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洵谦逊施礼:“赫连伯伯谬赞,小侄愧不敢当。”
又是伯伯又是贤侄的,显是旧识。
沈墟远远瞧着常洵,见他脸上现出亲昵神色,忽然想起以前在剑阁,旁的人不说,常洵是年年都要回乡探亲的,难道他的亲人就在这琅琊城里?
赫连熙正哈哈笑了两声:“后生可畏,你也不必过于自谦,此次赫连家办喜事,贤侄率剑阁弟子前来祝贺,实是给赫连家增光添彩,琅琊城蓬荜生辉。如今剑阁既已加入正气盟,从此大家就是手足兄弟,孔老六,贵客远道而来,看在我赫连熙正的薄面上,你也勿要再倚老卖老,跟小辈一般见识了。”他一番敲打之语暗含斥责,却是笑着说出来的。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孔老六既在琅琊城谋生,自然要给赫连家面子,此时纵是心中不服,也只好朝常洵堆笑拱手:“原是常少侠,老头子老眼昏聩不识大驾,多有得罪,还请宽恕则个。”
常洵仰着脸子从鼻子里骄矜地哼了一声,没顺着话头就坡下驴,也没再出口讥人,自也是承了赫连熙正的情。
“哈哈哈哈哈。”赫连熙正笑着打起圆场,“说到底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原也不值得翻脸动怒,朋友不打不相识,二位现已化干戈为玉帛,不如都请移步雅间,与在下共饮一杯。”说着,一左一右热情地揽了两人的肩。
正欲一同往前走,忽听身后“噗通”一声,似有重物坠地。
三人皆瞿然一惊,立时转过身来。
“哇呀——死人啦!”
不知哪位仁兄先扯着公鸭嗓子喊了一道,砰砰砰,只听噪声此起彼伏,两廊雅间的小窗尽数落下。
厅上散客相顾骇然失色,一多半坐在桌边拿着筷子张大了嘴,有那胆小的,瞬间逃的逃散的散,又有一拨身穿湖绿色短打劲装的带刀侍卫赶上前来察看。
众人瞧得分明,厅中地上赫然坠下一名妙龄女子,女子身穿鲜红衣裳,衣襟上用金线绣着两个大大的喜字,她仰面朝天,杏目圆瞪,唇齿微张,一小截丁香小舌无力探出,看来已死去多时。另有吊诡处,她漆黑的长发高高挽起,未戴珠钗,只鬓边簪了一朵娇艳欲滴的大红花。红花愈红,反衬得女子面色白得瘆人。
用餐的堂客们无一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没人看见是谁将女子抛入厅中的。
有人倒是识得那花的品种,便高声道:“那,那是红海棠,也叫断肠花!”
沈墟一见死去女子身上的红嫁衣与红花,瞬间就联想到一人,他与玉尽欢交换一个眼神,玉尽欢轻轻颔首。
“啊呀,是她!”场上众人里数孔老六最为见多识广,他也无愧乎知晓老人的名号,这就已猜出头绪,“传闻前凌霄宗宗主爱憎分明,亦正亦邪,性子虽然刚烈却偏爱莳花弄草,她每杀一人就要在所杀之人头上簪一朵花,所以人送称号,簪花夫人。簪花夫人沅芷已有两年不曾在江湖露面,今日突然发难,嘿嘿,不知是哪位短命鬼触了她姑奶奶的霉头。”
经他一提醒,众人似乎也都想起江湖上这号人物来,四下里登时炸开了锅,高声议论起来,有人说簪花夫人心狠手辣相貌丑陋,有人说夫人其实不是夫人而是个男人,还有人说簪花夫人是位老掉了牙的怪癖老妇,总之流言蜚语,全是捕风捉影,一个真的也没有。
沈墟注意到赫连熙正原本一团和气的脸色陡然间变得铁青,眉头也深深皱起,他催促着侍卫们速速将尸体搬下去,又差人去衙门报官,并张贴告示,叫女子家人前来认领尸身,最后抱拳向各位宾客致歉赔礼,说今日事发唐突搅扰雅兴,承诺席上酒钱一概全免。
一系列应对措施做得滴水不漏,交代完下人,他又去各个雅间一一安抚,一切调停得当后才擦了脑门上的汗,匆匆离去。
沈墟与玉尽欢一直跟着他的马车来到赫连家宅。
赫连家富甲一方,又与当今太后沾亲带故,时值皇帝年幼,太后把持朝政,她老人家一高兴,就爱分城封地,所以赫连家就成了一城之主,身份显赫,门第擢登。
眼前是座巨大的宅院,气派的正红色朱漆大门,威武的虎头铜环,漆黑的金丝楠木匾额,匾上龙飞凤舞地题着三个大字——“赫连府”,门内深深,鸟雀啁啾。
高墙下,沈墟默立,他想,沅宗主武功高强,她想杀谁,自然谁也拦不住她,她想躲着,自然谁也找不到她。但此事终归是她与赫连锦之间的私情,不可累及无辜,今日已有一女命丧她手,也不知她会否就此停手,她要是一时发狂,为一负心人杀尽满城年轻女子,岂不铸成大错?她就算要杀,也该只杀这堵高墙内的那个人。
“你想如何?”玉尽欢一边肩膀抵着墙,懒洋洋地问,“冲进去,将赫连锦捉出来?”
沈墟的心思被他一眼看穿,也不抵赖,点点头。
“然后再把人送到沅芷面前?”玉尽欢斜眼睨着他,“清官难断家务事,男女之间的感情本就缠绵悱恻错综复杂,你何必掺这一脚?”
沈墟蹙眉:“师父说过,男人不能始乱终弃。”
“你怎知赫连锦始乱终弃?”玉尽欢道,“只听花意浓的一面之词?”
沈墟道:“此事因他而起,如今又有人因他而死,他难道不该出面阻止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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