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节

    “闭嘴!”
    庄怀星眼神一厉,满面杀机。她不再疑惑,更不再怔怔,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她将剑整个横了过来,对准太子的脖颈——
    用力切下!
    ——割下了他的头颅。
    太子的笑声戛然而止。他不可置信地睁大眼,死死瞪着这个女人,然后他眼珠往下转,看见自己脖颈的横截面,还有胸膛一片狼藉的身躯。
    庄怀星提着他的头颅,提在自己面前,也死死盯着他。她面上出现了一丝怪异的笑容。她的女儿在不远处尖声哭喊,可她置若罔闻;这一刻,她似乎完全忘记了世界,忘记了其他所有人。
    “太子殿下,告诉我。”
    她喁喁如情人私语,眼神却狰狞似鬼。
    “告诉我——你还记不记得,她叫什么名字?”
    太子的头颅,呆呆地望着她,眼珠颤动。因为过于震惊和难以相信,他甚至忘了掩饰自己的异常——何人能被刺而不流血,何人能被割下首级而不死?他可不是传说中的飞仙。
    渐渐地,北溟的眼神变得怪异。
    “啊,你说那个女人……你们之间有什么关系?”他好似冷静下来。
    庄怀星忽然微笑起来。她举起剑,剑尖朝前,用力戳进太子的一只眼睛,并缓缓搅动。见太子没有反映,她又拔出剑,将之戳进他的眉心。
    这回,太子额头忽然青筋暴起,嘴里发出痛苦的喊叫。
    庄怀星满意了。她拎着一颗头颅,拿剑把它刺个对穿,脸上还浮起缥缈的笑容。
    “那个人……”
    她笑着,轻声说:“是我娘。”
    那个人不是亲生的母亲,是养母。但是,是她娘。
    三十年前……不,四十年前,庄怀星八岁。
    她不是什么“庄家的小姐”,甚至不是“寄居庄家的同族小姐”,而只是住在城西贫民区的一个孩子。那时她也姓庄,但这个姓氏毫无意义。庄家是千年大族,族人据说数十万,富贵的只有那么一小撮。
    她的母亲早早去世了,留下她和她的父亲。父亲很快有了新的妻子,生了儿子,于是庄怀星沦为了家里的奴隶。虽然才八岁,但什么都得做。
    那次她烧了一壶水。父母要给弟弟洗澡,让她准备洗澡水。
    水太满了,太沉了,她将水壶从灶台拿下,吃力地拎着,往回走,却不小心摔了一跤。水壶跌碎,滚烫的开水淋了她半个身体,痛得她嚎啕大哭。
    父母大为生气,因为她打碎了珍贵的厨具,浪费了很多干净的水,耽误了弟弟洗澡。他们骂她蠢货、赔钱货,将她扔在天寒地冻的门外,让她“好好反思一下”。
    她气息奄奄地伏在门外,偷听到屋内的父母说,她被开水淋了、毁容了,就是“不值钱了”,今后嫁不出去,换不来彩礼,是个累赘。
    “不如死了。”
    他们谈论她的口气,甚至不如谈论隔壁的狗。
    她本该死在那个冰冷的夜晚。
    但是,养母救了她。
    养母深夜喝了酒出来,醉醺醺地走在街上,走错了路,才拐到了西边。庄怀星一直不知道,那天养母是怎么注意到她的?她身上落了雪,紧紧缩在一小团干草旁,意识已经浑浑噩噩,发不出半点声音。有好几个人路过,只将她当成一团冻死的小动物——不,也没什么区别。
    但是,养母就是注意到了她。
    “怪了,怪了……喝醉了酒,能出现这种幻觉?我是不是看到了一个孩子?”
    养母双手把她举起来,举到半空,眯眼端详了一会儿,惊呼道:“哎呀,真是个孩子!”
    养母带走了她,把她安置在了一处宅子里,又请人给她看病,抓药、喂药。
    等她终于清醒过来,看清养母的容貌时,养母长长舒了一口气:“可算是醒过来了!大夫说了,醒了就活了。我真担心,要是捡个孩子回来,竟然没能养活,可不是折损气运么?”
    庄怀星想给她磕头,但她拒绝了。
    “我是宫中的奉剑女官,一生不能婚嫁,也不能生育。我看你可爱,想要收你做女儿,你愿不愿意?”
