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干你这没滋没味的老男人。」
说着,在被拍红的屁股上抓揉几下似在掂量手感,随后这只手顺着尾椎一路以不轻不重的力道向上按压抚触,最后落在他的脖子上,先是轻轻在他的喉结上挑逗似地揉捏几下,让对方实在忍不住躲开方才收手。
抵在臀部上的坚硬触感越加硬热如铁,不安分的手早移至胸前四处点火,陈曦禁不住咽了咽唾沫,压在他身后的男人实在太熟悉他的敏感处,这么一番挑逗下来,多年禁欲的他开始有些腿软。
身后传来皮带解开的声响,陈曦用力闭上眼,些许悲哀地问:「袁杰,你到底要怎么样才肯放过我……」
「谁知道呢?」男人沉寂数秒,略哑低沉的声音方才响起,喃喃自语一般道,「也许是不止不休吧……」然后把完全释放出来的滚烫欲望插入他的股间难以按捺地缓慢进行股交。
陈曦剧烈地抽气:「你怎么不去死!」
袁杰又低沉且不以为然地笑了一声,从西裤口袋里掏出一管细长的软膏用牙齿咬开盖子,挤出大半倒在陈曦的尾椎处,任其顺着两股之间缓缓滑落流至那个窄小的洞口处。
「你真不想见我,为什么又要出现在我面前?」
陈曦浑身一僵,带着点不知所措迷茫地道:「我没有……我没想过会再见……」是真的没想过,所以那一天蓦然相见,震惊过后是不顾一切的逃。
「呵,你不想见我,我没去找你,这么大的世界,这么多的人,还是能够相见……老天爷是想向我们证明什么呢?」用手揩下在他股间滑落的稠状物,先涂满手指,然后在紧闭的洞口处做进入前的准备,在陈曦因为他感慨也似的话不由得转移注意力并因此放松身体时,蓦地插入一指。
是啊,是想证明什么呢?
在一根接一根灵活的手指折磨下,陈曦的身体渐渐发热,身后的人太过了解他的身体,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手段都让他难以招架,只能无力地趴在床沿,不由自主地呼出灼热的气息,望向别处的视线更因此而渐渐变得模糊。
小孩子没什么复杂的心思,那时候和袁杰成为好朋友是如此简单并且自然而然的事情。
你曾经帮助过摔倒的我,我就尽我所能的回报于你。
陈曦把一向内向寡言的袁杰带到了自己的小圈子里,有不少孩子不喜欢个性阴沉的袁杰,可因为有陈曦这个孩子王罩着,倒也没拿他怎么样。
可不管陈曦怎么努力,袁杰就像一个局外人一般无法彻底融入他们的这个小圈子,不论是做什么,捣蛋也好玩闹也罢,即便是分享各自从家里偷摸出来的零嘴,袁杰都是孤伶伶地立在一边,用一种让人说不上来让人感觉很不舒服的眼神看着他们。
不止一次有人向陈曦打小报告说袁杰怎么怎么不合群,说他看起来怎么怎么怪异,身上还有股怪味从没换过衣服看起来像个乞丐,可陈曦从没当一回事,劝说袁杰改变态度无效后也就任由他了,只是每次有好吃的东西时仍旧习惯性的收起来待没人时再全部塞给他。
终于有一天,袁杰的身世在小朋友之间传开,即便陈曦强势地制止他们排斥有一个吸毒父亲的袁杰却丝毫没有任何效果,最后这件事传到陈曦母亲那里,知道自己儿子在跟一个吸毒鬼儿子来往,一向疼爱儿子的陈妈妈用尺子把儿子的屁股打得红肿,也没能让这个素日里乖巧听话今天却意外倔强的儿子改口。
那时候的陈曦无法理解大人们复杂的世界,在他心里,袁杰只是一个曾经帮助过他的同龄人,只不过这个可怜的同龄人有个万恶不赦的吸毒鬼爸爸罢了。
