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玉尽欢的小眼神里充满了探究。
“一个……叫丑奴儿的人。”沈墟道。
“哦……”玉尽欢沉吟,哈哈干笑两声,“怪不得你要拿剑砍我了。”
沈墟只道丑奴儿是玉尽欢给他的小心肝取的爱称,当下也不好意思再多问,既然话已说开,他松了一口气,打定主意以后都不再跟玉尽欢喝酒后,告辞回屋。
一觉睡醒已是午后,沈墟运转了一会儿生息决,只觉胸内烦闷,就去荷塘边散步,迎面遇见花意浓,就把早间遇见那位红衣女子的事与她说了。
花意浓听完兀自沉默了良久,信步往池中凉亭走去,沈墟便亦步亦趋缀在后头。
此时莲叶接天,水光澹澹,风光无限好。
清风拂鬓,花意浓轻叹一声:“你遇见的是我沅芷姐姐,外人口中的藏秀楼簪花夫人,凌霄宗前任宗主。也就是自她卸任后,凌霄宗才并入天池魔教,成了魔教分支。在此之前,凌霄宗虽然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门派,却也不用自降身份依附他人。”
原来如此。
沈墟思及簪花夫人的武功身手,凌霄宗有她,譬如剑阁有风不及,凌霄宗失了簪花夫人就只能委身魔教,剑阁已失风不及,他日又该当如何?
两人各怀心思,一时无言。
须臾,沈墟道:“我今日得见沅宗主,她似乎……似乎……”
沈墟话到嘴边又咽回去,重新斟酌用词。
花意浓却主动将话接了去:“是啊,她如今患了疯病。”
“不是疯病。”沈墟道,“是心病。”
“也不是心病。”花意浓道,“是相思病。”
沈墟点头,后来他又去过一次早间打斗的庭院角落,见到那棵被摧折的老槐树的树干上,密密麻麻刻满了同一个名字,力度之大,入木三分。
“令她患病的男人,可是名叫赫连锦?”他问。
“是他,哼哼,大名鼎鼎的琅琊城少城主赫连锦!”花意浓冷笑一声,娇美的脸蛋上闪过愤恨,“花娘我终有一日要手刃这个禽兽不如的负心汉,为我沅芷姐姐出口恶气!”
沈墟觉得这个名字前挂着的头衔有些熟悉,忽而脑中掠过玉尽欢的一句话:“等等,这个什么少城主,端午那日是不是即将大婚?”
“哼!大婚?”花意浓突然发作,一掌打在凉亭柱上,直把石柱震出了一条裂缝,“他这门亲事,我看是结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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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小轩窗,月影入杯,杯中有酒。
玉尽欢一杯在手,对月独酌。
一道黑影悄无声息地自窗飞入,拱手低声道:“簪花夫人已上路。”
“嗯。”玉尽欢漫应道,懒懒转着手中酒,“阿冥啊。”
“属下在。”
“你可知,情为何物?”
作者有话要说:苍冥:老大,这题超纲了!
第26章
离五月初五只剩十日,从京城前往琅琊城需走水路南下,沈墟初出剑阁没见过什么世面,头一回坐船就领教到了凌霄宗的有钱。
花意浓挑了十位容貌武功俱佳的姐妹,特意包了一艘豪华游船。此船名为“销金舫”,通体漆黑,船头涂成正红色,舫上飞檐翘角,雕梁画栋,金碧辉煌。船行江上,彩旗招展,飘带飞舞,丝竹靡靡之音日夜不绝,一路张灯结彩顺流而下。
知道的明白她此行是来寻人晦气,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来恭贺新婚,携伴巡游。
船行了几日,玉尽欢就颓了几日,整日里要么躲在舱里睡觉,要么躺在甲板上睡觉,要么背靠沈墟睡觉,没见有清醒的时候。
有天沈墟终于忍不住,问他是不是晕船。
玉尽欢白着一张脸,嗤地冷笑一声,说怎么可能,他玉尽欢从小就是在水里泡大的。
说完,他吐了。
沈墟特别耿直,就问他既然在水里泡大的怎么上了船还会吐。
玉尽欢肯定不得说他泡的是澡盆子里的水,人站直了水面了不起也只到大腿那样子,眼睛一转就说他要辟谷,辟谷前得先里里外外倒腾干净,他不是吐,他是清理体内秽物。
怎么说,扯瞎话扯得脸不红气不喘的。
沈墟盯着他看了一阵儿,信了,扭头走了,并且发誓以后再也不把玉尽欢嘴里说出的每一个字当真了。
到第五日午间,游船在渡口下锚靠岸,一行人下船,换了高头大马,一路马不停蹄奔了三日,到第八日傍晚,才总算赶到琅琊城城墙底下。
此行他们一拨人所怀心事各有不同。
花意浓自是料定按照她凌霄宗前任宗主的性子,大婚当日势必要来大闹一场,所以特地带了人手赶来相助,好不教她沅芷姐姐在气势上输人半截。沈墟呢,则是在来贺名单上赫然见到了剑阁的大名,要知道,剑阁向来在这等江湖事务上是礼到人不到,不过分疏远也不擅表亲昵,这次派弟子亲临必有古怪,所以也来凑了这份热闹。至于玉尽欢为何也来了……沈墟觉得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太闲。
待入了城,连跑几家客店,都说客满无房。
眼看夜色愈浓,一行人分头去找,终于在一家看起来破落冷清的客栈里找到两间可供落脚的上房,刚付了银钱,忽听外头一阵马蹄声响,五匹马急奔而至。
“掌柜的,给备两间干净宽敞的上房。”一位身穿赤金色锦缎绸衫的少年公子朗声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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