    她连一瞬间都没有犹豫。
    就这样,她在宅子里住了下来。养母还让人治好了她身上的烫伤、冻伤,还有以前挨打留下的种种旧伤。她还买了许多玩具,又教她认字、画画。
    “怀星画画很有天赋,是个可造之材。”养母笑着夸奖她。
    庄怀星就更努力地学起了画画。不过,她在念书上面没什么天赋,进度很慢。
    “哎,这样的话,说不定以后修炼……”养母有些伤脑筋,可转眼又笑着来亲亲她,“也无事,我们怀星做个快乐的人就好。”
    养母是个很美丽的女人,温柔娴雅,有礼有节,可唯独有个毛病:喜欢喝酒。宫中禁止女官饮酒,她有时馋了,就会深夜偷偷去喝酒,喝个酩酊大醉,回屋子睡一觉,再若无其事地去当值。
    她会劝养母:“阿娘,若是被发现,岂不是……”
    养母唯独在喝酒这件事上异常固执:“不会被发现的。怀星,你莫杞人忧天!”
    日子一天天地经过,似乎也确实无事。
    只是,庄怀星不怎么敢出门。她很怕被父亲和继母发现,那他们必定要将她索回去,继续当奴隶使唤。她也怕他们去报官,说养母拐卖儿童——不是没有这样的事的!她绝不能影响到养母的仕途。
    但是,她还是被发现了。
    养母因公出差,一个多月不回来,庄怀星必须自己做饭,照顾自己。米是够的,调料也够,院子里还种着小菜,她本不必出门。可是……那一天,她真的太想吃肉了。
    好久没吃肉了,还是去买一块吧?就一块。养母走之前留下了足够的银钱,也是说过,可以想吃什么就去买的。
    一次,就这一次。她拿上钱,小心地出了门。
    但,就是在这次买肉的时候,她在肉铺前被继母撞见,认了出来。继母揪着她的耳朵,将她拖了回去。
    好一顿毒打。
    他们逼问她,想要弄清楚她这两年都去了哪里,更迫切地想知道她这一身质地精良的衣服从哪里来,这白白胖胖的样子是吃了谁家的米,又有多少银钱可掏。
    她咬着牙,一个字没说。
    他们非常生气,但并不舍得将她打死,就把她关起来,扒了她的衣服拿去卖。接着,他们带着钱回来,乐呵呵地抱上弟弟,出门去吃饭。
    她瑟缩着,一会儿恨他们,一会儿又恨自己——怎么就这样不小心!万一耽误了阿娘该怎么办!
    但是,父亲、继母和弟弟,再也没有回来。
    等来等去,等来了庄家的人。她从没见过那样华美的衣衫、饰物,简直像天人下凡,连养母也没有穿戴过那般华丽。即便后来,庄怀星知道那不过是庄家的一个大丫鬟,她也牢牢记住了当时的惊讶和畏惧。
    他们说,她弟弟被纵马的世家子踢死了,她父母抱着孩子尸体哭嚎时,那嚣张的世家子又用鞭子把他们二人打死了。
    “真是好大的胆子,也不打听打听打杀的人是谁!便是庄家的远方亲戚破落户,也不是那等三流世家动得的!”
    大丫鬟骂了一通,又嫌弃地看看她,道:“夫人仁慈,说念在同宗的份上,接小姐你回府上养着呢!”
    她是不想去的。她只觉又惊又喜,乃至感激起那嚣张跋扈的世家子;她只想快快奔回她和养母的家,等养母回来,告诉她这个好消息。
    但是,她没能反抗庄家的意志。没人会在乎一个十岁的孩子怎么想。
    他们将她带到了庄家。那是怎样华丽又怎样庞大的屋宅,一个孩子拼命地跑,跑上一天,也找不到出去的路。
    她该怎样告诉养母自己的下落?养母回家后发现她不见了,会不会急得发疯?还是说,养母会以为是她自己逃了,觉得她是没心没肺的白眼狼,下决心忘掉她?无论哪一种可能,都让人伤心。
    在庄家自然是锦衣玉食,就算是被仆人嘲笑、瞧不起的“破落户的小姐”,她也过得比以前任何一天都富裕。
    可是,她无时不刻地不盼着出去,盼着再见养母,盼着回到那座温馨的、小小的宅院。
    无能为力。
    但养母比她有办法。
    过了小半年,养母竟然想了法子,上庄家来拜访,并且找到机会,悄悄和她见了一面。
    庄怀星高兴坏了,扑到养母怀里,哭着诉说自己的经历,等说完了,她还是哭个不停。
    “阿娘,我想回家,我想回家!”她搂着养母的脖子,哭道。
    养母也含着泪,一脸不舍,却是摇头:“现在你是正经的庄家小姐,却是不能够和我一个无缘无故的人走了。”
    “我……我不!我不!阿娘是阿娘,阿娘不是无缘无故的人!”