屁股被打得火辣辣地疼,泪珠一颗接一颗往外冒的陈曦哭着质问母亲:「妈妈,因为杰的爸爸吸毒,所以杰就一定不是好孩子了吗?我一出生就没爸爸,他们都骂你克夫命,我是你的儿子,那是不是我也把爸爸克死了!」
高高举起的尺子蓦地停在半空,接着从手间滚落掉在地上,陈曦妈妈面色苍白地盯着儿子,身子发软地一步一步退后,直至撞上桌角才停下。
陈曦妈妈嫁过两个男人,第一个嫁过去没半年男人外出工作出事故被砸死了,第二个男人在她怀上陈曦没两个月跑外地赚钱时遇上几个抢劫的,身上所有财物被抢走不说身体还被捅了几刀,送去医院后抢救无效死在了病床上。
还没等丈夫的丧事办完,陈曦妈妈克夫的传言已经在他们当时住的地方渐渐传开。
当时被赶出夫家还怀着孩子的陈母只好投奔娘家,好不容易生下孩子,结果发现娘家人也容不下他们母子,便带着当时仅三岁的陈曦毅然离开,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千难万难之后总算在这个小镇有了立足之地,因为摆摊卖衣服的生意不错日子也开始有了点起色,原以为生活会一直好下去,今日儿子的意外之言却把这个坚强的女人打击得几欲崩溃。
原以为那时孩子还小听不懂,没曾想那时娘家人的冷言冷语竟字字句句被这个稚弱的孩子记在了心里。
话说出口看见妈妈这副样子陈曦才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语无伦次哽咽道:「妈妈才不是克夫命,他们都是坏蛋才这么骂妈妈……妈妈,小杰是好孩子……如果我们也骂他不理他,我们就是坏蛋啦……」
好半天陈母才回过神来,走过去抱起儿子,也不说话,就这么轻抚着他的脑袋。
陈母没再反对陈曦去找袁杰,然后一再叮嘱他不管和袁杰去做什么事都要事先告诉她,不然不准去。
陈曦第一次把袁杰带到妈妈面前时,陈母看着瘦小可怜的他还有一身的伤,不由红了眼眶。
之后陈曦经常把袁杰带回家,陈母就给他们做好吃的,把陈曦穿不下的衣服都给袁杰穿,还让时不时被父亲毒打的孩子住进家里来。
因为他,陈曦不再是这条街的孩子王,甚至没有多少个孩子愿意同他玩了,陈曦压根不介意,排斥他认定的朋友的人,在他眼里等同于坏蛋。
那个时候小小的袁杰几乎就是陈曦的跟屁虫,陈曦到哪他都跟着,就算陈曦是去上学,袁杰也会守在校门口,一等就是大半天。望眼欲穿地看着校门,当陈曦的身影出现,一向晦暗的眼睛会抖然一亮,露出陈曦最喜欢看到的光彩。
袁杰与陈曦同岁,可他爸爸根本不愿意出钱让他上学,陈曦妈妈知道这件事除一叹外也无法做什么。陈曦自己倒想出个法子,先把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完,只要闲暇无事就把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耐心地教给一无所知的袁杰。
从数一二三开始,一点一滴慢慢积累。
「小曦,去学校就是学这些吗?」
「是啊。」
「为什么要学呢?」
「……唔,为了让人变聪明吧。」
「变聪明?」
「唔,变聪明就是你可以变得很厉害,可以去做你现在做不到的任何事情,比如赚大钱,比如当大官,反正就是能让你不再过现在这种苦日子。」
「怎么才知道自己变聪明了呢?」
「这个……如果你每回考试都比别人的分数高,就表示你比别人聪明。」
「考试?」
