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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酒肆 第234节

    可转念一想,都过去了,她是时候真的往前走了。
    沈柔章回头,仿佛看到了年幼无力的自己,因为什么都做不成,所以她渴望变强。但现在,她变得强大了,她可以用手中的剑守护自己。
    柔顺并不能成为一个人的处事之道,沈柔章这一刻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心结从来都不是悲惨的童年,而是母亲临死前那一番”。
    她亲眼看着母亲因此凋零,可母亲到死都不觉得那样的观念是错误的。等她长大成为江湖闻名的悬水剑,她变得强大,但她心里依旧执着于幼年时的无力。
    她想要拯救那时的自己和母亲,因为做不到,才成为了她心里的执念。
    但就在刚才的生死瞬间,那一刻在夺殇剑下,沈柔章一瞬间被夺取了所有的感知力,她仿佛又见到了年幼无力的自己,但这一刻,她奋力挣脱了。
    她重新拿起了手里的悬水剑,然后凭着自己的力量,拯救了自己。
    不仅如此,她还战胜了夺殇剑。
    当所有感知力回来的时候,沈柔章才惊觉自己受了多重的伤,但她很开心,前所未有的开心:“不,杀人并不是我的剑道,我的剑道,是守护。”
    黄台章却说:“但我的剑,是杀人剑,我败了,就该死。既然你不愿意动手,那么——”
    黄台章受了重伤,但他手里的剑依旧很快,快到沈柔章根本没办法阻止对方自杀,但所幸,今日现场还有个喜欢多管闲事的剑客。
    江湖上都在赌不给剑将何时再在江湖上出现,可惜他们今日都不在现场。
    “铮——”地一声,黄台章手里的剑被抵住了,他甚至都没察觉到对方是如何出剑的。这一剑,看似平平无奇,可这江湖上,他敢确信,无人可以做到。
    可现在,这一剑却出现了,因为过于震惊,所以他甚至忘记自己正在自戕。
    “我认为,一个剑客的剑,应当永远对外。”
    谭昭说完,便直接收了剑,再没管人之后的举动,他甚至还掏出一瓶金疮药递给沈柔章。
    沈柔章接过药,忍不住笑了笑,然后夸赞道:“刚才那一剑,可真厉害。”
    “哎呀,还好啦。”谭昭摆摆手谦虚道。
    沈柔章今日太高兴了,她又忍不住笑了起来,事实上她真的很少这般开怀地笑,她想真好啊,她真的很高兴,难以抑制地高兴。
    “我想回江南了。”
    她想看看不曾认真看过的风景,想见可爱的儿子,也想尝试走向新的生活。
    第308章 悟剑番外
    沈柔章和周恕之的相遇,起源于一场老套又俗气的美救英雄。
    六年前,周恕之及冠没多久,意气风发,不愿意接受家里的安排娶一个他见都没见过的女子,于是他选择出门游历一段时间,顺便去更远的江西开辟一下生意。
    这当然不是他第一次出门,却没想到刚到江西境内,他就被山贼伏击了。
    这些个山贼也真是荤素不忌,不仅抢了他身上所有的盘缠,连带他和他带的两个护卫都被强抢上山,说是大小姐看中了他们年轻力壮,他当正房,两个护卫当小妾。
    ……周恕之当时,只觉得眼前一黑,等他看到山贼大小姐那双油腻浑圆的眼睛,他只恨自己没有当场晕过去。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周家要绝后了。
    所以,当柔章一人一剑横空出来之时,他甚至觉得自己看到了天女降世。周恕之得承认,自己是个非常庸俗的男人,他爱上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且不可自拔。
    于是理所当然地,他缠上了她,渐渐的,他知道她叫沈柔章,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悬水女侠,她的剑在江湖上很有名气,路上碰上的许多江湖人都怕她手中的剑。
    她似乎没有家人,对他的靠近也非常抗拒,甚至以她的轻功,好几次都把他甩开了。至于之后为什么能再次相遇,一来是靠一些运气,二来就是用钱了。
