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

    2000年冬。
    凌晨三点半,那破旧平房前停了一辆与周围脏乱毫不入格的桑塔纳,车前轮上方歪歪斜斜乱线条的划痕此刻在雪落的背景板下格外显眼,尖锐、刺目,狰狞着宛若一幅鬼脸。
    车上下来的男人无防备地一脚踩进薄雪降融后积污的坑洼,他咒骂,副驾驶的女人皱了眉示意噤声。被折映着几乎半白的天空寂静着,男人扛起后备箱的麻袋,人形的瘫软在他的肩头兀现。四下里看了无人后扔在泔水桶边,他飞也似的逃回驾驶座,重重踏了油门的脚浸满脏污。
    破铁门嘎吱嘎吱地响,趿拉着布鞋的男人用小刀划开袋口,躺在里面的女孩半撑起胳膊支着身,末了冲他天真的笑。
    “这次我能在家待得久一些了吗?”
    ·定罪
    2011年3月1日
    ——
    我再一次把食指放到嘴边时,前面十字路口顶上闪烁着的灯光频率逐渐变低,车趋停的下一秒,陈祝年伸出右手打掉我才抬起的胳膊。
    别咬。他淡淡地开口,语气没一点不耐烦,倒和刚才在包厢里发火的那个他判若两人。我只好低头摆弄指甲,那薄到稍用力就回折的软甲仅一片还在我的左手食指上幸存着,直勾勾的视线注视久了便莫名心跳加快,叫我早在做亏心事之前就紧张起来。
    我偷偷瞥了一眼陈祝年,在灯光再一次闪烁时,故作自然地抬起头,右手抠起左手指甲的一角撕扯着。沿途路灯斑驳的晃照扑朔着让我看清剥离甲面后那一小块暴露在外的软肉,轻轻抹去渗出来的血,不多,被我从左手蹭到右手上,然后在皮肤表面干涸成一条枯败的河床。
    凌晨两三点的街道,街边巷里灯火通明,我半梦半醒地瞧车窗外一瞬闪过的街影,有点陌生,又有点熟悉,分辨不清的世界里似乎只有我哥身上的烟草味儿能让我安心。
    想到这儿,我忽然将身子向他坐斜了些,倒是借着酒劲儿漫不经心,又或许是心存侥幸,伸手轻轻戳了戳陈祝年的小臂,呢喃着轻语同他讲对不起。
    他手一抖,打了左转向,又不动声色的转回来,一瞬的慌乱被我尽收眼底。
    对不起什么?是放学不回家跑去酒吧喝酒让他担心,还是此刻明明应该坦荡却心有不轨的触碰?
    我不愿去想,朦胧里闭上了眼,思维跳脱的下一秒又忽然觉得这个场景是理所应当的。就像早从很多很多年前开始,我就在这样的夜里窝上我哥的副驾,随便他带我开到哪里去都可以。我想耳边会同样是这车窗大敞而呼啸过的不止音,整个世界就吵闹着跌进这移动时灌满风的漩涡里。
    可事实上,十年前的破旧平房外,长街很拥挤,空气闷闷地发了潮,浸泡着血液与疲惫的叹息漫在白色的薄布连衣裙上变成无可言说的回忆,我的倾吐埋在烂窗沿边,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痛感缺失后的免疫变成悲剧。
    促来的梦魇唬出虚汗,再睁眼时陈祝年凑着身正看我,彼此视线交换后,他将一团纸巾塞进我手里。
    “刚到家。你脑门儿出汗了,擦擦。”
    我盯着他的眼睛,忽然有种被刺痛的错觉,大概是梦里的记忆不愉快到太深刻,才至于我晃神。纸巾被我攒成一坨,这之后却忽然没由来地开口:“哥,能不能带我去打一个耳洞?”