「啊,看,就是这个,试卷。老师会经常发试卷让我们考,考完后成绩比别人好就证明你学得比大家都要好,大人就会夸你聪明。」
「……可是我没有。」
「没问题,以后考完发考卷了我拿回来再写一份给你考,等你写完就知道分数怎样了,这样好不好?」
「嗯。」
开始陈曦的母亲担忧儿子浪费时间去教导袁杰会影响学习,可或许是回来后教袁杰学习同时能复习一遍的原因,她在看儿子的学习成绩不仅没有退步反而蒸蒸日上,偶尔还能考个全班第一时,便默许了这件事。
可陈母不知道的是,在陈曦没有章法的传授下,陈曦每回从学校带回试卷抄给袁杰去做,他不时还能拿到一个和陈曦旗鼓相当的成绩。
没有人夸奖袁杰,陈曦自己画了张奖状,一笔一划地按老师颁发给他的奖状格式换个名字写道:
「袁杰小朋友在这个期末考试中取得全班第一的优异成绩,特此颁发该奖状,以资鼓励,也祝袁杰能在下一学期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准备好了,陈曦把这个亲手画的奖状郑重地交到袁杰手里,袁杰一本正经取过,小心展开,小手在这张笔法稚气却认真撰写的奖状上摸了又摸。
如果有大人路过看到此景肯定会会心一笑,觉得模仿大人的小孩是如此的天真可爱,然而这一幕不论是对陈曦还是袁杰,不论是现在或是未来无数个岁月,都是无法被取代或遗忘的一段记忆。
对袁杰手把手的教导在陈曦三年级时的夏天结束,这期间发生两件事:袁杰的爸爸被抓了,因吸毒、入室偷盗、抢劫伤人等数项罪名被判十一年有期徒刑,另一件事是警方要把失去监护人的袁杰送去他妈妈那里。
征求过袁杰和陈曦妈妈的意见后,在送袁杰到他母亲那里前,警方就让他暂时住在陈曦家里。
而知道这件事的陈母由衷地为他高兴:「去你妈妈那里是好事啊,哪个当妈的不爱孩子,小杰去他妈妈那里肯定能上学念书啦。」
陈曦歪头看着低头不语的小杰,想了想,问他:「你妈妈住在哪里?」
「我也不清楚,他们说很远,要坐十个小时的火车。」
「哦。」陈曦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身子坐正,努力想着十个小时的火车是多远。他只坐过汽车,是跟妈妈从外婆家出来的那一天,整整坐了六个小时,一路颠簸昏昏欲睡,下了车只觉得双脚像是踩在棉花团上,软绵绵的没一点真实感。
书上说火车比汽车还快,而且十个小时比六个小时还要多,肯定是很远很远。
陈曦耷着脑袋有一下没一下地用脚后跟踢着凳脚,忽然觉得做什么都提不起劲了。
两个人好一阵沉默之后,就听一直垂着脑袋的小杰说道:「小曦,我不想去妈妈那里。」
「为什么?」
陈曦睁大眼睛看他,而小袁杰又把脸垂到胸前,不说话了。
陈曦以为他和自己一样不想彼此分开,就一脸大义凛然地安慰他:「小杰,你去你妈妈那里吧,你那么爱念书去她那里就能上学了。虽然和你分开我也挺舍不得的,但我不是教过你怎么写信吗?你去妈妈那里后就往我家里寄信,我收到信就按你写的地址再给你寄过去。别怕,我会让我妈妈带我去找你的。」
无声半晌的小孩子慢慢抬起视线对上他的眼睛后,用力地点了点头。
「拉勾好不好?」
「好。」
两个孩子,小指勾小指,大拇指拼在一起用力地摁下去。
「小曦,我们拉勾了,你一定不要忘了我。」
「好!」
小袁杰被接走的第一个月,陈曦收到了一封字写得歪歪扭扭的信。
虽然看得费劲,但一看到这些由他一笔一划教出来的字,陈曦就乐得直蹦,袁杰果然给他写信啦!
