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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一个军团由十个联队组成,一个联队含三个大队,一个大队含三个小队,一个小队的常规编制为一百人。
    爱克斯大陆军事常识
    神圣大帝是个专情的人。神圣大帝之所以不仅仅只有一个红颜知已,据权威人士透露:那是因为神圣大帝被一块被称之为烧鸡,状似黑炭,实为剧毒物质的物体所迫害引发的不良后果。
    当神圣大帝和卡特琳娜帝妃与精通厨艺的安丽丝。希拉相遇后,两人同时被她的厨艺所俘获。当神圣大帝仍旧在犹豫是否向安丽丝帝妃表达爱情之时,卡特琳娜甚至(出于帝妃尊贵的形象考虑,此处省略五十一字)
    摘自神圣大帝生平
    重新见到阿呆无论如何是件高兴的事。但是如果不是在我正准备出发追杀马贼的前提下,我会更高兴的。阿呆突然从远处跑过来,从那可怕的速度可以推断出其冲力的大小。遗憾的是当时我确实高兴坏了,除了忘了应该立刻追击马贼外,也忘了阿呆以这种速度冲过来的冲击力。
    纵使是高阶白银骑士,对这样的冲击力也无可奈何啊。
    强忍着没有用手捂住巨痛的臀部,我挤出微笑爬起来。冲到阿呆面前,我拼命地掐、捏、扭,终于吓得阿呆呜呜地叫着逃出我的魔掌。看着阿呆委屈的样子,我解释说它耽误了我追杀马贼。
    我死也不会承认报复阿呆是因为刚才臀部被摔得太痛。
    本来还担心我有阿呆作坐骑,而卡特琳娜只能骑马会不高兴。哪知道该死的阿呆居然没把它真正的主人放在眼里,首先驼起卡特琳娜起来。重色轻友的公猞猁!我怀疑如果让阿呆看见卡特琳娜的真实模样,阿呆甚至会把卡特琳娜当作第一主人,而把我晾在一边。
    阿呆绝对是个很色的猞猁。它对我挤眉弄眼,然后轻吼一声。其大意令我气得不行。居然是:换了个妞?主人你真行。
    卡特琳娜这时候有些生气,又有些害羞。我有点不明白。如果是因为与我共骑而害羞,那也不合常理。我与她之间只存在最后一道防线,还有什么可害羞的。至于说生气,我确实想不出理由。
    追杀马贼的任务基本上还算顺利。简单地说就是两个字:追、杀。如果仅仅是我,马贼们可能还会逃掉一些,因为他们见势不妙分头逃跑起来。但是有阿呆在,它可以借着气味追上从其它方向逃跑的马贼。以阿呆的速度和追踪能力,这些马贼已经被判了死刑。
    如果追杀骑士就不会这么费力了。如果是骑士,他们虽然在危险的情况下也会兵分两路或三路,但不至于象马贼这样先是分成四五路,眼看我要追上其中一路的时候又马上溃散向四面八方逃跑。
    多数情况下还算是尊重骑士许下的诺言,在崇拜我的镇民面前声称要杀光马贼,我会尽量做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按阿呆的说法,前面是最后一拨马贼,大约有十几个人。我很振奋,因为马上可以完成任务了。
    追着追着居然追到一个营地,前面是列阵而待的军队。我定睛一看,不由打了退堂鼓。这支军队足足有三千多人,而且他们不是普通人,是兽人!
    兽人崇拜杀戮的力量,因而在神魔大战中与魔族同盟。而人类、矮人、精灵与神族同盟,所以自古以来兽人就仇视人类。兽人的战斗力远远大于人类,他们力大无穷、反应快、行动敏捷,而且至少有20%以上的兽有拥有狂化能力。从纯战士的角度看,一个普通的兽人打败五个普通的人类战士绰绰有余。好在他们数量较少,而且只会三级以下魔法。不过相应的,他们拥有一定的抗魔能力。
    如果不用魔法,三千人伸着脑袋让我砍,恐怕我手上的普通精钢剑也会砍钝,但是如果要借助卡特琳娜的力量,却又颇为伤害我的自尊心。使用魔法,对身体极为强壮的兽人的伤害力相应小于人类。假如我使用魔法,想要杀死这三千兽人不知道要用多少个四、五级的魔法,那时候搞不好会脱力。再说按比例他们中有六百可以狂化的战士,这六百狂化的战士用魔法可不容易干掉。这时候,我特别想学禁忌魔法,可惜兰仆说过以我的血统不能使用禁忌魔法。
    正准备骑着阿呆逃命,阿呆却趾高气扬地向兽人们走去。如果不是舍不得扔下阿呆,我差点没从阿呆背上跳下来抱着卡特琳娜用飞行术逃命。
    正在我紧张阿呆会做出什么激怒兽人的事时,卡特琳娜却出状况了。她化作一道白光飞向兽人首领。没想到兽人首领的反应极为迅速,他手中巨斧似乎出自本能一翻,荡开卡特琳娜的偷袭,然后却不知道怎么居然痴了。他结结巴巴地说:“人类勇士似乎不应该偷袭。”
    卡特琳娜似乎觉得她出现的状态还不够多似的,她也发起呆来。过了好一阵子,她突然转身向我跑来。“表哥,会说话的兽人耶。这是一个会说话的兽人耶。”
    我对那个兽人首领有些不屑。他显然被卡特琳娜的美貌征服了。现在卡特琳娜还戴着面具呢,如果被兽人首领看见她的绝世风姿,非发疯不可。
    紧张地盯着兽人,没想到兽人们也紧张地望着我。兽人首领发痴我多少有些理解,但不至于这三千人都发花痴了吧?
