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节

    为什么不能救救他呢?
    如果谢黎还在实验室的话,就会发现,修的身体在迅速消散——血肉组织化为密密麻麻的白色菌丝,仿佛某种诡异的液体,汹涌流淌而下,一层层往下渗透,转眼间便消失不见。
    因为失去了身体,他的大脑活跃度大幅度降低,认知功能退化到了十二三岁的水平。
    现在,他可以更加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想法了。
    他需要谢黎。
    他想要谢黎的拯救。
    ……他要去找她。
    但首先,得换一张面庞。
    一张可以激起她同情心的面庞。
    ·
    谢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养老院逃出来。
    谢天谢地,傅野没有挪走她的皮卡,不然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
    她用声纹解锁车门,坐上驾驶座,以最快的速度朝家里赶去。
    ——必须马上收拾东西,离开屿城。
    实验室里的武器可以杀死修,说明投资实验室的人,很大概率是修的竞争对手,想要彻底消灭修,以根除他在生物科技的影响力。
    她虽然帮修的竞争对手杀了修,但并不觉得那些人会感激她。
    以她对公司的了解,那些人说不定会把一切过错都推到她的身上,把她形容成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恐怖-分子。
    谢黎只是善良,并不愚蠢。
    她不会因为杀了一个无恶不作的资本家而去自首,任由公司诋毁泼脏水。
    不再当警察,已经是她对这座城市腐败的司法系统最大的尊重了。
    谢黎满脑子都是逃跑,没有注意到,几根菌丝顺着驾驶座钻进了她的衣服里。
    回到家以后,她立刻冲进卧室,迅速打开衣柜,从里面拎出一个行李箱,塞了几件作战服进去,又在隔层塞了两把惯用的手-枪。
    然后,她在两边大腿绑上枪套和刀套,各自插上一把手-枪和匕首。
    有些沉,走路也有点不方便,但好在十分稳固,跑步也不会掉落,她也就忍了。
    做完这一切,谢黎在头顶扣上一顶黑色棒球帽,换上一件棕色皮夹克,拖着行李箱,悄无声息地下楼,上车。
    她一如既往地冷静、镇定,并没有因身份变换而感到沮丧或失落,外表看上去坚硬无比,如同一把锋芒毕露的尖刀。
    也许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等,等一个彻底离开这座城市的机会。
    毕竟,她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都做了。
    无论是离开还是留下,她都问心无愧,没有遗憾。
    谢黎把行李箱扔到副驾驶,坐进车,拉上车门,按下启动键。
    引擎轰然鸣响,她扳动方向盘,驶向夜色深处。
    没有回头。
    已是凌晨五点钟,天空仍然昏黑一片,但已隐隐渗出淡蓝色的曙光。
    黎明将至。
    ·
    黑暗,晃动。
    一片混乱中,修缓缓睁开眼睛,站起身。
    映入眼帘的是陌生的街景,不远处霓虹灯明灭闪烁,马路上的积水倒映出时红时蓝的光亮。
    街道上人来人往,模糊身影匆匆穿梭。
    他在哪里?
    他要去哪里?