信的内容很短,规规矩矩地按照写信的格式写,这是陈曦从老师那学来然后又转教给他的。
先问安,然后用「我很好」代替近况,接着说他妈妈帮他向学校报了名,再过一个月他就能去学校了,然后说他会好好学习的,祝小曦身体健康。
陈曦笑弯了眼,看了又看,最后才提笔写信。
小杰:
你好,我最近挺好,就是没你陪我玩了有点想你。我拿你的信问过妈妈你那离我远不远,妈妈说很远,要等我长大了才能去,小杰,你那真的那么远吗?你能去学校了就一定要好好学习,考得好成绩你就能拿到真的奖状了。等我长大了一定会去找你,你记得等我。
祝天天开心,陈曦。
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正背着他站在床边穿衣服,陈曦一时之间分不清哪个是梦,抑或是他一直在作梦?
梦里他们一直都没长大,梦里的那个男孩还是那么矮小瘦弱,话不多,总爱用黑黑的大眼看着他,如果他朝他看去,男孩定会轻轻地抿唇,几分腼腆又有点生涩地朝他笑……
穿衣服的人在套上外衣时似乎有所觉,蓦地转身,看见的是仍侧躺在床上熟睡的陈曦,和之前他看到的一样,即便睡着眉头也轻轻皱着,似乎有满腹的心事无法言说,唯有眉间的一点褶痕稍稍透露。
袁杰看了一会,不由走过去弯下腰,指尖在他的眉头停留,企图抚平这道皱褶却无甚效果只好放弃。
默默坐到床边,手从他的眉间移到他的额上,用拇指轻轻顺着他眉毛的形状描绘接着停留在眼角的皱纹上,约几秒后继续往下顺着脸颊划过,于唇边终止。
空气之中,似乎有一股柔软的气流在流淌、静止,令人忍不住屏息,沉默。
当屋子的大门打开又喀嗒一声关上,闭眼假寐的陈曦才睁开眼,怔怔望着方才男人停留过的地方,最后拉过被子把头蒙上。
清晨的微风吹进半开的窗户,纯色的窗帘一角在无声地拂动,屋中,安静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手机握在掌中翻来覆去,好几次打开翻出要拨打的号码,却总在拨出去前收回,如此空耗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最后在下班前半个小时,贤逸晨翻出放置在桌上的一本文件夹走出办公室。
「总经理,有什么需要我帮助忙的吗?」
几乎是办公室门一打开,坐在自己办公桌前的女助理就飞奔了过来。贤逸晨挥了挥手中的文件夹,笑道:「我有些数据要到楼上核对一下,你不用跟来了。」
「好的。」相当识趣的女助理立刻留在原地目送他走开。
贤逸晨走进电梯按下要去的那一层,片刻后人就站在了董事长办公室前,耐心地等董事长秘书向里面的人请示后得到肯定的答复才体贴地朝女秘书笑了笑轻敲大门三下推门入内。
核对数据什么的是借口,亲自跑上来看一看对方才是真。
等与贤逸晨核对完数据谈完正事,袁杰抬手看了下时间,离下班的时间不到五分钟了,发现慢条斯理整理文件的贤逸晨全然没有离开的意思,不由问道:「逸晨,你还有事?」
就等他这话的贤逸晨放下手中的文件,稍稍向他倾下前身,挑着唇轻声道:「杰,今晚要不要赏脸和我出去吃个饭?」说去吃饭,可按往常惯例,主要目的则是找个地方好好温存一番,自从五年前与袁杰成为情人以来,每个月至少会出去三到五次,吃完饭就找个地方上床,雷打不动。
