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胭脂来到桃花庵,刚一下轿,那写诗的公子便窥见了胭脂,恍惚间觉得是桃花庵的桃花修成了仙,便莽撞地折了那刚写好诗的桃花赠与胭脂。
孔凌霄笑了,果然是才子佳人的话本:好浪漫的公子,胭脂就这么对他动心了么?
并无。那胭脂才气更甚公子一筹,得了公子的花,终于觉得遇到了个有趣的男子,加之惜才,便也折了一枝桃花,取了笔,随手写了篇文章,赠与那公子。胭脂的诗做得更好,足矣令一般男子自惭形秽。胭脂之前就是借此举让无数追求者却步。
却不料,她此举却让那少年公子越发对她刮目相看,自惭形秽之外佩服更多,还起了好胜之心,竟是而后每日都来桃花庵,在桃花上作诗会友。
自那以后,胭脂每日出门都能看到门外的桃花上被写下诗作,她兴趣来了会回上一两首,没兴趣就看都不看。等桃花谢了,梨花也开了,两人已经认识数月。胭脂的家人等了这几个月,再也忍耐不了胭脂的胡作非为,勒她母亲以死相逼,令她回家成亲,还说若是胭脂不愿,她的父亲便要休了她的母亲。
第90章 桃花不语17
胭脂是个生错了时代的才女,若她是男子,以才华自可以成为一代文豪,然而她偏偏是女子,还是个才气纵横,看不上世上一切男子的狂傲女子。
她与自己的时代自然是格格不入的,而每个和时代格格不入的天才,最后的结局,大多是不好的。
孔凌霄感慨了一下,就只当听故事了:那个写诗的,有没有帮胭脂?
没有。那位公子先天虚弱,身有不足之症,虽然他的确仰慕胭脂,同时也自惭形秽,觉得自己配不上胭脂,纵是天天披着晨露来作诗会友也从未逾距半分。甚至直到胭脂离去,都不知晓他的心意。
而后胭脂即将回家成亲时,少年公子无法忍受分离,恳请家族求娶胭脂为正妻却被拒绝,因两人年岁差距过大,而胭脂当时不愿成婚,风评已经不好,甚至有时人说她放浪形骸,因此才无人愿意求娶,连公子的家人都觉得是胭脂勾引了那位公子。
胭脂呢?
故事的主角难道如此就被分开了么?
孔凌霄觉得郑玄离讲故事着实摧残人,不管是什么故事,似乎都有一个注定不美满的结局。
想到郑玄离在鬼王的结界里讲的那个离奇的故事,孔凌霄都能猜到这个故事的结局了。
果不其然
只听郑玄离幽幽道:胭脂是被骗回家的,她一回家就被族亲灌了麻沸散迷晕,送到早就看上胭脂的一个大户纨绔子弟家做妾。在当夜因被灌药无法动弹,胭脂被□□得生不如死。等药性一过,胭脂就一剪刀绞死了新郎,而后自己也自杀身亡。
她以死逃离了那无法容她的浑浊世间。
不管怎样的才情,胭脂在那个时代,注定只是一个装饰,家族的装饰,需要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来彰显底蕴的夫家的装饰。
所以,狂傲清高的才女,便只能做强娶自己人家的妾,还是被养大自己的亲人亲手送出去的。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胭脂便也香消玉殒了。
孔凌霄:
果然来了,郑玄离的毁故事黑暗结局系列。
他竟管这叫浪漫爱情故事!