    我捏着左耳,食指甲盖断裂处的血被他尽收眼底。
    他下意识翕动了唇,干巴巴的话语无力的堵在喉咙口,没言语。
    1993年夏,我妈挺着没足月的肚子发现我爸骗了她,他其实早就成了家,儿子已经有六岁大。
    我就是那天生下来的。其实很坦白的讲,她在我本就残破稀薄的记忆里从没留下过一点儿痕迹。在一个女人和母亲两样身份重迭的绝望下,兀自一人承担了的责任和苦痛既单薄也厚重,我的降生顺理成章地压死了她。
    自此陈家多了个女儿,还是一个先天就有病的女儿。
    我只在出生的那天因为打开肺泡而嚎过一嗓门儿,没法感知疼痛的缘由叫我不知道人为什么要流泪。我小时候,死是很容易的事儿,跌撞磕碰了只有细微的痒感,破皮流血的痛完全没办法觉察。那个年代的医疗水平最后认定我是胚胎发育不完全而导致的先天性无痛症,没有切实药物治疗的情况下,是我哥一直在我身边守着我长大。
    他默默承担起父母于我的责任,事迹诸多,不限于告诉我碰到有热感的水要远离,磕碰后要检查有觉触的地方,伤口要及时处理,以及教会我受伤后害怕的表情。
    我们之间似乎始终隔着一层薄壁,以至于我会感激,甚至始终把这归结于他离自己做小孩儿的年岁还不远而对我萌生出的一点同情。
    小学的时候我在校门口被人拐走,2000年秋。连同其他年纪大差不大的男孩女孩儿一起被关进一个房间,又被不同的大人各自领走,自此我就和带我走的一对男女一起生活。我不知道自己在哪儿,离家多远,离我哥多远,只知道我住在一条街最里边儿的一间破房子里,自此我的世界就只有街头到街尾的宽距。
    那个年代没法儿生孩子或是已经超生的夫妻用钱就能买到漂亮小孩儿,我被发现是特殊的那一个后,到每一个新家的任务就是靠自残和流血行凶的事儿迫吓买我的夫妻宁愿不把钱追回也要保命的把我扔回当初欣喜带我离开的那扇门前。
    撬车门,开锁,谋人要害,折磨人在哪里下手最厮磨着痛。嚎啕大哭与啜泣哽咽的差别,那些讨乖的模样我都一一学过。
    我被回收利用,像垃圾一样被人丢来丢去,两年之久。
    02年事情搞大后,有人报警端了窝,我连同其他被救出来的小孩儿一起放到福利院养着。那时候网络不发达,普查人口还是挨家挨户上门走访的,我在福利院待了四年,在早就没了希望的06年春的某天下午,其实年龄也不过才十三过半的我就这样突然见到了十九岁的陈祝年。
    陌生,疏离,我试图从他的脸上分辨出一点儿我曾存在过的痕迹。但六年太久了,我印象里的陈祝年与当下棱模晰明着叫我清醒,割裂感叫我没办法再把记忆中的哥与眼前的男人齐平。我下意识想笑,不知道他带我回家后会不会后悔。我大概会划烂他的车,会在他的冰箱冷冻层放死老鼠,直到被视线覆盖融化的那一秒,记忆的阀门久违打开,我忽然想要埋怨他当年为什么不去学校门口接我回家。
    是我无理取闹,我哥那年也不过还是个孩子而已,该负责任的是不爱我的爸妈。
    那时我左耳耳垂上还孤零零挂着半突不突的一小块肉和血肉模糊了我半边脸与双手的笨铁钉,福利院很少有人管我,我是学着杂志上打扮的。不好看吗?为什么哥会流眼泪呢。
    他当时问我耳朵痛吗,其实喊的是,小初,你耳朵痛吗。我久违地想起陈初两个字,想起一笔一画如何描摹,想起哥教我疼痛的反应是如何,每天的维生素要吃几颗。我迟迟想起哥告诉过我陈初是他给我取的名字,当时家里让他随便抓阄,他偷偷挑了一个最好听的。
    哥,你忘了我不会痛。
    又或许你一直记得,但看见我流血的那一刻第一反应是心疼。
    他说他来迟了,我问他爸妈去了哪,又傻傻笑着说那为什么不早接我回家。那时候我觉得心口压着一块石头,讲话的时候鼻头有些酸涩,像手伸进开水时感受到的温热,有些痒,搞得我想打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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