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苏太夫人把惠心踢掉之后,马上又把自己的人安排到苏鸣凤的身边,苏锦落了然。
眼看着小皇帝的大选之日就快来了,祖母这么做就是为了把苏鸣凤控制在手里,啧啧啧,这可不利于她的计划啊。
苏锦落晓得,受了伤被拒绝的点香正在筹谋一个天大的阴谋,想要让那些拒绝过她的人得到应有的承认。
苏锦落也相信,就点香把向凌寒这个渣男送给自己的东西,通通都送到了凤鸣院,给苏鸣凤,那么苏鸣凤也一定是点香报复的对象。
但是才除掉一个惠心,祖母又给苏鸣凤安排了一个止兰,苏锦落表示头疼。
苏锦落看了苏太夫人一眼,这神棍的话,可真不是一般好用啊,要不然的话,她祖母不可能到了这个地步都没有想过要放弃苏鸣凤,再挑一个苏家的姑娘。
有了惠心这个插曲之后,苏太夫人没一会儿就表示自己有些累了,苏锦落等人十分有眼色地告退了。
原本,苏鸣玉表示想去锦华院坐坐,跟苏锦落这个二姐姐联络一下感情。
只不过,苏锦落直接用“累了”借口,拒绝了苏鸣玉的要求,让苏鸣玉改天再约。
谁让苏鸣玉开口闭口就是“万俟家”。
苏锦落又不傻,看到苏鸣玉一副春心萌动的样子,苏锦落要是再看不出苏鸣玉这个半大的孩子看上万俟家的男人,那她真对不起她活的千年了。
想到苏鸣玉的年纪可是比她还小,竟然已经想嫁人,对此,苏锦落表示,后宅的小姑娘,可真不是一般的早熟啊。
这么小的年纪就已经懂得替自己相一个如意朗君了。
只不过,万俟家的三兄弟,苏鸣玉是别盼了。
反正上辈子,直到万俟家从幽州城消失为止,她都不曾听闻,万俟家的三个兄弟,娶了谁家的闺女儿。
说到这个,苏锦落心里纳闷儿了,就以大庸朝嫁娶的年龄来看,当年的万俟天赐跟万俟天奇都算得上了大龄剩男了。
加上这辈子万俟天赐说的话,什么叫作万俟天泽是万俟家唯一的希望,如果没了万俟天泽,万俟家就不可能再有将来?
只要万俟家的根不断,什么事情都有可能,而且万俟天赐跟万俟天奇真有这个担心的话,为何不早早成亲,生下孩子呢?
苏锦落越想越不明白,乱成一团的线球,苏锦落怎么也找不到那个节。
“二小姐,你怎么了?”木浮觉得刚才在长松院里发生的事情,对自家二小姐算是有利吧?
至少她能看得出来,太夫人真的不再像以前那样,一心只偏向大小姐,眼里完全没有二小姐的存在,今天大小姐还以扭脚为借口不来给太夫人请这发,简直就是作死啊。
“没事。”苏锦落摇摇头,表示自己没事。
其实苏锦落的确是没事儿,真正有事的,乃是另有其人。
这件事情,对于某些人是好事,而对于另外一些人,当然就是坏事儿了。
“娘,你找我?”苏惊天今天的火气很大,而且比昨天没了一个儿子火气更大。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倒是想替萧瑾佩及自己的儿子讨个公道,弄死琉璃那个贱丫头,可是,他娘今早却告诉他,萧瑾佩肚子里的孩子其实早就死了。
只不过明明孩子已经死了,为什么萧瑾佩一直不说,直到昨天才发作。
弄得好像那个孩子之所以没了,完全是因为苏惊天宠妾灭妻的结果。
虽然苏太夫人所说的话,并没有特别大的指向性,但是苏惊天听在耳朵里,那完全就不一样了。
苏太夫人是担心萧瑾佩会把这个孩子的死推到自己的身上,所以说了那样模棱两可的话让苏惊天误会。
苏惊天一听苏太夫人的话,直觉认为,萧瑾佩是想以肚子里的孩子的死来威胁他。
要是他再纳姨娘的话,萧瑾佩肚子里的孩子“自然就会死了”,到时候就是他这个爹害的,为了补偿萧瑾佩,以后他当然不能再继续以子嗣为借口纳妾室。
一开始孩子没了,他可不就是这个打算,弄死琉璃,替孩子报仇,暂歇了再纳妾的心思。
一想到自己对萧瑾佩的宠爱,差点就使得自己再一次着了萧瑾佩的道,被一个女人玩弄在鼓掌之中。
要不是看在萧瑾佩因为落胎小月子中,身体又糟糕得紧,经不起自己的怒意,否则的话,苏惊天早就把萧瑾佩拉起来打一顿了。
对于苏惊天来说,他可没有不打女人的习惯。
苏惊天虽然暂时不准备动萧瑾佩,可是并不代表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
在苏太夫人那儿得知了“真相”之后,苏惊天第一个反应就是,一定要纳了琉璃。
亏得有琉璃,否则的话,他就真的上了萧瑾佩的当,好在他也有一个精明的娘,不会让他被个女人哄住,否则的话……
所以,苏惊天一出长松院,直接把琉璃放了出来,还让琉璃当上了玉姨娘,欢喜得琉璃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她真以为自己这次死定了。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她这是大难不死,厚福等着她去享呢。
苏惊天才多了一房美妾,又得到一个好消息,那就是君姨娘有孕了。
“惊天,你也知道,紫竹的肚子里有了你的孩子。你看,你才失了一个儿子,紫竹就怀上了,娘怎么看怎么觉得,是那个孩子舍不得你这个爹,又回到了紫竹的肚子里呢?”
苏太夫人直接叫紫竹原来的名字,而且说的话极为玄乎。
“娘,你的意思是?”苏惊天不怎么信命,更不信天,当然也不会信佛,所以对于苏太夫人的话,苏惊天是不怎么相信的。
但是他知道,他娘不会无的放矢。
既然他娘这么说了,那么他娘就一定有自己的打算。
“你二弟跟三弟,我是不担心的,如今唯有你这个大哥子嗣单薄。李大夫说了,近年里萧瑾佩都不可能再怀孕了,等萧瑾佩养好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