    彩灯楼的出价虽然很高,但对他而言,只是一笔非常微不足道的小支出。
    “别再跟着我,你与我根本不是一路人,还请周公子莫要纠缠。”
    沈柔章长相明丽动人,甚至称得上姝艳,她刚出江湖时,因为她的美貌吸引过来的乌遭男人简直一波接一波,他们似乎认为男人就应该强于女人,哪怕输在了她的剑下,她也根本无法甩掉这些狂蜂乱蝶。
    她很是费了番功夫,才将那些乌遭男人全部踩在脚下,叫他们见了她跟见了姑奶奶一样,只敢躲着她走。
    可如此一来,男人在她这里本就不多的好印象直接见底,沈柔章每次出门,都会默念“就当全天下的男人都是木头桩子,谁又会跟木头桩子置气呢?”,如此二遍,她才能勉强不一出门就拔剑。
    周恕之是个意外,也只有这么一个意外。
    首先,他只会一些粗浅的武艺,在她看来,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富家公子,她原本最讨厌这样的男人,可偏偏他长得……很戳她的审美。
    换句话说,他长成了她意中人的模样。若只是如此,她当然能够定心拒绝,可他偏偏几次二番地黏上来,虽从未提及喜欢,可她又不是瞎子。
    她觉得,自己应该离这个男人远一点,她又不是庙里的菩萨,一点凡心都没有的。
    然而命运,往往不可理喻。
    江湖,敞亮的人是敞亮的玩法,但卑劣的人永远在突破卑劣的底线。
    沈柔章是个女人,当一些自以为是的男人想要拿捏一个女人时,最恶心人的办法当然是下药,且是烈性春 药。她凭着最后的力气重伤敌人、回到落脚之地,剧烈的灭顶感几乎让她丧失了所有的感知力。
    于是,当周恕之出现时,她不是拒绝,而是本能地缠了上去。
    然后就是一夜荒唐,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浑身酸软自不必言,最叫她惊恐的是,她看到了她身边躺着的良家少男。
    “我会对你负责的,或者说,你应该对我负责吧,沈女侠?”
    沈女侠气得当场穿好衣服,提着悬水剑饭都没吃就出去找人干架,不是给她下烈性春药吗?那就翻倍下回去,精虫上脑的垃圾,去死吧!
    一顿发泄完,沈柔章对上周恕之的眼睛,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
    两人开始默契地结伴游历江湖,在商场上,周家麟儿周恕之的名头贯彻整个江南地界,但在江湖上,他是个不名一文的无用小子。他跟在沈柔章身边,看着她仗剑行侠,看着她为民除害,看着她整个人都在发光。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人,这不应该用简单的性别去定义,他只知道,他爱上了她。
    从爱上她的外表,爱上她的强大,到爱上她柔软善良的内心,实在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但同时,周恕之也知道,他或许留不住她。
    ”真的要走吗?”
    “嗯,阿恕,我不会是一个好的妻子。”
    “但你知道,我不在乎这个。”
    “但我却并不愿意,我是个剑客,过不了你家的生活。”
    柔章的心里有一块坚硬的寒冰,他尝试着焐热,但很快他就发现,这一块冰结得太久了,除非柔章自己愿意,否则谁也无法撼动祂。
    周恕之不懂剑,但他隐隐约约能感觉到,因为这一块寒冰的存在,她选择离开他,而也因此,她的剑道似乎陷入了某种困境。
    那是他就知道,他应该放手,如果强行将她留下来,他们将不会有任何美好的未来。
    于是在某个寻常的夏日,他送她离开镇州府,自那之后将近六年的时间,他只能听到她在江湖上声名鹊起的传闻,却再也见不到她的人。
    他当然知道她在避开她,但周恕之想要让她知道,他不是她剑道上的阻碍,无论她何时回头,他都还在原地。
    周恕之甚至已经最好了等候一辈子的决心,然而转机……来得比他预料的要早好多。他也从没想过,那荒唐一夜,竟给他带来了一个儿子。
    沈辞春,阿辞,他和她的儿子,这叫他如何不喜欢!