袁杰闻言一笑,把背靠在椅子上与他拉开距离,「抱歉,逸晨,我这有点事,不方便。」
贤逸晨脸上的笑意稍稍收了些,直起腰问道:「私事?」
袁杰想了下,点头,「算是吧。」
微眯起眼,似想到什么,贤逸晨笑着调侃:「这一个多月每回约你都推说有事,如果都是同一件事的话,我只想到一个,难道是袁董事长准备收心回家当新好男人了?」
「新好男人?」袁杰咀嚼了一下这个词,不由噗哧一笑,「我?已经有大半个月没回家一趟的新好男人?」
贤逸晨一时无言,然后在袁杰站起来走到一边取过外套要走时,才微涩地吐出:「那就是新欢?」
斜过视线扫了他一眼,袁杰给了个让他松一口气的答案,「不是。」然后走过来拍拍他的肩,一句话把他打落谷底,「逸展,你还是我最得意的手下。」
袁杰走了出去独留贤逸晨脸色发白地站在原地。
贤逸晨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他知道在他以前袁杰有过不少情人,但没有一个人能超过半年,唯有他留在他身边的时间最长。因为他为了能一直留在袁杰身边极力摸透了他的脾气,知道他讨厌什么喜欢什么,知道他想要一个怎样的情人,所以才能得到他的特别青睐,甚至断了和其他情人的联系只和他有所来往。
曾经他还为此暗自欣喜,原以为他将是唯一一个能让袁杰留下的情人,却在今天,没有任何征兆地,他被遗弃了。
不,不是没有任何征兆,就是这一个月,私下打给他约他出去的电话,都被他以没空为由推了,这是从前都不曾有过的,所以才会如此坐立难安,甚至找借口亲自上来约他,没想到……
惨淡地一笑,贤逸晨无力地后退几步,坐倒在沙发上。
五年了,放弃尊严地去爱一个人,五年了,这么漫长又短暂的岁月,换来不过一句,你还是我最得意的手下。
所有付出,皆是一场空。
原来他爱的,竟是如此冰冷的一个人。
第四章
送完货回来走进空调吹得凉爽的办公室,看见马小岳正在一笔一笔对帐,陈曦走过去拿起发货单翻看起来。
「陈哥,咱们这还有六笔帐没追回来,我打过电话去催过几次都说现在拿不出钱,都说要押后十天半月。」
陈曦放下手中的单子:「是哪六家公司?」
马小岳一推桌子连人带椅退后半步打开其中一个抽屉翻找出一沓夹好的单据递到他手上。
「六家公司加起来总共还欠我们七十六万九千五十块。」
仔细翻过一遍,沉吟片刻,陈曦道:「我这两天会抽个空去他们那催一下。」
马小岳奇怪地看他一眼:「陈哥,你是不是急着要还欠别人的钱?」
「啊?」
「你以前不会这么着急着去催,至少会给对方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拖延才会上门去催,你不是说过大家开门做生意的都不容易在不失原则的前提下能通融就通融吗?」马小岳坐在椅子上仰视他,眼镜片的一角在阳光照耀下呈现一片模糊的白光,「两个月前发生交通事故你为了还清别人的修车钱向朋友借了不少吧,所以我就想你会急着上门催帐,是不是你借钱的朋友催你还钱。」
虽不中亦不远矣。陈曦默默望着马小岳,他仅仅说了一句就立刻能猜中百分九十,这家伙真是太精明了,窝在他这样的小公司里真的不是屈才吗?其实像警察或律师、侦探之类的工作更适合他吧?
