现在粮草不继,训练又是大大不如,即使追上,也恐怕没有歼灭的能力;万一中了唐朝的埋伏,失了剑门关,皇上就连最后的栖身之所也没有啦!”
    说话的人是牛僧儒,此时的他,早已经带领五万大军前来成都勤王,不过使他痛苦的是,半路上遭遇了史思明的大军,交战下来,他手下的五万大军溃败,召集残部,只剩下六七千兵马,思前想后,还是觉得投靠李隆基的胜算大一些,于是带兵入蜀,做了李隆基的御林军总管,相当于以前马正章的角色。
    其实,这人的武功是高的,暗劲的顶峰暗柔的层次,以前唐朝在玉真长公主的地下监狱中见识过他的能力,结成盟友;他的才能也是厉害的,不然也不能从高仙芝手中接过西域都护的大位,不过他刚刚上任,高仙芝就回来剥夺了他的兵权,草草凑数的五万人马,多是乌何之众,遇上史思明兵败也是无奈。不过使他欣喜的是,李隆基现在正是用人之际,对他分外的器重。
    王思礼对于牛僧孺的到来本就不满,觉得皇上以前只听他一个人的话,现在却往往听这大胡子的。
    不过他倒是明白,牛僧儒可不比韦坚,杀他如杀一只蚂蚁,而大胡子的武功,并不在自己之下,虽然听他驳回了自己的请战,却没有发作。
    李隆基哈哈一笑:“两位爱卿,你们不要争啦,朕知道你们是为朕的一片苦心。两位的话,都有道理,朕知道该怎么做的。先看看再做定夺。”
    就在这个时候,专信的伏兵呐喊起来,从武林山上冲下,稀稀拉拉的不足一万人马,喊得虽然凶,但是一旦接战,却是纷纷败退。
    卜固怀恩哈哈大笑:“这就是唐朝的伏兵!”
    他身后的一众将领一起大笑,却见唐朝金盔金甲,骑火电马,带领手下亲兵冲下山来。
    “儿郎们,给我上,活捉唐朝,今天,我要立最大的功劳。”
    狼正轩已经大败而走,遗留下尸体数千具,唐朝面临被围剿的命运,他如何不高兴,他心中早在痛骂李格桑这饭桶,请到自己这支天下无敌的精兵,却白白的窝藏了几个月,真的是丢人,他今日一定要杀了唐朝,成绝世之功。
    当然,这是他还没有和唐朝交手之前的想法。
    他真的和唐朝交手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想法更对了,所有人都说这家伙的武功高,却也不过如此,三招下来,唐朝已经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骑着火电马向斜刺里冲出。
    皇帝尚且败退,其余的士兵更不必说,没命价的逃了出去。
    卜固怀恩大喜,枪尖一指,当先追击。
    此时,在剑门关外观望的李隆基哈哈大笑起来:“我就知道唐朝这小子有伏兵,但他显然想不到,卜固怀恩这支军队厉害无比,不仅胜了狼正轩,还可以对付他的伏兵,王思礼何在?”
    “臣在。”
    “朕命你带领五万前部之兵火速追击唐朝和狼正轩!”
    “得令!”王思礼兴奋而去。
    “陛下,您为什么不把守关的五万兵马命人带着一起追击?”
    “我不能!正如爱卿所言,剑门关已经是我最后的根本,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能冒险。”
    “微臣明白!”
    就在王思礼带领大军跟随卜固怀恩一起追击唐朝的时候,章仇兼琼率领的十万大军已经做好抢关的准备,但见李隆基龟缩不出,记着唐朝的吩咐,随着王思礼之后杀出。
    狼正轩带兵复回,和唐朝一起,将卜固怀恩的三万大军围困在一起。
    这一战,直杀得卜固怀恩心惊肉跳,凭借个人的武功,独自杀开条血路,逃往河北灵武,投靠了太子李亨。
    此战一败,他已经没有面目回剑门关见李隆基了。
    以卜固怀恩的骑兵之犀利,本不会全军覆没,但要命的是,为了活捉唐朝,这些骑兵却自去其长,舍弃马而钻入丛林密布的武林山,结果被唐朝所部三面围攻,死伤巨大,其余的近万人见形势绝望,只得投降了唐朝。
    这其中最聪明的要数王思礼,草草接战之后,手下兵士根本不是唐朝精锐的对手,人数虽众多,却是不堪一击,大败而走。
    他的心思和卜固怀恩一样,自也无面见李隆基,带领万余残部逃往灵武。
    唐朝收拾战场,得到战马万匹,兵器盔甲无数,大赏三军,随即班师回到长安,此时的他,知道李隆基已经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也不惧他,不欲在剑门关天险和他旷日持久的僵持,早日布置和安禄山的大战。
    此时的他,想到了《三国演义》里郭嘉隔岸观火,坐等袁尚之头的事情,反不欲加兵李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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