    不知道是哪个带头,兽人们突然向我跪下了。整整三千人突然向我下跪也确实把我吓了一跳,不过他们这样的行为总算比呐喊着全部冲向我更让人愿意接受些。
    我清清嗓子,咳了一声。“嗯,首领站起来,我们谈谈。”
    底下没动静,这是怎么回事?按说中华语是大陆通用语,兽人中也有10%掌握中华语啊?首领想必不会是普通的兽人,他应该掌握中华语才对啊。我看了看首领,他正神情恍惚的偷偷看着卡特琳娜。
    正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的时候,阿呆大啸一声。一个看起来象是兽人巫师的人站起来对兽人说:“魔兽王允许你们起来。”哗,三千人都起来了。
    我奇怪地望着阿呆,它什么时候有这些部下了?居然比我的部下还多。
    这时候,那个兽人巫师和那个强壮得让人害怕的兽人首领向我们走来。他们走到跟前后对着阿呆施了一个礼,然后咬牙切齿盯着我。我明白了,那是因为我现在骑在他们的魔兽王身上令他们非常不满意。我赶紧从阿呆背上跳下来,现在阿呆最大,别把那三千兽人惹急了。阿呆对他们轻吼一声,大意是说我是它的主人。这时兽人巫师他们由咬牙切齿变为惊慌失措。他们匍匐在我脚下说:“请魔王恕罪。”
    卡特琳娜吐一吐小香舌“哇,我怎么忘了在神魔大战中兽人是站在魔族这边的。”
    兽人到底是兽人,没知识,也不多看看书。自神魔大战后,猞猁并不仅仅是魔王的坐骑。只要是力量远大于猞猁,无论是人类、矮人还是精灵,甚至是兽人,都可以成为猞猁的主人。不过矮人、精灵是热受自由的种族,不会没事去制服猞猁,而兽人把猞猁看作图腾,心中根本不会有那种念头,所以在人间基本上只有人类会成为猞猁的主人。我也懒得给他们详细说明情况,被他们认为是魔王,那我的生命就可以完全得到保障了。
    “你们介绍一下自己吧。”
    “俺是阿塞拜部落首领木力。”
    “我是阿塞拜部落大巫师桑让。”
    有时候谨慎是一种美德。“木力,你怎么认识魔兽王和我?”
    木力咧开嘴大笑“魔王大人,魔兽王是我们阿塞拜部落的图腾,我们当然认识了。至于您,能够以魔兽王为坐骑的,除了魔王还有谁?”
    我满意地看着这两个恭恭敬敬的兽人。只要他们认为我是魔王,那么他们就是我的部下。本来还在发愁如何才能拥有一支强大的部队,现在送上门来了。想了想,我问他们那十几个马贼的下落。他们告诉我说他们以为那十几个马贼是准备攻打他们的人类前锋,所以被他们杀掉了。
    “很好,你们现在是属于我的部队。”
    木力鼻子里喷着粗气,兴奋起来。“魔王大人,您来到人世是准备带领我们与人类大干一场吧?”
    我重重点点头,然后向他们强调。“仗,有得你们打。但你们必须完全服从我的领导。我允许你们杀戮时,你们可以动手,我不允许时你们如果乱动手,可别怪我严肃军纪。你们去向部队吩咐一下。”
    木力和桑让恭敬地点头,回到部队中转达我的话。
    我朝着英格兰尼的方向自言自语。
    “英格兰尼人,我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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