马小岳提了下眼镜,「陈哥你不要这样看着我,你看我手无缚鸡之力的是干警察的料吗?没准冲上去就是给劫匪送菜的。」
陈曦嘴角抽搐,他真的错了,以上地方他都不适合,这家伙就应该去做特异功能的研究和开发,比如读心术。
玩笑至此为止,马小岳见他没有出言辩解就知道自己说中了,便坦言道:「陈哥,就算这笔钱都催回来还上恐怕也不够吧?我记得当初你还差二百多万。」
陈曦无言。
马小岳仔细看了他一眼,然后从自己的皮夹里抽出一张卡,「陈哥,我这里还有二十万,如果你当我是兄弟,这笔钱你就先拿去……」
话未说完,就被陈曦强硬地把递过来的手推回去,只见陈曦沉着脸道:「小岳,别拿这些话来激我,你这钱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拿,这可是你给我干儿子存的奶粉钱,就算把我皮剥了我也不会收。」
「陈哥……」
「行了。」陈曦挥挥手,「我可不认识能一下借出二百多万的朋友,都是一个一个凑出来的,只是有几个比较急用钱我不好意思一拖再拖就想尽早还上,有六十万就足够了。再说这七十万追回来我也不能全拿呀,仓库租金,大家的工资,水电费,汽油钱哪一样不得用钱,我可不想为自己那点私事耽误大家正常工作。」
马小岳盯着他看了半晌,才收回提款卡。
「那好,陈哥你有什么难处记得和我们说就是,别总一个人把什么事都扛下来。」
「不会不会,我哪有这么见外。」
陈曦连连摆手,心底暗自松一口气,深怕再往下说保不准露馅,毕竟马小岳可不像别人那么好哄。
「热死了!热死了!」
喳喳呼呼满头大汗的李毅安推开门走进屋内,顿时打破之前还略有些滞怠的气氛,天生少根筋的李毅安压根没看出他们之间有什么异样,看见他们都在立刻就露出一口白牙走过来,「陈哥、马哥你们都在啊太好了,我跟你们说件事,我们乐团在下个星期天的晚上九点半繁花体育馆有演出,你们都来给我捧场,到时候可得把时间空出来,有认识的人都给我叫上,人多捧场才显得咱们有人气嘛!」
陈曦一听他这话,顿时乐了:「哟,不错呀,繁花体育馆不都是大明星才去的嘛,毅安你们那乐团总算出名了啊?」
「哪有。」李毅安不好意思地挠头笑笑,「这回是市政府为鼓励我们这些小乐团特准开放一天举办一场小型演唱会让我们都露露脸让市民见识一下,去演出的都是主动去报名的没有一分钱拿,我们主要嘛就是图个人多,有演出的气氛。」
「能演出就不错了。」马小岳笑了笑,坐正身子继续整理票据,「下个星期天?那就是这个月十九号吧,好,到时候我和你嫂子一块去。毅安可是我们公司有理想有抱负积极向上的青年,就冲这个我们都会致以十分支持,更何况毅安的歌确实唱得很好。」
难得听马小岳夸自己一句,李毅安一咧嘴,笑得只见牙不见眼,上前去一伸手揽上他的肩膀,「马哥,谢谢了啊。」
「去去去。」马小岳轰牛一样赶他,「别黏着我,一身汗臭。」
「嘿嘿嘿。」李毅安乖乖闪一边,拿起自己的杯子倒了一杯凉水,咕咚咕咚一口气灌完,手背一抹嘴,又道,「陈哥、马哥,这回你们去保准你们不会失望,马哥你见过毓[吧?」
马小岳略一思忖,抬头看他:「毓[,不就是你那个上高中的小女朋友?」
李毅安忙不迭点头:「对对对!」
别看李毅安出来混得早,他如今也不过二十三岁,他那小女朋友听说还是他的歌迷,有回被朋友带去ktv遇上在那里驻唱的李毅安顿时迷得跟什么似地,几乎是使出浑身解数去接近他。在经历将近一年半的漫长追求之后,一开始还被这热情过头的小女孩吓得都有点不敢回去唱歌的李毅安才终于被她打动,开始和她交往。
其实这个叫毓[的女孩长得十分的纯真甜美,一般的男人还真的很难拒绝她,李毅安一开始之所以坚决不同意主要是觉得对方太小,怕自己成为诱拐未成年少女的罪犯,以致于后来被打动同意交往,也与她发乎情止乎礼,顶多牵牵小手,再多些就是在脸上蜻蜓点水一般的吻,其他的就没了,甚至于除周末外只要人家小姑娘在ktv里待到晚上十点,李毅安就开始轰人,催她赶紧回家。
