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文学 > 历史小说 > [光与夜之恋陆沉]养父 > sidestory·Danger&Motive

sidestory·Danger&Motive

    我爱他。这没什么好说的。
    虽然过程很艰难,但结局很好,我很幸福,也很幸运。想不出什么话来写,因为我们之间的故事太复杂了,不过我也可以扯扯别的。
    陆沉,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这个形容词很精准的概括了他给我的感受。而且是生理心理的双重危险。他的磁场就是这样,吸引你,明明知道危险,明明知道很难接触到真正的他,还是忍不住想要靠近。
    在小的时候,我觉得我离他很近,其实不是的,那是我离他最远的时候。当初我觉得爱情,光有一颗心就行了,飞蛾扑火。但是这个想法是错误的。爱不是那样,它不会在你非常弱小的时候降临,也不是强求就可以求到的。爱情是一种锦上添花的点缀,必须先提升自己,才能获得好的爱情,这是一个硬道理。
    我和他情况特殊,中间也走了很多弯路,但是我一直没有改变的一点就是,保持动机,坚持学习。我一开始学习的目的很简单,因为我觉得有一天可能会被抛弃或者我会逃离,到时候知识是我傍身的东西。后来是为了自己的梦想,想要创造出一些东西,最好还能受欢迎、能影响到别人,最重要的是,能赚钱。很现实,但是如果我没有钱一直用的是陆沉的钱,我会很不安,这也是我没有读研的一个原因,可能之后又会回去读也说不准。这是为了我自己在奋斗。
    我也特别清楚一个道理,除了情绪价值,必须要有额外的闪光点,你才能够一直吸引你的伴侣。现在的爱情是激情,里面掺杂着很多东西,肉欲啊、外貌啊,但是美丽的皮囊终究会老去的。当年华不再,灵魂空空荡荡,很可悲也很可怕。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年轻漂亮的人,没有人永远年轻,但是永远有人正年轻,你的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就在于你的沉淀。
    所以我觉得纠缠了这么多年(包括我的单恋时期),真正学会爱是在大学以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自己希望从另一半身上获得什么,越活越明白,越活越清醒,虽然还是干了很多傻事(比如大一寒假回国那一次),但总体都不错。
    现在在万甄也干得挺好,高级设计师了,很辛苦,也很麻烦。毕竟在学校里做的东西都比较艺术,进公司就要关注这个东西好不好卖,消费群体的需求,这个心态转换是需要时间的。但是也很好,毕竟衣服是用来穿的,回归本质。LEAR已经算是国内很出名的一个潮牌,一开始只做首饰,现在也做一些衣服,还在试水。一切稳中向好。
    差不多写这么多吧,现在得去和他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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