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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MB又怎样 作者:銀月遊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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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回湖姊的短讯里已经答应今天晚上会去寻梦一趟,明天则是要赴云萱的约,满满的行程表总不能让他扛着个大男人四处跑吧?

    「……好吧,看在你是店里的客人,我就难得大发一回善心给你找个地方过夜好了。」皱着眉想了好一会,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起身搀扶着烂醉如泥的男人钻进刚走过的小巷子里。

    「好了,今天剩下的时间都跟平常一样,记得照老样子送杯酒过去记我帐上,其他没什么大事别进来叫我。」仅用了短短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就将整间酒吧的环境变回平常的模样,巩汜醴有些疲惫的揉了揉额角,将该交代的交代过一遍后才转身回到位在员工休息室后方的办公室里。

    不过今天的日子不太好,他才刚端着杯红酒将身体埋进沙发里,办公室的门就被人从外面意思意思的敲了两下,接着毫无顾忌地推门而入。

    「我不是说没发生大事别进……烽浩?你不是回去……他怎么了?」不耐烦的话语才说了一半,就因为出现的那个人的长相硬生生转了几转,刚坐下的身子又猛的跳了起来,随手将酒杯往玻璃茶几上一放,连忙帮着把挂在欧阳烽浩肩上的男人挪到沙发上。

    「别提了,有够倒霉的。」甩甩被压得有些发麻的肩膀,他郁闷的哼了声。「刚刚我边走边查看手机短讯,怎么知道这人摇摇晃晃那儿不好倒偏要往我这倒,害我以为他是什么病发作紧张了一把,等扶住人了才发现他根本就是个醉鬼,害我平白损失了不少脑细胞。」

    「那你把他带来是要寄放在我这?」皱着眉瞥了眼男人□在衣服外因为酒精的作用而过分红润的皮肤,巩汜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这家伙有些碍眼。「直接把他扔在路边,明天一早睡够了不就会自动离开?」

    「……说的真对,我刚才怎么就是没想起呢?」将左手握拳在右手掌心上敲了一下,欧阳烽浩恍然大悟的模样让巩汜醴忍不住笑了-气乐的。

    「我说你该不会因为觉得这家伙是店里的客人所以才把他带回来的吧?」很好,没反驳就表示这混小子果然脑子又搭错了线。

    看着在自己的瞪视下头越来越低,只敢偷偷用眼角瞄自己的好友,巩汜醴板着脸决定不再姑息他。

    「不行吗?汜醴哥,人我都带回来了总不能又拖到路边扔吧?就一晚?」看着抿着嘴不发一语,可光从眼神就知道提议被驳回的老友,欧阳烽浩想起刚才自己拖着一个跟自己一样高的男人钻巷子的画面就忍不住恶寒。「要不……要不您大人有大量留他一晚,小的下次登场时间与表演项目就由大人您安排行不?」

    「……留个醉鬼一晚交换一次节目安排?」

    喔喔~动摇了动摇了!

    见好友虽然仍旧一脸不愤却已经有了松口迹象,知道对方唯二弱点的欧阳烽浩连忙再加把劲,因为他真的不想再扛着男人走巷子。

    「一个月,而且一趟的薪水只需要给我两万,不限次数。」话到这里顿了顿,他又伸出手指比了个七。「不过要等到七月份才可以,因为这个月我的表满了。」

    「寻梦那边?」

    「我保证会说服湖姊。」

    「成交,你把这家伙扔到员工休息室去,我这里没位置给他睡。」干脆的点头应诺,巩汜醴毫不掩饰自己对那名酒鬼的厌恶,指着办公室的门吩咐。「我可不会帮你扛,这家伙臭死了。」

    「……汜醴哥,你开酒吧的耶。」哪有开酒吧的老板会嫌喝醉酒的酒鬼臭?

    鄙视的斜睨了明摆着不肯帮忙的巩汜醴一眼,他还是乖乖再次俯□扛起早就失去知觉的男人走到仅隔着一条走道的员工休息室里。

    「啧啧,为了你一个酒鬼我出卖了整整一个的时间,现在还得服侍你睡觉,真不知道是上辈子欠你的还是怎的……」即使嘴里唠叨着不满,他还是很尽责的先将人放在椅子上,从一旁的柜子里搬了张折叠床摊开摆在不会影响到其他员工活动的角落。再吃力的扛着把人扛到床上躺平。

    忙完这一切准备离开的欧阳烽浩才刚起身想要将摆在床角的薄毯拉过来替对方盖上,却意外的发现眼前这名睡得不甚安稳的酒鬼长的还挺对他的眼,或者说直白些,那副皮囊是他欣赏的类型。

    干净清爽,虽然因为上了年纪眼角有些皱纹,但并不会让人觉得老成,反而有种奇特的韵味。

    「啧啧,如果你是女人说不准我就会动心了,可惜啊~可惜。」惋惜地叹了口气,离开前欧阳烽浩还不忘顺手替他把被角塞好,确定没有疏漏后才跑到办公室和已经瘫在沙发里不愿意挪动脚步的巩汜醴打了个招呼,然后赶在对方开口剥削之前脚底抹油迅速开溜。

    ☆、意动

    来不及思考当时自己为什么离开前会对那个醉醺醺的老男人产生兴趣-如果他没看错的话,那名男子的年纪起码有三十出头了,即使因为醉酒而失去意识看不见他每次看人必定会先看的眼睛仍旧无法抹灭男人身上散发出的,一种独属于社会人士才有的魅力。

    可只要一想起刚才自己离开前看见那老男人就这么直挺挺躺着居然主动拿了条薄被子给对方盖,临走前居然还会突然觉得有些不放心,脑子一热还给对方拽好被角才离开的举动,欧阳烽浩就有种无语问苍天的感觉。

    在路边伸手招了台计程车,坐定的同时报上自家地址,他就将紧绷的身体肌肉慢慢放松,视线落在贴了隔热纸的半透明黑色玻璃车窗外,热闹喧嚣一如白昼的城市大街。

    真要说起来,六年前他只是个听从父母安排,为了学业刚从乡下搬到都市的毛头孩子。

    除了害怕寂寞的个性始终没变外,现在的他已经完全没了当初的青涩稚嫩,任谁看到他都会认为他就是个土生土长的都市孩子。

    如果五年前父母没为了离婚的事争执各自摔门出去,如果当时仍年幼的他胆子再大一点,勇气再多一点,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乌龙事件,将原本即使双亲健在仍感到孤独的自己推向深渊。

    从南部的乡村搬到东边的开发中城市仅只待了一年半,他就在身为竹马好友的巩汜醴建议下来到和他有着一模一样心情的台北都会区生活,学业也只勉强撑到高中毕业,就一脚踏进只有夜晚的生活。

    昼伏夜出,日夜颠倒的生活习性让一个青涩少年迅速成长,褪去在乡下从小晒出的黑皮肤,相较于一般都市人更为健康的小麦肤色和深刻的五官,让他在巩汜醴引荐的酒吧里迅速窜红。

    但窜红了是一回事,私生活又是一回事,当时好友问高中成绩低飞勉强过关的他有没有意愿成为牛郎时,他只是单纯的认为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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