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

    “我初见你的时候便想,若是我这样养着你,你也会变成她那般模样吗?会因为得不到的东西,就仪态尽失,满心扭曲吗?”
    “后来我发现,人与人是不一样的,是我想岔了。”他道,“但我放你走,你却没走。”
    “微微———”他弯了眉眼,“你是不是那时,就对我心心念念?”
    “美得你。”秋微收回手,“只是天大地大,我一个弱女子,找不到该去往何处罢了。”
    ……
    秋微回过神来时,从窗外吹进的冷风几乎已经带走了室内的热气,她关了窗,又燃了一支蜡烛。
    她坐在妆台前,从妆匣里取出一只褪了色的木簪,镜子里那缕断发碎在耳骨边,有种凌乱的好看。
    她摩挲着那只褪色的木簪,将它放到心口:“娘,我决定与他相守一生了。不是妾,是正妻。”
    萧煦在买下她的第一年,就已经派人去找她娘了,只是几经辗转,数年后救下时她娘已经时日无多。
    萧煦陪她演了一场一见钟情的戏。
    说是第一眼心慕于她,会一生一世对她好,一辈子只有她一人。
    最后的那段时间里,她娘一直是笑着的。
    她走前说:“娘的妍妍是有福气的,你要好好的啊。”
    后来萧煦陪她葬了她娘,以女婿的身份送走她。
    他说:“让老人家走得安心些。”
    再后来,他将一沓资料放到她眼前:“这些都是殷实富足的家庭,夫妻和善敦厚,你挑一个家庭,我送你走,重新做回池月。”
    “如果我不想呢?”
    “那我给你立女户。”
    那时的萧煦或许自己都未曾察觉,他的眼里是有羡慕的,只是太轻浅,像是飘着的一层烟。
    “我不做池月。”她没有看那些资料,“我觉得做秋微更有意思。”
    “你要做秋微?”
    “是啊。”她点头,“先将这几年你在我身上的花费还你。”
    灯下,萧煦神色难辨:“我不差这点钱,你不要任性。”
    “我不欠任何人的东西。”她将那沓资料推回去,仿佛不知道自己推开了怎样富足的生活。
    “做秋微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如果留下,在两清之后……”萧煦道,“你未必能全身而退。”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她托着腮,已初见绝色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大不了,不退了。”
    萧煦骤然抬眼看她。
    灯影幢幢,烛火噼啪……属于秋微的故事,便从这一刻,真正开始了。
    第108章 第二盏灯
    ◎第二盏灯的主人。◎
    而后便是无休无止的学习,她虽然身在朱颜楼,但萧煦为她聘请了许多名师,有教她弹琴的,有教她作画的,有教她品评香茗的,有教她鉴赏古籍字画的———这些是明面上请来的。
    与她讲述山川地理,与她讲述法度权衡,与她讲述人心人性,与她讲述天下时事与政治风向的这些人,是萧煦秘密找来的。
    不要求她样样融会贯通,但必须事事了解,她学的东西既多且杂,但身为未来的花魁该学的、取悦男人的手段,她却是一点没学。
    “你没必要学那些。”萧煦说,“以身体来取悦他人,是最下乘的手段。容貌再娇艳,总有凋零之时,比皮相更重要的,是你的能力、心性与见识,你若是能在精神上与他契合,行为上与他同步,仿佛你是他在这世上难寻的知己,又有几人能不倾心于你?”
    “可有些人———”秋微道,“越是没有能力,便越发见不得他人有能力。见着了比他有能力的人之后,便会心生自卑,而后暗地里诋毁,嫉之如狂,恨不能毁掉。”
    “你既然要做秋微,便要做顶好的那个。”萧煦道,“所以这样的人,不会有机会走到你面前。”
    ……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萧京的朱颜楼里,悄无声息地有了一个新的花魁。她第一次出现在世人眼前,便是因着和长乐王的风流韵事。
    在她第一次出现时,长乐王就为她一掷千金,但却并未借此一亲芳泽,而是以礼相待,对她赞赏不已。
    这便引起了旁人的好奇。
    随着她的名声越发地传扬,人们便也知道了这位名为秋微的花魁,不仅容貌美得像一朵雍容的牡丹,娇艳大气,还精通琴棋书画,鉴赏品茗,更难得的是,无论是山川地理还是风俗奇闻,她都能自然地接话,博闻强识胜过许多男儿。
    美丽聪慧,知情识趣,简直像为人量身定做的、红袖添香的知己。
    有人不忍她沦落风尘,想为她赎身,好带回去金屋藏娇,反倒被赶了出去后才知道,这位花魁早已被长乐王看上了,其他人想要染指,那是绝计不行的。
    曾有人痴慕秋微,想强行与她行夫妻之好,还没得手,便被长乐王派来的人从朱颜楼里丢了出去,没过两个时辰,气势汹汹的长乐王便亲自带人将他揍了一顿,嚣张跋扈,令人发指。
    这段“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暧昧之事,在京都里被人津津乐道了很长一段时间。
    想来也知道,长乐王萧煦常在秋微处一歇数日才离开,说他们什么都没发生,怕是没人信的。
    虽然长乐王嘴上说着以友视之,以礼相待,但看他护得紧的样子,可不像是嘴上说的那般简单。他素来喜欢将人带到秋微那里,两人言谈之间亲昵默契,眉目传情,一看便知有情意,但已经上了心,却还将人没名没分地放在王府外,未免太过负心薄情,不是值的托付终身的良人。
    每当与秋微见面的人隐晦地提起这事,说长乐王目的不纯时,秋微只温柔地笑,要么不着痕迹地转移话题,要么一条条细心反驳过去,将人堵得哑口无言。
    于是有人扼腕叹息,言说这般聪慧灵巧的女子,怎么就在长乐王这人身上迷了心神呢?
