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一丝阳光透过粉红色的窗帘射入大厅内,夜色之香是一座较高档次的旅馆,这里来往的客人都是颇有实力的冒险者与富商。不过这个时候,他们一般都在床上疲倦的休息着,因为旅店内美貌的侍女已经在昨夜榨干了他们全部的精力,当然,还有钱包
这种档次旅馆内的侍女全部来自帝都,她们美貌风骚,有着非常渊博的‘阅历’,且精通任何姿势的技巧。
菲利克斯安静的坐在大厅一角,他喝完了牛奶,但小麦粥却是一口都没有动过。
他现了自己身上出现了一个谈不上太糟糕的问题,他似乎开始排斥素食?也就是他对那种没有脂肪与能量的食物提不起一丝胃口。之前因为吃的是熊肉,他一点都没有觉察到,可当小麦粥放在他面前时,他感觉自己对于肉类食物的嗜好似乎比以前更加强烈了。至少眼前看着很美味的精致麦粥勾不起他一丝的食欲!
“难道是加快的新陈代谢需要更多的能量?这点导致自己排斥那些没有多少能量的食物?”菲利克斯盛起一口粥放入口中,没味道,淡淡的,吃一口就不想吃下去了,很简单的感觉。反倒是远处那些烤的金黄焦脆的羊腿很是勾引菲利克斯的食欲,一看到那些从脂肪层溢出的油腻,黄油落在篝火上随后飘散开来的诱人香气,菲利克斯立刻就感觉到一股很强烈的饥饿感。
菲利克斯拔出精铁匕,从羊腿上部最肥嫩的地方切下来一块,撒上作料后放入口中,香,滑,嫩,温热的油脂吞入腹中后居然让他体内流动的鲜血有了一丝温热感!这些被贵妇视为美丽原罪的油腻肉食,此刻在菲利克斯看来如此的美味!
嗜好肉类食物?
菲利克斯吃的很快,在风韵老板娘满是惊叹的目光中,菲利克斯运匕如飞,刷刷几刀就将半只烤羊分成数十块。也顾不上烫,被肉类食物刺激起来的饥饿感让菲利克斯很难受,他吃的度越来越快,几块羊肉下肚后连作料都懒得撒了,直接切碎扔入口中,咀嚼几下便咽入腹中。
这半只烤羊菲利克斯吃了三分之二,也就是大约二十磅左右的羊肉。老板娘的眼睛早就看直了,望着菲利克斯丝毫不见隆起的腹部,美韵的老板娘现在有点怀疑他是不是传说中的人形魔兽了
“对于食物的需求量降低了很多,但也可能是热食提供了更多的能量。”
如果菲利克斯没记错的话,这个世界复原能力最强大的生物是一种低级魔兽,这种魔兽广为人知,它就是传说中供新手蹂躏的——史莱姆!
史莱姆习性比较随和,它们喜欢温暖且阴凉潮湿的地方,最好是枯枝腐叶的聚集地,这样它们就不用去寻找食物。史莱姆在大陆南方比较多,提坦斯帝国这边因为气候偏寒冷,较为少见。史莱姆虽然被称之为魔兽,但是个体实力还是比较弱小的,除了喷吐强酸这一个天赋技能,它基本上没有攻击能力。
史莱姆是至今为止所现的恢复能力最强大的生物,因为即便它们被其他生物吃掉大半个身子,只要脑部还完好无损的保留着,仅仅只需要一个晚上的时间,它们就能够彻底恢复!
很少有人知道,史莱姆一生中有8o%的时间都在进食,它们吃任何能够被它们吞下的东西,无论是石头沙子还是枯枝腐叶。强酸的强溶解性帮助它们消化任何食物,然后化为流质补充它们的身体消耗。史莱姆一天用三个魔法时睡觉,两个魔法时进行分裂前的交配,其他的时间全部都是在进食和消化食物中渡过的。
不间断的进食消化,就是史莱姆拥有强恢复力的根本原因。
菲利克斯现在怀疑,自己的身体每天都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可是这些能量他又没有办法从魔法元素中获取,他还没有步入黄金领域,无法将游离于空气中的微量元素摄取入身体内,补充自己的能量消耗。所以,这些能量消耗就只能从食物中补充,自己食欲暴涨的原因,很可能就在这里。肉类食物明显要比素食拥有更多的能量,这也就解释了自己为什么偏好肉食。
随着食物的消化,饥饿感逐渐消失,菲利克斯感觉自己的胃部传来一股温热感,这股温热感一直传递到心脏的位置,然后向全身的血脉输送。他端起一杯餐后酒,静静地靠在椅子上,一口一口地撇着,他感觉自己的推断是成立的,因为这是目前来说最合理的解释。
菲利克斯抬起头看了一眼丰腴熟美的老板娘,直到现在她脸上的惊讶还没有消失,那不可思议的目光,就好像是在看一个食人魔般的怪物一样!
菲利克斯撇了撇嘴,传说中最强大的刀锋食人魔一顿饭能够吃下三个成年男人!他只不过吃了不到二十斤肉而已,有那么夸张吗?
看了看时间,现在是魔法时上午八点一刻,菲利克斯从蓝晶内拿出了一枚质地不错的红宝石,然后扔到了美韵老板娘的面前。他的金币在来的时候就被天使姐姐摸走了,连一个波旁银币都没有给他留下。幸好他身上还有一些用于制作魔法器具的宝石,这些宝石价值不菲,支撑到他回到帝都是足够了。
“感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菲利克斯对着有些失神的美韵老板娘露出一丝温和的笑容,然后拿起椅子上的宽大黑色斗篷披在了自己身上。这枚红宝石质地上乘,最起码价值三百枚凯撒金币,买下这间旅店都足够了,更别说是支付一点房钱。菲利克斯的符文剑上有死亡文字的痕迹,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他决定穿上斗篷暂时性的假扮一位独行的游侠。
游侠多是一些孤傲的剑客,他们在职业底线上偏向正义和光明,多会干一些惩恶除奸的事情,在各地都拥有不错的名声。
离开夜色之香后,菲利克斯直接拦住了一位正要启程的商人,简单的交涉后,他用一小块红玛瑙交换了商人手中一匹不错的健马。这种小城镇是不可能有马匹卖的,徒步行走显然不是一个美妙的想法,想要获得马匹,菲利克斯就只能从路过的商人身上想办法。
获得马匹后,菲利克斯没有再停留,简单的购买了一顶帐篷和一些肉食后,他就马不停蹄地朝着帝都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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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嗯,今天有点激动了。不过说出来人就痛快多了。
换个位置思考一下,要是你天天被人说是像某个大太监,估计你心里也会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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