胭脂的故事还没结束。因为如此之举,她便被娘家和夫家当做被恶鬼附身迷失了心智的疯子,连死后都没有安生,尸身被夫家施以咒术,诅咒她生生世世不得安息,只能做一个漂泊无依的女鬼。
胭脂成了鬼也觉得无所谓,依旧洒然的飘到以诗会友的地方,想和自己结识的青年再诗赋一场。但是等她到了桃花庵,看到的是被血液染成桃色的梨花树。
孔凌霄:唉。
果然郑玄离对悲剧故事爱得深沉。
他都不忍心听这个注定黑暗的结局了。
郑玄离握着恋人的指尖,摩挲着恋人粉色的指甲:那青年本就病弱,那日得知胭脂嫁人又自杀而亡的消息,便心痛难忍,吐血不止。他为胭脂哀婉,也为自己没有再求娶一番而后悔。
胭脂死后的消息传来,那公子悔恨至极,便用笔蘸了自己的血,在梨花花瓣上将自己和胭脂对诗所做全都誊抄了一遍,又将藏在心底没能对心上人诉说的爱慕之情写在字里行间,竟是心碎而亡,当日便随着胭脂去了。那一树雪白的梨花,因沾染了血渍,看去就像是一树夏日开放的桃花似的
孔凌霄眼神复杂:你说要讲一个浪漫,爱情,故事的。
不晓得自己的恋人究竟是什么脑回路,在和自己亲密过后,居然会讲这么一个有情人双双赴死的可怕故事。
对上恋人无奈的眼神,郑玄离笑了,他亲了亲孔凌霄的眼尾,温柔道:凌霄,别这么看着我,我讲的真的是个浪漫爱情故事。桃花提诗结缘,多浪漫啊。青年对爱情的追求,多美好啊。
那胭脂成了鬼魂后呢?
便成了鬼魂吧。这只是一个关于桃花的爱情悲剧罢了。
你还说是浪漫的故事!你不是晓得这是悲剧么?孔凌霄凑过去咬这人的下巴和唇瓣。
叫他又信口开河哄自己!
郑玄离便任由他来咬。
的确是他骗了凌霄,现在还在骗着,只是如何坦白,似乎越来越难了啊。
胭脂便是很多年以后魔王的下属,第五秩序,桃花仙了。
那时,胭脂并不知道比自己还小好几岁的青年竟用情至深,但看到那一树被血液染红的桃花,即使只是魂魄,也绝哀恸不已。
胭脂不见得爱慕那公子,但也因那公子竟爱慕自己至此而动容,自成了被诅咒的女鬼无法转世后,便经常去和青年对诗的桃花庵去看看。
无尽的岁月中,她不能转世为人,但是做鬼也豁达安乐,不害人也不怨天,她本就喜好孤身飘荡,生前随心所欲肆意而活,死后自也还是一样的脾性。
而后千年来胭脂遇到了种种,因感怀自身境遇,便对世上有情和无情的男女都有了不同的见解,撮合几对,拆散几对,便被人传作是帮助痴男怨女的桃花仙子了。
这才是桃花仙真正的来历,也是郑玄离在桃树遇到的女子的来历。
胭脂不愿被度化,不愿转世,她宁愿做一个无亲无故,不被世俗束缚的桃花仙,也不愿回到尘世,再为世所不容,索性成了魔王的下属,继续飘摇于人世。
郑玄离和孔凌霄咬着咬着便又吻到了一起,直吻得初次承受的青年眼含春水,身躯也逐渐放软了,两人才分开。
孔凌霄慵懒地躺在郑玄离怀里,打个哈欠,抬手去勾郑玄离。
还继续么?孔雀清冽的双目染着点点雨露后的媚色。
明天刘明导演要去找新的投资人,不用拍戏,大哥也有计划,剧组还有许逊在,他们可以迟一点过去,所以这天晚上再闹腾一次也不碍事。
郑玄离却怕闹得过头伤到孔凌霄,就算小孔雀妖族体质强悍,可到底是第一次,两人还是悠着点。
他其实也有些意动,但没有动作,只凑过去埋头在恋人的颈窝,嗅着恋人的气息,又问道:不行。大哥既然查到了些事情,那他怀疑桃花仙会是何人?
