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盗火者

    本章是番外篇,与主线剧情无关。(不喜可跳过)
    大家应该都听说过一个希腊神话,盗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当然,大家都知道,火种并不是神赐予的,它来自于祖先收集天火、钻木取火等等人类的探索。
    但是甘薯传入中国的故事,确实与普罗米修斯盗取火种是那样的相像。
    “为人类造福,有什么错!我可以忍受各种痛苦,但决不会承认错误,更不会归还火种!“——希腊神话,普罗米修斯
    西元1593年,明神宗万历二十一年;日本文禄二年;越南莫朝宝定二年;癸巳年(蛇年)。
    这一年,是东亚历史上重要的一年,发生在这一年的事情,深刻地影响了整个东亚以后200余年的格局。
    1593年1月3日,这是万历朝鲜战争中的平壤之战,战斗五天,明军以自身阵亡796人,受伤1492人的代价,收复了平壤,日本“战国名将”小西行长落荒而逃、大友义统不战而退,此役明军共歼灭日军11300余人,斩杀倭将25名,俘虏日军近6000人,并俘战马2985匹,生擒敌将2名,使日本第一军团减员超过2/3,为整场战争定下了基础。
    1593年九月,古勒山之战,此时还是大明龙虎将军的努尔哈赤战胜了海西女真部落,成为了女真各部落中最强的一支,为他统一女真各部扫除了障碍,也为他反叛大明,分裂割据埋下了伏笔。
    然而,我们所要讲的事,却与与以上两个无关。它甚至小到在正史中未被记载,但它所产生的影响却丝毫不弱于前两者。
    (这只是故事,根据史实改变。)
    太阳高高的悬挂在日空之中,似乎想要把每一个人都烤干。海湾不断有咸湿的空气传来,却不觉得清凉,整个世界好像一个大蒸笼一般。
    但码头上的商人们却不觉得有多么的不可忍受,因为这里是发财的圣地,整个南洋最大商品交易运输枢纽一一马尼拉湾。
    一队头戴高顶盔,内着亚麻布衣,脚踩皮革鞋的西班牙士兵百无聊赖的在码头上巡逻着,基本上都是三人一组,一队有五六组的样子,手提单手剑的站在前面,身后的一个拿着长矛,另一个拿着火绳枪;他们以板甲为主,但是锁甲鳞甲什么甲都有,五花八门,有的甚至无甲。
    说是巡逻,其实更像是闲逛,炎热的天气,枯燥的工作,让他们队列不整,更是全无精神。
    (燧发枪1547年被发明,但直到17世纪中叶才被欧洲各国列装。)
    至于港口的商人和劳工、奴隶们,不能说是井然有序,只能说是乱七八糟。
    此时的马尼拉湾,可能是亚洲最繁荣的港口之一,中国人(大明汉人)、日本人、越南人、暹罗人(泰国)、阿拉伯人和欧洲人,不同肤色,不同人种混在一起,显示出了繁荣却又嘈杂的景象。
    当然,非洲黑人却与以上的不同,他们可能是富商、海盗、投机者,也可能是被迫讨生活的水守与扛货劳工,但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人。
    但是在这里,黑人少的可怜,而且大多是以商品奴隶的形式存在。不过据说,在马尼拉城里有一小支黑人组成的军队,是西班牙总督的私人卫队。
    那个中年汉人,刚和他成为的朋友们一起在逛完集市,正坐在旅店的宿舍中,从窗户往下看着不同的面孔,纵使是已经作海商近十年,他也觉得新奇,毕竟还这是他第一次来吕宋(菲律宾)。
    他叫陈振龙,福建人,本是个秀才,但是屡试不中,最后无奈投奔亲戚做了海商。
    明天就是商船返航的日子了,马上就要回到大明的故土了,想着与自己离别多日的亲人,陈振龙心中满是温情。
    随后又是眉头紧追,他从自己的袖子中抽出了一段薯藤,心中一阵的后怕。
    这是这他今天刚刚偷的,作为一个曾经的读书人,偷窃这种事,他还是第一次干。不过他并不后悔,因为比起将甘薯待回国内,拯救千千万万的饥民相比,这种偷窃行为本身就已经是高尚的。
    让他内心挣扎的,并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负罪感;而是实实在在的切身的威胁,生死之忧:按照大佛郎机人(西班牙)在此地的律法,将甘薯与种子带出吕宋是死罪。
    马尼拉湾的集市与港口是那么的繁华,不禁让人心潮澎湃,但是如果你将头抬起,仰视着上方,那就会看到不一样的景色。
    一排排笼子悬挂在空中,用高大的柱子立柱铁钩将其勾上,里面装着人,死人或是将要死的人,他们的尸体被乌鸦啄食的残缺不堪,偶尔还能发出几声惨叫,那是尚未死的,但也正被啄食着。
    这些人之所以受这样的刑罚,原因各不相同:有的是不听话的奴隶,有的是海盗,有都得罪了总督,有的偷带了甘薯。
    陈振龙赶快摇摇头,把那不好的场面赶出脑中,安慰着自己:不要想那么悲惨的死法,毕竟大部分死刑犯都是吊死、斩首或者是扔到海里淹死,与之相比,应该不是那么的痛苦,吧。
    不久之前就有一个倒霉蛋,贿赂了士兵,想将番薯带走,士兵也确实收了他的贿赂,而且还要加钱,然后反手就逮捕了这个倒霉蛋,现在他也成了一具白骨。
    呸呸呸,想什么死不死的?
