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曾经的圣骑士(上)
作者:仙狐草
从蔷薇骑士团的驻地离开,已经过了半小时,我也走了将近二十英里路。
只是我周围人依然众多,他们都在忙着练级或者做任务的玩家。当然,也有不少旅游光观的。
我找不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好招出小巴飞上天去。
其实我也不敢。
阿姆斯特丹区域可是精灵玩家的聚集地,精灵是天生的猎手,这儿的精灵猎人几乎和精灵弓箭手的数目相等。猎人可是追踪好手啊!我已经受够了被人追踪的日子了,作为盗贼应该潜藏在阴影之中。
不过,有坐骑而不能用,让我的心象被抓了一样不爽。
“诶,小巴,你要是能变成普通马就好了。”我用契约语言向小巴发牢騒。
自从小巴被复活,我就经常用契约语言与小巴交流,相比懒懒傻愣愣的只知道要酒喝,小巴懂得的确实不少,她甚至知道很多西方国度的秘闻。这些秘闻的内容其实小巴知道的也很朦胧,但我却感觉如果真的按照故事的细节去寻找,说不定还真能找到某些传说中的宝藏。另外,西方国度的传奇故事是一个很好的休闲题材,等听够了,我还可以抽时间在网上写一个西方国度的同人故事,肯定能有不少点击。
“我当然能了。”小巴慢悠悠的回了一句。
“你说什么?你能变成普通马?”我疑惑道。
“哼,每一只飞马都有隐藏翅膀的能力,否则我们怎么敢到处跑。人类可是很贪婪的。”小巴道。
恩,也对啊!小巴将的故事中就有很多飞马单独历险的故事,要是无法隐藏翅膀,它们早就被人抓走了。
“那我就将你召出来咯,你一定要隐藏好翅膀喔。”我重重道。
“恩,知道了。不过帮了你忙,等会你一定要多给懒懒几瓶酒。”小巴娇笑的声音通过契约语言传来。
“我明白,等会就去买。”我无奈地应道。
这懒懒怎么就跟小巴关系这么好捏?小巴俨然是小亚玛玛兽的大姐,处处为它着想,真***的奇怪。
小巴奔跑的速度比普通马要快上很多,甚至能达到系统马车的速度。在陆地上奔跑,对小巴的体力消耗不大,也就不需要每三四小时就休息了。这真是个好消息。
说到消息,刚刚我收到了发财猫发的信息,居然告诉我已经在巴塞罗那区域的主城沙巴克找到了奥森·法雷尔的踪迹。
速度真快啊!一天多时间,竟然就能有如此成绩,真不知道发财猫的手下有多少实力!
另外,他还附带了一条我感兴趣的消息。
永恒的魔法——“永恒的爱”的正团长终于完成了进级任务,成为了中级法师了。这位公测以来就一直排在等级榜首的ryd(荣誉点)玩家也是舒了口大气。他的经历告诉人们荣誉点玩家在传说中依然有市场,全身极品装备的玩家怎么也能顶死某些白板玩家吧。虽然真正实力可能无法与真正的高手玩家想比,但相对实力还是有的。
想到永恒的魔法这个败家子,我心里突然有了一个疑惑“永恒的爱”的副团长是谁,这个未知名字的玩家竟然能将这个佣兵团管理的如此强大,就连佣兵团任务的成功率该团都比其他佣兵团体高上很多。
经过半天多的奔波,我来到了阿姆斯特丹区域的主城赛普勒斯。
赛普勒斯城虽然是主城,现在的玩家并不多,他们行色也很匆忙,大多仅仅是修理一下装备补充一下葯品,便离开了。
“快走啊,节省时间。”一位女精灵战士玩家拉着一名男精灵战士,催他加速走。
“知道拉,这次比赛我一定要拿名次,我的冲刺技能已经5级了,嘿嘿。”男精灵战士单手摸耳朵,边走边私聊着,速度很慢。
“美的你,冲刺5级的战士多着去了,快走。”女精灵揪了男精灵一耳朵。
“哎哟,哎哟知道了,你放手,哎哟”
“还不快走”
比赛?喔,对。
传说第一届技能大赛快要召开了。这个比赛在公测结束的时候就曾经提过,我都快淡忘了。
于是,在完成了来此的主要任务——买酒,我也花一个金币报了名。
传说中的技能大赛的比赛模式相当有特色,玩家在报名的同时将获得一枚比赛徽章。这枚徽章会在适当的时间将玩家传送到相应的比赛场地,在比赛结束后,徽章又会把玩家传回原来的位置。此后徽章就失去传送功能成为了一个普通无属性的饰品。这一措施,避免了玩家长途奔波的麻烦。