唔,要来便来,你别舔,好痒啊。你又提大哥转移话题
孔凌霄带着鼻音哼道,推了郑玄离一把。
就听郑玄离又笑:我可来不了了,体弱,肾不好的,再来要吐血了。
这可就是明显的开玩笑了,男人在这关头必然是不会说不好不行的,怕遭人嫌弃。世上怕也只有郑玄离能信口开河的说这种玩笑,当然是自持资质傲人了。
孔凌霄笑着觑他:行了,知道你虚弱了。起来好好说话。
郑玄离这才坐直,但是手还恋恋不舍地圈在孔凌霄腰上。
孔凌霄打个哈欠,迷蒙道:说大哥就好好说呗。大哥猜倪天美就是那个桃花仙。你说,你的亲戚是桃花仙,这关头送来那么一本书的也是魔王的下属,你该是什么人?不会就是魔王本人吧?
他抬眼看向郑玄离。
郑玄离笑着捏捏眉心:你说呢?
孔凌霄也笑,抬起头又咬他,这次咬的是郑玄离的喉结,力道比刚才重了不少。
你最好不是,你要是,就算我喜欢你,也是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被我知道了你是魔王,你最好在我动手之前跑得远远地,越远越好。不然,我便狠狠给你两剑,那你作恶的工具去了,叫你痛,也叫你恨,谁让你一次次的骗我呢。
青年咬完便垂下眼睛,似是开玩笑道,声音无喜无悲。
郑玄离只觉浑身一僵:你说的这个工具,该不会是
呵。孔凌霄就不轻不重地捏了他的工具一下。
嘶当然不是!倪天美到底是不是桃花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也许她只是受害者,亦或是有人想借她的名做坏事呢?
郑玄离含着泪将学坏的孔雀手握住。
孔凌霄却浅笑一下收回手,抚摸着郑玄离的喉结,脸颊,一边凑过来细密的吻着,慢慢将手指插、入郑玄离浓密的发间。
这人头发看起来像是顺滑的丝绸,但实则粗硬极有韧性,触之还有些扎手,就像郑玄离这个人本身。
反正是和魔王脱不开关系,谁能知道魔王到底想做什么呢。
郑玄离只能苦笑:若我成了魔王,便逃得远远的,再夜夜日日偷偷地来告诉你,我想做什么我对你,还能想做什么呢?
孔凌霄长睫颤动,抬眼看他,看这人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叹气道:是不是,很快就知道了。
喔,大哥要动手了?
孔凌霄闹腾了一会儿越发困倦起来,看郑玄离不动如山,就靠在郑玄离肩膀上眯着眼睛:所以你得和我在一块儿,不能去添乱。等设了埋伏,我们去包抄回来支援的其他魔物,之前让山神离开,是因为大家都猝不及防,现在山身上说不定也和桃花仙在一块儿呢。
呼吸逐渐沉稳,孔凌霄靠着郑玄离就睡着了。
第91章 桃花不语18
郑玄离也搞不清楚孔凌霄到底是已经怀疑自己的身份了,还是在和自己开玩笑。
若是开玩笑,之前说那句威胁的时候,青年眼中的杀意可是毫无遮掩。若说已经怀疑了吧,他又能毫无防备的在自己身边睡着。
这年头,连小孔雀都学坏了不少,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反正,不会是跟自己学的吧?
但不管怎么说,这样的孔雀着实可爱得紧。
郑玄离在恋人额上落下一吻:睡吧,不要担心。
连威胁要捅自己两剑也可爱的很。
真出了问题,那就按照小孔雀说的,让他捅两剑泄愤,大不了,自己以后日日夜夜的再捅回来么。
希望到时候小孔雀不要和在魔镜里时那样,哭着揣着骂他老流氓。
郑玄离把孔凌霄抱起来放在床上,拉紧窗帘,也没在管桃花仙和倪天美的种种,两人偎依着沉沉睡去。
这一夜因为种种事情,两人再入睡已经是天光微曦之时了,孔凌霄的确是被折腾的狠了,中途一点都没醒来的迹象,直到中午闻到饭香味,这才揉了揉眼睛清醒过来。
玄离
孔凌霄软乎乎地唤了一声。
我在。很快郑玄离就从门边探出头,系着围裙拎着勺子,走过来吻了孔凌霄一下。
腰疼不疼,要不要我给你揉揉?