    这时,一个人从他身边经过。
    他毫不犹豫出手,一把攥住那个人的衣领,望向对方的眼睛。
    那个人看到他面庞的一瞬间,瞳孔骤然紧缩,惊恐万状地尖叫起来,仿佛看到了什么极为恐怖的东西。
    修微微侧头。
    他从那个人的眼中看到了自己现在的样子——形容狼狈而丑陋,半边颅骨塌陷了下去,形成一个可怕的缺口。
    更可怕的是,缺口里没有脑浆,也没有血肉组织,只有密密麻麻的白色菌丝,如同无数条湿滑缠绕的触须,视觉冲击力相当骇人。
    不到片刻,那个人就被吓晕了过去。
    不,他不能长得这么可怕。
    ……谢黎不会同情可怕的人,只会同情可怜的人。
    只见在菌丝的蠕动下,他半边颅骨迅速重塑,所有伤口瞬间愈合,深陷的眼眶里甚至重新长出了一颗眼球。
    ——仔细看的话,甚至可以看到眼球上的神经,是如何一根一根地连接在大脑上的。
    仅仅是恢复相貌还不够,他需要的是谢黎的同情与拯救。
    这张脸……并不讨谢黎的喜欢。
    修闭上眼,集中精神,思考什么样的面孔,才能触动谢黎的内心,让她伸出援手。
    片刻,他睁开眼睛,看向前方。
    有了。
    他知道答案了。
    ·
    距离谢黎来到洛杉矶,已经过去了三个月。
    这鬼地方的治安,跟屿城有的一拼,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谢黎现在白天在中餐馆当保安,下班以后,还得去收拾一下附近的小混混——真不是职业病,而是不收拾就没法睡觉,枪声跟放鞭炮似的,能一直响到第二天早上。
    十点钟,下班时间到。
    谢黎穿上外套,准备回家。
    这时,老板叫住了她:“谢,等下。”
    虽然这是一家中餐馆,老板却是一位年轻英俊的白人小伙子,身材高大而挺拔,t恤下肌肉轮廓明显,隐约可见结实而分明的腹肌。
    谢黎回头:“怎么了?”
    老板挠挠头,腼腆地笑了笑:“我做了点草莓饺子,你带回去吃吧。”
    谢黎:“……不了吧。”
    “为什么,今天不是冬至吗?”
    就是因为冬至才不能吃这玩意儿啊!
    谢黎严肃道:“我对饺子皮过敏。”
    “这样啊,”作为啃蛋白条都得仔细审查配料表的白人,老板理解地点点头,紧接着抛下另一枚重磅炸-弹,“那巧克力米饭呢?”
    谢黎:“…………”
    她担心再拒绝下去,食谱会继续变异,直到变成某种不可名状之物,连忙收下老板递来的纸盒:
    “哦,太棒了,我最爱吃巧克力和米饭了,谢谢你,老板,你真是个好人!”
    说完,谢黎脚底抹油直接溜了,生怕老板再塞给她两个鸡蛋灌饼——不是她不爱吃鸡蛋灌饼,而是这家中餐馆的鸡蛋灌饼,里面除了鸡蛋,还有芝士和菠萝。
    既然如此,谢黎麻木地想,为什么不直接做成披萨呢?
    她这么想的时候,完全没有想过,披萨里其实也没有菠萝。
    谢黎把巧克力米饭扔到副驾驶,坐上车,系上安全带,发动引擎,朝家里驶去。
    她开车的习惯很好,不超速,不闯红灯,也不会分神听音乐看手机,认真留意每个路口。
    但今天不知怎么,快要到家门口时,她突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下意识一踩油门。
    下一刻,只听一声沉闷而剧烈的撞击声——“嘭!”
    等她回过神时,已经晚了。
    她好像撞到了一个人。
    操!
    谢黎心中一惊,本能地重重踩下刹车。
    轮胎与地面摩擦发出尖利锐响,停车以后,她打开双闪,立刻下车查看。
    昏暗的光线下,勉强可以看清地上躺着一个年轻男人。
    他头发已经被鲜血浸透,身上伤痕累累,除了车祸造成的伤口,还有数不清的新伤旧伤。
    尤其是他的面庞,简直触目惊心——仿佛被某种锋利的利器贯穿,伤口从额头延伸至下颚,皮开肉绽,暴露出鲜红肿-胀的血肉组织。
    根据现场情况推断,他应该是正在被什么人追杀,好不容易摆脱了对方,却迎头撞上她的车。
    谢黎嘴角微抽。
    只能说,这人够倒霉的。
    她开车从不分神,今天莫名眼花了一下,就让他赶上了。
    谢黎叹了一口气,就算不是她撞的,她也不会见死不救,更何况这人伤势重成这样,有她一半的责任。
    唯一的棘手之处在于,洛杉矶的医疗体系跟屿城一样拉胯——诊所一半都是黑诊所,另一半则要么收费奇高,要么需要排队,排队时间动辄半年起步。
    她只能把这个年轻男人带回家,死马当活马医了。
    想到这里,谢黎弯下腰,试图把他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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