这些事情李毅安没有瞒着陈曦和马小岳这帮兄弟,只不过因为很多原因没有带小姑娘来见他们,不过马小岳在偶然的一次机会下还是见过她,对她的印象还挺不错。
李毅安笑得如获至宝,「这回我们登台要唱的歌就是毓[亲自作词作曲写的,她可厉害了!」
找了一张椅子坐在一边的陈曦惊讶了,「哟,你那小女朋友还会这个啊?」
李毅安一屁股挤在他旁边,满脸的得意,「别瞧她才十七岁,可人家对音乐这方面才是专业的,九岁就钢琴十级的天才,而且一家都是搞音乐的,本来对咱们这种小民音乐是看不上的,不过为了我……嘿嘿,反正她写了三首,这回要不是只能在台上唱一首,我全都想唱出来。」
一直以来对李毅安这小女朋友认识都不深,这回听他这么一说,陈曦不由得和马小岳相对一望,随后陈曦笑着揽上他的肩膀,用力拍了拍。
「看你这得意的小样,既然人家这么宝贝,那你可得看好了啊,到时候可别被人抢走了。」
李毅安闻言更是嘿嘿嘿地傻笑。
不过陈曦和马小岳却有点为他担心,如果真如他所言,那么这个叫毓[的家世肯定非常的好,如果李毅安日后出人头地还好说,如若不然,对方的父母能接受李毅安这个出身平凡一无是处仅能依靠体力活勉强维持生计的小人物吗?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毕竟未来的日子还很长,他们还有无数个可能。
陈曦晚上一般都和一帮仍旧单身的弟兄去大排档吃饭,在家几乎不开火,如果不开车,还会喝点酒消磨点时间,毕竟回去一个人实在无事可干。
今晚的陈曦也喝下好几杯,全是啤酒,不到醉的地步,本来想多走几步消消食,可走着走着过了好几个公车站都忘了停,索性就一直走下去。
人在孤独的时候,不是觉得世界抛弃了自己,就是自己抛弃了世界,总之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再如何璀璨的灯光,再如何热闹的场所,再如何温馨的画面都与自己无关,就这么多余的,累赘的,沉默的一个人。
陈曦此时虽不至于抑郁到这种地步,可清冷的感觉却怎么也挥散不去。
不过这种感觉是能够习惯的,就像有的人习惯了热闹一样,孤独也可以习惯。
然而有的人却总喜欢打破别人的习惯,就好比不知何时出现在路边的一辆车,亦步亦趋跟在陈曦身边,等他发觉并有所警觉时,这车已经跟了他一路。
陈曦不由得停下来,想看看开车这人到底想干嘛,于是这车也停了下来,等车窗落下开车的司机一露脸,陈曦就不由拧眉。
「上车。」
袁杰朝他抬了抬下巴。陈曦的回答是扭身就走。
「回去也挺好。」后面的人沉着声慢条斯理,「可以做一些床上运动。」
陈曦还是上了车,坐在后排的位置上。
「去哪里?」
开车的人不说话,陈曦干脆就闭了眼假寐。
车子平稳地向前行驶,陈曦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情还真就心安理得地睡了一觉。
醒来是因为缩在车上睡得脚酸脖子疼,这时才发现车子早在睡梦间停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车上没有人,朝车窗外看一眼浓重的夜色,拿出手机打开一瞅,凌晨两点十分。
一打开车门下车,就发现车门边立着一个正抽着烟的人,定睛一看不是袁杰是谁。还没等他开口说话,对方就朝他递过来一根烟,陈曦摇头拒绝:「我不抽。」
也不知在车外站了多久的袁杰似有些意外:「上回我还在你屋里看见烟盒。」
夜风清凉,穿得单薄的陈曦不禁缩了缩脖子,「刚戒。」在四周扫视一遍,看见车子停在一个很像是荒郊野岭的地方,前头不远还有一个黑乎乎的影子,乍一看像座小山。观察完地形,陈曦不禁嘲弄地笑笑,「怎么,打算在这杀人弃尸?」
袁杰在他说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