    养母哄她,抱她,亲亲她的额头。她不是不懂事的孩子,最后也消停了,只是含泪拉着养母的手,问她什么时候能再来。
    “我尽量,我一定尽量……怀星,好孩子,你要好好保重自己。”养母本来是忍着的,最后也忍不住了,一把抱住她流泪,“好孩子,你就是娘的骨肉啊!”
    虽然不能时时见面,可日子终究有了盼头,庄怀星渐渐也就定下心来,在庄家过日子。她并不喜欢这里,虽然吃得好穿得好,可几乎没人和她说话,也没有人关心她,反而总有人嘲笑她、讽刺她。
    不过没关系。她打听过了,庄家只是打算抚养她到成年,也就是十八岁。她只需忍耐八年,就能出府和养母团聚。
    又过几年,京里沸沸扬扬地搞起了什么“太清剑择主”一事。庄怀星很有自知之明,并不觉得那事和自己有关,让她高兴的只有一件事:养母作为奉剑女官,竟然能够在庄家住下!
    这一住,就是一年。
    那是庄怀星在庄家过得最快乐的一年。她跑得勤,每天都能见到养母。
    有一天,养母忽然说:“怀星,我来府里虽是为了你,却也是职责所在。依你来看,府中的幼薇小姐,配不配得上太清剑?”
    她正依在养母身边看画册,闻言迟疑:“大家都说,幼薇姐姐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那……”
    “你觉得如何?我听说她欺负过你。”
    “是有一些——不过,她也不是个坏人。”她听明白了,有些害羞地扑进养母怀里,“阿娘可不能因为我因私废公……只要阿娘觉得合适,那就是合适的。”
    不久之后,“幼薇不是庄家血脉,真正的血脉是她庄怀星”这件事突然炸出来,人们都很吃惊,她也很吃惊。她一点都不高兴,反而立刻忧心忡忡:如果她是什么真正的庄家小姐,是不是成年后也不能跟养母走了?一想到余生都要在这冷冰冰的、讨人厌的大宅子里度过,她觉得天空都灰暗了。
    幸好,庄家吃惊过后,也没有太大的反应。从家主到兄弟姐妹,人人都喜欢、崇拜幼薇,就算不是真正的血脉又如何?幼薇的天资和容貌,照样将庄怀星比成了小可怜。
    庄怀星唯一迎来的变化,就是搬去了更漂亮、更宽敞的院子,吃穿也更好,还要改口一些称呼。
    既然还是不看重她,就说明她还有离开的机会。庄怀星大大松了一口气,悄悄去找养母,好好诉说了一番自己的曲折心路。养母边听边笑,笑得开心极了、好看极了,像她姐姐,而不像母亲。
    “我们怀星是惦记阿娘的好孩子呢!”她慈爱地捧着她的脸,点点她的鼻尖,“那阿娘就等着你成年出府,和阿娘团聚了。”
    再过一段时间,养母宣布,说幼薇姐姐并不是太清剑的主人,她也要回宫去了。
    人人都很吃惊,甚至怀疑,这是庄怀星唆使女官,才害得幼薇小姐错过太清剑。
    怎么不是呢?她去女官的院子去得那样勤,神情那样亲热,总是比骄傲的幼薇小姐更能蛊惑女官的心的。府里的下人们就嚼舌根,骂她没有自知之明、总往奉剑女官跟前献殷勤,妄想和幼薇争夺太清剑。
    连那位庄不度小少爷,她血缘上的亲兄弟,都跑来警告她,让她“不要惦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唉,他们想得实在太多了。
    庄怀星就从来不想那么多。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要得起什么,所以眼里心里只有那一点点,得到了就很满足。
    她只要和养母在一起,就够了。
    但是……
    养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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