    但高兴过后,他又有些忧愁。
    将近六年过去,柔章心头的寒冰不仅没有一丝的融化,甚至更加坚硬寒凉了。他甚至开始怀疑,当初放她离开,真的对她好吗?
    他不知道答案,但好在,天眷努力者。
    镇州府外,这是周恕之第二次送别柔章,上一次他什么话都没说,这一次也一样。但他希望,她能得成所愿。
    “阿辞,你也想你娘亲了,对不对?”
    阿辞点了点头:“爹爹,你也想我娘了吗?你是个大人了,坚强点吧。”
    周恕之:……
    他这儿子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说话实在噎人,周恕之忍不住伸手将儿子举起来,听到阿辞高兴的叫喊声,他猛然扭头,却见屋檐上,他的心上人笑容灿烂地倚剑坐在那里。
    “柔章!”
    “娘!阿辞也要上房揭瓦!”
    周恕之只觉得手里一空,刚刚还在他怀里的儿子转瞬就飞到了柔章的怀里,看着母子俩久别的互动,他的心里软成了一团。
    真好,他等到了呢。
    虽然冬天将近,寒气逼人,可柔章心头的坚冰,总算开始融化了。
    “怎么了?”笑得这么惑人,沈柔章心里想。
    “恭喜你。”
    沈柔章微微抿了抿唇,然而嘴角的笑意还是从眼底流泄出来:“谢谢,阿恕,会不会有些太晚了?”
    周恕之却笑了笑,映着满院的梨花,简直好看极了:“不晚,只要是你,怎么都不晚。”
    悟剑一事,若能悟成,便是一日千里。
    沈柔章数年未有寸进,可北上一月,却抵得到她过去十年悟剑。
    这当然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谭昭的果酒刚好也酿成了,作为朋友,当然没道理不开两坛庆祝一下。
    “好酒!”
    沈柔章有些醉了,事实上除了不能喝酒的小阿辞,其他人都有些微醺。
    说起来,谭昭自己虽然是个酿酒大师,可他酒量实在很一般,跟他那些喝酒当饭的朋友根本没法比,但如果是普通人,他的酒量倒也还算能打。
    至少,可怜的贺兰固少年郎已经完全醉了,果酒两杯倒,太逊了。
    “少年郎,你这酒量不行啊。”
    贺兰固已经醉得脸颊通红,他倒在桌上咕哝了两句,又很快撂倒了,甚至差点带倒旁边已经被沈柔章灌醉的某位周姓少东家。
    当然,也有可能是人逢喜事精神爽,酒不醉人人自醉。
    “谭兄,你那天跟屈尧说,只有剑客才配拿剑,只有天下第一剑客,才配拿天下第一锋利的剑,你是真的这么认为的吗?”
    谭昭有些无语,别人醉酒都找意中人表白,你找我论剑?!
    “当然不是,那不过是随口说来叫他心里难受的,剑就是剑,谁都能拿,没人规定普通人就不配拿剑,也没人规定天下第一剑客一定要有一柄好剑。”
    谭昭端着酒杯,好闻的酒香逸散开来:“以前我一直认为,剑之于剑客,是必须要有的存在,但后来我发现,并非如此。一柄好剑,有当然是锦上添花,但如果没有,你心里难道没有一把好剑吗?”
    “许多人都说我不爱佩剑,但其实,我一直都带着我的剑,从未离身。”
    不是形式上的握在手里,配在腰间,挂在嘴上,放在心里,而是真正地与剑融为一体,身随心动,心随剑动,就是这么简单。
    铸剑是一门学问,但它不是习剑,它不应该被赋予过多的含义,也不应该承载过于沉重的赋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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