听说技能比赛也有很多有趣的地方,而且报名处也提示,真正的技能就是能够合理运用技能的能力。这让我这个技能低下的小盗贼惊喜了一下,我自信自己在技能的运用方面还是有点经验的。
比赛的奖励很丰厚,据说有可能会出现暗金装备甚至灵器。灵器的诱惑可是无穷的,就单单最近出现的那么几件暗金装备的属性就让玩家眼红,那灵器可不就听说某些灵器直接技能等级的加成。
我亲吻了一下手上的盗贼之戒,它若解封后,也许真的是件灵器。虽然它的上面依然附加有“克瑞克的租借”等字。
巴塞罗那区域——兽人领。
主城沙巴克“黑屁股”酒吧中。
“你就是飞马盗贼——暗器?”我刚刚叫了一杯果汁,坐前出现了一位女半身人,她低声问我。
她穿着灰色的普通牧师服,腰间别了一把很普通的匕首,就连靴子似乎都是低级的鹿皮靴。根据发财猫的描述,她应该就是发财猫替我安排的接头人女盗贼猫儿。这样的盗贼,如果躲在人群中还真难被人发觉。她太普通了。这才是盗贼。
我看了看自己的红色法师袍,暗叫一声惭愧。这法师袍是我自己的选的,因为它和雷藏的红袍在样式上很相象。
太显眼了。如果不用潜行,谁都会注意到我这个大红灯笼。
“恩,是的!你就是猫儿吧。找到雷森·法雷尔了?”我接过服务npc递过来的一杯饮料。
“应该是,虽然不知道名字,但他的样子和你发给我们的demo中的人物很相象,可惜该人性格粗暴,无法与之交谈,可能是我们缺少任务物品吧。”猫儿遗憾地摊手道。
花了五天时间,我从阿姆斯特丹区域来到了这里。小巴能够伪装成普通马让我节省了很多时间。我再也不需要为了避免他人发现而徒步奔跑了。骑着银马的红袍法师很让人希奇,却没有人会将其与某飞马盗贼联系在一起了。现在各色马匹都出现了,银马虽然希奇,但也出现不少了。
“那你带我去看看吧。”我喝了一口红色果汁,放下杯子,对猫儿道。这果汁要16个gb一杯,名叫血色,是雪山血果所酿,喝起来辛辣却又透着一股甜蜜的冰凉。
我闭上眼睛默默的感受着这股舒爽的味道。
与人族区域不同,兽人区域的npc是很排外的。
沙巴克城的店铺几乎全是兽人开的,我跟在猫儿后面走了很久,才发现一两家其他种族的商店。
过了几条商业大街和主干道,我来到了一个小巷,这儿居然有一间地精商店,我叫住猫儿好奇的走了进去。
能在兽人国度存在的地精商店,肯定不一般。
在西方国度,地精商店是很奇特的,里面销售很多特殊的物品,象炸弹毒葯什么的,甚至还有加属性的葯丸。可惜,地精贪婪的个性让很多种族厌恶。
这个地精商店非常矮,我几乎需要弯腰才能走进去。半矮着身子,我打量起整个商店,
地精商店的老板是一个穿着蓝袍的老地精,他看到我只是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后继续喝自己的酒。
地精是非常贪婪的生物,他们比人族还贪婪,而且他们还非常喜欢食物。西方国度的地精每天需要吃上五到六顿,当然,他们也喜欢喝酒。其实除了身高和贪吃以外,地精和人族是最相象的。
“你来这儿干吗,这个地精商店是不卖东西给玩家的。咿,老头居然不赶你走?”猫儿跟着进来,抬起悄悄对我道。半身人身高比地精高不了多少,她不需要象我一样蜷曲着身子。
“我只是想看看,我还没见过地精商店呢!他干吗赶我走?”我随口答道,眼睛四处扫着。
地精商店的顶上挂着一只西瓜样式的透明灯,灯里发出的是暗淡的白光。我小心的矮着身子,怕不小心碰到头。
黝黑的墙壁上放着各种样式的奇怪物品,有炸弹样式的黑色圆球,有长统式的棍子,还有正方的白盒子
“这老头特别厌恶个子比他高的生物,奇怪”
草草这里向各位兄弟道歉一下。
最近我一直写的不顺,这不顺到不是说剧情,剧情的提纲我早写好了。
我感觉自己写的内容老是无法吸引人,这让我很难过,于是想调节一下。
前几天,我便找了很多有名气的书看了。
诶,没想到一看人就进去了,无法自拔,都忘记自己还要写书了。
巨汗!
另外,我下周就要强推了,因为从明天开始每天最少五千字!我会努力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