    除了男子,也有不少女子为秋微倾倒,最有名的当属风流名声更甚萧煦的长公主。
    长公主喜好豢养面首,男女不忌,遇见秋微之前,刚收了第十五个男宠。据说当年长公主拉着秋微的手,言辞恳切,说“若得卿卿,纵云心水性、暮翠朝红,也该一心无二至终老。”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单相思的长公主抱憾而归,不了了之。
    顺昌赌坊里甚至开了赌盘,赌要几年,长乐王才会放弃秋微,让他人有机会一解对美人相思之意。
    ……
    那个一直被人惦念着“几年才会放弃美人”的长乐王,此时正坐在一辆缓慢前行的马车里,以这辆马车为圆心的,是浩浩荡荡、行止有素的车队。
    长乐王萧煦要代替他的皇兄萧慎迎亲,对象便是夏国的玉姝公主。
    “到哪儿了?”
    萧煦从小憩里醒来,在前行的马车声中轻声询问。
    宽敞的车厢中,角落里传来回禀的声音:“已越过萧国与燕国交界的城池,预计四日左右便能到达燕国的永宁城,等到达时,燕国秋狝也刚结束不久。”
    “嗯。”萧煦应了一声,“皇兄已派人留下了白鱼作为替身,从我离开到回来这段时间,让他称病不出。”
    那暗处的龙骧卫垂手:“是。”
    “今日入夜,车队将行至晴坞,从晴坞的渡口向北直行入无定河,经韩入卫,卫帝的人会在闵裕城接应。”萧煦道,“此事事关重要,万不能有分毫差池。”
    他的脸上并无笑意,亲王华服显得他整个人愈发挺拔:“且去准备吧。”
    隐晦的命令被传到了车队的各方,知情的人都开始为了这次秘密离开做准备,萧煦坐在马车车厢里,隔着衣料摸了摸自己的心口。
    在衣襟胸口的位置,放着一个紫色的、绣着鸳鸯的锦囊,里面装着一缕墨色的发丝。
    ———这是秋微临行前赠予他的。
    君行既云远,我思日以长。思君无所遗,宝带双鸳鸯。
    萧煦想起临走时的场景,桃花眼微微弯起。
    等这次归来,他就可以娶自己心悦之人为妃了。
    长乐王,长乐王妃。
    会一同刻入宗庙,一同记于史书,生同寝,死同穴。
    当年演了一场戏,却没料,假戏竟成真。
    入夜,车队行至晴坞渡口边,开始进入客舍修整。
    在夜深人静时,一艘小船从渡口的隐蔽处拨开如镜的水面,悄无声息向北,越过这片水域,拐入支流的无定河中。
    而无定河的另一个方向,有一艘本应驶入燕国境内的船,早在两日前便已拐入到了这条支流里。这条逆流而上的船,船身上没有任何标识,夜晚时像行在水面上的鬼魅。
    船舱的甲板上坐着一个人,满头霜色用一根银簪随意挽着,琥珀似的眼睛轻阖,膝上横放着一把弯弓,箭枝散落在周围,断喉箭的镞在月光下泛着不详的颜色。
    他就盘腿坐在那里,不紧不慢地调试着弓弦。
    谁也没有想到,本应去燕国的楚国国师扶岚,竟然出现在了通往卫国的水流支路上,准备全力狙杀一个人。
    仿佛是感应到了主人的心意,楚国的鹤台之上,观星台的檐角之下,橘色的火苗在左侧那盏琉璃灯中,无风自动。
    第109章 不爱苦瓜
    ◎明一瞳孔地震。◎
    祝凌昨晚和系统讲燕国旧事讲到半夜才睡去,今早醒的便有些迟。
    明一早在外帐守着了,见祝凌掀帘出来,就引着她去吃朝食。
    朝食是鸡丝粥,在锅里小心温着,端出来后,米粒雪白,鸡丝金黄,点缀着绿色的葱段,香气扑鼻,勾得人垂涎欲滴。并着粥的,是一碟蓬燕糕,糕点微甜,闻起来有一种淡淡的莲子香。
    “你吃了吗?”祝凌坐到椅子上,抬头问明一。
    “属下昨晚吃了夜宵。”明一自从不假扮侍女后,脸上就面无表情起来,整个人看上去干练又冷酷。
    这位酷酷的暗卫想了想,又补了一句:“现在不太饿。”
    祝凌道:“你昨晚守了多久?”
    “一夜。”明一刚答完,就收到祝凌谴责的目光,立刻改口补救,“外帐有火盆,不冷。”
    “粥吃着暖和,坐下来和我一起吃点。”祝凌拉着明一的胳膊将她按在椅子上,“吃完后你回去休息,让其他人来接替你。”
    “不行。”明一放下鸡丝粥,满脸严肃地拒绝,“秋狝结束前都不行。”
    “您也别想叫其他明卫来———”明一满眼认真,“他们都打不过我,您就算是喊过来了,也会被我揍回去。”
    太子殿下在他们出发前就说了,让他们什么都听公主的,但涉及到安全方面的问题,就可以事急从权,必要时可以装没听见,最多、最多……明一冷着脸想,就是回到羌国之后,被公主罚着吃一个月的苦瓜罢了。
    小问题,她能忍。
    所以她异常认真地再次强调了一遍:“明二到明十,我一个可以同时打三个。”
    祝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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