说话间,没拿勺子的那只手已经按下去,力道适中的给孔凌霄揉了起来。
孔凌霄面带红晕,看着眼前的人软乎乎地摇头,顺势把脑袋搁到他的肩上:还好。
虽然郑玄离的确是天赋异禀,但孔凌霄到底是妖族,又提前做好了准备,中途郑玄离温柔的不得了,而后还抹了药,所以孔凌霄也只是有一点不舒服。
比之和恋人一起得到的无上huan愉,这点不舒服自是可以忽略的。
郑玄离闻言还是小心翼翼地来扶孔凌霄:那就吃饭吧,我学着网络教程做了蔬菜粥,你尝尝。
我真没事。孔凌霄看他一副好像自己怀胎十月的小心模样,一阵无语,最后一点睡意消失,他斜觑了恋人一眼,从床上跃起,直接打了一套拳。
看看,没事吧。收势后,孔凌霄瞥一眼郑玄离,大步走向饭桌,吃饭!
结果到了饭桌上,看着摆满一桌子的粥食,孔凌霄又沉默了。
你唉。这么能这么好呢。
他面色泛红,看向不知花了多长时间,做了足足十六七样粥点的恋人。
郑玄离搓手道:我也不知道你今天想吃什么,没做过饭,我就搜了一下比较好做的粥,什么蔬菜粥,水果粥,南瓜粥,海鲜粥等做完的时候,就已经这么多了。你尝尝喜欢哪一种,算了,每种都尝一两口吧,剩下的我解决。
郑玄离将一个粥碗推过来。
这十多种都是你做的?熬粥不是很费时间吗?你没休息?
孔凌霄看着神采奕奕春风得意的郑玄离也是哭笑不得,就着恋人的手喝了一口。
唔,真好吃!你真的是第一次做饭么?
我见过和尚们熬粥,除了海鲜粥的各种粥。熬粥毕竟是最简单的,我用符火熬的,能控制火候,不用管,几分钟就能熬好。
这做的粥的种类很多,但架不住郑玄离是魔王啊,他有无数种方法能同时熬粥,还一次只熬一小碗。
孔凌霄还是想不明白郑玄离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他不想浪费郑玄离的心意,每样都尝了一点。
就是每样尝几口就已经吃撑了。
嗝儿,好吃,辛苦你了孔凌霄眼看得郑玄离将小碗粥全部消灭掉,对郑玄离的食量也是叹为观止。
你不是也给我做过饭么,礼尚往来,我也没顿顿都说谢谢啊。郑玄离将最后一口粥咽下去,慢条斯理地擦擦嘴角,优雅道。
午餐结束,两人收拾好东西,就去了孔墨的住所去看孔墨。
孔墨住在城郊的房子里,两人到了门口,就看到一辆毫不低调的白色敞篷车停在门口,车旁站着一个年轻女孩。
女孩正是倪天美的经纪人小郭。
孔先生,郑先生,这里!
小郭本身的声音比电话里还甜了几个度,介于嗲气和柔和之间,不管男女听到这种声音,心都会先酥一大半,尤其是适龄的男青年,怕是会被小郭的声音勾走魂儿。
孔青就是一个例子,哪怕再生气,接到小郭的电话,声音都会自动放软。
小郭的声音对男人天生具有杀伤力,说是直男斩式声音都合适。
奈何现在走来的是一对弯的不能再弯的情侣,两人不解风情至极,听到声音只觉得和平时听到的女孩子说话的声音不同,就多看了小郭两眼。
怎么了?小郭疑惑道。
没什么,我好像之前忽略了些什么东西。
小郭声音甜美,面色却不过分热情,闻言也不深究,只点点头,看起来比倪天美还冷清几分。
这时孔凌霄才恍恍惚惚地发现了被忽略的一件事倪天美的这个经纪人,居然长得很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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