    老头子,我还没50呢,不会这么快就死。
    陈振龙又将番薯藤藏在袖中,下楼向海港走去,他去闲逛散心,看看能不能想到什么方法。
    陈振龙不断地在港口上踱步,但巡逻的西班牙士兵却没人管他。他的服饰一看就是上等的料子,所以不可能干什么小偷小摸的事情;至于生意失败破产的海商,倒也经常重复着在酒馆买醉、在港口徘徊并思考到底要不要跳海这二个动作,实在是没有什么管理的必要。
    陈振龙看着一艘艘海船驶入驶出,心中感慨希望这不是自己的最后一次出海。
    而就在他仔细的观察着自己的那艘海船的一瞬间,思路一下出现在了脑海一一船上的吸水绳也是植物的藤蔓。
    笠日,一艘大明的商船驶离了玛尼拉湾,如果有细心的人就会发现,那条船上的吸水绳看起来有些特别。
    科普与结语:(史实部分)
    甘薯传入中国通过多条渠道,时间约在16世纪末叶(明中晩期),至少有三种途径:
    一是葡萄牙人从美洲传到缅甸,再传入中国云南;一是葡萄牙人传到越南,东莞人陈益、吴川人林怀兰再传入广东;一是西班牙人从美洲传到吕宋,福州长乐人陈振龙再传入中国福建。
    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夏,闽中大旱,五谷歉收,振龙就让儿子陈经纶上书福建巡抚金学曾,建议试种番薯,以解粮荒。振龙让其子陈经纶向巡抚金学曾呈报吕宋种植朱薯之利。金学曾遂通令各地如法栽种,大获丰收,闽中饥荒得以缓解。
    金在陈经纶所献《种薯传授法则》基础上,写成中国第一部薯类专著《海外新传》。闽人感念金学曾之功,将朱薯改名金薯,又因来自“番国“,俗称番薯。并在福州、福清等地建报功祠,专祀金学曾和陈振龙。
    陈益,字德裕,虎门北栅人。明万历八年(1580年),陈益随友人往安南(今越南),当地酋长以礼相待,每次宴请,都有味道鲜美的甘薯。但当地法例,严禁薯种出境。陈益以钱物“疏通“了酋奴,在他们的帮助下得到薯种,于万历十年(1582年)偷带回国。他将薯种先在花坞里繁殖,继而在祖茔志敬墓地后购地35亩,进行扩种,因薯种来自番邦,故名为“番薯“。“自此之后,番薯种植遍布天南“。
    “霞洞乡有番薯林公庙,副榜崔腾云率乡人建立。相传番薯出交趾,国人严禁以种入中国着罪死。吴川人林怀兰善医,薄游交州,医其关将有效,因荐医国王之女,病亦良已。一日赐食熟番薯,林求食生者,怀半截而出,亟辞归中国。过关为关将所诘。林以实对,且求私纵焉。关将曰:'今日之事,我食君禄,纵死不忠,然感先生之德,背之不义。'遂赴水死。林乃归,种遍于粤。今庙祀之,旁以关将配。“——《电白县志》
    (电白番薯林公庙在1956年被拆毁。林怀兰墓原在梅菉麻坡(同德路),1964年因建梅菉盲老院,坟已被挖去,墓碑亦难以寻找。)
    野生种起源于美洲的热带地区,由印第安人人工种植成功,西班牙水手将甘薯传至吕宋(今菲律宾),葡萄牙水手将甘薯传至交趾(今越南)。自广东传入,为林怀兰和陈益携来,得自交趾;自福建传入,为陈振龙携来,得自吕宋。三路先后传入,互不关联,其中林怀兰带回来的是番薯,陈益和陈振龙带回来的均是番薯藤。
    中国引种番薯第一人,吴川人林怀兰、福州长乐人陈振龙和虎门人陈益均可享此美誉,他们各自引种,互不关联,他们都为缓解国人的温饱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在我国农业发展史上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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